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华之死

如果仅仅就身后的名气而言,郁达夫的名气比他哥哥郁华大多了;但从政法史的角度而言,更应该关注郁达夫的哥哥郁华。郁华是上海租界区的一位法官,他死于汪伪特务的暗杀。

郁华其人

郁华生于1884年,浙江富阳人,原名庆云,字曼陀。16岁应童子试,府、道均列榜首。1905年考取浙江省首批官费留学日本,先就读早稻田大学师范科,后入法政大学专修法律。1910年郁华获法学学士学位回国,应清廷留学生考试合格获法科举人衔,在清政府外务部任职。1911年,郁华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北京政府大理院推事等职,1913年奉派赴日本考察司法制度。回国后,继任大理院推事,兼司法储才馆及朝阳大学等院校刑法教授。1928年起任国民党政府司法行政部科长、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兼推事。

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夕,日寇通知郁华不得擅自离沈,另有要职委任。郁华闻知此消息,星夜潜藏皇姑屯农家,随后又化装兼程逃回北京。于此,我们或许可以看出来郁华的民族气节及其风骨,之后与日伪发生不快并惨遭暗杀并不意外。

郁曼陀(右)、郁养吾(中)及郁达夫(左)三兄弟合影

回到北京之后,郁华马不停蹄,辗转于1932年回到上海,任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兼任东吴法学院、法政大学等大学教授。在这段时间的推事生涯中,郁华基于其良知和法律素养,多次营救进步人士,诸如田汉、阳翰笙等,当然还包括1933年营救廖承志。当时,廖承志是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的,南京军法处要求引渡,经郁华的干预最终未果,这为其他方面营救廖承志赢得了时间。甚至郁达夫的很多壮举,都和郁华有关,李剑华在回忆郁达夫的文章中就说:“达夫先生……同情革命,富有正义感,在三十年代的腥风血雨的岁月里,曾通过他的在法院工作的哥哥郁曼陀,着实营救了不少共产党同志。”廖承志出狱后,何香凝为表示谢意,亲自绘制《春兰秋菊图》一幅赠送郁华。1954年又在画上补写题词:“1933年承志入狱,其时得曼陀先生帮忙,特将此画纪念。”同年5月,郭沫若见到画和题词,又在画端题诗一首:“难弟难兄同殉国,春兰秋菊见精神;能埋无地天不死,终古馨香一片真。”

郁华日记手稿

被76号注意已经很久

上海租界于1937年10月26日沦为“孤岛”之后,由于当时日本尚未对英、美、法等国宣战,因此尽管租界之外炮火连天,但对于租界日本人却不敢贸然侵犯。当时,国民政府在租界之内仍然设立办事处和通讯社,抗战前设置在租界内的特区法院也继续运行,租界内各报纸只要挂上洋旗,依然可以发表抗日言论。但即便如此,日寇觊觎之心未死,从1938年开始多次与租界交涉,要求接管租界内的中国法院,并归汪伪政府管辖。美、英、法诸国政府当时都只承认蒋介石国民政府,因此直截了当地拒绝此项要求,但也有所妥协,就是向日本人承诺发表公告,宣布不保护任何政治活动,允许日本人在租界内逮捕所谓从事政治活动的中国人。对此外交交涉,日本人胃口大开,显然无法满足,最终将争取租界警察权和中国法院管辖权的重任交给汪伪上海76号特工总部承担。

76号全称是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务委员会特工总部”,因位于极司非而路76号(今万航渡路435号)而得名。1939年在日本驻沪领馆引荐下,已经投敌的原国民党特务李士群、丁默邨与日本军部代表土肥原会面,提出《上海特工计划》,得到重视,日本大本营下达《援助丁默邨一派特务工作的训令》。1939年5月汪精卫抵达上海组建伪政权,日本军部决定让李、丁部与汪部合流。经过汪伪国民党“六大”,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务委员会特工总部正式成立,由周佛海任特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丁默邨任副主任委员,李士群任秘书长,任丁默邨为特工总部主任,李士群为副主任。

“76号”接受重任之后,暗杀、绑架替代外交谈判。租界当局不得不加强各法院的武装戒备,同时由警务处派出武装人员接送司法人员上下班,对于院长、刑事庭庭长等高级人员,甚至由装甲车接送。此项保护举动,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很多的中国司法人员认为这只是向特务示弱,而宁愿步行或者通过其他交通工具上下班。郁华推事便是其中一位,他拒绝了租界当局的好意,坚持自备包车上下班。

郁华被“76号”特务机关注意上已很久。沪江大学校长刘湛恩被枪杀遇难后,郁华在审理这一案件时,不顾自身安危,当庭斥责刺客并判以极刑。刘湛恩之子刘光华说:“我曾亲睹郁华庭长不顾自身安危,当庭痛斥被现场群众捕获的刺客曾某,并判以极刑,其高风亮节,秉公执法确实令人佩服。”

敌伪汉奸由此对他恨之入骨。1939年春,郁华接到署名“反共除奸团”的恐吓信说:“如果不参加我们组织,你的生命难保。”郁华泰然处之。敌伪又许以高官厚禄,郁华亦严词拒绝。友人多次劝他外出避祸,他却说:“国家民族正在危急之际,怎能抛弃职守?我当做我应该做的事,生死就不去计较了。”他坚守自己的司法岗位,并积极支持夫人陈碧岑和大女儿郁风从事抗日活动。

