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
- 胡恒
- 7836字
- 2024-11-03 04:28:10
三、县辖政区的空间分布:以巡检司为中心
清代县辖政区的具体数量恐怕难以精确统计,这主要是因为除了分防在州城、县城之外的巡检司、县丞、主簿等分防官员之外,驻扎在县城的典史、吏目等是否具有辖区,因史料记载的缺略,往往难以厘清,探讨其空间分布更是一个难题。而巡检司基本都是分防在外,其数量可以计量,因此,以巡检司的空间分布来间接反映县辖政区的空间分布,未尝不是一个替代方案。
巡检司的设置与否,一般来讲,是反映该地区治安好坏的标准之一;同时,对于一个地区的治理来讲,当其面积广大,政务繁忙之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有两个:分县或是设置佐杂。前者牵涉到县级行政机构的重新设置,且亦受乡绅、官僚的牵制,还牵涉边界划分、学额分配等,往往历经数十年的讨论不得实施,后者则没有上述重重掣牵,易于实施。从某种程度上讲,巡检司的设置同样代表着一个地区开发的程度,也是“分县”难于实施时的一种变通方式。由于各地政治、经济状况的差异,巡检司分布差异极大。
表2-8 嘉庆、宣统朝各省区巡检司数量比较
注: 1.嘉庆朝巡检司数量依《嘉庆重修一统志》各统部下《文职官》所记统计;宣统朝依《职官录》。
2.为便于比较,将嘉庆末未建省之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作省级行政单位处理。
3.土巡检司不在统计之列。
图5 清末巡检司分布图
由表2-8及图5,可以看出巡检司有着鲜明的分布特征:
1.东密西疏,南密北疏,存在与胡焕庸人口线相一致的分布线,显示出巡检司分布与人口间的密切关系,但东南密中亦有疏。1935年时,胡焕庸线东南一带占中国国土面积的36%,人口则占到全国人口的96%,而此线西北64%的土地面积却养活了4%的人口[114],这一格局最早就是在清末形成的[115]。此线东南有巡检司933个,占全部巡检司总数的98%,而西北则仅有18个,仅占总数的2%,设定1911年时胡焕庸线两侧的面积与人口比例与1935年近似[116],其分布之不均衡性较人口更为突出。该线以东、以南巡检司设置各省间也有差异,全国巡检司设置较多的有广东、江苏、湖北、江西、广西、安徽、直隶、福建、湖南九省,除直隶外,其余八省共有巡检司632个,占全国总数的66. 5%,绝大多数位于秦岭-淮河线以南,以北则普遍较少,北疏南密。即使是该线以东、秦岭-淮河线以南的密集分布区,也有稀疏之地。今以设置最为普遍的各省县属巡检设置率[117](平均每县设置的数量)为例(见表2-9),广东、广西、湖北、江苏、安徽平均每县设置一处以上,福建接近每县一处,浙江、湖南基本两县一处,相比之下,贵州、云南、四川三省设置率为0. 1左右,远低于全国平均的0. 53。
表2-9 宣统末县属巡检设置率
资料来源:宣统末各省县数系据《清史稿·地理志》各省序;巡检司数系据笔者硕士论文考证结果。
2.广东巡检司设置雄居全国之首,是巡检司分布不均衡格局中的突出特点。嘉庆二十五年共有150处,占全国的15%;宣统三年总数未变,占全国的比例则提高到16%。而清末广东全省县79个,县属巡检司127个,平均每县设巡检1. 1个,是全国平均设置率的3倍,从侧面反映出广东治安的严峻形势。清代以来,广东在海内外贸易中的地位愈来愈突出,商品经济发达,走私贸易相当猖獗,且广东滨海临山,岛屿众多,海盗出没,“民风犷悍” [118],“染侈靡,游手未尽归民,赌风盛张,无赖或潜为盗。任智健讼,好刀笔”[119],素称难治。广东械斗之风炽烈,被列为广东居民的“七好”之一,广东居民也被描述成脾气暴躁和斗殴成习[120]。乾隆帝就曾感言“向来福建民风好斗,……本日阅广东招册,该省亦颇有械斗案件,尚较闽省为多”[121],以治安为职责的巡检司广布州县也就不难理解了。
不仅各省巡检司分布极不平衡,就是一省之内,巡检司的分布也不均衡。以比较典型的江苏省为例,清末各府巡检司设置情况可见下图:
图6 宣统三年江苏各府巡检司数
资料来源:《职官录》(宣统三年冬季)。
笔者试以长江、废黄河河道大致将江苏分为苏南、苏中、苏北三部分,其中苏南包括江宁、镇江、常州、苏州、松江五府,太仓直隶州;苏中包括扬州、淮安二府、通州直隶州、海门直隶厅;苏北包括徐州府、海州直隶州。三者巡检司数量与地域范围的比例如下图:
