二、社会稳定内涵

(一)概念界定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由诸多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在一般意义上,当构成事物的各要素处于平衡状态时,我们就称之为稳定。同样,当构成社会的诸要素处于平衡状态时,我们就可以认为社会处于一种稳定状态。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不可能保持社会持续协调发展。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社会稳定就一直是人类孜孜追求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特别是在当今世界上,在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主题条件下,对于中国来说,能否有效地保持社会稳定,更是关系到我们能否把握住历史机遇、实现自身社会经济的高速持续协调发展,关系到我们现代化发展战略能否得到顺利实施。

社会是由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社会稳定,从最一般意义上来说,就是以上各社会要素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它主要表现为政治稳定、经济稳定、思想情绪稳定和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但是关于社会稳定的具体内涵,学术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至今尚未形成一致看法。

李景鹏认为“社会稳定就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行”,“在一般人看来,所谓正常运行就是指社会运行现状不变。因此,许多人认为,维护社会稳定就要使社会秩序各方面保持运行不变”,“而社会秩序不可能不会发生变化”。[11]因此,李景鹏认为社会稳定最终是国家对社会的控制程度。李君如认为社会稳定是整个社会结构的稳定,也就说社会整体安定、稳固、有序,这种稳定与社会动乱、无序相对,它表现在各构成要素的稳定,即经济稳定、政治稳定、社会秩序稳定、“人心”安定等,也体现在各构成要素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正常状态。[12]孙立平在《重建社会——转型社会的秩序再造》中指出“我们要用秩序思维替代稳定思维”。他认为,中国转型期社会冲突是利益冲突,是理性冲突,是正常社会现象。我们要为冲突设立规则,为冲突的解决提供制度化的方法。黄建林则认为,“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利益的加剧分化,政治体制的改革,对‘稳定’赋予新内涵迫在眉睫。从根本上讲,稳定不是静止的,而是建立在公正基础之上的社会秩序;稳定不单指不上访、不闹事,而是建立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制度体制;稳定不是强调管控社会成员,把百姓管得老老实实,而是政府与公民能够良性互动”。[13]广州的“社会稳定机制理论与对策”学术会议代表们一致认为:“社会稳定是社会处在一种协调发展、良性运行的状态,即社会运行模式将障碍、冲突、失调等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从根本上讲,社会稳定是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合,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14]

社会稳定并不是指整个社会固定不动、静止不动,而是指组成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能够遵守共同的社会规范,维持现行社会秩序,形成某种趋于一致的社会凝聚力,从而保障社会整体协调一致地向前发展,实现社会的动态平衡。社会稳定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稳定是从社会整体上来讲,指社会没有爆发大规模的社会冲突而社会秩序一直正常运行的一种状态。狭义的社会稳定是指社会系统自身有很好的调控能力,能将各子系统调控到一种动态平衡状态。社会稳定本质是社会自我调整能力,即通过社会系统自我调整使各子系统间出现动态平衡的状态,最终实现社会稳步、健康发展的目的。[15]

(二)基本特征

社会稳定是相对于社会动乱、不安定而言的,在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有序和谐状态。社会稳定是综合的、动态的稳定,具体包含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秩序稳定以及思想情绪稳定在内的有机统一体的稳定。其中,政治稳定是保障,经济稳定是基础,社会秩序稳定是关键,思想情绪稳定是前提。这些要素的稳定都是社会稳定的有机组成,不论哪个要素出现问题,都将影响社会整体稳定。社会稳定是发展的,而这种发展也是在稳定条件下的发展。稳定并非静止不动,而是在不断变革的进程中形成的稳定,一般来讲,社会稳定有以下五个具体特征。

