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国族群社会学目前的研究工作

目前国内的族群关系研究与西方国家相比在各方面都需要加强。

(一)族群社会学关于族群、族群关系的理论

族群理论涵盖的范围包括“族群(民族)”定义、族群意识的产生、传递以及族群关系演变理论等内容。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中国的“民族”定义、族群关系理论(或称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主要受前苏联意识形态的民族理论(特别是斯大林的观点)的影响,很难说有相对独立的系统理论。要想真正建立和发展以中国社会史、族群关系史和当前国情为基础、同时也能与国际学术界接轨的族群理论,这就首先需要我们分别对与中国族群问题密切相关的三个理论与实践的来源进行深入和系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汲取符合当今中国国情的内容和思想,逐步创立中国的族群社会学理论体系。这三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来源是:

1.中国历史传统上处理族群关系的理论和方法

中国传统的儒、道、释学说中关于“人”、“族类”有一套说法和看法。它关于非汉族、非中原的边缘地区族群和部落的文化,有一套称谓、一套观点,如“夷夏之辨”等。其中既有包容的一面,对周边“异族”采取一种相对比较平等的态度,认为这些族群是可以被中原文化同化的,即“有教无类”;同时又对所谓没有接受“教化”的“化外之民”采取歧视态度。由于中国特殊的地理位置,长江、黄河一带是整个东亚地区文化发展最早的,中原王朝对周边各族各国所持的态度是与这种地理文化结构分不开的,基本上是一种以同化为目的、以安抚为手段的“教化”方略,而不是采取以占领土地和掠夺财物为目标的侵略政策。中原王朝采取的这种态度与欧美国家对待海外殖民地的态度完全不同。费孝通教授把我国几千年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族群关系,从理论上总结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我国历史上对族群的这些认识及处理族群关系的传统做法对今天的中国仍有影响,其中有些方略可能仍然符合中国的实际国情,我们必须加以了解和借鉴。

2.欧美各国关于族群和族群关系的理论

欧美社会学界关于族群关系的宏观理论,主要集中探讨一个多族群国家处理族群关系的社会目标,如戈登(Milton M.Gordon)关于美国族群关系发展的“三阶段理论”、赫克特(Michael Hechter)的著作《内部殖民主义》都是在宏观层面上进行这方面的理论总结。欧洲各国的学者们在研究来自前殖民地的异族人口和外籍工人的发展状况的同时,也努力探讨族群关系的社会目标和政策框架。有些学者结合欧洲和前殖民地国家的发展历程来讨论“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建构和“民族主义”(Nationalism)运动等理论问题。这些工业化国家的族群问题、国家建构问题,与现代化社会的产业结构、社会组织、政治制度、文化演变等密切相关,西方相关的族群理论探讨对于我们今后理解和分析中国族群关系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但是,西方工业化国家特别是移民国家(如美国)的族群理论,并不带有全球共性,它仅仅反映的是一些西方国家的国情。

3.苏联的民族和民族关系理论

苏联的民族理论与共产主义发展历史阶段的理论有着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苏联意识形态体系中关于族群问题最关键的两个理论,一是以族群为主体实行区域自治(以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自治州等多种形式),一是在族群相互关系方面从“形式上的平等”过渡到“事实上的平等”。由于各种历史原因,自1917年“十月革命”以后,苏联如何制定其族群政策和国家政治框架,如何设计、规划和指导其境内族群关系的发展,以及有关基础理论和政策实践对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很大。这方面的文献,特别是斯大林的著作,对于研究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形成及建国后对我国政府制定处理族群关系各项政策的影响都极为重要。总的来说,前苏联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基本上体现的是横跨欧亚大陆的俄罗斯族群的关系格局和发展历史,同时再加上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解放、族群平等的意识形态,应当说它也是属于局部的而非全球性的族群理论。

