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金融:逻辑与结构
- 吴晓求等
- 3776字
- 2020-08-30 02:41:03
0.4 互联网金融的理论结构
互联网金融既有与传统金融相近的理论基础,更有自身独特的理论结构。
1.金融功能理论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并不突出金融组织和金融机构,而是基于金融功能更有效地实现而形成的一种新的金融业态,其基础理论仍是金融功能理论。
如前所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蓬勃发展,一方面使金融功能的实现越来越不依赖于特定的金融组织和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又使金融功能的效率在成本大幅降低的同时大大提升。由此,金融功能的内涵得以深化,金融服务的对象大大拓展。
金融功能效率的提升,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突出表现在金融的支付结算功能上。互联网金融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具有灵活、便捷、快速、安全的特点,这是传统金融提供的支付结算所难以达到的。第二,表现在资源配置或融资功能上。互联网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或提供的融资服务,是对传统金融融资功能的结构性补充,它有效地解决了某些特定的资金供给与资金需求的匹配性,完成了在传统金融结构下难以完成的某些特定资金供求的撮合,使金融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更丰富、更结构化。第三,表现在金融的财富管理或风险管理功能上。互联网金融实现了财富管理的大众化,这显然是对传统金融财富管理富人化观念的一种颠覆,使财富管理功能的内涵和外延得到极大的深化和延伸。第四,在金融其他功能的实现过程中,互联网金融要么降低了成本,要么扩展了内涵,要么提升了效率。
2.“二次脱媒”理论
一般认为,信息不对称、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引发的风险管理需求是金融中介存在的重要原因,也是金融中介理论形成的基础。注4然而,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特点正在侵蚀金融中介赖以存在的基础,从而使金融中介正在经历自资本市场“脱媒”以来的第二次“脱媒”。如果说资本市场是金融第一次“脱媒”的推手,那么互联网金融就是金融第二次“脱媒”的催化剂。正是基于这种理解,笔者始终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金融业态,即第三金融业态。
在互联网金融中,信息的不对称性有了更大的、根本性的改进。互联网平台具有信息发布及时、信息探索快速、强大的信息流整合能力以及对云数据的有效处理能力,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方面,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向前迈出了根本性的一步。因此,传统金融中介存在的经济性和必要性受到了严重冲击,金融中介的组织形态亦将发生重要变化。可以预期,基于云数据的发掘和处理,可能是互联网金融时代新金融中介的重要形态,这或许是金融第二次“脱媒”的重要副产品。
在金融形态结构化演进过程中,资本市场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是金融的第一次“脱媒”,脱媒的重点在“资源配置”(即融资)功能上。这次“脱媒”推动了金融结构的变革,无疑是一次历史性跨越。之所以是历史性跨越,是因为金融的第一次“脱媒”推动了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市场化配置,促进了金融体系风险定价机制的形成,完成了信息从“点对点”到“点对多”、“多对多”的转变,从信息封闭到信息公开的转型,实现了资金所有者由储蓄者到投资者角色的转换,进而建立了财富增长的市场机制。
然而,由于信息技术等因素的约束,金融的第一次“脱媒”并不彻底。互联网平台的植入势必推动金融的“二次脱媒”。金融的第一次“脱媒”,从现象看,似乎是为了规避利率管制,但其实质是金融功能演变使然,是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满足不了资金持有者对高收益、高风险产品的需求。同样,互联网金融推动金融“二次脱媒”,虽然也可以找到绕开管制的某种痕迹,但其实质也是现行金融体系满足不了日益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与金融的第一次“脱媒”主要是推动金融活动的市场化不同,互联网金融推动的金融“二次脱媒”主要是解决金融的效率和金融服务的结构性匹配问题。这里说的金融效率主要表现为灵活、快捷、低成本、相对安全和信息对称性。金融服务的结构性匹配主要是指金融服务的广泛性或普惠性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是金融的第一次“脱媒”所没有解决或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
3.新信用理论
信用是金融的内核和基石,也是金融的生命线。信用风险是传统金融三大风险中的基础风险。如何评估信用等级,如何观测、缓释和对冲信用风险,在现行金融运行框架中已有相对成熟的理论、技术和方法。一般来说,在现行信用评级理论和方法中,信用的优劣、高低通常与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资金流量和个人的身份地位、收入水平、资产规模等有密切的关系,资产抵押或质押通常也是缓释风险的主要机制。在这里,信用与收入、财富、名誉、地位几乎是同义语。基于云数据的互联网金融,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金融关于信用的定义和观测信用的视角。
