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清以降:西力冲击下的社会变迁
- 苏生文
- 5817字
- 2021-03-27 22:22:31
近代交通工具与“男女之大防”的突破
近年来,随着史学的“眼光向下”以及妇女史研究的深入,除了那些相对比较宏观的妇女史研究课题如女子放足、娼妓问题、女子教育、女子参政、婚姻自主、经济独立外,一些更加微观的研究课题如“社交公开”“男女同学”“男女同坐”“男女合演”等直接触及中国传统礼教“男女之大防”的新鲜课题也逐渐有人涉及。83但就笔者陋闻,不论从中国近代妇女史的研究路径,还是中国近代交通史的研究路径来说,尚未见到把近代交通工具同“男女之大防”的传统礼教联系起来的研究。在史料的采用上,由于这一部分的内容几乎处于“失语”的状态,对于这方面的历史真实,我们很难在“正式”的史料中找到,但本着胡适“史料的来源不拘一格,搜采要博,辨别要精,大要以‘无意于伪造史料’一语为标准。杂记与小说皆无意于造史料。故其言最有史料的价值,远胜于官书”84的思路,笔者拟尝试着从时人撰写的能反映一定历史真实的小说、笔记等资料中寻找出蛛丝马迹,并通过文本分析,进行初步的探微索隐,权当为当下流行的“微观史学”研究添一趣味,以补充“正史”之不足(如果承认“妇女史”是“正史”的话)。
一、相遇于途的“危险记忆”
在《诗经》的时代,男女相遇于桑间濮上,赠芍采兰,保持着乱交的野蛮遗风。随着文明的进展,古人制订了男女有别的规矩,所谓“男女授受不亲”(《孟子·离娄》)、“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授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礼记·内则》)。其实都是为了避免男女接近或发生直接的身体接触,“以求脱离于乱交的状态”(因疑《进化与改造》),使中国早早地就步入了文明礼仪之邦。但久而久之,却成了中国妇女挣脱不去的精神枷锁。
中国的礼教社会延续了两千多年,在大部分的年代,男女防范都是非常严的,男女接触的机会非常有限。但有两种场合下男女容易发生接触,以至出现“危险”,一是庙会或节庆,85二是在路上。
在古典文学作品或流传很广的民间故事中,多有描写男女在路上(包括水路)发生“私情”的描写。《雷峰塔》里的许宣和白娘子初遇于舟86;《梁山伯与祝英台》里的女扮男装的祝英台在求学的路上初遇梁山伯87;《西厢记》里的女主人公崔莺莺也是在扶父柩回乡的途中与赴京赶考的张生在暂住的寺庙中相识并发生爱情故事的88;《聊斋志异》中有关男女(人鬼)相遇于途的故事就更多了,如《婴宁》《白秋练》《粉蝶》等等89。
“在路上”既是男女发生私情的理想所在,又是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里的李甲携杜十娘双双乘船把家还,本来是可能得到幸福的,没料到在途中邻舟杀出了一位轻薄公子孙富,诱惑意志不坚的李甲放弃了这段姻缘,酿成了悲剧。90《十五贯》中的熊友兰,在路上偶然遇见一位女子并与她同行,却不明不白地卷入了一场人命官司。91《赵太祖千里送京娘》的故事更为典型:京娘被强人掳掠,幸遇赵匡胤相救。赵出于义气,千里迢迢保护京娘回家。在路上,两人保持着清白的关系。然而京娘到家后,却遭到家人的误解,男女两人千里相伴,岂能没有私情?且一个未婚女子与一个男子走了千里路,意味着失去了贞洁,将来就不会有人聘娶了,还不如干脆将京娘许配给他,以免别人议论。当京娘的父亲提出这桩婚事时,赵匡胤心头火起,大骂道:“俺若贪女色时,路上也就成亲了,何必千里相送?”掀翻桌子而去。京娘百口莫辩,心想自己既涉瓜李之嫌,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见谅,何况他人?“不如死于清油观中,省了许多是非,到得干净”,竟悬梁自缢!92这则故事从侧面说明,在中国社会的传统记忆中,“在路上”对于男女关系来说,是个“危险”的所在,男女一旦有双双在路上的经历,也就意味着私情,即使没有私情,也会被人误会,很难洗刷得干净,甚至不得不以失去生命的代价来表明自己的清白。
