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能看到《金瓶梅》的影子,也能看到中国性文学的演变。
《红楼梦》在它问世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被道学家视作淫书。
鲁迅先生在一篇文章里讲到《红楼梦》的命意时,“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见解):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一部书,读者毫无歧异,不一定就是好书。相反,你说你的,我道我的,观点抵牾,形同水火,不一定就是坏书。《红楼梦》就是这样一部不朽著作,甚至有读者为看法相悖,争议不下,最后到挥拳相向的事件发生。任何作品,因读者见仁见智,品位不同,读后感也很难一致。这就是苏轼诗《题西林壁》所写,“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局限了。每个人从这座宝山走出来,都有所得,因为各个所得不同,于是就有观感上的差异。
其中“道学家看见淫”,最令人头疼,曹雪芹死了,他不头疼,但活着的作家和读者,却因这些捍卫纯洁精神世界的穿马褂、踱方步的道学先生而坐卧不安。
这世界上无论何事何物,只要泛滥,就必成灾。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道学家特别地多。这其中,绝大部分皆为总是找别人的麻烦,总是在惹人不痛快中求得精神满足的假道学们。他们最“革命”,也最投机;最圣洁,也最性苦闷;最冠冕堂皇,也最男盗女娼;最无耻,也最能装做正经;最卑鄙,也最能标榜光明磊落。谁要碰上这些以整人为业的假道学,你就等着倒霉吧!就是这些清代的假道学,在《红楼梦》中津津有味地读到了淫,然后宣布,这是一部淫书,然后予以禁绝。中国文化的厄运,或者,中国知识分子的厄运,基本上因为有了这些人,才没完没了。
其实,性乃人之本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不必讳言,也不必将那两个器官,整天挂在嘴边。但人类与动物的区别,正是在于这种原始本能的掌控上。很多作者都是由于控制不住自己的动物本能,才诉诸淫秽文字以泄其性欲耳!这种类似手淫的笔淫,正是兰陵笑笑生写作时最酣畅淋漓的性满足。当他在全神贯注于活塞动作、交媾场面的刻画时,那亢奋的、冲动的、流着哈喇子的、某些部位大量充血的生理状态,是可以推断得出的。否则,很难理解他大描大写三十六处,小描小写三十六处,一笔带过三十三处,如此偏执、如此癖好地大写性交。《金瓶梅》的那位才子,深知自己连篇累牍的猥亵笔墨,下流描写,其不堪入目,其过分肮脏,与动物发情无异,才把真名隐去,用一个“兰陵笑笑生”的笔名,遮住那张大概有点心虚尴尬的面孔。当代作家之中,热衷此道者,屡见不鲜,写着写着,就写到裤裆里去了。可以谅解的是,在当今物质社会,人欲横流的环境中,声色犬马、酒醉饭饱的作家,出现这种动物式的发情冲动,也是顺理成章的必然。
在中国,唐,与唐以前,从《诗经》的《蒹葭》《溱洧》《静女》起,文学中涉及男女的笔墨,第一着重于情,第二着重于爱,第三才着重于性。而着重于性者,其表现手法,也着重于隐约、含蓄、委婉、朦胧。因为,中国文人对于男女性爱的研究探讨,很长时期,一直不把它视为文学应该关注的范畴。因为在中国古老文化中,它被称之为“房中术”,作为一门正经八百的学问,与天文、地理、历算、星象、图谶、卜卦、方技、医药并列,是一种术,是一种技术,是从其实用价值来考量、来对待的。因此,无论以道教、密宗,还是以医学、阴阳五行名义出现的《素女经》《玉房秘诀》《医心方》之类的房中术,无不打着养生摄护、延年益寿、调和阴阳、长生不老的旗号,与文学是根本不搭界的。
尽管,《红楼梦》写性,干净得不得了,但在中国,无论是活着的道学家,还是死去的道学家,除极少数为真道学外,大部分皆为假道学。鲁迅先生笔下的“四铭先生”,就是一位念念不忘用肥皂咯吱咯吱地将街上乞讨的孝女浑身上下洗一遍的伪君子。中国的假道学,与西方社会里的神父、牧师、修女、救世军不同,人家有宗教信仰,无论做好事,做坏事,都做得虔诚。而我们这里的国货教父,狗屁信仰也没有,善是绝对的伪善,恶却是百分百的真恶,总是找别人的麻烦,在惹人不痛快中得到精神的满足,这帮王八蛋,更接近于红灯区里的风化警察,揩妓女的油,要妓女的钱,然后又将妓女关进班房。
碰上这类人,你就非倒霉不可,我一辈子躲着他们,但也未能逃脱,因为他们几乎是无所不在的。不过,道学家虽然看见《红楼梦》书中的淫,但曹雪芹倒不怎么在乎,这是比较特别的例子。
我是这样揣度大师的,他伏案北京西郊黄叶村,连大饼油条都吃不上,只能靠一碗薄粥来写《红楼梦》时,最害怕、最担心的,是政治上会给他带来什么麻烦。他们曹家受政治迫害,到他已经是第三代,唯恐卷进政治漩涡中去,在心理上形成被虐待狂的病态。如果幸而得到一个淫书的结论,他内心窃喜,也说不定的。因为在中国,写淫书是杀不了头的,而关在文字狱里的,大都是不写淫书的思想犯。