《中美日报》袭击案

导致郁华被刺的直接原因则是《中美日报》袭击案。《中美日报》是一家悬挂美国国旗、以美国人为发行人的报纸,“八一三事件”后发表过许多抗日反汪言论。1939年7月22日晚8时许,一大批“76号”特务包围了《中美日报》大门。当时报社的保安人员见势不妙,情急之下把铁门关死。特务们拉门不开,又不敢在租界久留,于是临时改变计划扑向附近的《大晚报》馆,并极为放肆地打砸抢,捣毁排字房,打死、打伤排字工各一名。租界巡捕闻讯赶来,特务们开枪拒捕,火并后有几位“76号”特务受伤被捕。

此案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几位被捕特务经公共租界上海第一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死刑。“76号”的头子李士群、丁默邨对此焦头烂额,除策动被捕特务上诉之外,同时写信给即将承接此案二审的郁华推事,要求他撤销原判,宣布被告无罪,并威胁郁华说,如果不这样的话,后果将极其严重。郁华对此嗤之以鼻,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6号”闻讯后恼羞成怒,随即命令特务夏仲明、吴振明、潘公亚等人布置暗杀。

1939年11月23日上午,上海西区法租界内额巨籁达路(今安福路)车马零落,行人稀疏。8时许,郁华与往常一样走出临街的一号门,自备的包车已经在路沿恭候。就在郁华抬腿跨上包车的时候,身后一串枪声,顿时郁华站立不稳,扑倒在黄包车上。他挣扎着转过身来,迎面又是子弹飞来。惊呆了的包车夫刚刚醒过神,箭步冲上去抓住一个凶手的胳膊扭打起来。毕竟凶手训练有素,车夫体力不支而被挣脱逃跑,在蒲石路口(今长乐路)奔上车牌为“8741”的汽车扬长而去。车夫无奈下向租界巡捕房报案,巡捕赶到时凶手已逃之夭夭,身中三弹的郁华亦在送往医院路上撒手西归。

郁华被害后不久,租界内的中国司法工作人员都收到了来自“76号”的匿名信。匿名信扬言谁若敢提郁华被害一案,即取其性命。郁华的一位同事的门上,还被人插上一把匕首作为警告。时隔半年之后的1940年7月29日,曾承接《中美日报》案一审的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刑庭庭长钱鸿业又遭“76号”毒手。血肉之躯毕竟没有筑成新的长城,1941年12月7日美日宣战,次日凌晨日军开入租界,两个月后汪伪如愿以偿地接管了特区法院。

郁达夫致哥哥郁华的信

郁华是抗战以来租界内第一个遭到汉奸暗杀的中国高级司法人员。噩耗传到胞弟郁达夫耳中,欲哭无泪的郁达夫奋笔挥就挽联一副:“天壤薄王郎,节见穷时,各有清名闻海内;乾坤扶正气,神伤雨夜,好凭血债索辽东。”郁华被害后,上海、香港等地均有悼念活动。1940年3月24日,上海各界人士在湖社举行盛大追悼会。当天的香港《星岛日报》发表《学者与名节》的社论,称颂郁华“重名节、爱国家”,“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精神,是中国在今日持久抗战中所最宝贵的。”

1947年4月,浙江富阳地方人士在风景秀丽的鹳山,营造了郁华烈士的血衣冢。郭沫若撰写《郁曼陀先生血衣冢志铭》,由马叙伦书成刻石。碑文为:“石可破而不可夺坚,丹可磨而不可夺赤,谁云遽然而物化耶?凝血与山川共碧!”1952年10月,中央政府批准郁华为革命烈士。

早年工诗擅画

郁华早年工诗擅画,曾参加进步文学团体“南社”,柳亚子评郁曼陀的诗是“鹏举冲冠之作,文山正气之歌”。著有《静远堂诗画集》、《郁曼陀陈碧岑诗抄》及法学著作《刑法总则》、《判例》等。早年在日本时郁华曾在报刊发表67首《东京竹枝词》,被传诵一时并得到日本汉诗泰斗森槐南的高度评价。

郁华回国后诗作不多。在一首题为“乙亥中伏逭暑牯岭”的诗中郁华写到:


人世炎威苦未休,此间萧爽已如秋;

时贤几辈同忧乐,小住随缘任去留。

白日寒生阴壑雨,青林云断隔山楼;

勒移那计嘲尘俗,且作偷闲十日游。


在郁达夫的《秋霖日记》中,郁达夫和此诗。和诗前小序交代:“海上候曼兄不至,回杭得牯岭逭暑夹诗,步原韵奉答,并约于重九日,同去富阳。”郁达夫和诗曰:


语不惊人死不休,杜陵诗祗解悲秋;

蝎来夔府三年住,未及彭城百日留。

为恋湖山伤小别,正愁风雨暗高楼;

重阳好作茱萸会,花萼江边一夜游。


而在一首题为“晓发天台国清寺至螺溪钓艇”的诗中,郁华再次抒发了这种追求:


每逢胜境便勾留,稳藉篮舆作卧游;

画幛千林悬晚翠,风帘一桁破晴幽。

峰遮月角云低堕,石束山腰水倒流;

不信螺溪深百折,壑中藏得钓鱼舟。


无奈因为时代的阴差阳错,当其胞弟郁达夫名垂青史的时候,烈士郁华已经被人们遗忘。后人很难再想起,曾有一位中国法官惨死于日伪特务枪下。

2007年6月20日凌晨一稿于军都山下,8月4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