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哲学史补二集·上(三松堂全集)
- 冯友兰
- 10632字
- 2021-04-09 18:21:24
郭象的哲学
(一)绪言
近来人多说中国哲学无进步。在表面上看,这话似乎是对底。孔子讲尧舜;董仲舒、何休讲孔子;朱熹、王阳明讲孔子;戴东原、焦循还是讲孔子。但是实际上,董仲舒只是董仲舒,何休只是何休。若知道何休《公羊注》所说之三统三世,只是何休的政治哲学,若知道郭象的《庄子注》只是郭象的哲学,则中国哲学之进步,便显然了。或者以为郭象所说底话,在《庄子》中已有其端,郭象不过发挥引申,怎么能算他自己的哲学呢?推而朱熹、王阳明等,也不过发挥引申《大学》《中庸》上所说,所以也没有什么新贡献。不过我们即使承认这些哲学家真不过发挥引申,我们也不要轻视了发挥引申。发挥引申就是进步。小儿长成大人,大人也不过发挥引申小儿所已潜具之官能而已。鸡卵变成鸡,鸡也不过发挥引申鸡卵中所已有之官能而已。难道我们可以说小儿即是大人,鸡卵即是鸡吗?用亚力士多德的名词说,潜能(potentiality)与现实(actuality)是大有区别底。由潜能到现实便是进步。原来事物由简趋繁,学问由不明晰进于明晰,乃是实然底,并不是当然底。
凡当然者可以有然有不然;实然者则不能有然有不然。我们要想看中国哲学进步之迹,我们第一要把各时代的材料,归之于各时代;以某人之说法,归之于某人。如此则各哲学家的哲学之真面目可见,而中国哲学进步之迹亦便显然了。
此文讲郭象的哲学,就是想做这一种工作。看下文我们可知郭象不但能引申发挥庄子的意思,能用抽象底、普通底理论,说出庄子的诗底文章中所包含底意思,而且实在他自己也有许多新见解。
(二)独化
老庄的哲学,推倒上帝,而立所谓“道”。郭象则不但不承认有所谓上帝,他并且不承认有所谓道。老子庄子虽常说道是“无”,不过因为它是不可道,不可名;因为它“惟恍惟惚”。然而“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道德经》二十一章)庄子也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大宗师》)他们之所谓道,究竟是什么,我们现在可不必管;不过就以上所引,我们可知他们之所谓道,并不是个数学上底零。但郭象则说道就是个零。万物之所以如此如此,只因为它们自然地这般这般。他注上引《庄子》“神鬼神帝”云:
无也,岂能生神哉?不神鬼帝而鬼帝自神,斯乃不神之神也;不生天地而天地自生,斯乃不生之生也。
“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注云:
言道之无所不在也。故在高为无高,在深为无深,在久为无久,在老为无老。无所不在,而所在皆无也。
《庄子·知北游》“有先天地生者,物耶?”注云:
谁得先物者乎哉?吾以阴阳为先物;而阴阳者即所谓物耳;谁又先阴阳者乎?吾以自然为先之,而自然即物之自尔耳。吾以至道为先之矣;而至道者,乃至无也;既以无矣,又奚为先?然则先物者谁乎哉?而犹有物无已。明物之自然,非有使然也。
《齐物论》“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注云:
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自己而然,谓之天然。天然耳,非为也。……故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此天道也。
他于此说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不过欲以明凡物皆块然“而自生”之理。其实“有”永久是有,更无“未生”之时。个体底物可以有未生之时,而包括一切之“有”,则永久存在也。《知北游》“无古无今,无始无终”,注云:
非唯无不得化而为有也;有亦不得化而为无矣。是有之为物,虽千变万化,而不得一为无也。不得一为无,自古无未有之时而常存也。
他这种理论,可谓与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底斯(Parmenides)的理论很相似。
