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美国各界人士关于占领台湾的建议

对台湾有了了解和接触后,美国有人提议美国应该占领台湾。1832年,在广州由美国商人伍德创办的刊物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提出,如需要在中国领土上另行占取若干较澳门更适合于进行贸易的地方,台湾岛实在不可忽视。文章还认为,一旦台湾与中国脱离关系,变成美国对华贸易的一站,美国一定可以得到巨大的利益。对于美国占领台湾的好处,文章从多个方面给以说明:例如,一旦在台湾栽种茶树成功,美国就可以降低一向依赖中国供应茶叶的数额,不用像过去那样迁就中国人的条件,购买中国的茶叶,从而打击中国人的囤积居奇的做法和矜夸的观念。此外,一旦占领了台湾岛,就可以控制介于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的海峡,对于所有经过海峡的船只,随时可以遏制,这也是一种对抗中国的办法。对于美国夺取台湾的可能性,文章认为这是不成问题的。同上书,第33—35页。1836年出版的《中国总志》一书中也认为:“要想在中国近海试行建立一个海岛殖民地,其中尤以台湾岛为最有利和最可取的地方”,“由于台湾全岛的地位恰对着中国海岸的中部,足可成为促进欧美对华商务的一个最占地利的所在”李强、刘国奋编:《台美关系大事记(1784—1982)》,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1983年版,第4页。

随着19世纪中叶美国与东亚地区往来的增多,在美国人中再次出现了要求占领台湾的呼声。这一时期提出的主张与30年代有所不同:第一,它不是个别人的想法,在商界、军界、政界中都有一些人提出这样的建议,具有广泛性;第二,这些人不是仅仅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而是上报给美国政府,要求政府实施他们的主张,这些意见也被美国政府所知晓;第三,虽然都提出占领台湾的建议,但是与30年代相比,50年代的建议包括了具体的达到目的的办法,这些办法各有特点,分别主张采取经济、军事、外交等不同的手段。

一、商界人士的建议

美国商界人士中提出占领台湾建议的代表人物是在华美商哈里斯,他主张美国政府用钱购买台湾。哈里斯1804年生于纽约,1849年前来中国经营商务,经常往返于中国与东南亚和南亚之间。1854年3月24日,哈里斯依据自己多年经商的体会给美国国务卿威廉·马西写了一封长信,他在信中极力主张美国从中国手中取得台湾。张雁深著:《美国侵略台湾史(1847—1895)》,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7页。

关于占领台湾的理由,首先,哈里斯从历史上找借口。他认为,荷兰人在230多年前已在台湾岛上开始建立殖民地,其后继续占领西部海岸若干地方,历时40年,直到郑成功将荷兰人赶走,1683年台湾才归清政府管辖。这足见台湾所有权的转移早有先例。其次,哈里斯从台湾对美国的价值来说明。他指出,台湾气候宜人、物产丰富,有丰富的煤矿资源,有优良的港湾,经济、军事意义都很大。台湾可能带给美国的价值实在不可限量,大的方面就包括:可以作为美国商品输入中国销售的一个储运站;可以作为基督教的一个传播站,美国文化可以透过传教通过台湾散布到中国其他地方;从台湾驶到中国各主要港口的轮船,少的仅需10小时,多的不过36小时,其威力所至,足可以在海面上控制中国所属南北各省的贸易;美国西部的发展,从密西西比到旧金山大铁路的完成,使美国对中国的兴趣必然日渐增加,自不能漠然坐视其他强国在台湾有所经营;从台湾到日本的轮船航程不出48小时,前此荷兰人能在日本建立势力,即以台湾为出发点。一旦台湾转入美国手中,美国自可照荷兰人的办法,从台湾向日本方面去寻求发展的领域。

关于占领台湾可能性,首先,哈里斯认为,在于台湾的政治和社会各方面早就暴露其弱点,授人以可乘之隙。统治台湾的官员们自上至下只知向居民勒索巨款中饱私囊,以致民怨日增。而实际上台湾的税款收入,对清政府国库价值微不足道。其次,清政府只领有台湾本岛的西部和北部,其中部地区仍由原住民居住,而西部海岸若干地方久已成为海盗的巢穴,以致中国沿海各省经常受到骚扰。这些现象可成为促使清政府割让台湾并诱使岛上居民乐于接受美国统治的条件。

基于这些原则,哈里斯进而设想出美国向中国交涉的说辞。如台湾让给美国,中国可从此根绝来自台湾沿岸及附近诸岛的海盗掠夺;美国愿意支付一笔钱,台湾现状既然不稳定,不如换取金钱为佳。前此中国割让香港于英国是战争的结果,澳门让于葡萄牙后中国也并未得到好处。哈里斯认为,如果美国真的购买台湾也不会亏本,只要实行一种缜密的土地制度,美国不难收回所付出的全部购价。

