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语言学新论原载《民俗研究》1992年第1期。

民俗语言学,一门首倡于中华学林并已开始进入世界人文科学之园的新兴学科。

在这门新学科诞生之初,一位历史学家即曾敏锐地指出,“不难看出,民俗语言学突破了原来各自学科的界限,交叉延伸到了双方的腹地,开辟了更宽广的研究领域,从理论到实践上,形成了两者的有机联系,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探索……是人文科学中的一个新的学科,具有新颖性、边缘性、社会性、传统继承性和实用性。这是当今学术研究的一个新方向。从这种意义上说,民俗语言学做了前人未做的工作,填补了我国社会科学的一项空白,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宋兆麟语,见《民俗文化研究通信》1990年第10期《民俗语言学学科建设概说》一文所引。或正因如此,民俗语言学一经提出,即进入积极发展、迅速成熟的势态。

然而,虽然它直接脱胎于民俗学与语言学的有机结合,但在人文科学领域所触及的却不仅仅限于这两个学科。而且,它的出现是以文化人类学的理论与实践为现代科学背景和源头的。人们可以从各自的视点认识、利用它,即难以据此来完整、准确地阐释其学说的总体思想。近年来,一些学术文章或专科词典关于民俗语言学的说明,未免大都印有相关科学领域视点的痕迹。

不断清理自身的理论,包括吸收新视点和必要的调整或否定,是科学发展与成熟的必然过程。在此,我们试图在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民俗语言学产生的科学背景及其基础理论,作一阶段性梳理和简要的阐释,相对初倡时的诸说而言,是为新论。

一 学说史探源

在世界文明史上,语言与民俗现象都是人类社会的原生文化形态。人类从其他动物种群中脱离出来,语言的创造与使用是其中一个基本要素。然而,语言研究却只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人类掌握说话本领到产生语言科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同样,尽管民俗也是人类社会的原生文化,远在原始氏族社会时“历史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92页。,但人们始终生活在一定的民俗文化环境之中,而民俗学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存在,迄今只有一个多世纪的光景。

有幸的是,当民俗学诞生之际,文化人类学家在进行“田野作业”的调查中,已开始注意到土著居民语言同各种社会风俗事象的联系。在此背景下,原本作为文化人类分支学科的民俗学,很早就将方言土语、俗语谣谚等口碑资料,作为基本研究对象纳入了本学科范畴。事实上,世界各国民俗学科的建立,几乎都是从民间文学发展而来,是从研究民间口头语言艺术(亦即民俗语言文化)现象起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关于民俗语言现象的研究孕育、促生了民俗学,而为之先行奠定理论基础和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的,则是文化人类学。

无独有偶,语言学对语言与民俗事象关系的注意,也主要是以文化人类学的有关科学意识为媒介。其中,比较著名的有:美国文化历史学派创始人、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博厄斯(Franz Boas,1858-1942)1886年对太平洋东北岸温哥华岛印第安人部落的调查,有关著作有《美洲印第安人语言手册》《种族、语言和文化》等;英国人类学家、功能学派创始人之一马林诺夫斯基(B. K. Malinowski,1884-1942)1914年对大西洋特罗布里恩德群岛的调查,有关著作有《西太平洋的探险队》《科学的文化理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等;法国人类学家、西方结构主义学派创始人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1908-)1934~1937年每周末对巴西圣保罗城郊印第安人的连续调查。三位学者的共同特点,一如一位社会语言学家概括的那样,三个人都是民俗学家和语言学家,他们都把未开化民族的风俗、文化、神话、语言放在一起研究,因为他们都到这些民族中间生活若干年,会说他们的语言,了解并欣赏他们的风俗,喜爱他们的传统,因而并没有把其中某一方面分离出来。他们都取材于异乡绝域欧洲文明未到之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捕捉最纯的(未经感染的)民俗和语言材料。所不同的是,博厄斯着重语言的功能,马林诺夫斯基注意语言使用的场合,列维—斯特劳斯则提出“结构”这个概念来贯通语言和风俗。许国璋:《社会语言学和唯理语言学在理论上的分歧》,系祝畹瑾编《社会语言学译文集》代序,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第15页。也就是说,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些著名的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业已注意到了语言与民俗的联系,从这一意识出发进行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并由此抽象出各自的相关学说。这些学说不仅直接冲击了传统语言学理论,也在众多科学领域产生强烈影响。如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其影响之大与广泛,是始料所未及、不可低估的,甚至被视为科学领域的“革命”。