他之所以主张“物各自生而无所出焉”者,因为不管我们学问多么大,我们若尽问所以生物之原因,我们最后总须要一个“块然而自生”者,叫它为上帝,为道,为原子,为电子。《天运》“天有六极五常……”注云:
夫事物之近,或知其故;然寻其原以至乎极,则无故而自尔也。自尔则无所稍问其故也,但当顺之。
事物终究是“无故而自尔”,所以他开始就说“物之自尔”。他开始即以为物皆自然而然,更无所待。他名此为“独化”。《齐物论》“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耶?”注云:
若责其所待,而寻其所由,则寻责无极,而至于无待,而独化之理明矣。
世或谓罔两待景,景待形,形待造物者。请问夫造物者有耶?无耶?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众形之自物,而后始可与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
(三)宇宙间事物之关系
所谓“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者,不过是说,我们不能指定某事物是某事物的原因,并不是说各事物,彼此之间,皆没有关系。照郭象的意思,事物彼此之间,有关系而且有必要底关系。《秋水》“以功观之……”注云:
天下莫不相与为彼我,而彼我皆欲自为,斯东西之相反也。然彼我相与为唇齿,唇齿者未尝相为,而唇亡则齿寒。故彼之自为,济我之功宏矣。斯相反而不可以相无者也。
《大宗师》“孰能相与于无相与……”注云:
……手足异任,五藏殊官,未尝相与,而百节同和,斯相与于无相与也。未尝相为,而表里俱济,斯相为于无相为也。
《大宗师》“知人之所为者……”注云:
人之生也,形虽七尺,而五常必具。故虽区区之身,乃举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一物不具,则生者无由得生;一理不至,则天年无缘得终。
人之所以如此如此,是因宇宙之所以如此如此。严格地说,宇宙间之任何事物,皆与其间之别底任何事物有关系。所以说“区区之身,乃举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
即在人事中,“治”、“乱”之代谢,亦是自然底必然底。《大宗师》“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注云:
人皆自然,则治乱成败,遇与不遇,非人为也,皆自然耳。
《天运》“人自为种而天下耳……”注云:
不能大齐万物,而人人自别,斯人自为种也。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其弊至于斯者,非禹也,故曰天下耳。言圣知之迹,非乱天下,而天下必有斯乱。
“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在这种整个底情形之下,必有某情形、某事物发生,这是必然。但我们不能指某情形、某事物,是某情形、某事物的原因;这是“独化”。
(四)天然及人事之变化
上文说郭象的理论,狠像巴门尼底斯。但在别一方面,他的理论又好像海拉克利塔斯(Heraclitus)。他以为宇宙是常变底。《大宗师》“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注云:
夫无力之力,莫大于变化者也。故乃揭天地以趋新,负山岳以舍故。故不暂停,忽已涉新;则天地万物,无时而不移也。世皆新矣,而自以为故。舟日易矣,而视之若旧。山日更矣,而视之若前。今交一臂而失之,皆在冥中去矣。故向者之我,非复今我也。我与今俱往,岂常守故哉?而世莫之觉,横谓今之所遇,可系而在,岂不昧哉?
社会亦常在变迁之中。社会中底制度,都是所以为一时之用,时过即有弊而成为废物。《天运》“其作始有伦而今乎妇女”注云:
今之以女为妇而上下悖逆者,非作始之无理,但至理之弊,遂至于此。
《天运》“彼知矉美而不知矉之所以美……”注云:
夫礼义,当其时而用之,则西施也。时过而不弃,则丑人也。
《天运》“围于陈蔡之间……”注云:
夫先王典礼,所以适时用也,时过而不弃,即为民妖,所以兴矫效之端也。
《天运》“止可以一宿而不可久处,觏而多责。”注云:
夫仁义者,人之性也;人性有变,古今不同也。故游寄而过去则冥;若滞而系于一方则见,见则伪生,伪生而责多矣。