1.社会稳定具有系统性特征

社会是一个复杂系统,也是一个由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的各要素按一定次序和规律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社会整体功能的发挥与该各组成部分的合理运行息息相关。因此,社会稳定不是指单个组成要素的稳定,或者是某个局部稳定,而是指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动态平衡,是一种系统性的稳定平衡。在实际生活中,社会主要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以及生态环境等组成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社会稳定即是建立在以上各组成要素协调发展基础上的整体稳定,这种整体性的稳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稳定。政治稳定是国家通过运用国家权力而使国家政治体系到达维持既定基本政治秩序和适应社会政治变革的目的,这种稳定状态是将国家政治生活维持在一个连续、规范、可控和有序的状态。这种稳定状态,并非停滞不前,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是秩序、活力的有机统一。政治局面稳定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这种稳定是动态性的,政治稳定是社会协调自身矛盾、冲突过程的一种政治现象,任何一种社会形式都难以避免产生社会矛盾,只有通过社会政治系统不断调整自身政策、体制,不断克服系统内外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提升系统对社会变化的回应力、整合力,实现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达到相对的动态稳定;第二,这种稳定是相对性的,政治稳定仅仅是社会整体的平稳状态,难以避免在政治生活产生一些矛盾,但是这些矛盾是可控的,不会影响国家整体政治稳定;第三,这种稳定是有序性的,一切政治行为、政治生活都是在一定政治体制、行为规范中按部就班地有序运行。

(2)经济稳定。经济稳定是指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具体而言就是要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经济稳定还包括有经济增长内容,就是指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物质资源,就此意义上而言,经济稳定是社会整体稳定的物质基础。当然,经济稳定必须要建立在国民经济整体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但是这并不是说经济稳定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发展。因为,经济发展未必总是与经济稳定相伴而生的,甚至,在某些条件下经济发展也会产生经济危机等不良后果,引发经济动荡。因此,要正确理解经济稳定的本质内涵,必须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经济稳定是在一定时期内可持续的发展;二是一定区域内的微观经济充分发展;三是合理的经济结构,有效的宏观调控。

(3)情绪稳定。情绪是指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对社会现实状况的感受和认知程度,是对一系列主观认知经验的通称,是多种感觉、思想和行为综合产生的心理和生理状态。最普遍、通俗的情绪有喜、怒、哀、惊、恐、爱等,也有一些细腻微妙的情绪如嫉妒、惭愧、羞耻、自豪等。情绪稳定是指大多数社会成员对社会现实状况和社会发展趋势的认同程度。所谓的“人心所向”,就是指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认同目前的社会现实状况,思想情绪稳定对社会稳定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如果大多数社会成员对目前的社会现实状况极为不满,或者是对社会的未来也失去信心,这就导致社会成员思想情绪波动,社会稳定也就不可能实现。

(4)社会秩序稳定。秩序的原意是指有条理、不混乱的情况,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序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一般而言,秩序可以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自然秩序由自然规律所支配,如日出日落、月亏月盈等;社会秩序由社会规则所构建和维系,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模式、结构和状态。社会秩序稳定是指在法律、道德和风俗习惯等规范的引导下,社会秩序井然,治安状况良好的局面。社会秩序稳定是社会成员生产活动、社会活动、科研活动等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具体外在表现。任何社会的统治者都尽力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但是,社会秩序稳定是否符合社会发展形势,却只有通过结合社会结构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当某种社会结构还基本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保障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正常生产、生活,这种稳定的社会秩序就还是良性的,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也是社会成员总体上所追求的目标。反之,当某种社会结构已经不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大多数社会成员难以维持正常生存发展,就会要求改变这种社会结构,从而达到维持自身正常生活的目的,这种“稳定的社会秩序”则是一种阻碍社会变革、阻碍社会进步的消极因素,是违背大多数社会成员意志要求的社会状态,社会成员希望改变这种秩序。从历史发展角度来看,社会秩序的稳定是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追求目标,是社会成员安居乐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

2.社会稳定具有动态性特征

作为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和可控性状态,社会稳定并不是社会生活的稳而不动、静止不变,而是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这又意味着社会稳定具有动态性特征。社会稳定的动态性则是指稳定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种定态本身也是动变着的,换言之,社会稳定作为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和可控性状态本身也是一种动变着的状态,这种动变着的状态我们通常称之为动态平衡。当然,社会稳定的动态性是相对的,社会稳定的动态性必须在社会整体平衡的状态内显现。因为作为社会生活的一种定态,社会稳定的动变超过一定的阀值就会使社会生活过渡到他种定态。