图7 清末江苏各区域巡检司及地域范围比例
注:清末江苏各府、直隶州、直隶厅地域范围数据来源于侯杨方:中国人口地理信息系统, 2014年10月10日查询;巡检司数系据《职官录》(宣统三年冬季)。
苏南地域面积占江苏全省面积的33%,而巡检司所占的比例则高达60%,与之相比,苏中、苏北合计地域面积占到了67%,巡检司所占的比例则仅有40%。宣统二年苏南、苏中、苏北户数占江苏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47%、35%、18%[122],巡检司分布的不均衡性较人口分布的差异要更为突出,这可能与苏南发达的市镇经济有关。
解释巡检司地理分布的不均衡性是一项复杂的课题,最好的办法是对每个巡检司设置的因素加以考察,归纳出若干有规律的影响因子,但巡检司官职卑微,官书乃至地方志书所载巡检司之裁、置、移设往往只是一个结果,对其影响因子的考察,不得不限于个别的、有限的事例,笔者仅就所知,略加分析如下:
1.治安因素。巡检司最重要的职能就是“掌捕盗贼,诘奸宄”,凡民俗犷悍、民风好讼之地,治安形势严峻的地方,往往会设置巡检司进行弹压,故巡检司的设置空间分布及数量变化亦足以反映该地区的治安形势,如广东潮州府留隍司因“民俗强悍”而设[123],罗定州东安县西山“夙称盗薮”,移驻巡检司稽查[124]。
2.人口因素。从巡检司分布与人口分布的一致性来看,人口是巡检司空间格局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史料中这样的例子很多,如江西临川县清泥巡检司因所管汛地烟户无多,奏请改驻民居稠密的东馆地方[125];山西太谷县高山城因居民稀少,移巡检司驻人稠地广之范村镇[126]。
3.空间因素。若一县控制半径过大,察查难周,往往需要设置或移驻巡检司以分防地方。所谓“各省设立分防佐贰,原因地方辽远,州县耳目难周,特驻专员,用资巡察”[127],如广东新宁县广海寨地方“濒临大海,距县辽远”,故移巡检司驻此[128];江苏通州三角司巡检,因距所管各沙,“暌隔百有余里”,故就近移驻吕四场[129]。有的巡检司距离县治相当遥远,如广东合浦县永年司辖境周围三百余里,距县三百六十里[130]。
4.区位因素。关津险要、水陆要冲、沿山滨海、县境交界等地,均需设置巡检司以弹压。江西九江府德化县小池口,位于鄱阳湖侧,界连湖北,居民杂处,差使络绎,故移城子镇巡检驻此[131];广西桂平县穆乐墟巡检司界联平南、容、藤数县,重山叠嶂,四路交通,为“奸匪”托足之所[132]。此外,县境交界之地往往管理松弛,盗贼出没,巡检司常常驻扎,以弥补空间分割之交叉地带的管理真空,如江苏徐州府驻铜山县双沟镇之四界司,其得名缘由是双沟镇街道“半属安徽灵壁县,半属江苏铜山县,其东又与邳州、睢宁接壤,一镇之中,四州县境地相连,犬牙交错,故有四界之称”[133]。雍正十二年河南添设巡检四员,“滑县老岸镇,往来要道。汝阳县庙湾镇,水陆冲衢。渑池县硖石驿,山谷险要。固始县往流集,吴豫交界,各请设巡检一员,稽查防守”[134],正典型地代表了四种区位因素。
5.市镇因素。清代巡检司设于市镇的较多,这是明清巡检司不同于前代的一个突出特点。随着市镇的兴衰,巡检司的驻地也随之发生变化,如江西南城县洑牛市巡检所管之地“市镇零落”,故移驻商贾云集之新丰市[135];福建崇安县五夫村村庄稠密,烟户繁多,且该地向有常平仓一十五间,贮谷四千余石,故将分水关巡检移驻兼管仓储[136];湖北广济县龙坪镇系商贾云集之地,故移原驻武穴镇之巡检司驻此[137]。
上述因素并非单独起作用,一个巡检司的设置,往往兼具两种或更多因子。对于巡检司空间分布的不均衡性的解释,可以看作是以上诸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1]余蔚:《宋代地方行政制度研究》, 41页,复旦大学2004届博士论文。
[2]以上见谢深甫:《庆元条法事类》卷7《职制门四·巡警》, 77页,北京,中国书店, 1990。
[3]前揭李治安:《元代巡检司考述》。
[4]申万里:《元代学官选注巡检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5]《元典章》刑部卷十三,典章五十一《县尉巡检巡捕》,陈高华等点校,第3册, 1701~1702页,中华书局、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 2011。