(二)族群分层及其演变的宏观分析

我国各级政府以往大部分正式统计资料中缺乏以族群为单位的经济数据和社会统计。只在1990年和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完成之后,政府公布了以族群为单位的关于年龄、性别、产业、职业、教育水平、婚姻状况等方面的一些基本数据。除此之外,各年度的统计资料都是以行政区划(省、市、县)来进行统计的,因此无法对各地区的族群分层情况进行分析。

目前在西方国家,政府和基金会每年都提供相当多的经费来资助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与种族和族群相关的社会调查,这些调查项目在研究领域和专题方面有各自不同的侧重,如各族群人口结构的变迁,各族群的就业与收入比较研究,各族群的教育状况演变,族群居住隔离情况的变化,还研究政府政策对族群分层和族群变化带来的影响。这些由大学和科研机构组织和开展的大量专题社会调查,往往为政府和民众提供了许多系统详实的调查资料和深入分析的研究报告,并对现实社会中的族群关系产生一定的引导作用,也可以对政府了解民情和制定、修改政策提供依据。

(三)人们的族群认同及其演变的微观分析

要进行这个领域的研究工作可从三方面入手。

1.从各种文献中分析中国历代对“族类”群体划分的定义、思想和应用

我们需要从历史文献中寻找和分析中国历代对称之为“族”(“族类”、“民族”)的这些群体划分的定义、思想和应用。这些历史文献都由当时的政治家、学者、思想家、文人撰写,虽然直接反映的是作者个人的观念和思想,但是也间接地反映当时社会上流行的观念和思想。这方面研究所包括的范围除直接涉及“族”、“民族”这些词汇的文献外,对于涉及族群分野、族群认同方面观念的文献(如对于“华夷”的论述、对于各个历史上少数族群的论述)也都应当在我们的考察范围之内。

2.调查社会中人们“民族”概念和族群认同意识的形成与演变

我们需要通过访谈调查来了解生活在当前社会不同环境和发展条件中人们的“民族”概念和族群认同意识是如何形成并演变的。调查的对象可以包括:长期在汉族地区生活和工作的少数族群;长期在少数族群地区生活和工作的汉族;与少数族群没有接触的汉族;与汉族没有接触的少数族群;曾经属于一个大族群的一部分但在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识别”过程中被“识别”为一个独立的“民族”;与其他族群通婚的男性或女性;等等。这些处于不同情况的人们对于如何看待“民族”、看待自己与某一个群体的认同,可能会有十分不同的观点和想法,而且这些观点可能在他们一生中的不同时期,随着自身经历的变化而有所转变。这些调查将十分有助于我们从个案和微观层面来理解人们的“族群”观念和他们的群体认同。

3.对长期生活在国外的华人、留学生进行访谈调查

国外华人、留学生生活在与我国不同的另一种社会制度里,在当地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与中华文化传统在很多方面不同,其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也与中国的情形很不相同,由于这些留学生大多在国内出生成长,因此或多或少保留有中华文化的“根”,了解他们对“族群认同”观念的产生及其演变,倾听他们对两个国家、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族群”观念、族群政策的比较与评议,可为我们从另一个侧面理解国内人们的“族群”观和认同观提供帮助。

这种访谈调查与美国学者对移民进行的访谈在方法上相近。来自不同文化传统的移民对移居国主导文化的接受速度和抗拒心理也各不相同,在美国,来自西欧的移民肯定比华人移民适应得更快,来自中国的少数族群移民与汉族移民在适应美国文化方面的表现可能也有所不同。从这些不同角度进行比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和确定在中华民族的族群观念和认同方面,哪些是更为基本的观念,哪些是汉族具有而我国其他少数族群所不具有的观念。

(四)某国或某地区族群关系的专题或个案的实证研究

这部分内容应当是我国社会学最需要开展、也比较容易积累基础资料、最容易做出成绩的研究工作。在专题或个案的实证调查研究中,涉及的地域或人口范围可大可小,涉及的研究专题可宽可窄,涉及的历史时期可长可短,采用的调查研究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使用的定量统计方法也可深可浅,这些都视研究者的学术背景、专业训练、知识积累、研究兴趣、具体选题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在这里有6个专题反映了族群关系的主要方面,可供研究者优先选择。

