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共收入问题的多维观察

政府作为公共团体,需要为满足人民的公共需求取得财物,而财物的来源主要系于人民的供给。在商品经济活动大规模出现以前,政府公共收入多以实物与劳务的形式确定,但自货币出现以后,渐渐改变为以货币形式征集收入。公共收入分类的方法,根据所适用的标准而有所不同,有以时期为标准者,分为经常收入与临时收入;有以权力为标准者,分为公权收入及私权收入;有采用收入性质者,分为公经济收入和私经济收入;有根据来源者,分为直接收入、间接收入及预期收入。各家所依据的标准不同,因此分类的情况悬殊。参见何廉、李锐:《财政学》,8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本书只择其一二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