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货币经济中的储蓄与投资

在古典经济学那里,货币经济与实物经济没有实质区别,货币经济只不过是覆盖着货币面纱的实物经济,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货币的意义和作用。实际上货币经济与实物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知道,在实物经济条件下,储蓄者就是投资者,卖者就是买者,卖的过程就是买的过程,因此储蓄与投资、商品买卖、价值运动与实物运动具有直接统一性。货币的引入打破了这种直接统一性,造成商品买与卖过程、价值运动与实物运动过程、储蓄过程与投资过程的相对独立性。同时货币作为一种工具和手段,提供了沟通不同经济部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以及现在与未来之间联系的桥梁,作为价值的化身和财富的代表,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对象,为经济注入了持续的推动力。

货币产生后,商品交换通过货币媒介来实现,从而形成了商品流通和货币运动。就二者的关系看,无疑商品流通构成货币运动的基础,货币运动服务于商品流通。但货币运动具有相对独立性,并能够能动地影响商品流通。从商品流通过程看,商品生产者首先要将商品卖出去,取得一定量货币,然后才能用取得的货币买回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如果商品不能卖出去而转化为货币,耗费在商品生产上的劳动就得不到补偿,商品生产者就会陷入亏损甚至破产的境地。因此马克思把由商品到货币的转化称为“商品的惊险跳跃”。这一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一定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而能否实现商品到货币的转化和货币到商品的转化,不仅取决于商品本身,而且取决于货币运动。正常的货币流通是实现这种转化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从宏观上看,货币运动能否与商品运动相协调,不仅影响商品流通的时间和流通的费用,而且影响着社会总产品的实现,制约着社会再生产能否顺利进行。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协调,有助于加快商品流转,降低社会流通费用,促进社会总产品的实现,促进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反之,则会增加社会流通费用,阻碍商品流通,造成社会再生产的障碍。

在货币经济中,生产出来的国民收入以实物形式提供给市场,通过市场买卖实现其价值;而国民收入的分配却是借助于货币形式进行的,通过货币形式的分配再分配形成人们的可支配收入。货币收入的所得者可以直接使用收入进行购买,也可以通过货币借贷将货币提供给他人使用,因此国民收入的所得者并不一定是收入的使用者。也就是说,在货币经济条件下,不仅实物运动与价值运动是分离的,而且国民收入的所得与使用也是分离的。在其相互分离的条件下,货币金融又成为沟通其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可见,在货币经济条件下,一方面打破了财富在实物形式上积累的局限,财富的积累得以在货币形式上进行,这使得个人财富的积累不再影响社会生产,也就是说,个人在货币形式上的积累,并不影响社会生产过程中要素的投入,解决了在实物积累情况下个人财富积累相应地会减少社会生产中的物质要素投入的矛盾;另一方面,打破了产品交换的时间、空间和个人的限制,促进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社会化发展。货币流通“所以能够打破产品交换的时间、空间和个人的限制,正是因为它把这里存在的换出自己的劳动产品和换进别人的劳动产品这二者之间的直接的同一性,分裂成卖和买这二者之间的对立。”注11在物物交换的情况下,不同使用价值的交换受到使用价值自身和使用价值交换时空上的限制,如使用价值要满足交换双方的物质形式和性质的需要。所以,马克思认为,货币流通一方面使商品交换打破了直接的产品交换的个人的和地方的限制,发展了人类劳动的物质变换,另一方面,又有整整一系列不受当事人控制的天然的社会联系发展起来。注12

货币促进了储蓄决策与投资决策的分离,同时又架起了沟通储蓄投资的联系的桥梁。我们知道,在没有货币的情况下,储蓄决策与投资决策是由同一主体作出的,储蓄就是投资,储蓄与投资具有直接统一性。在货币经济条件下,储蓄决策与投资决策由于货币的使用发生分离,原来统一的过程成为储蓄和投资两个相对独立的过程,形成和深化了储蓄部门与投资部门的分工。在这种情况下,储蓄者并不一定是投资者,他可以是单纯的储蓄者,为将来投资进行先行的货币积累,也可以把自己的储蓄提供给其他投资者;同样,投资者并不一定需要自己的储蓄来源,他既可以利用自己的储蓄积累进行投资,也可以利用他人的储蓄进行投资,货币为人们提供了储蓄的手段,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利用他人储蓄的手段,通过货币的借贷及中介机构的货币经营和货币创造,储蓄能够流向投资者手里,流向高效率的投资领域,这打破了实物经济的局限性。因为在实物经济中,人们只能根据自己掌握的储蓄资源进行投资,但由于储蓄能力和投资能力、投资机会的分布并不是对称的,有储蓄能力的人并不一定具有投资能力和投资机会,因而会对储蓄资源的有效利用造成限制。货币在使储蓄决策和投资决策分离的同时,又提供了沟通储蓄与投资之间联系的渠道和工具,使得储蓄得以在广泛的范围内按照预期收益率产生的投资机会进行分配再分配,从而促进储蓄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货币开辟了新的储蓄渠道,增强了储蓄的流动性和储蓄形式转换的灵活性,同时赋予投资相对独立性,使其具有调动资源的机制作用。在没有货币的情况下,储蓄决定着投资,投资的增加必须先有储蓄的增加;在货币出现后,储蓄决策与投资决策分离,储蓄者想要进行的储蓄与投资者想要进行的储蓄并不一定相等,在这种情况下,投资将不再是一个完全被动的因素,因为在存在货币的情况下,货币的创造为投资部门提供了调动资源的工具和手段,在存在闲置资源的情况下,投资的增加使闲置资源得以利用从而能够增加国民收入,进而增加储蓄,同时在一定条件下,投资的增加能够导致强制储蓄的产生。这意味着货币一方面使储蓄决策与投资决策分离,造成了储蓄与投资相对独立性,另一方面又作为一种机制促使储蓄投资动态地相互适应,促进储蓄投资的平衡与协调。

货币有其自身特殊的规定性和矛盾性,正是其特殊的规定性和矛盾性使其成为一种推动积累的杠杆和动力机制。马克思说明了货币自身的规定性和所包含的矛盾性,他指出:“货币在质的方面,或按其形式来说,是无限的,也就是说,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因为它能直接转化成任何商品。但是在量的方面,每一个现实的货币额又是有限的,因而只是作用有限的购买手段。货币的这种量的有限性和质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迫使货币贮藏者不断地从事息息法斯式的积累劳动。”注13货币本身不是资本,而一旦劳动力作为商品成为购买的对象时,货币就作为资本的一种形态存在着,货币就作为货币资本发挥作用,而货币资本“是每个单个资本登上舞台,作为资本开始它的过程的形式。因此,它表现为发动整个过程的第一推动力。”注14

新古典经济学家把货币经济看作是覆盖着货币面纱的实物经济,他们不理解货币的本质和货币经济的特点,因而不能理解货币与实际经济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一些西方学者也认识到新古典货币中性论即使在其框架内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它的一系列假设是不真实的,如没有货币幻觉,价格水平和利率的变动不产生分配效应,劳动力市场、商品市场、债券市场上存在完全竞争,价格和工资具有充分的弹性等。在现实经济中并不具备这些条件或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货币的变动会通过一定的机制和途径影响经济活动。即使存在这些条件,货币也不是中性的,因为货币的产生,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而且促进了储蓄部门和投资部门的分工,这种分工同其他分工一样,促进了效率的提高;同时货币的产生促进了金融中介的发展和金融资产的多样化发展,从而多方面地影响实际经济活动,影响社会的储蓄投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