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北京市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律师依据《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规定,可以在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的行政指派之下进行法律援助活动,还可以通过为法律援助事业而创办的专门律所,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治理念,填补公职法律援助律师服务的不足。

1.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分配模式

北京市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主要依靠政府相关机构即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具体来说,北京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在指派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时采取的方式有以下六种[1]

(1)按照律师事务所名称字母顺序轮流指派(即“轮派制”),同时兼顾律师业务方向和具体案情。采取这种方式的区县有:崇文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县、密云县。

(2)按照律师事务所志愿报名指派,并重点考虑律师办案热情、专业方向和具体案情。采取这种方式的区有:东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3)结合律师事务所名称字母顺序和律师事务所志愿报名指派。采取这种方式的区有:市中心、宣武区、朝阳区、顺义区。

(4)集中指派同时兼顾其他律所。采取这种方式的区是昌平区。

(5)固定律所并固定律师。采取这种方式的区是西城区。

(6)按照律师的专业分工安排。采取这种方式的区是通州区。

除以上六种轮派方式指派的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外,还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律所(如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另外,在2009年6月至2010年年底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中,北京市顺义区、平谷区、丰台区等进行了“点援制”试点。[2]“点援制”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代理案件法律援助后,不再为其选任法律援助人员,而是由受援人根据案件案由、案情等因素,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名单中自主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该律师作为案件承办人的办案方式。[3]目前,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分配模式以法律援助机构轮派制为主,以“点援制”选择为辅。有学者通过对厦门市“点援制”实施的分析和研究,认为,“点援制与轮派制相比具有一定优势,能够适用于律师资源比较发达的地区”[4]

2.北京市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开展方式

目前,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方式主要是以下两种:一是接受指派承办案件,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辩护、劳动仲裁等诉讼或者非诉案件的代理工作;二是接受安排在法律援助机构值班,提供现场接待咨询和电话咨询服务,也有有的区(县)不安排律师提供日常接待咨询服务。具体而言,可概括为以下几类:

(1)诉讼或非诉案件代理

这是最主要的法律援助开展方式。由法援机构接受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并根据情况指派辖内律所派出律师为当事人代理。

(2)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近年,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及其下设各区法律援助处为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开通了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在法律援助处接受现场咨询、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站等。其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除公职法援律师外,主要来自于轮流值班的社会律师。这些律师为咨询人的法律纠纷提供意见和建议,为其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3)参与普法活动,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作为法律援助制度与服务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宣传包括法律咨询、免费讲座、材料发放、公益热线等诸多形式。一方面,北京市律师积极参加法援机构、律师协会等组织的各种普法活动,宣传法治理念,为市民答疑解惑。另一方面,近年来,北京市各律师事务所相继开展各种法律讲座,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北京市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中,北京市律师协会开通公益热线、组建“普法志愿团”,组织律师参与“法制讲座进社区”“送法下乡”“法制宣传咨询周”等活动,妥善调处社会纠纷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北京市律师充分利用专业能力,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在传统的咨询热线、现场宣传活动之外,北京市律师也自发出版专业法律援助宣传书籍,创办相关网站,进而创建了自身的法律援助宣传品牌。

总之,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法援机构的领导下,积极融入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在法律援助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都发挥着主导作用。


注释

[1]北京市司法局.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调研报告.(2009-01-09)[2015-10-18].http://www.bjsf.gov.cn/publish/portal0/tab85/info7847.html.

[2]许冷.法律援助点援制初探//贾午光.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与发展.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3:129.

[3]甘权仕.对法律援助点援制的分析与研究——以福建省厦门市点援制的实践为蓝本//贾午光.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与发展.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3:104.

[4]甘权仕.对法律援助点援制的分析与研究——以福建省厦门市点援制的实践为蓝本//贾午光.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与发展.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