社会因必然之势而变,变则旧办法、旧制度为“丑”为“妖”。若时变而仍执持“丑”、“妖”,即是不能顺自然,即是“矫效”,即是“伪”。《马蹄》“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注云:
法圣人者,法其迹耳。夫迹者,已去之物,非应变之具也。奚足尚而执之哉?执成迹以御乎无方,无方至而迹滞矣。
时变则需要新办法新制度。圣人以新办法新制度应新时变,正是顺自然。《秋水》“默默乎河伯……”注云:
俗之所贵,有时而贱;物之所大,世或小之。故顺物之迹,不得不殊。斯五帝三王之所以不同也。
《天地》“天下均治而有虞氏治之耶?……”注云:
言二圣俱以乱故治之,则揖让之与用师,直是时异耳,未有胜负于其间也。
圣人因时“顺物”,因时异故其“顺物之迹”“不得不殊”;要皆系“顺物”,究竟一样,而无“胜负于其间”。郭象并不反对道德制度,但反对不合时宜底道德制度。
(五)“无为”
新时势出来,人自然有新办法新制度以应之。这是势之必然;这是人之自为。《大宗师》“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注云:
夫高下相受,不可逆之流也。小大相群,不得已之势也。旷然无情,群知之府也。承百流之会,居师人之极者,奚为哉?任时世之知,委必然之事,付之天下而已。
“奚为哉?”无为而已。
《在宥》“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注云:
无为者,非拱默之谓也。直各任其自为,则性命安矣。不得已者,非迫于威刑也,直抱道怀朴,任乎必然之极,而天下自宾也。
“无为”即是“任乎必然之极”,“各任其自为”。《天道》“以此进为而抚世……”注云:
夫无为之体大矣,天下何所不无为哉?故主上不为冢宰之任,则伊吕静而司尹矣。冢宰不为百官之所执,则百官静而御事矣。百官不为万民之所务,则万民静而安其业矣。万民不易彼我之所能,则天下之彼我静而自得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下及昆虫,孰能有为而成哉?是故弥无为而弥尊也。
《天道》“故古之人贵夫无为也……”注云:
夫工人无为于刻木,而有为于用斧。主上无为于亲事,而有为于用臣。臣能亲事,主能用臣。斧能刻木,而工能用斧。各当其能,则天理自然,非有为也。……故各司其任,则上下咸得,而无为之理至矣。
《天道》“上必无为而用下……”注云:
故对上下则君静而臣动;比古今则尧舜无为而汤武有事。然各用其性,而天机玄发,则古今上下无为,谁有为也?
以古比今,则今之事业活动,多得多了。然今之事业活动,亦系因时势之必然而自然生出。今之人亦系“各用其性,天机玄发”。所以亦是无为。以上比下,也是如此。普通所说之消极底、“开倒车”底无为,正郭象所反对。《马蹄》“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注云:
夫善御者,将以尽其能也。尽能在于自任,而乃走作驰步,求其过能之用,故有不堪而多死焉。若乃任驽骥之力,适迟疾之分,虽则足迹接乎八荒之表,而众马之性全矣。而惑者闻任马之性,乃谓放而不乘,闻无为之风,遂云行不如卧,何其往而不返哉?斯失乎庄生之旨远矣。
《逍遥游》“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注云:
夫治之由乎不治,为之出乎无为也。取于尧而足,岂借之许由哉?若谓拱默乎山林之中,而后得称无为者,此庄老之谈所以见弃于当涂。当涂者自必于有为之域而不反者,斯之由也。
普通所谓之“返朴还醇”,也是郭象所反对者。《刻意》“故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注云:
苟以不亏为纯,则虽百行同举,万变参备,乃至纯也。苟以不杂为素,则虽龙章凤姿,倩乎有非常之观,乃至素也。若不能保其自然之质,而杂乎外饰,则虽犬羊之鞹,庸得谓之纯素哉?
(六)圣智
老子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道德经》十九章)据上所引,我们可知郭象并不反对圣智,他只反对学圣智。《马蹄》“及至圣人……”注云:
圣人者,民得性之迹耳,非所以迹也。……夫圣迹既章,则仁义不真,而礼乐离性,徒得形表而已矣。有圣人即有斯弊,吾若是何哉?