[6]《元典章》刑部卷十五,典章五十三《巡检不得接受民词》,陈高华等点校,第3册, 1750页。
[7]李治安:《元代行省制度》, 776页,北京,中华书局, 2011。
[8]朱国桢:《皇明史概》卷4洪武十三年十月戊午, 219页,台北,文海出版社, 1984。
[9]万历《大明会典》卷139《兵部二十二》。
[10]王伟凯:《试论明代的巡检司》,《史学月刊》2006年第3期。
[11]万历《大明会典》卷139《兵部二十二》。
[12]吕坤:《吕坤全集·实政录》,王国轩、王秀梅整理, 909页,北京,中华书局, 2008。
[13]嘉靖《建宁县志》之《建置志第二》。
[14]万历《嘉定县志》卷15《兵防》。
[15]正德《姑苏志》卷25《兵防》。
[16]乾隆《长洲县志》卷8《职官》。
[17]同治《兴国县志》卷33《艺文》。
[18]如光绪《平湖县志》卷10《职官》所记“主簿……明初掌巡捕事,故民壮归巡捕衙统率,至万历间改归典史”。
[19]《清世祖实录》卷25顺治三年四月辛丑, 216页。
[20]《清世祖实录》卷55顺治八年三月壬辰, 438页。
[21]《清世祖实录》卷84顺治十一年六月癸未, 666页。
[22]《清圣祖实录》卷199康熙三十九年五月癸巳, 20页。
[23]《清圣祖实录》卷127康熙二十五年七月辛卯, 352页。
[24]《清圣祖实录》卷261康熙五十三年十二月戊子, 575页。
[25]吕进贵:《明代的巡检制度——地方治安基层组织及其运作》,《明史研究丛刊》之6,宜兰,明史研究小组, 2002。
[26]《清圣祖实录》卷291康熙六十年三月乙丑, 829页。
[27]《清圣祖实录》卷258康熙五十三年四月乙酉, 552页。
[28]《清圣祖实录》卷158康熙三十二年三月丁未, 742页。
[29]万历《大明会典》卷4《吏部三》。
[30]康熙《大清会典》卷5《吏部三》, 45页,北京,线装书局, 2006。
[31]《清圣祖实录》卷148康熙二十九年九月丙辰, 642页。
[32]《清圣祖实录》卷261康熙五十三年十一月乙丑, 573页。
[33]康熙《朝邑县后志》卷1《关津》。
[34]以上均引自万历《续朝邑县志》卷1《地形志》。
[35]底图来自《朝邑县乡土志》中收录的《朝邑县境全图》,图中地名回溯至康熙年间。
[36]李尚英:《雍正行政区域的变化》,《商鸿逵教授逝世十周年纪念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此据李尚英著《清代政治与民间宗教》,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 2002。
[37]雍正二年二月十六日吏部尚书田从典《请裁汰直隶各省佐贰首领等冗员》,《清代吏治史料》第1册, 77~80页。
[38]雍正二年八月初五日湖南巡抚魏廷珍《请准将湖南各属巡检应行裁并裁员》,雍正二年八月初九日湖广巡抚纳齐喀《请将湖北各属冗员裁汰》,均见《清代吏治史料》第1册, 224~226页。
[39]《清世宗实录》卷38雍正三年十一月辛酉, 563~564页。
[40]雍正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四川布政使赵弘恩奏,《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9辑, 9~10页。
[41]李尚英:《雍正行政区域的变化》,收入氏著《清代政治与民间宗教》。
[42]《清世宗实录》卷59雍正五年七月辛巳, 908页。
[43]《清世宗实录》卷66雍正六年二月戊戌, 1011页。
[44]《清世宗实录》卷105雍正九年四月乙亥, 387页。
[45]《清世宗实录》卷61雍正五年九月癸亥, 931页。
[46]《清世宗实录》卷105雍正九年四月己亥, 387页。
[47]《清世宗实录》卷144雍正十二年六月庚戌, 800~801页。其中宁化驿改设巡检后,“管辖会同、新村二里,兼管驿务”,见乾隆《汀州府志》卷16《公署》。
[48]《清世宗实录》卷144雍正十二年六月丁巳, 802~803页。
