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研究方法

(一)历史分析方法

本书专章探讨第三国强制规范适用的历史发展。尤其在欧盟层面确立第三国强制规范适用制度的立法进程中,明晰各方就是否适用以及如何适用的争议和主张,并得出此一阶段立法和司法的经验、教训,为系统解决第三国强制规范在法院地国的适用问题提供借鉴与参考。

(二)规范分析方法

规范分析对第三国强制规范适用制度的建立必不可少。本书主要针对《罗马公约》和《罗马条例I》的正式文本以及立法提议和草案,同时结合其他的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进行分析,为中国的第三国强制规范适用制度的设计提供立法参考。此外,第三国强制规范适用制度的替代问题也离不开对各国实体法及冲突法规范的分析。

(三)案例分析方法

首先,无论是通过一般方式还是替代方式适用第三国强制规范,都最终在案件中予以体现,如此才能发现第三国强制规范在法院地国的适用途径和实施效果,从而明晰第三国强制规范适用中存在的障碍以及所需的条件;其次,在正式的适用制度建立之前,荷兰等国家的司法实践曾经在特定情况下考虑第三国强制规范的直接适用;最后,作为第三国强制规范的中国法在域外的适用也要通过案例予以展现。

(四)比较分析方法

规范分析和案例分析都要通过比较分析明确研究对象的异同以及解决方法的优劣。本书不仅在宏观上比较第三国强制规范适用的一般方式和替代方式的差异,还从微观的角度分析不同的适用模式,发现其最适宜支配的案件情形,为第三国强制规范在法院地国的适用提供系统、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