社会稳定具有动态性,社会稳定是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这是由社会系统的特殊性质决定的。根据现代系统科学理论的观点,人类社会是一个由诸要素构成的复杂开放系统,而社会稳定就是社会系统诸要素之间的和谐有序状态,这种稳定与封闭系统的稳定状态有着本质的区别。封闭系统处于与外界隔绝的状态,不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其变化的方向是从不平衡趋向平衡。平衡态是封闭系统自发变化的“吸引中心”。虽然封闭系统也会受到来自系统内部微观元素的各种扰动,这些扰动会这样那样地使系统在某个局域产生对平衡态的微小偏离,但是随着时间的延续,这些微小偏离会不断地减至为零,系统的自发变化必然会回复到扰动前的平衡态。因此,封闭系统的平衡态是一种稳定态。需要指出的是,现代系统科学所讲的这种作为封闭系统自发变化方向的“平衡”实际上是一种静态平衡,亦即系统内部及系统与环境之间没有任何宏观过程的热力学平衡,或者用热力学的语言来说是系统的熵取极大值的完全无序和混乱的死寂状态。对于封闭系统来说,稳定就意味着系统达到了静态平衡,而这正是社会系统要努力避免的一种状态。事实上,社会系统不可能走向这种热力学平衡态。作为一种复杂的开放系统,社会系统每时每刻都在与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着各种物质、能量及信息的宏观交流,其内部也在不断地进行着各种宏观的物质转移和定向的能量与信息传输,这是任何一个社会系统得以存在的基本前提。因此,社会系统内部及社会系统与环境之间是存在着各种各样宏观过程的,社会系统的演化方向是从平衡趋向远离平衡。现代系统科学所讲的这种“远离平衡”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平衡,而是一种动态平衡。一方面,远离平衡意味着系统摆脱了那种混乱无序的状态而具有了某种组织性和有序性,而这正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平衡”和“稳定”的基本含义。另一方面,在平衡状态,系统内部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各种宏观过程使得系统中始终存在着不可控制的随机扰动,而作为系统组成元素的平均效应值,整个系统的宏观状态即系统的组织性和有序性时时都在伴随着这种随机扰动而不断地涨落。因此,对于社会系统这样的开放系统来说,稳定就意味着系统达到了动态平衡。

既然社会稳定具有动态性,社会稳定是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那么社会稳定就必然表现为一个过程,具有过程性特点。要说明社会稳定的过程性,就必须考察社会系统的涨落对于作为社会系统宏观状态的社会稳定的影响。现代系统科学认为,涨落即来自系统内部或外部的各种扰动使系统的某些局域对系统宏观状态的微小偏离,在封闭系统和开放系统中都是存在的。但是在封闭系统中,涨落本来就是很小的,同时又是不断衰减的,因此它对系统的宏观状态并不产生什么影响。而在开放系统中,在系统处于远离平衡态时,控制参数到达临界值,涨落会被逐渐放大并在大范围里出现,成为能够根本改变系统原有状态的巨涨落。在现代系统科学看来,从涨落走向巨涨落是开放系统自发变化过程的必然结果。显然,对于社会系统而言,涨落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完全正常的,它并不意味着社会不稳定,而只是说明社会稳定具有动态性或社会稳定是一种动态平衡,但是巨涨落却是反常的,它会破坏社会系统的稳定性、使社会系统失去原有的动态平衡。因此,要保持特定社会系统宏观上的稳定状态,就必须防止涨落向巨涨落变化。这种防止之所以可能,关键在于社会系统并不是自发地变化的。在社会系统中,不仅作为系统最基本组成元素的个人都在有意识、有目的地自觉活动着、选择着,而且整个系统的宏观状态也无时不在受到人们的自觉调控。在社会系统处于宏观上的稳定状态的前提下,每当出现这样那样的涨落时,正是借助于人们的自觉选择和自觉调控,系统又能回复到涨落前的平衡状态。由是,任何特定形式的社会稳定都必然呈现为平衡、涨落、平衡这样一个平衡与涨落不断交替的过程。