[49]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陈宏谋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五辑, 436页。
[50]《平台纪略》附录《台湾水陆兵防疏》,台湾文献丛刊本, 71页。
[51]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历史研究》1989年第3期。
[52]顾诚:《卫所制度在清代的变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邓庆平:《卫所制度变迁与基层社会的资源配置——以明清蔚州为中心的考察》,《求是学刊》2007年第6期等。
[53]《清世宗实录》卷108雍正九年七月甲戌, 431页。
[54]《清世宗实录》卷144雍正十二年六月丁巳, 802页。
[55]张剑:《莫友芝年谱长编》同治四年四月十五日条, 358页,北京,中华书局, 2008。
[56]雍正二年十月十三日年羹尧题,《清代吏治史料》第1册, 283~284页。
[57]《清世宗实录》卷60雍正五年八月癸卯, 919~920页。
[58]鄂尔泰:《请复维摩州疏》,乾隆《广西府志》卷24《艺文一》。
[59]《清世宗实录》卷80雍正七年四月庚辰, 47页。
[60]《清世宗实录》卷141雍正十二年三月庚子, 783页。
[61]乾隆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福建巡抚陈弘谋奏疏中的追记,《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5册, 436页。
[62]前揭[日]太田出《清代江南三角洲地区的佐杂“分防”初探》。
[63]《清世宗实录》卷59雍正五年七月辛巳, 908~909页。
[64]光绪《东川府续志》卷1《城池》。
[65]录副:嘉庆十六年正月二十六日云贵总督伯麟、云南巡抚孙玉庭奏,档号: 03-1466-004;光绪《续云南通志稿》卷27《地理志·衙署下》。
[66]雍正三年八月二十六日署吏部尚书孙柱《议复吏部侍郎沈近思请将州县吏目典史改称州县尉一事》,《清代吏治史料》第2册, 488页。
[67]朱批:雍正十一年五月十九日署理江西布政使宁筠奏,档号: 04-01-30-0002-026。
[68]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日刑部右侍郎杨超会奏,《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5辑, 278~279页。
[69]《清高宗实录》卷143乾隆六年五月癸未, 1056页。
[70]乾隆二十九年十月十八日江西巡抚兼提督衔辅德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二十三辑, 11~13页。
[71]据笔者《清代巡检司地理研究》下编考证结果统计,中国人民大学2008届硕士学位论文。
[72]录副: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十三日两江总督高晋奏,档号: 03-0138-108。
[73]《清高宗实录》卷502乾隆二十年十二月丁未, 331页。
[74]乾隆二十年四月十五日署理山东巡抚兼提督衔郭一裕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十一辑, 183页。
[75]朱批:乾隆四十年十月二十四日署理湖广总督陈辉祖、护理湖南巡抚敦福奏,档号: 04-01-01-0333-002。
[76]此处乾隆二十年间事,俱见《清高宗实录》卷502乾隆二十年十二月丁未, 331页。
[77]《清高宗实录》卷514乾隆二十一年六月庚子, 493页。
[78]朱批:乾隆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江西布政使刁承祖奏,档号: 04-01-20-0001-011。
[79]朱批:乾隆三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江西巡抚吴绍诗奏,档号: 04-01-01-0269-045。
[80]据《清高宗实录》统计。
