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企业背景分类评价结果

本项评价将出口企业背景区分为行业、地区、规模、监管类别、出口历史等5个维度。这种分类有助于对微观质量指数进行结构分析。事实上,单个企业质量指数不可简单累加或平均,但这样处理能展现整体质量状态。

(一)微观质量指数行业比较

将企业微观质量指数归类于行业,13个行业微观质量指数均值由高到低依次为玩具(0.833)、家用电器(0.825)、照明设备(0.817)、信息技术设备(0.814)、音视频设备(0.814)、与食品接触产品(0.807)、家具(0.801)、加工食品(0.798)、纺织品服装(0.797)、箱包(0.796)、仿真饰品(0.796)、其他行业(0.788)、鞋类(0.762)。总体上,行业质量总体水平差距较小,其中:均值最高的玩具行业(0.833)与最低的鞋类行业(0.762)仅差0.071,占微观质量指数的8.84%。如表2-3。同时,家用电器行业被调查的311家企业的质量指数标准差系数较小(0.053),说明行业内不同企业质量水平较为均衡;其他类行业649家企业的质量指数标准差系数较大(0.104),说明行业内不同企业的质量水平参差较大(涉及多个行业)。

表2-3 按行业分类微观质量评价结果(企业数量:家)

微观质量评价的四项一级指标中,满足标准程度(H1,权重T1:27.3%)、产品合格率(H2,权重T2:29.2%)、顾客满意度(H3,权重T3:26.1%)和社会责任(H4,权重T3:17.4%),各个行业评分的极大值、极小值和均值如表2-4。

表2-4 13个行业的一级指标得分

图2-3为13个行业四项一级指标得分率的折线图。其中:“产品合格”指标得分率较高,均值为84.63%;“社会责任”指标均值为81.97%。应该说,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及境外对国内出口消费品质量检验日趋严格,广东出口企业的质量意识不断加强,商品质量得以提高。同时,企业更加重视自身长期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指标得分率较上年有较大提升。相对而言,“满足标准”和“顾客满意”两项指标得分率较低,13个行业均值分别为78.59%、74.11%。理论上,出口消费品质量水平提高,不仅是产品固有质量提高,亦与感知质量(顾客满意)存在密切关系,只有通过实现顾客满意才能获得顾客忠诚。

图2-3 不同行业的一级指标得分率曲线

(二)微观质量指数区域比较

为比较不同地区之间出口消费品微观质量的总体水平,我们按样本来源地对受访的3013家企业进行归类分析,如表2-5所示。涉及20个地市有效样本量差异较大,占比依次为:东莞市为11.92%、中山市为7.70%、惠州市为7.33%、广州市为7.30%、江门市为7.20%、汕头市为6.47%、顺德区为5.31%、潮州市为4.75%、揭阳市为4.02%、阳江市为3.98%、肇庆市为2.95%、番禺区为2.79%、南海区为2.79%、增城区为1.99%、高明区为1.99%、从化区为1.92%、花都区为1.79%、南沙区为1.79%、汕尾市为1.76%、新会区为1.69%、佛山市为1.46%、开平为1.39%、茂名市为1.36%、清远市为1.33%、河源市为1.29%、韶关市为1.23%、云浮市1.10%、饶平为1.00%、湛江市为0.90%、大亚湾为0.76%、梅州市为0.73%。

如表2-5所示,不同地区的出口企业微观质量指数均值在0.7-0.9的范围内上下浮动,说明各地企业微观质量存在一定差距。具体来看,指数最高的是大亚湾(0.865),其次为茂名市(0.854)、惠州(0.848),较低的是饶平(0.766)和其他区域(0.702)。从极大值与极小值看,各地内部企业之间的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其中:饶平区域企业标准差系数最小,其内部企业之间的质量差异相对较小。

表2-5 不同区域的微观质量指数

(三)不同规模企业的微观质量指数比较

不同规模的企业微观质量指数见表2-6。其中,大型企业均值最高,为0.815,超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指数分别为0.745、0.813、0.813、0.776。总体上,企业规模与微观质量指数成正相关关系,规模大的企业微观质量指数均值亦较高,但超大型企业例外。

表2-6 不同规模的微观质量指数

进一步比较不同规模企业的二级指标得分率,如图2-4。总体上,在9项二级指标中,不同规模企业的得分率有所不同,其中:“顾客层次”指标得分率较低,“社会责任”指标普遍较高。同时,不同类别的企业中,“原材料质量”指标得分率相差较大,同一指标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指标得分率相差不大,标准差最大为4.7,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反映出不同规模企业之间在此方面存在同质性。另外,社会职责、标准采用、原材料质量、成品质量等指标得分率较高,与上年度情况相似。

图2-4 不同规模企业二级指标得分率(%)

(四)不同监管状况的企业微观质量指数比较

目前我国出口消费品竞争手段主要停留于价格和规模方面,出口加工企业科技水平普遍不高,质量尚未成为竞争的关键因素。针对国内的实际情况,加强出口消费品质量监管,对于抑制“市场失灵”,提高出口消费品整体质量有着重要作用。目前出口消费品监管类型按CIQ监管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非监管企业。被调查的3013家出口企业中(如表2-7),一类企业的微观质量指数(均值)最高(0.827),二类企业次之(0.814),三类企业(0.788)和四类企业(0.794)的质量指数相差不大,非监管企业质量指数(0.811)高于上个年度。同时,各类别企业标准差系数较小,且相差不大。

表2-7 不同监管的企业微观质量指数

(五)不同出口历史的企业微观质量指数比较

一般情况下,由于出口学习效应,出口企业技术将不断成熟,质量管理经验也会不断丰富,由此,出口历史愈长,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愈加完善,商品质量会相对较高。为了便于比较,我们将出口企业历史划分5个区间:1年、2-4年、5-10年、11-20年、20年以上,并分别统计企业的微观质量指数,如表2-8所示。5个区间内企业的微观质量指数依次为:0.771、0.781、0.808、0.810、0.812,呈现小幅递增的变化规律。换言之,企业商品质量水平一定程度上呈现随着出口历史的增加而日趋上升的变化趋势。

表2-8 不同出口历史的企业微观质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