这些文学作品或民间故事的流传,一方面是“社会记忆”的反映,有时候则反过来影响“社会记忆”,并且深深扎根在民众的心里,以致在阿Q者的眼里,“一个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诱野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鲁迅《阿Q正传》)。为了避开“危险”,自古以来,中国的礼教就对男女相遇于途作了明确的规训:“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礼记·王制》),或者干脆规定“女子十年(岁)不出”(《礼记·内则》),“危险”当然也就不存在了。
二、“危险记忆”的延续:新式交通工具初现时国人对“男女混杂”的担忧
近代以来,轮船、火车和公共电汽车相继传入中国。对于那些最初接触到这些新式交通工具的中国人来说,不仅储存于心中的“相遇于途的危险记忆”自然而然地还在起着作用,而且有可能因这些新式交通工具空间狭小存在着巨大的心理障碍——对“男女混杂”的担忧(在使用传统交通工具的时代,陌生男女共处于某一交通工具内的情况是很少见的,人们或走路、或骑马、或坐轿、或行舟,一般情况下都各自处于一个独立的空间内,发生“男女杂坐”的机会很少)。
图二:1908年上海开行的第一辆有轨电车
许多人都知道,上海电车初行的时候,因华人害怕触电不敢乘坐而生意清淡。但据徐珂的《清稗类钞》记载,华人之所以害怕乘电车,还有一个心理障碍在作怪,那就是担心女子乘车会引来寻芳猎艳的不良男子乘机“吃豆腐”占便宜。开办电车公司的西方人揣摩到了华人乘客的心理,一度允许妇女在某些路段可以出三等车的车资坐头等车的座位(头等车人少,不那么拥挤,可以避免被“吃豆腐”),这一促销举措果然有效,电车公司的营业从此日益发达。与徐珂的记载不谋而合的是,陈伯熙在《上海轶事大观》中也说,上海规定一辆人力车只能载客一名,最初的原因也是因为若乘二人,会出现男女苟且之事。曹聚仁也有类似的说法。93
徐珂、陈伯熙和曹聚仁都是在上海工作或生活多年的“上海通”,平生喜欢搜集一些为士人所不注意的社会生活的细枝末节,这类说法很可能来源于他们的亲闻、亲见、亲历,应该是比较可靠的。至少说明在他们的眼里,这个解释是合情合理的。他们的记载说明,在当时的华人社会中,的确存在着这样的心理:近代交通工具对于“男女之大防”来说,是个“危险”的所在。
另一位“上海通”包天笑在轮船上曾有过一次经历:他平常是乘包间的,1900年因发生义和团运动,有一次实在买不到包间的票,只好在低等舱屈就,男女并铺而卧。他认识的一位邻家女子阿金,对贴邻的“不三不四,像马车夫一样”的陌生男子怀有戒心,特与包天笑调换了一个位置,“做了他们之间的缓冲”。94
在男女同坐(卧)的近代交通工具上,女乘客存有戒心应该说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只不过一般来说乘坐普通车(舱)的都是在历史上没有“话语权”的下层民众,我们很难听到她们的声音。但在一些偶然的机会,也可能被“精英”们记录下来。包天笑的回忆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历史场景。
像这样的“危险经历”,偶尔也可能由知识女性记录下来。《妇女杂志》曾经刊登过一篇女子游记,作者蔡苏娟显然是一位富有且有知识的女性,有一次她乘轮船出去旅游,乘的虽是包间,但“窗外时有男子经过,或且有向内窥望者”,保护她出游的老女佣把那些窥视者痛骂了一顿,“始稍稍敛迹”。(《牯岭五日记》)
近代交通工具上人多拥挤的特点,有时也可能被流氓团伙加以利用。清末谴责小说《新上海》就描述过一个干“仙人跳”勾当的流氓团伙在电车上以女色猎取那些爱占小便宜的男人并敲诈钱财的故事。
