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公共文化政策实验基地观察报告(2014)
- 傅才武主编
- 4388字
- 2022-06-02 17:08:50
城镇化进程中群众文艺社团建设的思考
王志武 肖正礼 王建忠[1]
摘要:
城镇化进程不断推动群众文艺社团的蓬勃发展。当前,公办民助、企业独办、自发组织、挂靠社区、校园社团、宗教社团、流动社团是群众文艺社团的几个主要类别。组织建设合理不合法现象严重、管理处于“无政府”状态、业务活动放任自流、文化交流自行其是是群众文艺社团建设存在的典型问题。实行零门槛登记制度,实行分层级全面管理,实行主流业务引导机制,实行“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是推动城镇化进程中群众文艺社团建设的基本路径。
关键词:
城镇化 群众文艺社团 政策建议
在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城镇人口数量迅速增加,随着城镇居民物质生活的提高,群众文艺社团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2012年11月创建全国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的调查统计表明,沈阳、南昌、武汉、昆明等省会城市,广东、湖南、湖北、江苏、河北、新疆、重庆、西藏、四川等地级市和区县,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每3000~5000名常住居民中,就有一支群众文艺社团;其他地区每5000~10000名常住居民中,就有一支群众文艺社团。这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素质,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同时,我们已经注意到,国外敌对势力和国内不法组织,也盯住了群众文艺社团,运用国际文艺比赛或全球华人才艺比赛等手段,以优惠的条件吸引群众文艺社团出国出境,在参加活动时向其灌输他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在文艺交流的幌子下进行文化渗透。然而,国内对群众文艺社团的管理却处于“无政府”状态,这对国家文化安全存在一定的威胁。因此,对群众文艺社团的发展、管理进行科学的研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 当前群众文艺社团蓬勃发展的成因
1.物质满足促进精神需求
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3%,其生活已经达到富裕水平。人们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条件得到了有效保障,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只生一个孩子,家庭负担较轻。随着家用电器在城镇的大量普及,人们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去追求精神享受。于是,城镇居民纷纷走出家门,参加各种群众性的业余文艺社团。
2.个人兴趣形成爱好组合
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居民,已经从含蓄、内向的性格中走出来了,他们不再压抑、腼腆,与一些业余兴趣爱好相同的城镇原居民自然而然地组合在一起,成立相关的业余文艺社团,在社区、街头巷尾、公园广场、江滩湖边,伴随着流行音乐唱歌跳舞,进行晨晚练活动,形成覆盖全国城镇的社区文艺社团。
3.政策支持带动社团发展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方针政策。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文化,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等部门规划相继颁布实施,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人民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在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的基础上,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实行免费开放。群众文艺社团开展活动的场地、时间、业务指导等,得到了有效保障。党的关怀和国家政策支持,进一步带动了城镇群众文艺社团的发展。
4.素质提高推进社团普及
目前,我国的中小学素质教育,使中小学生的艺术素质得到了有效提高,进入大学后,学生文艺社团可谓风生水起。离退休的干部职工,走进老年大学学习艺术,纷纷成立了“圆梦”式的文艺社团。人们综合素质的提高推进了群众文艺社团在校园、在社会的普及。
二 当前群众文艺社团的类别和主要特征
1.公办民助
这类群众文艺社团,主要是由政府设置的文化馆、文化站、老年大学,工会系统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共青团系统的青少年宫,广播电视系统的电台、电视台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组建的。这类社团多由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管理,有活动场地,有专业老师指导,无人员编制,绝大多数无经费预算,属于“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人员可以有选择的进、自由的退,活动经费能得到政府的部分补贴,日常经费由团费保障,大的开支主要由社会资助。公办民助的群众文艺社团相对稳定,能够承担党和政府的公共文化活动,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导向性。
2.企业独办
这类群众文艺社团,主要是由企业独家组建,有活动场地,聘请专业老师指导,有的还有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活动经费的开支由创办企业承担。企业独办的文艺社团较稳定,有的具有准专业水平,主要完成企业形象的宣传活动,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力军。
3.自发组织
这类群众文艺社团,是由那些有文艺特长,有组织能力,能言传身教的群众文艺骨干分子自发组织的松散型的文艺社团,他们无活动场地,无专业老师指导,无人员编制,无经费来源,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他们每天一早一晚在街头巷尾、公园广场、江滩湖畔等公共场所开展活动。这类文艺社团最显著的特点是自发组织、自生自灭。
4.挂靠社区
这类群众文艺社团,是生活在同一个社区的文艺爱好者的自发组织。平时挂靠在社区,在社区开展活动,受到社区的关照,并经常代表社区参加上级的群众文艺比赛和展演活动,是社区文化建设的生力军。
5.校园社团
