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字起源

自然,是美的化身,自由的元素,永恒的象征,它以其无限丰富性和深邃性使人类倾倒。人类童年时代与自然的最早对话,是充满神秘色彩的。由于自然界条件的险恶与生产力水平的极其低下,童年时代的人类无法理解自然界,也无法控制自然界。因此山川河流、雷霆电闪、奇禽怪兽、万物生灭,凡为人所不能理解的自然现象,都被视为神灵,这便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并由此产生图腾崇拜和保护神崇拜。散见在各种中国古代典籍中的神话传说,记载了史前时代人对自然的原始认识和对自然神的顶礼膜拜。当然,这种认识是感性的,非理性的;是宗教的,非科学的;是幻想的,非现实的。同时,这种认识也显示了人类最初的、间接的自我意识。这些山林水泽神灵虽然充满神秘色彩,对人有震慑力量,但他们的形象神貌,生活习俗,无论多么离奇古怪,却都具有明显的人类性状,这不仅体现了人对自身的认识,而且这些神灵身上还凝聚了人的社会意识。无论是原始巫术礼仪,还是龙蛇凤鸟图腾,这些被直接感知的客观事物的形象呈现在原始人头脑中的最初意识,通常体现着一种民族文化的原始意象,而不是一种单纯想象的虚构物。

有的学者认为,原始氏族社会晚期的陶器符号,就是中国文字的起源。如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陶器的刻划符号,五刻作×,七刻作+,十刻作丨,二十刻作‖,示刻作┬,玉刻作,矛刻作↑,草刻作,阜刻作。这些符号有些是陶器未烧以前就刻下的,有的则是陶器烧成后甚至使用一段时期以后才刻上去的。有人推测这些可能是某一氏族或器物创造者的专门记号,也有人认为仰韶文化进入了有刻纹的文字时期殆无可疑。但不管怎样,它的发现为结绳记事、契木为文的传说提供了一些真实可靠的旁证,符号也许就是“简单的文字”(《关于古文字研究的若干问题》, 《文物》1973年第2期),它的出现从而也就揭开了人类自然启蒙认识中的第一页。

相对人类的历史长河来说,每个民族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是极其短暂的。我国文字史料就实物所见,可追溯到公元前16世纪的殷商时期,而实际上我国最早的文字如果从山东大汶口仰韶文化陶器上的刻划记号算起,距今已有六千年左右的历史。《周易·系辞下》上所谓“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契”就是一种文字的凭据,在交易时刻竹木为记,双方各执一块以为凭证。仰韶的刻划符号当然比结绳先进得多,因为毕竟属于书写符号体系,理应属于文字的初级阶段。我国山东莒县陵阳河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址出土的四件陶尊,在相同部位上各刻一个图画符号。其中两个无疑是斧或锄的象形字,与大汶口遗址中的一件鹿角鹤嘴锄的形象十分相似。另外两个是会意字,一个是字,另一个是字,有人认为是“旦”字,也有人认为是“炅”(热)字。还有人认为这两个字都是《说文》中所说的“皓旰”,是“皥”字的初文,即原始时代少皥氏部族的共同徽号。有人认为甲骨文中“旦”字作,周代铜器铭文作,都已省去底下的山字,所以这两个字解释为“旦”字较为妥当。这个早期阶段的图画文字,比仰韶文化的刻划文字有了显著的进步,它已具有比较复杂的会意结构。它们的出现可能是原始祭祀礼仪活动的发展和进一步符号图像化。虽然这只是观念意识物态化的符号和标记,但是凝结在、聚集在这种图像符号里的社会意识,使原始人们在图画文字的客观形象和主观感受两个方面有了审美价值的意识,这也正是文字创作的萌芽。

所有文字都由象形文字进化而来,而象形文字则是图画文字的进一步简化,如用圆圈表示太阳,用半圆表示月亮,用波浪表示水,用石峰表示山,用闪光表示电,用滴线表示落雨,等等。直到以后的殷商甲骨文、商周金文中仍保留了不少图画符号。随着人类思想日趋复杂化,许多抽象概念已无法用象形文字来表现,因此象形文字就逐步演变为会意文字,如把“日”“月”两个象形文字合为一个“明”字,以表示光明的意思,这样文字就从具体事物的象形发展到表现比较抽象的概念。中国汉字就是依事物具象—图画符号—文字—书法演进,而以象形为基础,最终形成了世界文字类型上的一种表意、表声文字。总结汉字构造规律的“六书”理论虽然是汉代才总结出来的,但它在象形的基础上由“造”(象形、指事)到“构”(会意),由“构”到“借”(假借),由“借”到“注”(转注、谐声),都说明了文字构造形成的过程。诚然,文字是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产生和形成的,无论是《尚书·序》中说的“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还是《荀子·解蔽》中说的“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或是黄帝时候一个叫沮诵的史官“始作书契,以代结绳”,都反映了原始各氏族中已有着自己的文字符号。这种各自的、不统一的、庞杂的文字符号成了统一分类的、通用的文字,不可能是某一个时代或某一个人所能创造的,它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中,不断地观察思考和创造,并经过若干年代的积累,逐渐形成的共同使用的文字。

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写道:“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这段论述,固然杂有不实之词,但基本上已勾勒出最初文字创造的轮廓,来源于“天”“地”“身”“物”诸方面的这类字形正是先民们对大自然复杂形象仰观俯察的伟大创造,它“依类象形”“画成其物”“随体诘诎”的特点,突出了远古象形文字和客观自然的联系。对于这一点,张怀瓘《书断·古文》写得更为精彩:“颉首四目,通于神明,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博采众美,合而为字,是曰古文。”透过这四只眼睛的神话色彩,把握其“博采众美,合而为字”的合理内核,生动而直观地反映出当时文字形体的创造过程。

由于文字的发明,人类文化终于能借助符号而把经验一代代地积累下来,使历史的记载成为可能,从而也就脱离了被现代人称之为史前时期的原始阶段,从而完成了一个划时代的文化模式的飞跃。先民们由于抽象思维、心理能力、传递思想等种种方面的发展,完成了可以辨识又可以贮藏情感信息的书面文字,人类文化也就克服了知识由于身体记忆衰退甚至死亡而中断的障碍,“文明”真正诞生了。

尽管中国文字的起源至今尚无定论,有人说是伏羲氏造八卦书,有人说是仓颉造字,还有的把神农氏与黄帝也拉来作为文字的祖先,但它的重要来源之一乃是具有原始图腾意义的图画和符号则可肯定。像山东大汶口文化、江西吴城文化中的那些史前文字,殷商青铜器中保留的几百个古老族徽,说明远古的人们既是从纯自然的角度去认识自然,创立文字,也包含着信仰、祈求、崇拜和某种认知。文字首先用于占卜,正与此密切相关,甲骨文记载的大大小小的占卜活动就是证明。中国历来的“书画同源”说法,这“画”指图腾,这“书”即指文字,随着图腾神秘意味渐渐削弱,终于蜕变为图案符号,成为一种装饰的对象,并直至充当记事符号。历史的进步和相当长的社会变革势必使得图腾标记向文字转化,从而为书法艺术的诞生烙下了发轫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