3.社会稳定具有相对性和可变性特征

社会稳定并不是社会生活的自然状态,而是人们自觉调控活动的结果。这本身就意味着社会稳定是相对的,而社会不稳定则是绝对的。社会稳定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和暂时性,并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我们说某一社会是稳定的,一般是就其社会生活的整体态势而言的,但是一个整体上稳定的社会往往包含着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对一个国家来说,当人们的社会活动基本上是在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的,人们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社会关系基本上是和谐、协调的,社会生活没有出现大的动荡,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都能安居乐业,我们就说这个国家的社会是稳定的。但是这并不排斥该国家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可能存在着有时是相当严重的矛盾,也不排斥该国家的某些地区可能已经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冲突,只不过这些矛盾和冲突暂时被各种力量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其所引起的社会生活的变化和扰动尚未超出正常社会生活的阀值,因而它们并未破坏社会整体上的稳定,而是属于对于社会稳定具有某种潜在威胁性的不稳定因素。在任何一个整体上稳定的社会中,这类不稳定因素都是大量存在的。第二,我们说某一社会是稳定的,有时是就其特定领域的社会生活即社会政治生活的状况而言的,但是一个社会在政治上稳定并不意味着在其他方面也必然稳定。社会政治生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及其活动方式,而国家政权则是调控整个社会生活的强大力量。因此,在全部社会生活中,社会政治生活具有一种主导性的作用。与此相应,社会政治生活的稳定或政治稳定在整个社会稳定中也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它既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可以说,没有政治稳定,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也正因如此,有些人甚至把整个社会的稳定都归结为政治稳定。然而,政治稳定只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政治稳定并不能保证其他领域的社会生活也必然稳定。这是因为,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都有自己特殊的活动方式和运作规律,要保持这些领域中社会生活的稳定,除了政治稳定这个大前提外,还必须有与这些领域的特殊活动方式和运作规律相适应的健全社会规范。否则,即使有了政治上的稳定,也难以保持这些领域中社会生活的稳定。第三,我们说某一社会是稳定的,有时又是就其特定时期内社会生活的状况而言的,但一个社会在一个时期内稳定并不意味着在另一个时期也必然稳定。任何一个社会的社会生活都不仅有其空间方面的特性,即具有一定的规模、包含着诸多的领域,而且也有其时间方面的特性,即总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或时期。而我们所说的社会稳定,无论是上述社会整体上的稳定还是特定社会领域的稳定即政治稳定,都只能是特定时期内社会生活的一种有序性和可控性状态。由于一个整体上稳定的社会中总是包含着大量不稳定的因素,一个政治上稳定的社会未必在其他方面也稳定,因而一个社会在特定时期内的稳定并不能保证它在另一个时期内也能同样稳定。如果企图使某一特定形式的社会稳定一劳永逸地保持下去,那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社会稳定的相对性内含着并决定了它的可变性。所谓社会稳定的可变性,是指社会的稳定状态及稳定程度是随着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特别是随着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承认社会稳定的可变性,并不与人们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努力相矛盾,也不会动摇人们保持社会稳定的决心和信心,恰恰相反,它还有利于人们更加自觉地去保持社会稳定。事实上,也正是由于社会稳定是可变的,所以才有一个如何保持社会稳定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既然任何社会稳定都是相对的,都是特定时空范围内并因而具有特定形式和特定程度的社会稳定,那么,社会稳定的变化就并非只有单一的方向,并非只能向不稳定方向变化,而是有着两个根本不同的方向,就是说,它既能变为不稳定,也能变得更加稳定。而一个社会到底是变为不稳定还是变得更加稳定,则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社会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展状况;二是该社会是否能够对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进行有效的调控。如果一个社会的各种矛盾特别是社会基本矛盾具有对抗的性质并已空前尖锐,不从根本上变革现存社会就无法消解这些矛盾引发的激烈社会冲突,那么,尽管该社会暂时还被各种调控手段维持在稳定状态,它或迟或早都会向并且只能向不稳定方向变化。而在一个社会的基本矛盾并不具有对抗性质或并未激化的情况下,如果该社会能够根据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及时地完善有关的社会规范,合理地调控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有效地消除各种各样的不稳定因素,它就能够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稳定程度,从而向着更加稳定的方向变化。