《天道》“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注云:圣智之所以为圣智,亦系天机之自然,其“龙章凤姿”,“乃至素也”。但学之者仅能学其“迹”,学其“形表”,“形表”不真,而已往之“迹”亦无所用于今,故反对学圣智也。《胠箧》“彼曾史、杨墨、师旷、倕工、离朱……”注云:
当古之事,已灭于古矣。虽或传之,岂能使古在今哉?古不在今,今事已变;故绝学任性,与时变化,而后至焉。
此数人者,所禀多方,故使天下跃而效之。效之则失我,我失由彼,则彼为乱主矣。夫天下之大患者失我也。
《胠箧》“擢乱六律……”注云:
夫声色离旷,有耳目者之所贵也。受生有分,而以所贵引之,则性命丧矣。若乃毁其所贵,弃彼任我,则聪明各全,人含其真也。
夫以蜘蛛蛣蜣之陋,而布网转丸,不求之于工匠,则万物各有能也。所能虽不同,而所习不敢异,则若巧而拙矣。故善用人者,使能方者为方,能圆者为圆,各任其所能,人安其性,不责万民以工倕之巧。故众技以不相能似拙,而天下皆自能,则大巧矣。夫用其自能,则规矩可弃,而妙匠之指可攦也。
人各有其性,各有所能。圣智之所以为圣智,亦不过顺其性,展其能而已。若别人弃己之所能,而妄学圣智,“则性命丧矣”。李白生来就是李白;他也不能不是李白。无李白之“性”,而妄学李白,则“未得此能,又失故步矣”。圣智既亦不过自展其能,故“使人各任其能”者,无废圣智之理。不过无圣智之资者,不可失我从彼,不安其性耳。此云:“规矩可弃,而妙匠之指可攦”,乃注《庄子》“弃规矩,攦工倕之指”之文,非谓别人可任其能,而工倕不可任其能也。《养生主》“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注云:
夫举重携轻,而神气自若,此力之所限也。而尚名好胜者,虽复绝膂,犹未足以慊其愿,此知之无涯也。故知之为名,生于失当,而灭于冥极。冥极者,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是故虽负万钧,苟当其所能,则忽然不知重之在身;虽应万机,泯然不觉事之在己,此养生之主也。
《齐物论》“五者圆而几向方矣”注云:
此五者皆以有为伤当者也。不能止乎本性,而求外无已,夫外不可求而求之,譬犹以圆学方,以鱼慕鸟耳,虽希翼鸾凤,拟规日月,此愈近,彼愈远,实学弥得而性弥失。故齐物而偏尚之累去矣。
可见郭象并不以为我们应叫“负万钧”者皆负十钧,应叫鸾凤皆改为燕雀。不过燕雀鸾凤,皆应“止乎本性”,而不“求外”,“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知之为名,生于失当”,圣智之知,皆在其“至分”之内。世之天才,皆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皆是无为;故虽有莫大之知识,亦不名为“知”。若《儒林外史》中之诗人,皆出于勉强,皆是有为,其一知半解,亦是“知”也。
《人间世》“福轻乎羽,莫之知载”注云:
足能行而放之,手能执而任之,听耳之所闻,视目之所见;知止其所不知,能止其所不能;用其自用,为其自为,恣其性内,而无纤介于分外;此无为之至易也。无为而性命不全者,未之有也。性命全而非福者,理未闻也。故夫福者,即向之所谓全耳,非假物也,岂有寄鸿毛之重哉?率性而动,动不过分,天下之至易者也。举其自举,载其自载,天下之至轻者也。……举其性内,则虽负万钧而不觉其重也。外物寄之,虽重不盈锱铢,有不胜任者矣。为内,福也;故福至轻。为外,祸也;故祸至重。祸至重而莫之知避;此世之大迷也。
“恣其性内”,即是无为,有“纤介于分外”,即是有为。所谓“足能行而放之”等,并不是反对圣智。因人之足所能行,手所能持,耳所能闻,目所能视,知所能知,能所能为,天然不同。圣智自是圣智,特无圣智之资者,必欲学圣智,则“释无为之至易而行有为之至难”(见同上),必有所困矣。
郭象这个意思,也根据于其“独化”之说。《大宗师》“傅说得之以相武丁……”注云:
道无能也,此言得之于道,乃所以明其自得耳。自得耳,道不能使之得也。我之未得,又不能为得也。然则凡得之者,外不资于道,内不由于己,掘然自得而独化也。夫生之难也,犹独化而自得之矣。既得其生,又何患于生之不得而为之哉?故夫为生果不足以全生,以其生之不由于己为也,而为之则伤其真生也。
(七)“逍遥”
圣智之必为大人物,必有大事业,普通人之必为小人物,必有小事业,亦犹庄子所说大鹏之必为大鸟,学鸠之必为小鸟也。《逍遥游》“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注云:
非冥海不足以运其身,非九万里不足以负其翼,此岂好奇哉?直以大物必自生于大处,大处亦必自生此大物。理固自然,不患其失,又何厝心于其间哉?