[81]《清高宗实录》卷746乾隆三十年十月丁巳, 215页。
[82]朱批:乾隆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署理陕西布政使慧中奏,档号: 04-01-01-0117-013。
[83]乾隆十八年四月十二日署理山东巡抚杨应琚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五辑, 91页。
[84]乾隆二十九年九月十二日浙江按察使李治运奏,《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二十二辑, 603~604页。
[85]《清高宗实录》卷701乾隆二十八年十二月戊戌, 837页。
[86]乾隆《鹤峰州志》卷上《分防》。
[87]乾隆《沧州志》卷1《疆域·村庄》。
[88]遗憾的是,迄今为止,笔者已尽可能全部查阅了“中研院”、台北“故宫”、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现存的为数不多的乾隆元年、二年已刊、未刊朱批、录副奏折、吏科题本、军机处随手登记档等,但尚未能查到此次行动的直接奏档。
[89]《清高宗实录》卷278乾隆十一年十一月丁酉, 633页。
[90]《清高宗实录》卷269乾隆十一年六月壬午, 492~493页。
[91]《清高宗实录》卷39乾隆二年三月癸丑, 702页。
[92]朱批:乾隆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江西巡抚岳濬奏,档号: 04-01-01-0024-030;《清高宗实录》卷104乾隆四年十一月丁未, 565页。
[93]《清高宗实录》卷497乾隆二十年九月壬辰, 248页。
[94]据乾隆《大清一统志》统计。
[95]捕属官员的边缘化命运,由“幕官”变迁可见一斑。幕官如典史等,本来由国家选任,辅助州县官从事政务,但因无法得到主官信任,逐渐被私人雇佣的幕宾取代,大多成为主管巡捕的官员。这一转变开始于嘉靖初年,至万历初年完成,见王泉伟《论明代州县幕官的职权转变》,《史学月刊》2013年第9期。缪全吉亦曾认为“案地方衙门虽有佐杂之官,姑不问其人数不足,但以此辈之出身均系杂流,于明代独重进士之风气下,既无劝于前,又无惩于后。甘就佐杂者,其品性原已可疑,长官何肯假以事权。再佐杂亦受命于朝,非主官所能辟除,官佐既素昧平生,于无可奈何发生之隶属关系中,若官稍假事权,又恐久假不归,以启分庭抗礼之体。因之,明代地方主官鲜有借重佐杂者”,《清代幕府人事制度》, 9页,台北,中国人事行政月刊社, 1971。
[96]乾隆《南海县志》卷3《编年》。
[9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乾隆朝上谕档》第一册,乾隆二年七月十八日, 204~205页,北京,档案出版社, 1991。
[98]同治《江夏县志》卷1《图说志·四汛图说》。
[99]《清文宗实录》卷322咸丰十年六月庚辰, 774页。
[100]朱批:嘉庆十六年九月初九日江西巡抚先福奏,档号: 04-01-01-0525-030。
[101]如光绪二十八年温宿府旧城巡检司所辖升为温宿县,焉耆府属布告尔巡检所辖升为轮台县,吐鲁番厅属辟展巡检所辖升为鄯善县(《清德宗实录》卷504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壬辰, 651页)
[102]《清高宗实录》卷21乾隆元年六月辛卯, 512页。
[103]《清高宗实录》卷223乾隆九年八月壬寅, 881页。
[104]军机处原折《光绪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总司核定官制大臣奕匡等奏续订各直省官制情形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 503页,北京,中华书局, 1999。
[105]录副: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初四日掌云南道监察御史俾寿奏,档号: 03-5621-028。
[106]录副:宣统二年九月初二日湖南巡抚杨文鼎奏,档号: 03-7445-040。