4.社会稳定呈现出形式上多样性特征

我们说社会稳定是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和可控性状态,这是我们对一切形式的社会稳定的共同本质所作的一种理论上的抽象和概括。其实,社会稳定总是与特定时空范围内的社会生活相关联的,总是特定社会的稳定,其所标示的是特定社会的一种现实状态。而任何特定的社会如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都有其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生活条件,它们必然会这样那样地影响该社会的现实状态,使其社会稳定带有自己的个性色彩、采取自己独特的形式。因此,社会稳定在具体表现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

社会稳定形式的多样性可以从两个最基本的方面来加以分析。第一,依其性质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各种形式的社会稳定区分为常态社会稳定和超常态社会稳定。常态社会稳定,是在顺应社会系统的开放性质,亦即保持特定社会系统内部及其与周围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之间正常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前提下,而达到的社会生活的有序性和可控性状态。因此,常态社会稳定必是整个社会生活开放、活跃和充满生机的状态。我们今天所倡导和要努力保持的社会稳定,就是这种常态的社会稳定。超常态社会稳定,有时亦称“超稳定”,虽然它也是社会生活的一种有序性和可控性状态,但是这种有序性和可控性状态却是通过人为地阻隔特定社会系统与外部社会环境之间正常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来实现的。诚然,在超常态稳定的社会系统内部及其与外部自然环境之间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宏观过程,因而超常态的社会稳定在一定意义上也仍然还是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但是由于缺乏对外部社会环境的开放性,这种超常态稳定的社会系统所包含的宏观过程必然极其有限,其整个社会生活会越来越趋于僵化。可见,超常态社会稳定实际上是社会生活的封闭和停滞状态。从历史上看,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在多数时期内就曾处于这种形式的稳定状态。而在今天,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则都应该努力避免这种形式的社会稳定。第二,依其实现途径不同,我们又可以把各种形式的社会稳定区分为政策性稳定和结构性稳定。政策性稳定是依靠不断制定和实施新的政策来应付经常变动着的社会生活而达致的社会稳定,这种形式的社会稳定只是一种“急则治标”的结果,它往往难以长久地保持下去。结构性稳定则是依靠完善有关的社会结构(包括社会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以从根本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即通过“求因治本”而达致的社会稳定,它的实现意味着人们的社会生活达到了不令则行、无为而治的高度制度化水平。政策性稳定和结构性稳定,实际上体现了在如何保持社会稳定问题上的两种不同思路。致力于政策性稳定,往往是着眼于如何使不稳定的社会恢复稳定,在对社会生活进行调控时所注重的首先是寻找不稳定因素。与此不同,致力于结构性稳定,一般是着眼于如何使社会保持长久稳定,在对社会生活进行调控时所注重的首先是寻找稳定因素。显然,虽然政策性稳定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必要的——它总比社会不稳定要好,但是要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关键还在于实现结构性稳定。

5.社会稳定呈现出空间性特征

社会存在是有界限的,与之相对应的社会稳定状态也是有一定的边界。比如,可以将中国社会整体作为一个社会稳定系统,也可将中国部分省市区域作为一个社会稳定系统,这就是社会稳定的相对空间性。再比如,中国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问题与港澳台地区、中东部地区乃至是全国的社会稳定也是不尽相同的,除了都面临着贫富差距、就业难、社会保障不健全、物价飞涨等较为普遍的问题外,边疆地区还有非法出入境、毒品走私等区域色彩鲜明的问题。因此,我们在研究社会稳定时,就必须关注它的空间性,要先弄清楚我们所要研究的社会稳定界限,也就是它的空间范围,再系统把握社会稳定系统的内外特征。

总之,社会稳定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它具有多方面基本特征。把握社会稳定的这些基本特征,不仅能够进一步加深我们对于社会稳定的本质规定性的理解,而且也有助于我们弄清应该怎样保持社会稳定和应该努力实现怎样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