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讲解
- 毛新述 王晓珂 李梓编著
- 2003字
- 2021-02-03 09:26:49
前言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基本完成了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修订(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财政部之前发布的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发布,是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防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完善、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重要成果。
本次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修订,涉及内容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简化了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增加了套期会计中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增加了套期会计中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修订了金融工具的列报和披露规定,等等。
为了便于广大会计、财务、审计人员理解和掌握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确保准则的有效贯彻实施,我们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CAS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CAS 24)、《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CAS 37)的规定,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 7)、《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IAS 32)等应用指南和结论基础,以及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应用指南》(2014)等资料,结合近十年来笔者在会计准则教学研究上的积累,以及为金融监管机构及数十家大型央企讲授企业会计准则的经验,编写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讲解》(2018),对金融工具的四个准则进行了详细阐述。
本书由毛新述、王晓珂和李梓编著,毛新述负责全书大纲拟定和初稿撰写,王晓珂和李梓负责修改补充,由毛新述对全书进行统稿和定稿。
本书的阅读对象主要是从事实务工作的广大会计、财务和审计人员。同时也可为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者和理论研究者(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重要参考,特别是可以作为会计专业硕士(MPAcc)“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课程“金融工具会计专题”的参考教材。由于本书对准则的难点进行了重点梳理,对参加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的考生也有帮助。
本书是北京工商大学一流专业建设和会计准则研究中心的重要成果。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科师资力量雄厚、专业建设成绩显著、学科建设优势特色明显。拥有财政部会计名家3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9人,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咨询专家4人;拥有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两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其中会计学是北京市首批一流专业;学科建设方面依托会计准则研究中心、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管理会计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企业集团研究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在会计准则、投资者保护、管理会计、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国企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
探索理论前沿、扎根中国实践、服务政策制定一直是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科秉承的发展理念。会计准则研究中心自成立伊始,就将自己的目标定位为:致力于全球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前沿理论研究,以及准则实施后的政策效果评价,为国际组织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提供理论和经验支撑。并雄心勃勃地规划了未来的工作,计划分步推出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系列和企业会计准则研究系列等研究成果,并将相关成果融入本科和研究生教材和课程建设之中,以为中国和全球会计准则的理论研究和制定发展,以及会计准则人才的培养提供重要支持。
中国会计学会金融企业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戴德明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永大中华区行业发展主管合伙人和审计服务首席运营官王鹏程博士,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杨有红教授,中国华融王振林博士,中国农业银行张林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周华教授,首都经贸大学李百兴教授对书稿进行了审阅;北京工商大学何玉润教授、张宏亮副教授、刘婷副教授、张路博士、杨克智博士提出了相关修改建议,在此深表谢意!
由于编写能力有限,书中难免存在错误之处,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并将相关建议反馈至邮箱:maoxinshu@163.com,以便再版时修订完善。
毛新述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