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监督体系[1]

——要素、结构与发展

任建明 洪宇[2]

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该体系是否健全,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关键决定因素。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改革,中国已经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一套权力监督体系。该体系由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国家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七大要素构成,呈现出三个层次的立体结构关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展的终极目标是能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个目标仍未达成,未来需要重点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关键词:权力;监督体系;要素;结构

权力有被滥用的倾向,必须对权力加以限制,才能保障其被正确地行使。改革开放之后,随着腐败问题日益严重,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进入21世纪以来逐渐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权力监督体系。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到十七大提出的“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到十八大提出的“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再到十九大提出的“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对权力监督的顶层设计思路越来越清晰、系统。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能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地预防腐败,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回顾官方文件和学术文献,经过梳理与甄别,提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然后分析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提出符合实际的监督体系结构,最后坚持目标导向,就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