回过头去看五七年,打成右派的作家中,有因写作涉及色情而戴帽子的吗?答案是否定的。我想,曹雪芹愿意风化警察罚他款,也不愿意政治警察找他到茶馆聊天。康雍乾三代,文字狱吓死人,不听话的知识分子,砍下脑袋,听话的知识分子,脑袋虽还保留在脖子上,可精神也给阉割得无法雄起。从此以后,思想阳痿的中国文人,拼命喊万岁,磕头如捣蒜,以求苟活,为第一要紧的事情。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断不了来两句敬服圣上英明,感激皇恩浩荡的肉麻语言,也有一点阳痿之嫌,不过,我们可以理解。他不议时弊,不谈国事,不论当道,不贬朝臣,尽可能地远离政治,尽可能谈情说爱,风花雪月,也是他狡猾的为文之道。要不然,权相和珅将这部地下流通的书,教人抄了,送呈乾隆御览?若是内中有什么含沙射影、皮里阳秋的春秋笔法,岂不是讨大不敬的罪名吗?和珅不那么傻。
这就是曹雪芹的聪明,我就让你往淫书上看。
封建社会是一个最容易出道学家、出伪君子的地方,他们之所以适宜生存,而且如鱼得水般地快活,就因为数千年压在中国人头上的吃人礼教,给了他们这种以道德的名义来审判你的自由。这个不行,那个不准,这样犯规,那样禁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循规蹈矩,安分守己,无数的条条框框裹住了你,如蚕之于茧,皇上可以烧火,百姓不许点灯。有一位叫刘铭传的安徽巡抚,下令将《红楼梦》禁了,还毁了书版。可在卧室里的道学家们,嫌《红楼梦》肉欲描写不过瘾,不精彩,枕头底下压着的却是《金瓶梅》,天天读的,这就是旧日中国的写照。
这些人活在今天,一定是三级片或A片的热烈爱好者。
其实,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在文化政策上采取禁止、堵绝、隔离、封杀等等手段,常常是不见效的。即使能得到片刻的“万马俱喑”,也落骂名于千古万世。“千古一帝”的秦始皇,焚书坑儒,何等厉害?但是,“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陈胜、吴广之流在大泽乡揭竿而起,与焚的书,与坑的儒,是丝毫不搭界的。
实际上,《红楼梦》是禁不绝的,红学家视作瑰宝的手抄本,出现那么多,就是愈禁愈烈而地下广泛传抄的结果。从而,仅仅研究版本,也能成为红学的一门学问,想想,封建统治者的愚昧,文化政策制订者的狗屎,也真可笑,竟给后来的红学家,提供许多混饭吃的机会。君不见一部《红楼梦》乎,直到今天,仍旧被一帮老的少的蛆虫们,弄得天翻地覆吗?今天发现故居,明天找到墓石,大前天挖掘出脂砚斋,大后天很可能通过DNA查出曹雪芹的遗腹子的遗腹子,现在为大名鼎鼎的红学大师云云。这种搭顺风车,这种借古人光,这种花不大的力气,蚁附于前贤而混迹于文学史,这种装神弄鬼,作伪造假,借壳上市,鱼目混珠的种种名堂,成了他们手淫自渎成瘾,难忍难耐难改的恶性病癖。
我一直认为,道学家在《红楼梦》里看到淫,其实也还是看对了的。清人陈其元《庸闲斋笔记》里说:
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戈矛也。
道学家所说的淫,是非常广义的,性意识、性心理、性行为、性变态,乃至一切与男女情爱有关联的事物和现象,统统视之为淫。而且,在“万恶淫为首”的定性下,性等于淫,淫也就等于恶,他理直气壮,他大义凛然,你晓得他是王八蛋,是在装孙子,但红旗在他手,东风为他刮,曹雪芹要不是死得早,右派当不上,坏分子是跑不掉的。
《红楼梦》问世以后,曾一度被禁过,禁的原因多与政治无涉,而是道学家所说的那个“淫”字。其实,这些批判者压根儿也没弄懂曹雪芹,他写《红楼梦》,很大程度上是在拨乱反正,是对于当时流行的淫秽读物的矫枉或纠偏。
也许你会认为这是笑谈,我作出这样的推断,是根据他在作品中反复宣扬过的文学主张。《红楼梦》第一回,曹雪芹开宗明义,就写道:“……况且那野史中,或讪谤君相,或败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终不能不涉淫滥。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道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姓名,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更可厌者,‘之乎者也’,非理即文,大不近情,自相矛盾。”
《红楼梦》出现以前,明万历年间,兰陵笑笑生抛出了《金瓶梅》这部奇书,作者究竟是谁,有好几十种推断,没有一个说法被认定。但是,此人必是一位名士,是毫无疑义的。他开创了中国文学中直接性描写的先河,先前的文学传统中,并非完全绝迹此类性交文字,但到他这里,公开的,而不是隐晦的;暴露的,而不是收敛的;恶俗的,而不是文雅的;大张旗鼓的,而不是点到即止的性描写,可谓集大成者。自打兰陵笑笑生开了这个不好的头以后,明末清初,盛行的色情小说,皆是以《金瓶梅》为范本,通篇充斥着更淫秽、更肮脏、更下流不堪、更不堪入目的耽迷于性行为细节的笔墨,这些等而下之的模仿者,其作品已经到了令人作呕的程度。