1855年7月3日,美国国务院将哈里斯的备忘录呈交总统审阅。美国政府并未采纳他的这一主张,但是为了表彰他关心国家的负责精神,美国国务院任命哈里斯为美国驻宁波领事,但是哈里斯认为职位太低而没有接受。第二年,美国国务院任命哈里斯为驻日本下田总领事,这才算满足了他的心愿。黄嘉谟著:《美国与台湾(1784—1895)》,第129—133页。

二、军界人士的建议

美国军方人士中提出占领台湾建议的代表人物是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佩里,他提出了美国在台湾建立军事基地的主张。1852年12月14日,佩里在给美国海军部的报告中建议,美国在与日本接触交涉之前要先在日本以南的海洋中择定适当的岛屿一二处,建立美国舰队的集结基地。他认为这样做的重要性在于,当时英国在东方已经拥有印度、新加坡、香港和婆罗洲西岸等地,实力充足,可以任意关闭和控制此地区的海上商务。为美国计,在英国实力尚未扩展到太平洋以前,所有位于美国对华商务航线上的岛屿,美国都不应该错过采取积极措施的机会。他认为:“在世界的这一带地方建立一个立脚点,以作为支持我国在东方的海权的肯定必要措施,实为得计。”佩里提出了三个他希望的地点:小笠原群岛、大琉球和台湾。〔美〕泰勒·丹涅特著:《美国人在东亚——十九世纪美国对中国、日本和朝鲜政策的批判的研究》,第235页。经过进一步研究后,佩里选择了台湾。

1853年12月24日,佩里在给美国海军部的报告中指出,要与中国等东方国家交涉,必须摆出相当强大的武装力量,才可使那些国家及其人民畏惧服从,并达到所要求的目的。为了保护在东方迅速增长的美国商业,对于可能发生的事件,美国政府也要及时有所准备。佩里力主美国应单独在台湾采取先机行动,这个行动就是在台湾建立一个美国殖民地或居留地,作为美国发展其东方商务的中心。

美国是否能先机夺取台湾,佩里认为有利条件很多。清政府仅在岛上若干孤立地点布有微弱而数量不稳定的部队,大部分地区为原住民占据。岛上居民约200万,但土地肥沃,可供养更多的人口。鸡笼等处港口及其附近地区常受海盗劫掠,美国如果选择鸡笼建立一个殖民地或居留地,由于美国人的善战而又具备防卫的武力,既可抵抗阻止海盗的侵扰,其附近地区也连带受到保护,这一定会得到当地居民的欢迎。往后只要美国舰队不时派遣一二艘兵舰到台湾巡弋,无需政府的其他保护,即可迅速地建立一个兴旺的美国人社区,美国居民不但可以经营煤矿开采工作,还可输入先进的农业技术及必要的机械。当地劳动力充足价格低廉,工农业都能有更大幅度发展。美国人殖民地或居留地的基础一经巩固,其社会及政治的权力会逐步增加,进而扩大所占地区范围。

为了保护这块美国殖民地居留地,佩里建议同时建立一个海军基地,在美国海军的保护下,这块殖民地很快将成为商务集散中心,可与香港、新加坡匹敌。1854年2月,佩里雄心勃勃地预言说:“美国人将以各种方式扩展其统治和实力,直到他们牢牢地控制太平洋诸岛,并使撒克逊族在亚洲繁衍生息。”杨生茂主编:《美国外交政策史(1775—1989)》,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页。

佩里的计划未能付诸实施,原因是赞成他的想法的美国总统米拉德·菲尔莫很快下台,新任总统富兰克林·皮尔斯没有接纳此项建议。1854年5月30日,新上任的美国海军部长在给佩里的训令中说,非经国会授权,总统不愿意远到东方去占据像台湾那样的岛屿。而美国国会方面除了通过议案请海军部把佩里的报告、图表等文件移送国会并付印公布外,再无下文。黄嘉谟著:《美国与台湾(1784—1895)》,第137—141页。

三、政界人士的建议

美国政界中提出占领台湾建议的代表人物是美驻华专使伯驾,他主张以占领台湾作为迫使清政府同意按美国要求修改《望厦条约》的筹码。根据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规定,缔约各方对口岸通商事务如有改变要求,12年后可以派人协商办理。1856年,美国政府决定派已在中国居留二十多年、当时正在美国度假的医生——传教士伯驾为全权代表,与中国谈判修订该条约。美国国务院在给他的训令中指出,万一清政府拒绝合理的谈判来修订条约,除一切友好外交手段外,假如还有采取另一步骤的必要,要由国会去作决定。