[107]录副:宣统三年闰六月二十六日江西巡抚冯汝骙呈,档号: 03-7440-063。
[108]录副:宣统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东三省总督锡良呈《裁撤知县佐职各缺清单》,档号: 03-7440-020。
[109]录副:宣统三年五月初六日湖广总督瑞澄奏,档号: 03-7454-131。
[110]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5页,北京,三联书店, 2001。
[111]《内务公报》1914年第12期。
[112]《内务部呈文并批令(附表)》,《政府公报》1915年4月, 1067号。关于民国县佐制度,参魏光奇:《官治与自治——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县治》, 102 ~ 10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4。
[113]内政部曾于1930年发文各省,“请将各省以前设置之道尹、县佐一律废除。”但其实个别省份如江苏等汇报,“苏省道尹、县佐,早经废除。此外,并无类似此种行政机构”,见《江苏省政府公报》1930年第401期。
[114]胡焕庸:《中国人口之分布》,《地理学报》1935年第2期。
[115]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 359页,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1991。
[116]据2000年人口调查数据的分析,人口分布之大势与1935年胡焕庸研究对比,仍保持在96: 4的水平(葛美玲、封志明:《基于GIS的中国2000年人口之分布格局研究》,《人口研究》2008年第1期)。而1935年离清朝灭亡仅20余年,人口、面积分布的基本格局仍不会有太大变化。
[117]本处仅指属于知县僚属的巡检,故其数目较表2-8要少。
[118]录副:乾隆六年三月广东按察使潘思矩奏,档号: 03-0064-032。
[119]光绪《广州府志》卷15《舆地略七》。
[120]徐珂:《清稗类钞》风俗类《粤人七好》、《粤人好斗》条, 1307~1308页,北京,中华书局, 1984。
[121]《清高宗实录》卷1386乾隆五十六年九月甲戌, 599页。
[122]宣统二年人口数据据侯杨方:中国人口地理信息系统, 2014年10月10日查询。该系统的原始数据来源于王士达《民政部户口调查及各家估计》,北平社会调查所。
[123]录副:嘉庆二十四年四月十一日两广总督阮元等奏,档号: 03-1467-029。
[124]《清世宗实录》卷110雍正九年九月戊寅, 467页。
[125]录副:嘉庆十六年九月初九日江西巡抚先福奏,档号: 03-1693-069。
[126]录副:乾隆四十三年三月六日山西巡抚巴延三奏,档号: 03-0053-042。
[127]《清宣宗实录》卷22道光元年八月癸卯, 408页。
[128]《清世宗实录》卷155雍正十三年闰五月戊子, 895页。
[129]《清高宗实录》卷31乾隆元年十一月己未, 627页。
[130]《清高宗实录》卷457乾隆十九年二月庚戌, 951页。1952年,合浦划归广西省, 1955年还隶广东省, 1965年又改隶广西省至今。
[131]《清高宗实录》卷568乾隆二十三年八月乙卯, 202~203页。
[132]嘉庆《广西通志》卷124《关隘略四·浔州府·桂平县》。
[133]录副: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两江总督长麟等奏,档号: 03-0054-03。
[134]《清世宗实录》卷144雍正十二年六月丁巳, 802页。
[135]录副:乾隆五十年八月二十四日暂署江西巡抚舒常奏,档号: 03-0197-015。
[136]录副:乾隆三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闽浙总督苏昌奏,档号: 03-0397-065。
[137]录副:乾隆二十九年九月十三日湖北巡抚常钧奏,档号: 03-100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