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未来贫困削减问题的思考

红村的绝对贫困基本消除,是否意味着红村的扶贫任务就结束了?把视角放大了看,2020年全国消除绝对贫困后,中国的扶贫任务就结束了?我们认为,当下取得的扶贫成就并非贫困削减事业的终点,而应把其当作扶贫事业的起点。

(一)脱贫成效的巩固与提升

从农户或个人层面看,返贫的情况现在依然存在,未来也会存在。最近几年,红村共有5个农户返贫。3户因为家里有人得大病,超出合作医疗报销范围而返贫,即“因病致贫”;1户因为意外事件导致家庭劳动力死亡和孩子上学而返贫;1户因为意外事件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而返贫。此外,当地的高额彩礼(彩礼为13万元)也导致一些农户负债累累,处于落入贫困的边缘。“因病返贫”、“因学返贫”和“因婚返贫”的现象不仅存在于红村,也普遍存在于其他贫困村庄。未来的扶贫需要解决返贫人群脱贫的问题。然而,“因病返贫”尤其是“因婚返贫”的治理并非扶贫部门能够解决的,需要全社会来解决。

目前,大量的政府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建设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比如水、电、路等,这些基础设施的后续管护及提升工作将是后精准扶贫工作时期的扶贫工作重点。第一,后续管护任务突出。由于村集体没有任何经营性收入,红村已硬化的道路和自来水没有管护资金。管护工作不到位,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就会损毁,难以发挥长效作用。红村将重新回到无硬化路、无自来水的状态。第二,提升任务突出。尽管一些基础设施已建成,但由于当时投入资金有限或设计不到位等原因,难以满足村民的需求,这些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迫在眉睫。2011年,红村通了自来水。但是,由于设计不到位,每年只能供水两次,村里常年处于停水状态,自来水项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自来水服务质量急需提升。虽然道路硬化了,但由于资金紧张,道路两侧没有修建防护栏,导致部分险峭路段存在安全隐患。

产业扶贫基础不牢固,需要进一步巩固。种植中药材是红村居民的重要收入来源。然而,小生产和大市场如何有效对接依然是制约红村中药材发展的关键。目前,红村农民主要通过商贩上门收购的方式出售中药材,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非常大。2010—2013年,党参价格处于高位,农民收入比较高。2014年,党参价格大幅下跌,农民收入下降。尽管村里尝试通过成立合作社和开展药材加工应对价格风险,但还没有运作起来。如何引入企业,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还有待努力。

目前,红村还未完成义务教育方面的脱贫任务。然而,从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原因看,并非学费高、家庭负担重,而是“读书无用论”在作祟。“读书无用论”的成因非常复杂,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因此,要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目标,并非扶贫工作本身能够解决的,最终要依赖全社会的努力才能解决。

未来的扶贫制度设计中,如何尊重农民的发展主体地位,让农民拥有扶贫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也是值得思索的。一旦农民的这些权利得到保障,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得到充分调动,脱贫的内源动力将得到充分发挥。红村中的“大鼻子”校车事件将不会重现。

(二)提高贫困标准,最终使用“相对贫困线”作为贫困标准

对贫困的认知与判断总是依赖福利来进行的,即把低于一定福利状态的人视为穷人。然而,一个社会对人们应该有的最低福利标准的判断具有时代性和地区性。就红村而言,尽管危房已经消灭,但仍有近40%的农户居住在土坯房中。如果把其与城市的高楼大厦进行比较,差距何其大。也就是说,当前的脱贫标准是非常低的。因此,仅住房安全方面,就需要提高贫困标准,不能以“是不是危房”作为判断住房安全的标准,而最低应该以“是不是安全的砖瓦房”作为标准。新的贫困标准,将催生新的扶贫任务。

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绝对贫困消除后,对贫困标准的判断将走向相对视角。目前,美国和欧盟都使用相对贫困线识别贫困人群并开展贫困削减工作。比如,欧盟一些国家把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收入40%的人口归于相对贫困组别;世界银行的看法是收入只要是(或少于)平均收入的1/3的社会成员便可以视为相对贫困。就目前情况看,整个中国采取相对贫困线识别贫困群体的时机还不够成熟,但在一些发达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地可以先行探索采用相对贫困线识别贫困群体。待中国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后,使用相对贫困线识别贫困人口的时机就成熟了。

(三)关注进城农村居民的贫困问题,实现城乡减贫体系一体化

红村调查数据表明,农村居民进城务工是提高收入、摆脱贫困的一个重要手段。就全国而言,促进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很多落后地区政府实现脱贫目标的重要政策手段之一。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相对于其他贫困干预措施,利用劳动力转移实施减贫,其政策执行的成本相对较低。然而,很多农村居民迁移到城镇后,由于缺乏权利和权益保障,成为城市中的贫困群体。对149个外出务工的红村居民调查表明,88.6%的被调查者没有任何保险,只有24.2%的被调查者与务工单位签订了合同。一旦发生事故,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这些人将返回乡村,成为乡村的贫困人群。

当下的一些政策,比如鼓励贫困户进城购房也可能造成新的贫困问题。为了促进县城的商品房销售,当地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贫困户使用优惠贴息贷款进城购买商品房。截至2017年7月,红村共有11个贫困户在县城购买了商品房。他们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做生意和外出务工,收入来源具有不稳定性的特征。这些贫困户面临如何付得起按揭贷款和在县城如何生活的双重挑战。一旦难以承担这些压力,他们将返回农村。

当前,基于户籍的反贫困体系,难以有效地瞄准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流动而产生的迁移贫困。随着在城市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规模的不断扩大,拓宽社会保护的覆盖面,实现城乡减贫体系一体化成为越来越迫切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