“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注云:
夫翼大则难举,故抟扶摇而后能上,九万里乃足自胜耳。既有斯翼,岂得决然而起,数仞而下哉?此皆不得不然,非乐然也。
“之二虫又何知?”注云:
二虫谓鹏蜩也。对大于小,所以均异趣也。夫趣之所以异,岂知异而异哉?皆不知所以然而自然耳。自然耳,不为也,此逍遥之大意。
大鹏之举动必大,小鸟之举动必小,皆系“理固自然”,“不得不然”,“不知其所以然而然”。天然界、人事界中之大小区别皆是如此。亚力山大之必立其帝业,柏拉图之必写其“对话”,皆各顺其性,不得不然,不知所以然而然耳。
物虽如此不同,然苟顺其性,则皆逍遥,《逍遥游》“去以六月息者也”注云:
夫大鸟一去半岁,至天池而息,小鸟一飞半朝,枪榆枋而止;此比所能则有间矣,其于适性一也。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注云:
此皆明鹏之所以高飞者,翼大故耳。故质小者所资不待大,则质大者所用不得小矣。故理有至分,物有定极,各足称事,其济一也。若乃失乎忘生之生,而营生于至当之外,事不任力,动不称情,则虽垂天之翼,不能无穷,决起之飞不能无困矣。
“蜩与学鸠笑之曰……”注云:
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愿有余矣。故小大虽殊,逍遥一也。
“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注云:
夫年知不相及,若此之悬也。比于众人之所悲,亦可悲矣。而众人未尝悲此者,以其性各有极也。苟知其极,则毫分不可以相跂,天下又何所悲乎哉?夫物未尝以大欲小,而必以小羡大。故举小大之殊,各有定分,非羡欲所及,则羡欲之累,可以绝矣。夫悲生于累,累绝则悲去;悲去而性命不安者,未之有也。
(八)“齐物”
然人之所患,正在于不能安其性,不能绝“羡欲之累”。小者慕大,卑者慕尊,愚者慕智,“事不任力,动不称情”。故“虽垂天之翼,不能无穷;决起之飞,不能无困”。欲使人免“羡欲之累”,则莫如使人知大小、尊卑、愚智,根本上皆无优劣是非之分。《齐物论》“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注云:
夫箫管参差,宫商异律,故有短长高下万殊之声。声虽万殊,而所禀之度一也。然则优劣无所错其间矣。
“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注云:
言物声既异,而形之动摇,亦又不同也。动虽不同,其得齐一耳,岂调调独是而刁刁独非乎?
“乐出虚,蒸成菌”注云:
物各自然,不知所以然而然,则形虽弥异,其然弥同也。
天然界、人事界中诸事物,皆是如此。《齐物论》“如是皆有为臣妾乎”注云:
若皆私之,则志过其分,上下相冒,而莫为臣妾矣。臣妾之才,而不安臣妾之任,则失矣。故知君臣上下,手足外内,乃天理自然,岂真人之所为哉?