实际上,经济主体(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都要通过其经济行为特别是市场交易行为来体现。在金融活动中,金融交易行为是经济主体信用表现的最好检验。互联网平台所产生的云数据,客观地描述了相关交易主体的履约状况和信用水平,真实展现了他们的商业行为轨迹。基于对云数据的挖掘、整理、计算而形成的信用观测结果显然比传统金融对信用的“先验”评估要真实得多、准确得多、客观得多。阿里小贷的低不良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所以,互联网金融通过云数据来观测实际交易行为的履约状况,进而判断相关经济主体的信用能力,显然大大推进了信用理论的内涵。如果说重财务指标、重资产指标等硬指标的信用理论是工业社会的信用理论,进而可称为传统信用理论,那么基于云数据大计算、侧重于观测实际交易行为轨迹的信用理论就是互联网时代的信用理论,进而也可称为新信用理论。新信用理论是互联网金融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石。
4.普惠金融理论
2005年,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的理念,希望推动建立为社会各阶层所有成员提供公平、便捷、安全、低成本服务的金融体系。普惠金融的实质就是将需要金融服务的所有人纳入金融服务范围,让所有人得到适当的与其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理念应当是金融服务的最高准则,也是衡量一国金融体系公平性的最高标准。
中国金融体系经过多年的改革在诸多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一些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其中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存在明显的不足。有调查数据显示,在中国,大多数有信贷需求的家庭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来满足,四分之三的农村家庭借贷更是依赖于非正规的民间渠道。注5大多数小微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贷款。在中国,金融体系的资金配置更多地倾向于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财富管理的重点主要在高收入群体,而针对数量众多且十分活跃的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的金融服务被严重忽视。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现行金融体系的本质是一种大企业金融和富人金融。金融服务的严重不平衡性,推动了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背离了普惠金融的基本理念。
由于商业规则和运行平台的约束,传统金融难以实现普惠理念。互联网金融十分有效地弥补了传统金融的内在缺陷,它以互联网为平台,以信息整合和云数据计算为基础,开创了一个自由、灵活、便捷、高效、安全、低成本、不问地位高低、不计财富多少、人人可以参与的新金融运行结构。在这里,小微企业可以获得相应贷款,低收入群体可以享受财富管理带来的喜悦,消费者可以体验快捷支付带来的时间效率,需要资金周转的小微企业可以找到手持盈余资金但投资无门的投资者,虽然他们可能面临比传统金融更高的风险。这些被传统金融所忽视的企业、个人终于在互联网金融上获得了适当的金融服务。金融服务第一次摆脱了对身份、地位、名望、财富、收入的依赖,显然它是对普惠金融理念的践行,而这正是互联网金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源泉。
5.从离散金融到连续金融
金融工具是金融服务的载体,传统金融本质上是离散金融。离散金融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几乎所有金融工具的服务功能都是断裂的,或者说离散的,它们之间在功能上难以自动或不可能无成本地转换,金融服务或金融工具之间存在一条人为的巨大沟壑,要跨越这一条条沟壑,消费者(即金融服务的需求者)必须付出不应该由他们付出的成本。这些成本是传统金融巨额利润的组成部分。这些沟壑的存在与传统金融的内在结构浑然一体。
传统金融为了防范风险,通常都会设立诸多条条框框,至于这些条条框框给客户带来了多大的效率损失或成本付出,通常不在其视野之中。在传统金融的运行框架内,为防范风险设立诸多条条框框当然无可非议,但当这些条条框框给社会带来的效率损失远超其所获取的利润时,就不得不反思其存在的经济性。所以,传统金融这种离散金融的服务特点不仅常让人有不便和僵化之感,还有某种置客户利益不顾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己主义倾向。虽然金融要盈利,但金融的本质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通过为社会提供恰当的金融服务,追求全社会的福祉和效率应是金融的最高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金融的确背离了金融的本质。
与传统金融不同,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连续金融。互联网金融的所有工具创新都源于客户的需要而不是自身利润的需求。第三方支付、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财富管理等显然都有这些特点。互联网金融的工具可以自由、通畅地转换,没有障碍,没有沟壑,甚至没有成本,这就是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在中国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原因。连续金融的服务是无缝隙的,工具是自动转换的,体现了互联网精神,即以客户为本、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客户提供便利,进而为社会带来效率。当然,这不是说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利润,而是说这种利润的获取是以客户价值的提升为前提的,这与金融的本质是匹配的。互联网金融的这种理论和精神代表的是金融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