伯驾到中国后先后与闽浙总督和两江总督交涉修订条约问题,但没有取得进展。在这种情况下,伯驾在与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阿姆斯特朗谈话时表示,在当前情况下最合适的行动,莫如由美国占领台湾,作为对中国不接受修订条约要求的报复。

1856年12月12日,伯驾在给美国国务院的报告中正式向美国政府提出建议。他认为,第一,应该增强美国在中国沿海的海军实力,授权美国代表暨美国舰队司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临时雇佣轮船采取行动。第二,由于美国与英、法两国需要修订条约的处境相同,三国应联合一致,共同对付中国。美国政府应该会同英、法政府分别授予三国代表必要时采取国际法上许可的措施作为其交涉的最后手段的全权。具体地说,假如三国代表到了白河口,清朝廷仍不欢迎他们到北京去,法国军队就占领朝鲜,英国军队就占领舟山,美国军队则占领台湾,作为迫使清朝廷同意谈判修订条约的最后手段,直到获致满意的结果再行交还。

1857年2月12日,伯驾在向国务院呈报美国商人的建议时,附上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台湾问题已成为许多美国企业家所最感兴趣的大事之一了。同时西方各商业国家亦对之非常重视。至盼美国政府对台湾关系,应基于人道、文化、航行与商务的立场,勿在行动之前惧缩迟疑。”李定一著:《中美早期外交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9页。

2月27日,伯驾与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阿姆斯特朗会面时,两人一致认为,为对中国进行报复而占领台湾的措施合乎国际法所承认的原则,中国对各国要求和申诉的拖延不决,足可证明采取报复手段的正当性。台湾是一个最值得谋取的岛屿,对于美国尤其有价值。两人感到遗憾的只是目前美国兵力不足,担心一旦采取占领台湾的行动引起中国政府的报复,使驻在中国各通商口岸的美国人的权益受到伤害。

如果说伯驾起初建议占领台湾还是作为一种向清政府施压的手段,是先占领后交还的权宜之计,那么后来他的主张就变为企图长期占领台湾了。1857年3月10日,伯驾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分析认为,“该岛及其邻近的岛屿可能不久后便与(大清)帝国分离……特别是为了保持列强均势的原因,美国显应领有该地”同上书,第230页。。当时,英国政府也在关注着台湾。驻香港的英国海军司令西摩曾经向美国商人询问台湾的情况,并询问是否可以允许一名英国军官到台湾的美国商人居留地去住一段时间从事调查工作。伯驾拒绝了英国方面的要求,并向英国驻华公使提出严重抗议。他表示,如果台湾岛在政治上和中华帝国脱离关系,他有充分证据说明美国有要求取得该岛的优先权:美国公民已经与台湾的中国官府签订过协约;美国公民已经取得中国人的同意在岛上设立有居留地;美国国旗已在该地悬挂一年以上。

1857年2月,美国国务院收到了伯驾写于上一年12月12日的报告。鉴于皮尔斯总统的任期已到,正忙于公务的交接工作,来不及审阅伯驾的报告,又鉴于皮尔斯总统对不久前法国政府提议采取军事行动以打开北京之路的方法不赞成,国务卿马西在给伯驾的训令中,说明总统不相信美中关系的目前状况已成为美国采取“最后手段”的正当理由。即使有正当理由,也只有得到国会授权以后才能使用美国的海军和陆军。所谓“最后手段”的意义,就是诉诸武力,是战争。事实上,中国已经同意修约,双方只是在交涉地点上有分歧。为了保障美国在华人员的安全和保护他们的财产,或许应该增加停留在中国沿海海面上的美国海军实力,但总统决不会为侵略的目的采取此项行动。马西同时告诉伯驾,其所有关于台湾问题的公文将移交给新任总统。新总统詹姆斯·布坎南上任后,立即将其召回,另任列威廉为驻华公使,负责进行修改条约的谈判。〔美〕泰勒·丹涅特著:《美国人在东亚——十九世纪美国对中国、日本和朝鲜政策的批判的研究》,第246—250页。

列威廉对台湾问题的想法与伯驾接近。他在致国务院的信函中提出,欧洲各国正在东方进一步攫取领土,美国政府应早做准备。他个人认为,如果美国政府采取行动使那些地方从一个不开明和排外的清政府下脱离,对于世界的商务及和平,都没有什么害处,人们还会为此而欣喜。然而美国国务院给列威廉的训令是,要他记住美国并非在与中国交战,也不企图到中国去寻求任何其他的目标,而只是寻求合法的贸易并保护美国公民的生命和财产。美国政府限制美国官员的行动,不容许超出规定的范围,更不容许产生到那个遥远地区去扩张领土或取得政权的一切企图。国务院在训令中还嘱咐列威廉,要让清政府知道美国并不参与别国对中国的战争,也不企图干预中国的政治事务,或在中国管辖境内取得一个立足的基地。同上书,第250页。