这类群众文艺社团,是在学校的支持下由兴趣相投的文艺爱好者自发组织成立的。在大学,他们一般是由院系的共青团、学生会、工会组织管理。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的社团,属于“校办民助”性质,是校园文化的主力军。其他规模较小、水平较低的社团多属于“民间自发”性质。校园社团为学校艺术教育提供了实践平台,是青少年艺术教育的补充,它的存在进一步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了师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
6.宗教社团
宗教社团是各类社会宗教组织组建的文艺社团。在农村由于人员分散,宗教社团相对较少,在城镇由于人员相对集中,宗教社团相对容易组建,其业务相对专一,内部管理相对严格有序,成员信仰基本一致,其意志相对统一。
7.流动社团
流动社团是一些有较高民族民间文化技艺的移民或城镇居民,结伴而行组成流动社团,在社会上的酒吧、歌舞厅等演艺场所,甚至街头巷尾、公园等地流动演出,其演出内容俗中有雅、雅中有俗,属于“走穴”式的群众文艺社团。
三 当前城镇群众文艺社团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建设合理不合法现象严重
省、市、区(县)、街(乡、镇)、社区五级文化网络中的群众文艺社团,除少数以文艺社团名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外,大多数是自娱自乐的自发组织,他们自成一体,实行自我管理,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行其是,没有登记注册。未注册的社团,严格来讲是不合法的,从法律概念上讲属非法组织。因此,在群众文化领域,社团的文艺骨干参加群众文化活动的合理性,与群众文艺社团组织的合法性之间存在明显的不一致。登记注册了的社团开展活动合理合法,未登记注册的则有合理不合法之嫌。
2.管理处于“无政府”状态
企业独办的有建制的群众文艺社团,一般进行了法人登记。公办民助、校园社团、宗教社团,流动社团等,成立都比较随意,基本上不进行法定程序登记,由所在单位书面同意,甚至领导个人口头应允就能开展活动,实行行业松散管理。自发组织和挂靠社区的群众文艺社团,占全国群众文艺社团总数的90%以上,他们“占山为王”,在社区的街头巷尾、楼台屋顶、公园广场、江滩湖畔等公共场所开展活动,基本上没有部门对它们进行管理,总体处于“无政府”状态。
3.业务活动放任自流
群众文艺社团的业务活动,基本上是根据各个社团的特点自行开展。街头巷尾的社区群众文艺社团,几乎天天活动;企业社团按照办团宗旨开展企业文化宣传,商业味太浓;尤其是一些流动社团,为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演出一些低俗、低媚的节目。少数非法组织举办的群众文艺社团,甚至开展非法活动。
4.文化交流自行其是
随着中国国际地位提升,民间文化交流与日俱增。目前,民间文化交流以送出去为主、请进来为辅。请进来的群众文艺社团一般都经过文化、外事部门的审批,送出去的则更多的是自行其是,不经过或者审批未通过的群众文艺社团,通过旅游途径出国出境开展文化交流。许多出国出境的群众文艺社团,一到目的地,往往受到“法轮功”组织的“热情接待”,又是送书籍,又是发宣传资料,经常受到与社会主义思想大相径庭的“洗脑”。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中国国家文化安全。
四 当前群众文艺社团管理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城市和乡镇的群众文化(包括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机关文化)活动,多以群众文艺社团的团员、会员为基本队伍,以群众文艺演出和展览为基本表现形式,在各地蓬勃开展。特别是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群众文艺社团将会获得更大的发展。怎样才能把群众文艺社团管理好?笔者根据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从事组建、管理群众文艺社团的经验,以及多次率团出国出境开展民间文化交流的经历,特建议采取下列措施。
1.实行零门槛登记制度
当前未注册登记的群众文艺社团,在各自所属的文化、广电、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文联等系统进行零门槛登记,在民政部门备案。社会上的群众文艺社团,按照不同层次,分别在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室进行零门槛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
2.实行分层级全面管理
文化、广电、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系统,按照省、市、区(县)、街(乡、镇)、社区(村、湾),分别对本系统同级冠名的群众文艺社团进行管理,从而完善省、市、区(县)、街(乡、镇)、社区(村、湾)五级群众文艺社团的全面管理网络。
3.实行主流业务引导机制
城镇群众文艺社团绝大多数是从事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群团组织,文化、广电、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系统,要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广播电台、电视台、俱乐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美术馆、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功能,对群众文艺社团免费举办相关业务培训,突出主题,注重引导,寓教于乐。
4.实行“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参与、群众共建共享的要求,群众文艺社团的考核分别由各个登记管理部门实行年审,视其参加社会文化活动的场次、参与展演的人次、观众人次、参赛获奖的等级等次等社会效益,在省、市、区(县)、街(乡、镇)、社区(村、湾)五级群众文艺社团的管理网络中,实行“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对于业绩突出的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实行升降动态管理,如街(乡、镇)级的社团可升级为区(县)级社团,增强示范性。
通过零门槛登记、分层级全面管理、开展主流业务引导、“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等措施,全面提高城镇群众文艺社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经济建设,保障群众文艺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
[1] 王志武,武汉市群众艺术馆馆长;肖正礼,武汉市桥口区文化局调研员,主要从事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王建忠,武汉市群众艺术馆调研部主任,主要从事群众文化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