夫臣妾但各当其分耳,未为不足以相治也。相治者,若手足、耳目、四肢、百体,各有所司,而更相御用也。
夫时之所贤者为君,才不应世者为臣,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卑,首自在上,足自在下……虽无错于当而必自当也。
“以隶相尊”注云:
以有所贱故尊卑生焉,而滑涽纷乱,莫之能正,各自是于一方矣,故为吻然自合之道,莫若置之勿言,委之自尔也。
知此则尊卑齐矣。
《齐物论》“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注云:
夫自是而非彼,彼我之常情也。……将明无是无非,莫若反覆相喻。反覆相喻,则彼之与我,既同于自是,又均于相非。均于相非,则天下无是;同于自是,则天下无非。何以明其然耶?是若果是,则天下不得复有非之者也。非若果非,亦不得复有是之者也。今是非无主,纷然淆乱,明此区区者各信其偏见,而同于一致耳。仰观俯察,莫不皆然。是以至人知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故浩然大宁,而天地万物,各当其分,同于自得,而无是无非也。
知此则是非齐矣。
《齐物论》“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注云:
夫以形相对,则泰山大于秋毫也。若各据其性分,物冥其极,则形大未为有余,形小不为不足。苟各足于其性,则秋毫不独小其小,而泰山不独大其大矣。若以性足为大,则天下之足,未有过于秋毫也;若性足者非大,则虽泰山亦可称小矣。故曰,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泰山为小,则天下无大矣;秋毫为大,则天下无小也。无小无大,无寿无夭。是以蟪蛄不羡大椿,而欣然自得;斥鴳不贵天池,而荣愿以足。苟足于天然而安其性命,故虽天地未足为寿,而与我并生;万物未足为异,而与我同得。则天地之生,又何不并?而万物之得,又何不一哉?
知此则大小齐矣。
《齐物论》“彼是方生之说也……”注云:
夫死生之变,犹春秋冬夏,四时行耳。故死生之状虽异,其于各安所遇一也。今生者方自谓生为生,而死者方自谓生为死,则无生矣。生者方自谓死为死,而死者方自谓死为生,则无死矣。无死无生,无可无不可。……
“此之谓物化”注云:
夫时不暂停,而今不遂存,故昨日之梦,于今化矣。死生之变,岂异于此,而劳心于其间哉?
《大宗师》“其为乐岂可胜计耶?”注云:
本非人而化为人,化为人,失于故矣。失故而喜,喜所遇也。变化无穷,何所不遇?所遇而乐,乐岂有极乎?
知此则死生齐矣。
《齐物论》“昔者十日并出……”注云:
夫日月虽无私于照,犹有所不及,德则无不得也。而今欲夺蓬艾之愿,而伐使从己,于至道岂宏哉?故不释然神解耳。若乃物畅其性,各安其所安,无远迩幽深,任之自若,皆得其极,则彼无不当,而我无不怡也。
知此则智愚齐矣。
知万物之皆齐,死生之一贯,则“无执”“无我”。《齐物论》“是故滑疑之耀……”注云:
夫圣人,无我者也。故滑疑之耀,则图而域之,恢恑谲怪,则通而一之,使群异各安其所安,众人不失其所是,则己不用于物,而万物之用用矣。物皆自用,则孰是孰非哉!故虽放荡之变,屈奇之异,曲而从之,寄之自用,则用虽万殊,历然自明。
“参万岁而一成纯”注云:
唯大圣无执,故芚然直往,而与变化为一,一变化而常游于独者也。故虽参糅亿载,千殊万异,“道行之而成”,则古今一成也;“物谓之而然”,则万物一然也。无物不然,无时不成,故可谓纯也。
积是于万岁,则万岁一是也。积然于万物,则万物尽然也。故不知死生先后之所在,彼我胜负之所如也。
“无物不然”,“积然于万物,则万物尽然也”。此然字与西洋哲学中之“是”相当。人“是”动物,树“是”植物。无论何物皆可以“是”字加于其后。所以无物不“是”。所以“是”(being)可以指一切底存在;而“不是”(non-being)可以指一切底不存在。今万物尽然,生亦然,死亦然,彼亦然,我亦然,不知死生先后之所在,彼我胜负之所如。如此则忘生死,忘彼我,忘是非。“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庄子·齐物论》)注云:
夫忘年故玄同死生,忘义故弥贯是非,是非死生,荡而为一,斯至理也。至理畅于无极,故寄之者不得有穷也。
(九)“至人”