此间,人类语言学的奠基者之一、美国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1884-1939),亦曾对北美印第安人的语言与文化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探讨“语言、种族和文化”时认为,“语言也不脱离文化而存在,便是说,不脱离社会流传下来的、决定我们生活面貌的风俗和信仰的总体”,其“底座”则是种族,亦即“身体上具有某些特征而不同于别的群的一个群”。《语言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第2版,第186页。现代语言学奠基人、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ure, 1857-1913),虽然不兼人类学家,亦同样指出:“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常会在它的语言中有所反映,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构成民族的也正是语言。”《普通语言学教程》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0,第43页。至当代,有些语言学家又明确提出,“语言是一种出色的现象,但是,特定的语言不一定总是和特定的文化相对应”;〔日〕田中春美等:《语言学漫步》,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第221页。“语言是构成文化这一统一体的各种要素之一,也是它的一个领域。与此同时,文化的其他要素都是由语言来传达,从而得到发展。换句话说,我们可以看到作为文化的一部分的语言和文化的支柱的语言这样两种性质”。〔日〕田中春美等:《语言学漫步》,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第216页。这同文化人类学将人类语言行为所构成的文化形态概括为“语言文化”的思想,是十分近似的。

以文化人类学关于语言与文化的理论为基础,先后形成了人类语言学、人类文化语言学等学科。即或20世纪60年代方正式提出的社会语言学,亦将其源头上溯及19世纪末20世纪初人类学家(民俗学家)田野作业中对语言文化的研究,认为“他们的著作中谈到语言的部分都可以视为社会语言学”。许国璋:《社会语言学和唯理语言学在理论上的分歧》,第15页。鉴于如是说,尤应将人类语言学、社会语言学等视为近代民俗语言学研究之滥觞,似乎要更为切近实际。此间,日本出版了由民俗学家柳田国男的弟子合著的《国语和民俗学》论文集,是运用柳田以方言调查为基础提出的民俗周圈论、文化周圈论的研究结果。60年代末(1969年8月)国际俄语教师协会首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举行,会上提出建立俄语国情语言学,并成立了专门小组。1978年,莫斯科俄语出版社出版了M. A.杰尼索瓦编著的《国俗语言学词典》。此间,还出版了由英、苏学者合编的《英国国俗词典》。

20世纪60年代以来,正是国际社会语言学比较活跃、发达的时期。曾从早期文化人类学语言与文化田野作业深受启发的社会语言学,是很看重这种民俗学方法的。曾任美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语言学委员会委员的戴尔·海姆斯(Dell Hymess,1927-),尤其注重这一方法,其主要观点集中于1974年出版的《社会语言学基础:一种民俗学的研究》一书。值得指出的是,海姆斯本人也是一位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而且,与这一学科相关的社会学,亦很注重民俗学方法,并将民俗学纳入本学科视为分支。

凡此,从文化人类学对民俗与语言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到现代语言学对“语言文化”概念的基本认同,以及民俗学的语言调查和社会语言学对民俗学方法的采纳,均为民俗语言学作为一门新的人文科学学说在当代出现创造了良好的学术条件,进行了富有意义的积累。尤其早期文化人类学有关田野作业内容,其本身就是以民俗语言为对象的科学调查。不过,类似的工作,中国远在两千多年前就有过实践并形成专门制度,这就是周、秦时代为辨风正俗而进行的采风,其代表性成果则属《诗经》《方言》《乐府诗集》、历代俗语辞书、谣谚专集,以及历代史志的有关部分。不过,比较遗憾的是,对这一传统缺乏必要的、系统的理论研究和科学的阐释。换言之,仅仅将之视为一种文化传统和制度,而没有作为科学来梳理。尽管如此,仍不失其作为民俗语言调查的先行实践的科学意义。民俗语言学理论的先导,则应是文化人类学的有关学说与科学意识。因此,就民俗语言学的发生轨迹及其学科性质严格而言,应属文化人类学的一个分支。至于它往往被引入一些相邻、相关学科,不仅在于理论、对象与方法的交叉相关,更在于它为之提供了某些富有价值的视点、理论启示与借鉴,以及可资利用的材料。正因如此,这门学科一经诞生,就表现了鲜活、旺盛的发展势态,迅速获得积极的反响,致使基础理论建设与应用研究一时同步开展,展示了这一新兴学科的科学价值、社会意义与前途。

