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学研究报告(2016)
- 湖南省湘学研究院主编
- 3453字
- 2021-03-31 02:47:55
(三)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湖南省作为文化大省,历史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异常丰富。2016年5月湖南省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依法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体现的深厚人文精神与历史文化底蕴,亦是酝酿并促进湘学发展的文化因素。2016年,省内外学者对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亦取得一定成果,有相关文章二十多篇,其中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与开发利用的研究。
陈仕姣等在《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景观基因的挖掘及其意象特征》一文中,以湖南省几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样本对象进行研究,并对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因素进行了挖掘分析。湖南省一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因景观有着显著的独特性特点,虽然其文化内涵的表达形式,没有传统聚落文化那样明显的物质性载体,但其更多的都是以人为中心,并依托独特的自然地理和人文背景得以发展形成。所以,从与人为活动相关的各种代际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也一定能够寻得一些兼具显性和隐性特点的文化表达形式和载体。比如,一些传统的民间习俗、祭祀仪式等,这些本身不具备具体的形象,但其所涵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景观意象,却可以通过具体的人为活动形态、精神文化情感以及文化传承范式等形式表达出来。[58]
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迅速,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底蕴深厚。范果在《基于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创新模式研究》一文中分析了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开发现状,研究了非物质遗产资源开发与文化产业和谐发展模式,提出了对接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策略:一是构建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与文化产业和谐发展模式。二是设置特色产业园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集群发展。三是联合地方高校办学,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四是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视角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创新体系。[59]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文化表现形式。这些文化融合了时代特征与民族特色,包含独特的精神价值,显示中华民族独有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目前在我国备受关注,由于相关法律机制的缺失等,在其保护和传承上面临着巨大的困境。覃英在《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一文中指出湖南省的少数民族众多,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保护及传承工作也具有较大的难度。当前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中,包含跳马、梯玛跳神、接龙舞、八宝铜铃舞、椎牛祭等,各个民族共有的传统体育项目有十余个,仅瑶族、苗族、侗族、土家族特有的传统体育项目就有二十余个,可见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湖南省为了实现对这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多次召开相关探讨会,并采取众多措施,但是由于普及面不足等原因,导致其保护及传承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60]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技术为非物质化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到了新的层面。国务院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利用文字、录音、录像等多媒体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记录和保护。湖南保留了许多传统文化技艺和艺术,湖南民间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目众多、地域性强、艺术性高,但因经济和社会因素,面临失传、消亡的境地。袁悦在《基于湖南民间美术非遗保护视野的电子书籍设计探索》一文中论证了数字化保护中的电子书籍作为成熟的信息技术,完全能够承担对湖南民间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任,将非遗项目与电子书籍相结合,不仅是对电子书籍设计形式的创新,更是对湖南民间美术非遗项目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电子书籍这一便捷而直观的数字技术进行开发保护,一方面是对电子书籍设计的推陈出新,设计出更加有艺术气息、更有吸引力的电子书籍;另一方面是对湖南民间美术非遗的展示和传播,扩大读者群体,增强影响力,更有利于推动湖南民间美术非遗的开发保护。[61]
二是具有代表性的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题研究。
农历五月初五的端午节,是中国四大传统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之一,也是迄今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中唯一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端午为屈原的节俗演变与文化意义》一文指出,端午节当源自先秦的夏至节。端午为屈原的节俗演变,是历史的造就和民众的抉择,具有十分重大的文化意义。其意义主要在于,一是丰富了节俗内容及相关设施,使得节日活动繁多精彩,更加能够吸引社会各阶层人士热情参与并传承发展;二是改变了端午节俗的主题,升华了端午节俗的意义,使得端午节俗具有了永恒的生命力;三是促进了文化认同和民族团结,有助于国家统一富强,有利于世界和平发展。[62]
梅山剪纸是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工艺、造型特征和丰富的审美内涵。“梅山剪纸”最早出现在当地人的祭祀活动中,随着历史的推延,在婚丧嫁娶、生育、生活娱乐、装饰等场合也得到广泛的应用。但相当时期以来,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也出现了生存危机。因为不能看到直接的经济效益,年轻一代不愿意花时间来学习和继承这一民间技艺。这就要求我们对梅山剪纸在市场经济时代如何更好地传承进行深入的思考。莫丹华在《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梅山剪纸传承与发展途径的思考》一文中提出梅山剪纸要获得可持续的继承和发展,必须融入现代艺术体系,适应时代的发展。将之与教育体系相结合,不仅有利于梅山剪纸自身的传播,而且有利于从小培养民族自豪感,提升艺术修养。在高校设立“梅山剪纸大师工作室”,搭建政府、教育、市场等各方面的平台,将梅山剪纸融入艺术类人才培养体系,可以发挥各方优势,实现梅山剪纸这一民间艺术奇葩的可持续发展。[63]
2006年,澧水船工号子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凡春喜、谈海红在《澧水船工号子的音乐艺术与文化内涵研究》一文中以澧水流域的澧水船工号子为研究对象,认为澧水船工号子作为民间音乐,无论是在音乐特征方面,还是在音乐元素方面,都体现出了其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点,澧水的船工们将自己不同的民族语言、音调、信仰融会在一起。作为口头传唱的民俗文化,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因为时空的转换(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人),在其传承的过程当中,各少数民族的音调特色、装饰音习惯、衬词特点等音乐元素已经完全融合,便形成了一首在澧水河畔回荡了几百年的歌——澧水船工号子。澧水船工号子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在澧水流域,澧水船夫们在崇山峻岭、险滩恶浪的环境里繁衍生息、代代相传,而由澧水船夫们即兴创作、口口传唱的澧水船工号子,无论是其音调还是唱词无一不反映出澧水船工号子深刻的文化内涵。[64]
花鼓戏是湖南省的一种地方戏曲,是湖南各地花鼓戏流派的总称,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李曼霞在《我国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发展初探——以湖南花鼓戏为例》一文中通过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湖南花鼓戏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研究表明,20世纪50年代是花鼓戏发展的黄金时期。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花鼓戏的生存和发展困难。虽然2008年花鼓戏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目录,成立了省、市级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但其生存和发展困局并未破解,主要原因是在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文化多元和城镇化冲击下,缺乏文化自信,社会的价值观发生扭曲,观众群体丧失;政府以追求GDP为目标,投入不足、支持方式单一,导致传统戏曲没有与文化产业同步发展。李曼霞提出,地方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是各级政府履行非物质文化保护和继承的主体责任。与一般项目不同,戏剧需要由一个团队才能完成完整的表演内容。因此,戏剧不仅重视传承人的作用,更要重视骨干团队的保护和发挥团队整体作用。只有培育有利于其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和环境,扩大观众群体,改革创新,才能不断推陈出新,与社会经济发展共同起舞。[65]
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体现的深厚人文精神与历史文化底蕴,亦是酝酿并促进湘学发展的文化因素。2016年关于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个案分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发展状况、发展对策等方面的研究相对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