真能齐物之人,谓之至人、圣人、“无待之人”。《逍遥游》“小知不及大知……”注云:
物各有性,性各有极,皆如年知,岂跂尚之所及哉?自此以下,至于列子,历举年知之大小,各信其一方,未有足以相倾者也。然后统以无待之人,遗彼忘我,冥此群异。异方同得,而我无功名。是故统小大者,无小无大者也。苟有乎大小,则虽大鹏之与斥鷃,宰官之与御风,同为累物耳。齐死生者,无死无生者也。苟有乎死生,则虽大椿之与蟪蛄,彭祖之与朝菌,均于短折耳。故游于无小无大者,无穷者也。冥乎不生不死者,无极者也。若夫逍遥而系于有方,则虽放之使游,而有所穷矣。未能无待也。
一物即能“自足于其性”,然若不知齐物,不能“玄同死生”,“弥贯是非”,则在此能“自足”,在彼或不能“自足”。乐生者未必能乐死,安于得者未必能安于失。此所谓“逍遥而系于有方”,其逍遥是有限底。失其现在所以为自足者,即不能自足,故“虽放之使游,而有所穷矣”。其现在所以为自足者,即是其“所待”。“若夫乘天地之正……”注云:
天地者,万物之总名也。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大鹏之能高,斥鴳能下,椿木之能长,朝菌之能短,凡此皆自然之所能,非为之所能也。不为自能,所以为正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顺万物之性也,“御六气之辩者”,即是游变化之涂也。如斯以往,则何往而有穷哉?所遇斯乘,又将恶乎待哉?此乃至德之人,玄同彼我者之逍遥也。
《大宗师》“故圣人将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注云:
夫圣人游于变化之涂,放于日新之流。万物万化,亦与之万化;化者无极,亦与之无极,谁得遁之哉?夫于生为亡,而于死为存,则何时而非存哉?
至人既已忘一切区别而“与物冥”,故能“体化合变,无往不可”,随宇宙万变;宇宙无穷,至人亦无穷矣。如此之人,则能合内外。《大宗师》“彼游方之外者也……”注云:
夫理有至极,外内相冥。未有极游外之致而不冥于内者也,未有能冥于内而不游于外者也。故圣人常游外以冥内,无心以顺有。故虽终日挥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
如此之人,则能合动静。《应帝王》“乡吾示之以地文……”注云:
夫至人,其动也天,其静也地,其行也水流,其止也渊默。渊默之与水流,天行之于地止,其于不为而自尔一也。……诚应不以心,而理自玄符,与变化升降,而以世为量,然后足为物主而顺时无极。
“鲵桓之审为渊……”注云:
夫至人用之则行,舍之则止。行止虽异,而玄默一焉。……虽波流九变,治乱纷如,居其极者,常淡然自得,泊乎忘为也。
这是郭象的理想人格。这是他的神秘主义。
(十)余论
我们看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我们开首觉得他的哲学是个实在主义;看到最后,他的实在主义,竟为神秘哲学所掩了。他能把实在主义与神秘主义合一。郭象的主义也是如此。我以为这是他们的价值之一。(参看拙著《人生哲学》第十二章第一节。)
郭象究竟受佛家多大影响,很难断言。不过他的哲学根本上是与佛家不同底。佛家的形上学大概是观念论,而郭象的形上学则是实在论。佛学所说之真如门,是形上学底;郭象所论之玄同无差别,是认识论底。所以郭象这一类的道家哲学,虽有神秘主义,然与科学并不冲突。
此外还有一个历史底问题,就是上所引之《庄子注》,究竟是郭象的,或是向秀的。《晋书·郭象传》说,向秀注《庄子》未竟而卒,郭象“遂窃以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乐》二篇,又易《马蹄》一篇。其余众篇,或点定文句而已”。但《向秀传》:“庄周著书内外数十篇……秀乃为之隐解……惠帝之世,郭象又述而广之。”“述而广之”与“或点定文句而已”,大有区别。究竟事实若何,我们现在也不必考问,我们只以为以上所述是一个很好底哲学系统。至于此哲学系统,是姓郭或姓向,在哲学上不是多大底问题。即在哲学史上也不是多大底问题,因为向、郭之时代相差不甚远,也都是所谓清谈家。无论我们说这个哲学系统姓郭姓向,都不致于错代表时代。
十六年,三月十九,于北京
原载《哲学评论》第一卷第一期,192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