“相遇于途的危险记忆”在延续,只不过两腿走路和车马舟楫换成了机动的交通工具罢了。这也可以从当时流行的竹枝词得到旁证:如上海竹枝词有“申江好,男女不妨嫌。榻上横陈同倚枕,车中共载不垂帘。一任从观瞻”(袁翔甫《望江南》)。成都竹枝词有“汽车更比包车好,男女相逢坐一堆”(陈宗和《青羊宫花会竹枝词》)。北京竹枝词有“乘客不分男女座,可怜坐下挤非常”(张笑我《首都杂咏》)等。从这些竹枝词所流露出来的语气上看,不像是把这种现象当作美好事物加以赞赏的,而是讽刺挖苦,隐约中含着忧虑。
因此,在近代交通工具初现中国的早期,经营者为了吸引更多的中国乘客,当务之急就是要消除中国乘客对“男女混杂”的疑虑,单独辟出女座(间)。1873年,较早在中国运营的德忌利士公司在揽客广告中宣称,该公司投入运行的南澳轮船“有妇女沐浴房梳妆房而妇女所寓之房极好,其华丽精洁能与西人搭客房并埒,且男女有别,更不虑其混杂”(“德忌利士公司、新创南澳轮船”,《申报》癸酉年正月十四日)。天津租界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引进的“地可味而”轻便列车,就辟出一个车厢专载女客。95一些铁路线路的头、二等车设有女客包间。96有的火车站还分女候车室和男候车室。97
三、“男女杂坐不以为嫌”:“男女之大防”的第一个突破口
但是,专设女座(间)只能是权宜之计和少量现象。随着客流量的增加,火车和轮船只有高等级的车、舱设有女间或女客可以包下来的包间,而大部分的普通车、舱则没有这个条件。电车虽然分等级,但同一等级的车厢里也是不分男座、女座的。而且火车、轮船的高等车(舱)数量毕竟有限,票价也要比普通车(舱)高得多,不是普通乘客所能经常性消费得起的。在市内交通方面,人力车虽然可以满足一部分走向社会的女性的独立空间和安全需求,但对于那些需要精打细算、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职业女性(或其他女性,如女学生)来说,如果每天上下班(学)都需要使用交通工具,电车无疑是最“稳快价廉”的,常年乘坐人力车在经济上是难以承受的。
图三:电车场景漫画
因此,从晚清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尽管社会上对在近代交通工具上男女杂坐有各种担心、非议,但一般情况下公共电(汽)车不分男车、女车;火车的普通车厢不设男座、女座;轮船的普通舱也不分男铺、女铺,均男女杂坐(卧)。
随着近代人口流动的加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女性在社会上抛头露面甚至就学就业机会的急剧增加,中国传统社会那种“男主外,女主内”的故态逐渐被打破。女子走向社会,很多情况下必须乘坐近代交通工具,也就难以避免要与男子并肩而坐(甚至在轮船的通铺上比邻而卧)。久而久之,人们对在近代交通工具上男女杂坐的现象也就习以为常,“男女杂坐不以为嫌”98。
我们虽然很难像政治史一样以某个历史事件来划分“阶段”、说清楚中国人是什么时候开始接受“男女杂坐”现象的(清末新政、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等历史事件均有一定的影响,但没有任何一个历史事件可以使人们在一夜之间改变观念)。事实上,从交通工具本身来说,不同类型的交通工具可能存在着差异;从人的观念上说,沿海和内地、南方和北方、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同一城市的不同阶层都存在着差异。99观念的变迁,不仅“阶段”性是非常模糊的,而且往往不是呈直线上升,有时还可能出现反复和倒退。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最终还是接受了在近代交通工具上“男女杂坐”这一现实,“男女之大防”的底线最终在近代交通工具上被突破了。
