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 马怀德
- 894字
- 2020-08-27 17:19:24
一、引 言
能力最大化是突发事件应对——特别是非常规突发事件应对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在最宏观的层面上构建一个理想的公共应急组织体系,其目标是解决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应急能力的整合。但是,在政府有效吸纳市场和社会资源之前,首先必须完成公共部门自身的能力整合。这一点对大多数西方国家来说,通常不是一个难题。一方面,西方国家依其宪政架构,执政党并不直接行使公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使该政党的人员进入国家机器当中,以国家机关(包括政府)的名义行使公权力,即所谓“间接执政”。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实行军队国家化,军队作为国防力量由政府领导,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同时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因此,在这些国家的公共应急管理体系中,通常不需要考虑政府与执政党、军队之间的协调关系,因为政党并不直接掌握公共应急资源,而军队的资源则可以由政府调动。那么,在这些国家,突发事件应对中公共部门之间的能力整合就不成其为一个难题。[1]如果说有问题,主要是军队深度参与危机应对可能干涉公民权利的问题,[2]或是联邦制国家中联邦政府与州、地方政府之间的纵向整合问题,[3]而主要不表现为政府、执政党和军队之间的横向整合问题。
而在我国,执政党、政府和军队三者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关系却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当然,对于大多数常规突发事件的应对来说,这个问题并不突出,因为政府自身的应急能力通常足以应对这些事件。但在某些重大突发事件当中,政府掌握的应急资源可能不堪应付,需要执政党调动资源、军队参加救援,并由此构建起新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在公共部门内部的这种扩张,本质上是基于突发事件的“情景差距”而出现的一种规范的组织适应过程。[4]“这样的问题在应对诸如南方大雪灾、汶川大地震等巨灾事件时常常凸显出来。仅凭政府——即使是中央政府所掌握的力量,是无法应对此类巨灾的。事实也已经表明,正是借助于执政党广泛而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加上武装力量的大力支持,才推动了这些巨灾事件的成功应对。”[5]但是,由于执政党并非直接行使国家公权力的法定主体,加上军队系统和政府系统处于平行关系,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中党、政、军三者的关系协调与能力整合问题就显得颇为特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