列威廉虽然与美国政府的看法相左,但还是遵照国务院的训令行事。他得知美国东印度舰队将领主张占领台湾并已采取初步行动后立即表示了反对,但是他对美国商人与台湾进行的非法贸易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并尽力使其合法化。在中美修订条约的谈判中,列威廉要求中国增加开放的七处通商口岸中就包括台湾的两处。在1858年签订的中美《天津条约》中,台湾的安平(今台南)、沪尾被开放为通商口岸。这样,之前持续了多年的美国商人与台湾的非法贸易自1861年起成为合法贸易。

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在台湾开辟了通商口岸并未导致美国商人与台湾贸易活动的大幅度发展。就在《天津条约》签订的那一年,美国商人到台湾进行贸易活动的反而减少,第二年美国驻华公使竟然无法从美国商人中找到愿意去台湾担任代理领事的人员,以致不得不仍然由美国驻厦门领事来代管台湾的事务。这和以前美国商人自告奋勇到台湾从事殖民地建立的情形形成鲜明对照。这说明,美国商人并不满足于单纯地在台湾进行贸易活动,他们最感兴趣的是把贸易活动与开拓殖民地结合起来,由美国占领台湾或在台湾建立一个独立的政府。黄嘉谟著:《美国与台湾(1784—1895)》,第431、432页。

四、中美关于“罗妹”号事件的交涉

1867年3月9日,美国三桅帆船“罗妹”号在从广东汕头开往山东牛庄途中遭遇风暴后漂至台湾南端的七星岩触礁沉没。船长等14人中的13人在琅桥(今恒春)上岸后被龟仔角的原住民杀害,仅一名华籍水手脱险。此人逃至打狗向英国驻台湾的领事作了汇报。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得知情况后,赶赴福州向闽浙总督吴裳、福建巡抚李福泰提出交涉,要求严惩凶手。督抚随即命令福建通商局总办尹西铭等致函台湾府知府叶宗元查明情况报台湾道道员缉凶惩办,并劝告美领事切勿自行带兵查拿,以防节外生枝。但是李仙得对此劝告置之不理。4月11日,李仙得乘坐美国商船从福州前往台南出事地点。抵台后,李仙得通知台湾镇总兵刘明灯、台湾道道员吴大廷,要求他们派兵前往出事地点会剿,台湾地方官员表示还要继续调查并阻止美方自行派遣人员前往。4月21日,李仙得在琅桥企图直接与原住民交涉,后因无人敢上岸传递消息而作罢返回厦门。

4月23日,美国驻华使馆照会清政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要求查办凶手并声明已经通知美国海军舰队派军舰前往台湾,会同地方官员进行查办。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立即指示福建督抚,命令台湾地方官员赶紧查办。1867年6月7日,两艘美国军舰从上海起航前往台湾南部。6月13日,美国海军陆战队官兵181人在台湾南部龟仔角登陆,向琅桥发起进攻。6月19日,美军的进攻失败,副舰长受伤后毙命,士兵受伤多人。美军受挫后离开台湾,并扬言增兵后再来。

美军受挫后,李仙得照会台湾地方官府,指责他们答应自行查办但是空说不办。后来,福建督抚决定派遣前台湾镇总兵曾元福赴台协同办理。李仙得以为遇难美国船员处理善后事宜为由,一同赴台。1867年9月10日,台湾镇总兵刘明灯率领500清军士兵南下,9月27日到达琅桥。原住民看到清军人数众多,请求退兵和平解决。10月10日,李仙得与当地18个番社的首领会面,直接进行谈判,并议订章程10条。经过谈判,原住民的首领基本答应了美国方面提出的要求。例如:归还“罗妹”号船员的物品;归还以前美方人员寻找船长夫人遗骸时交的赎款;以后对遭遇风暴的美国船只尽力援救;以后洋人一人被杀要“生番”五人偿命;在龟仔角高处设立炮台等。“罗妹”号事件至此结束。

但是,在1867年“罗妹”号事件中美国军队不顾中国方面的多次劝告仍然自行派军队前往台湾解决事端的做法,造成一个恶劣先例。1874年,日本以此效仿,并作为其出兵台湾的口实。〔美〕泰勒·丹涅特著:《美国人在东亚——十九世纪美国对中国、日本和朝鲜政策的批判的研究》,第3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