1.语言使用

这一研究专题的实地调查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1)该调查地区各族成员使用本族语言及他族语言的情况;(2)人们学习他族语言的主要途径;(3)人们使用各种语言的场合;(4)政府的语言政策及其在人们生活中的实际影响;(5)不同代际在语言学习和使用方面的差异;(6)少数族群语言的演变及其对现代化社会的适应(词汇和语法变化)。

2.人口迁移

人口迁移直接导致一个地区内各族群人口相互比例的改变,增加对迁入地区自然资源的压力,导致各族群在生存与发展机会方面的竞争,而这种经济利益的竞争往往与群族之间在政治权力方面的竞争以及文化冲突相结合在一起。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调查人口迁移对族群关系的影响:(1)移民的数量、迁入时间和迁移形式,(2)移民的行业、职业结构,(3)移民的社会和经济组织形式,(4)移民整体收入、内部分层结构与当地居民之间的比较,(5)移民对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地区总产值、居民人均收入以及学校、医院、对外贸易的影响), (6)移民与本地居民之间的社会交往。

3.居住格局

对属于不同族群的人们之间的主要社会交往场所与类型可以简单地被归纳为:(1)居住场所、(2)学习场所、(3)工作场所、(4)娱乐场所、(5)宗教场所、(6)公共活动与消费场所、(7)私人个体交往等几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居住场所里各族群的居住格局,即各个族群在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空间分布模式。

4.族际通婚

在进行这方面研究时要注意把个体通婚和规模通婚作为两个不同的层次既要区别开又要相互结合。在研究中可调查的方面有:(1)通婚的绝对数量和相对规模;(2)通婚发生的时间和社会背景;(3)通婚中是否有性别选择或事实上的性别倾斜;(4)通婚者群体与非通婚者群体在各方面特征(年龄、教育程度、行业、职业、家庭政治地位和经济水平、是否移民)的结构性比较;(5)在两个以上族群共同居住地区,在族际通婚中有无族群选择;(6)通婚后所生子女在族群身份认同方面的选择;(7)政府对于族际通婚的政策;(8)家庭或社区对族际通婚的态度;(9)混血子女在个人发展机会方面与各族群非混血子女之间的比较;(10)鼓励或阻碍族群通婚的各项因素(宗教、语言、生活习俗、族群偏见、交往机会等)等。

5.族群意识

族群意识是人们后天生成的,是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场合,人们的认同意识会在不同的层次上强化或弱化。这个专题的研究与前面提到的第三个大方面(微观层次的族群意识调查)是一致的。我们可以有计划地选择有代表性的调查地点和调查对象,特别是对于当前社会中不同情况、不同背景的人进行关于“民族”概念和对本族群认同的访谈调查。在进行这种访谈调查时,需要结合场景的变化和人们的社会经历来确定人们族群意识的内容与程度,并分析这种意识产生的根源及刺激因素。

6.影响族群关系的因素分析

我们把这些因素大致划分为15大类:

(1)各族群之间在体质肤色方面的差异程度(体质因素); (2)各族群集团人口的相对规模(人口因素); (3)传统社会制度的异同(社会制度因素);(4)经济活动类型的异同(经济结构因素); (5)各族群在社会分层结构(行业、职业等)中占据位置的差异(族群分层因素); (6)文化、语言、习俗方面的差异(文化因素); (7)各族群在宗教信仰上的异同可能会影响族群之间的相互认同程度(宗教因素); (8)各族群之间的因各种因素造成的心理距离(心理因素); (9)人文生态环境因素(族群间相互隔绝程度即族群交往的环境因素);(10)历史上族群集团之间的关系对现今关系的影响(历史因素); (11)政府各项政策对族群关系的影响(政策因素); (12)个别事件对族群关系的影响(偶发因素); (13)大众传媒对精英分子和民众族群意识和族群关系变化的影响(媒体因素); (14)国外政治、宗教势力对该国内部族群关系的影响(外部因素);(15)主流族群对待其他族群的宽容度(主导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