二 民俗语言与民俗语言现象

语言,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词汇为构筑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规则的符号系统与信息载体。语言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机能和特殊的社会现象,是使人类脱离并区别于其他动物种群的基本要素之一。它是人类认知客观事物、发展思维、组织社会、交流信息、创造文明的工具,是传播与积累文化的载体。

民俗,亦即民间风俗习惯,是人类社会长时期相沿积久而形成的习俗惯制、礼仪、信仰、风尚等民间文化传承现象的总和,是经群体、社会约定俗成并流行、传承的民间文化模式,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人文意识形态,是规范个体行为、社会秩序和调解社会心理的非主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制约社会文明进程的基本要素。

相对主流形态的、正统的“雅言”文化而言,以民俗语言与民俗语言现象为主体的民俗语言文化,是语言与民俗双向涵化运动的产物,是人类语言文化的非主流形态,是主流形态的原生态基础,两者相互依存并相互作用。

作为文化人类学术语的“涵化”,通常是指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群体或社会间,在长期接触、交往中,不可避免地自然发生的相互影响、相互浸透与吸收的双向作用过程及其作用的结果。“涵化的过程受到人类学家的特别重视。当有着不同文化的人类共同体进入集中的直接接触,结果造成其中一个群体或两个群体原来的文化形式大规模变化时,涵化就产生了……必须强调,涵化与传播总的来说是完全不同的术语。一个文化不经过任何涵化过程,也可以从另一个文化那里借用其文化要素。”〔美〕威廉·A.哈维兰:《当代人类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568页。“民俗”与“语言”之间的“涵化”,是两种文化形态的相互浸染、凝聚作用及其结果。这种“涵化”,主要发生于同一文化传统内的语言与民俗之中,对异文化传统具有较强的排斥性,但也存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跨文化涵化的可能性,即一种语言文化共同体的民俗语言对外来文化的吸收。相反,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的“涵化”,则主要是就不同文化共同体间的“异体”跨文化传通中的相互作用而言。至于民俗语言在同一文化共同体内部的跨越文化形态、文化层面的传通与涵化运动,则是其正常的规律性运动。

考察民俗语言文化诸事象后不难发现,有些民俗色彩较浓,有些则相对稍淡些。稍淡些者,主要是语言或言语方面积淀的习俗惯制,如表现为语法、修辞方面的习俗,以及称谓语俗。相反,有些除兼具口头语言艺术属性外,更主要的突出表现为民俗活动事象,如歌谣、口诀、神话、故事之类。民间文艺的研究,不止是民俗学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民俗学科的产生即源于此,是由此起步的;也是各国民俗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国际各国民俗学的发展、民俗学家的最初起点,以往大都以此为源头和基点。

然而,更多的事象反映着民俗学与语言学学科视点和研究对象的重合。例如,俗语及禁忌语、口彩语等民俗语汇,一向都是语言学、民俗学共同关注的内容。在民俗学分类或调查提纲中的有关语言方面的内容,很多就始终同样在语言学分类及调查范畴之中。两者存在着大面积的交叉。

“谢天谢地”至今仍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用以表达如愿、感激心理的口头禅,说与听者,在现实具体言语交际中都不会有其他理解或联想。然而,究其实却源自人类原始的自然崇拜信仰民俗。同样,以“阿弥陀佛”来表达类似语义者,未必都是佛教徒。凡此可知,各类民俗语言文化事象虽然直观地表现为寻常的口语形式,但其中却浸染、凝积着深厚而丰富的民俗要素。各类民俗语言或民俗语言现象,大都能够在丰富多彩的民俗中寻得它的直接源头,在纷繁复杂的民俗构成中发现与之固有的联系。