在几种最主要的近代交通工具中,客轮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就已经开始客运服务、火车1876年初通、电车1899年初行。虽然我们不能肯定轮船、电车初现时就有中国女子与男子同坐在船舱、车厢里(妓女则另当别论),但从笔者掌握的资料上看,至少火车初通时就有很多女子已经冲破“男女之大防”与男子同乘火车了。1876年淞沪铁路通车后,“华客即持照纷纷上车,并有妇女小孩”100、“男女老幼,纷至沓来”(“火车开市”,《申报》1876年7月4日)。1897年京津间铁路告成,“京城内外附近居民,咸思(乘火车)到津一扩眼界,其中以旗人妇女为最多”(“藉开眼界”,《申报》1897年10月28日)。
而在其他的公共空间如动物园、植物园、商场、戏园等,清末民初仍有严防男女混杂的规定。101至于男女同校,要晚至“五四”时期才取得较大突破。102而男女在同一车、舱里共处,恐怕要比在动物园(植物园)里同游、在同一个商场里购物、在一个戏院里看戏、在同一学校里上学要“危险”得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近代交通工具对“男女之大防”的突破是最早也是最有冲击力的。
事实上,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后,在上海等开放城市,在近代交通工具上不仅“男女之大防”的屏障已经被打破,而且许多人还把它当作谈情说爱的理想场所(且不论是真情还是假情)。许多以都市生活为背景的文学作品,都热衷把发生男女之情的场景搬到近代交通工具上。
刘呐鸥的小说《风景》里,男女主人公在特别快车上邂逅,两人在一个车站下车后,男子在女子的挑逗下在野地发生了性爱;103张资平小说《伯约之泪》里描写一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在电车上“相视一笑”,就如“放电时的两极火花”104;张爱玲《封锁》里的男女主人公也是在电车上“恋爱着了”105;洛依的诗《在公共汽车中》把公共汽车作为男女新式恋爱的场所,“幸而有灯光的昏黄,荫蔽了初恋的脸红;幸而有机声的震响,掩护了初恋的噤呐”106;穆时英的《骆驼·尼采主义者与女人》描写尼采主义者在街车上“瞧着她,觉得她绸衫薄了起来……一阵原始的热情从下部涌上来,他扔下了沙色的骆驼,扑了过去”107;钱锺书的小说《围城》的第一个场景就是方鸿渐乘轮船回国,在船舱上与黑皮肤的鲍小姐发生了一夜情,被侍者敲诈了三百法郎;108施蛰存的小说《魔道》里的男主人公甚至幻想着与他同乘在火车上丑陋的老妇人变成美丽的王妃109……
有这么多的作家把近代交通工具作为发生男女之情的场景,应该说不是偶然的。尽管再多的小说描写也不能当“正史”看待,但正如梁启超所说的,“作小说者,无论骋其冥想至何程度,而一涉笔叙事,总不能脱离其所处之环境,不知不觉,遂将当时社会背景写出一部分”(《中国历史研究法》)。这些颇具异曲同工之妙的小说(诗歌也是如此),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强烈的历史信息:“男女之大防”的堤坝因近代交通工具的特殊性——空间狭小、男女杂坐而已经崩坏,已经演变成了为男女提供情爱可能的习以为常的理想场所,过去的“危险记忆”已经“变异”为一种全新的社会记忆,尽管在这种全新的社会记忆中,依然残留着“危险”。110
在城市化、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中,随着人际交流的频繁,男女同处在一个公共空间,特别是狭隘、拥挤的“大众乘物”上的情况越来越多,人们从开始时的忧虑、防范,逐渐过渡到习以为常。这种习以为常虽然也可能产生不良的后果——譬如性骚扰,但毕竟意味着社会的进步,因噎废食是行不通的。这种进步虽然是非常隐蔽、不易为人所发现的,但其意义与“社交公开”“男女同学”“男女合演”一样,同样是将传统礼教打开一个缺口,在近代中国观念近代化的进程中,是起了一定作用的。对此,我们没有理由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