所以,曹雪芹才以作家的良知,从事这种在性文学领域里振聋发聩的举动。
在中国性文学的发展过程中,具体到性描写的笔墨,向来有收放之分,有纵情放肆和敛约从容之别。
在敦煌藏经洞中发现的唐代白行简的《大乐赋》,我不知道是否可以称作中国最早的直接描写性事的文学作品?白行简,为诗人白居易之弟,传奇《李娃传》的作者,能将男女情爱肉欲写成赋,在中国色情文学中可谓开山之作。文雅附丽,绮靡香艳,写得相当色情,但并不猥琐。在此以前,汉无名氏笔记《汉杂事秘辛》,对于女性胴体描写的文字,虽极露骨,但还具一定的美感和文彩。据考证,这篇笔记,似为唐或六朝人的假托,约与《大乐赋》相前后。从这两篇古代性文学的范例看,中国文人写性,在明代以前,是比较收敛的。
如果说放肆的写法,以明后期万历年间的《金瓶梅》为始作俑者,那么,敛约的写法,则以曹雪芹《红楼梦》为性文学别树一帜的巅峰。这种双峰对峙的局面,也就形成了中国性文学的不同风格。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写作过程中,受《金瓶梅》之教益甚巨,但曹雪芹对淫滥文字的批判,对兰陵笑笑生近乎病态地写性,显然是不赞成的。不过,《红楼梦》对于世态的观察,对于人情的体验,却是比照着这位隐名埋姓的大师而来,深受其严峻深刻的现实主义作风影响。虽然,曹雪芹并不绝对拒绝肉欲描写,但他与《金瓶梅》以后,一直延续到清初,延续到民国,延贯到新时期文学的淫秽文字大不同之处,就是他笔下的性描写,始终是含蓄的、节制的、收敛的。
其实,写出下流文字,不难,但脸皮不厚到一定程度,大概不行,尤其那些用身体写作的女作家们,倘不相当无耻,恐怕也难下笔。记得鲁迅先生一篇杂文,说,你在马路上,对一位站街妓女,直呼其职业名称,对方一定是要反詈:“你娘才是妓女!”相反,你说:“姑娘勒浪做生意!”(“勒浪”为吴语,“在”或“在这里”的意思。)她的脸色就会多云转晴了。因为做生意,是商业行为。在笔下,将自己身体一块块地零售出去,就无所谓耻了。
所以,写无耻文学之前,先得无耻起来。
曹雪芹借书中人物之口说:
这些书就是一套子。左不过是佳人才子,……编的连影儿都没有了,开口都是乡绅门第,……一个小姐必是爱若珍宝,……只是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他的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堵自己的嘴,……可是前言不搭后语不是?……有个缘故,编这样书的人,有一等妒人家富贵的,或者有求不遂心的,所以编出来糟蹋人家,再有一等人,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想得着一个佳人才好,所以编出来取乐儿。(《红楼梦》第五十四回)
曹雪芹认为放肆写淫秽文字的“编书的”,不外下列三种作家:一是“妒人家富贵的”,二是“有求不遂心的”,三是“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的。但到了近代、现代、当代,又有两类人渐渐成为色情文学创作的主力,一是患阳痿症的男作家,一是只有身体而无文学的女作家。
其实,《金瓶梅》式的淫秽文字,只要无耻,不学自会。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
然《金瓶梅》作者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他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着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其尤下者,则意欲媟语,而未能文,仍作小书,刊布于世,中经禁断,今多不传。
虽然,《金瓶梅》的模仿者,皆得到了实惠,兰陵笑笑生为后来许多无聊文人提供一个保证赚钱的饭碗,裤裆文学,永远能卖出好价钱的。可到今日为止,淫书无数,有社会价值、有文学价值者,找不到一部。
而沿袭《红楼梦》写性心理、写性意识的文字,二百年来,中国文坛空谷回音,无人堪与响应。别说过去和现在的狗尾续貂者,无不被人臭得无地自容而悄然退场,《红楼梦》的模仿者,可以说没有一个得到好果子吃。学《金瓶梅》不成,尚可靠性器官的活塞动作,骗两个钱花花,而希望像《红楼梦》能够写出一些新意,在性文学的拓展上有所创造者,第一,不具备曹雪芹的满腹经纶的真功夫,第二,不具备曹雪芹的“十年辛苦不寻常”的时间,连“望穿秋水”的一望,也达不到,焉谈其他。
作家写性,无论中外古今,为性而性者,少,为钱而性者,多。什么时候中国作家真正把钱置之度外,哪怕像曹雪芹那样,喝粥也不辍笔,也许文学倒有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