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之相对性视角下的债权性占有研究
- 叶涛
- 2333字
- 2020-06-24 17:41:30
三、研究内容、价值意义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对债权性占有基本概念和现象的研究。在既有的理论框架下,以物权和债权的区分为基础,探讨物权性占有和债权性占有的概念区别。从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出发,对债权性占有的基本含义、历史演变、价值意义、基本特征、主要分类进行归纳分析。
债之相对性原则及其突破与债权性占有的法理分析。包括债之相对性原则的概念、历史发展和基本内容,债之相对性突破的概念、基本形式。债之相对性及其突破的价值关系,包括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的关系、社会本位和权利本位的关系。基于债之相对性理论,梳理债权性占有之相对性的具体表现。
债权性占有之对抗性的法理分析。包括债权性占有对抗原物返还请求权的依据、内容和立法例,债权性占有对抗性的相关学说及评析,债权性占有的支配性和绝对性分析。债权性占有对抗效力的法理基础,包括动产的债权性占有和不动产的债权性占有的对抗效力,以及对抗债务人原物返还请求权和对抗第三人原物返还请求权。
债权性占有之优先性的法理分析。包括债之平等性和优先性的关系,债权性占有优先性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债权性占有优先性的立法学说及评析,民事权利平等性与优先性的分析,债权性占有优先性的理论分析与制度建构。
第三人侵害债权性占有的法律关系分析。包括债权性占有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分析,占有保护请求权和本权保护的含义与关系,所有权人的请求权与债权性占有人的代位权的构成,债权性占有的内部求偿关系分析。
(二)价值意义
1.理论价值和意义
本书的研究,有利于更加清晰地阐述物权债权二元权利体系的基础理论问题。具体而言,包括物权与债权的效力区别、债权的相对性与绝对性、债权的平等性和优先性、占有保护与本权保护的关系、占有损害的构成要件及具体内容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围绕债权性占有的效力展开分析,有利于探讨债权性占有的债权性与物权性的表现。在债权性占有的对抗性问题上,明确所谓“物权具有对抗力,债权不具有对抗力”的本意,理清债权性占有人“对抗”所有权人或第三人的法理关系。在债权性占有的优先性问题上,明确所谓“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不具有优先性”的本意,探讨在多重之债中债权性占有具有优先受偿的正当性问题。在债权性占有的可侵害性上,明确所谓“物权具有绝对性、可侵害性;债权具有相对性、不可侵害性”的本意,理清当第三人侵害债权性占有时,应当如何设置占有人、物权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求偿关系。这一系列理论问题的论述,有利于认识物权和债权二元区分的价值内涵,从而准确把握债权性占有的性质与效力。
2.实践价值和意义
债权性占有本身是司法实践中买卖、租赁、借用、储存等合同产生纠纷的基础理论问题。债权性占有的理论问题可以反映出实践中诸如租赁合同的履行,房屋买卖中的占有,未物权化的居住权、典权,占有的侵害保护等一系列问题。司法解释和实务判例也对这些问题表明了许多观点和结论,但也存在比较多的争议。本书的研究,可以为相关债权性占有的类型在实践中的适用问题提供具体的解释依据,同时为相关法律规范的正确适用提供理论指导。
(三)研究方法
本书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如下。
1.历史研究方法
债权性占有是一个恒远演变的问题,其与占有制度、物权债权二元体系密切相关,发轫于罗马法中的占有相关制度,历经社会变迁而形成了现有的面貌。本书通过对立法例和制度史的梳理,寻找围绕债权性占有的相关概念发展的关键,分析占有制度、对人之诉、对物之诉、物权债权二元结构等制度的演变节点。现有法律制度的形成离不开历史的考察和分析,历史研究方法为本书相关论证的开展提供了立法例和制度史依据,同时为相关结论的证成提供了更多的理论支撑。
2.比较研究方法
本书通过对其他国家现有立法例的梳理分析,找到债权性占有在我国民法理论体系中的位置。比较研究方法,将主要局限于大陆法系中的德国法系、法国法系、日本法系的主要理论研究和基本制度,同时对英美法系中涉及债权性占有的制度进行借鉴分析。通过比较法上的分析,跳出目前我国理论研究中没有对债权性占有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以及物权法上占有制度不完整的困境,转而观察其他国家如何结合本国的制度环境来研究债权性占有的相关问题。从比较法的角度,吸收其他国家在债权性占有相关制度中的立法演变与经验教训,为完善我国的相关理论研究提供更多有益的路径。
3.法解释学方法
法解释学方法是在历史研究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基础上分析我国现有制度的重要方法,也是本书得出主要研究结论的主要证成方法。本书的研究以我国《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及司法解释中所涉及债权性占有的实定法律规范为基础,梳理理论研究和实务裁判中涉及此问题的相关经验,通过概念分析和逻辑证成的方法来探讨法律问题。
4.案例分析方法
在理论阐述之后,本书将对现有的审判实务进行总结和检讨,通过对实务的评析,对现有法律制度的衔接、立法与学说间的差距等问题将会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对现有司法解释和审判态度的利弊进行深入分析,从理论上指出其应当坚持和需要改进的方法,是本书研究的目的之一。
综上,本书主要从历史研究、比较研究、法解释学和案例分析四个方向切入问题。只有将债权性占有的问题放置到具体的法律制度和价值理念之中,才能审阅出其应有的逻辑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而立法和制度的介绍,又要回到我国法律制度的制度分析中进行,这样才能对债权性占有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理论结构进行准确分析和定位。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法解释学都要挖掘制度与理论中的逻辑与观念,并且探讨这些制度设置在理论中是否衔接得当。在此基础之上,再回到我国具体的法律规范与现有的审判理念中,检视相关实务操作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从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两个方面,为债权性占有构建具有解释力和实践理性的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