语言与民俗之间发生的最经常、最密切,也是最重要的带有规律性的关系,即共同的双向涵化运动过程,其运动的结果便是民俗语言文化形态,主要是民俗语言与民俗语言现象。民俗与语言的涵化运动,是一种原发性的运动,并将贯穿于人类文化史的全部进程。这样,在人类文化史上,民俗语言及民俗语言现象必然地被赋予“语言文化化石”的属性,即可通过考察其发生、变异乃至凝固(具体的消亡)的轨迹与载负的符号信息,对语言与民俗进行双向的解析、研究,并可由此扩展获得更多的相关信息。一如有的专家所说:“语言中民俗语汇的出现,既表现了语言的发展变化,又反映了社会民俗的丰富多彩。”王德春:《民俗语言学·序》,辽宁教育出版社,1989。“民俗事象除了表现在人类行为上和心理上以外,有很大一部分表现在口头上,也就是言语上。凡有人烟处,都有民俗,也都使用语言,并且频繁地运用语言传播和交流民俗。语言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为全人类所用。民俗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也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在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广泛沿袭。民俗与语言在人类文化史的进程中,从来就是难舍难离的旅伴和近亲。”乌丙安:《民俗语言学·序》,辽宁教育出版社,1989。所谓“民俗语言”,不是“民俗”与“语言”的简单相加或一般合成,而是经约定俗成、获得广泛认知、使用的涵化有民俗要素的语言材料。

民俗语言的主体由俗语与民俗语汇两大语类构成。

无论语言学界还是民俗学、民间文学界,关于俗语概念的界定始终未取得共识。至于海外学术界的说法,往往又同国内相参差,则是由于语言文化背景的差异所致。就汉语民俗语言的俗语性质、特征而言,它是指包括口语性成语、谚语、格言、歇后语、惯用语、俚语等品类在内的定型化或趋于定型化的简练习用语和短语。其中,泛指地方色彩较重的通俗性口语词的俚语,尚属外延比较宽泛的处于游移状态下的概念;有时用指俗语其他语类,有时则专指方言土语、禁忌与口彩语、民间流行习语、粗俗语等民俗语汇,皆就具体内容随机而用。在此,仅就广义俚语而言,姑列为俗语品类。详可参见屈朴(曲彦斌)《俗语古今》上编《俗语学概论》有关部分,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

民俗语汇,是各种反映民俗事象或涵化了民俗语要素的语汇。一如俗语与俚语概念间的交叉,就作为语言材料这一功能特征而言,俗语亦堪谓“民俗语言中的一种典型民俗语汇”。《俗语古今》,第37页。但就形态构造特点而言,俗语以定型化或趋于定型化的简练习用语和短语形式为主体,即以“语”为基本特征;而民俗语汇则以词的形式为主体,即“词”为基本特征,其具体品类如方言土语词,俗语词,詈语、秽语等粗俗语词,禁忌、口彩语,以及语词形态的民间秘密语、民间流行习俗、口头禅、非隐语性行业习惯语等。具体言之,民俗语汇是指那些以某种民俗形态或具体民俗事象的概念、性质、源流、特征乃至名称等为语义内容,和与民俗有着某种特定联系的语词。

无论俗语还是民俗语汇,都是涵化了民俗要素的语言文化符号,这是民俗语言最本质的内部特征。民俗语言的外部特征,主要表现在其功能方面,是言语交际活动中最活跃、最富民间社会生活色彩的通俗语言材料。

民俗语言现象,或谓语言民俗,是以言语习俗或民间口头语言艺术为主要类型的民俗语言文化形态,主要是应用民俗语言或言语交际活动中产生并积淀的语言文化现象。

民间口头语言艺术,亦即民间文学,是以口头创作、口耳相传为主要形式的方艺,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谜语、说唱(戏曲、曲艺),以及语言迷信中的咒语、谶语等。或言之,是以说、唱、讲、诵为表达方式的民俗语言艺术。俗语除其固有的民俗语言性质外,亦兼具民俗语言艺术属性,是一种跨形态的民俗语言文化语类。

言语习俗,是言语活动中以语言要素、语言形态为本位所产生,并传承积淀语言文化现象。析言之,它是语言要素、语言形态适应社会言语交际需要的产物,如副语言习俗、数文化、称谓语俗、言语风尚、城乡等地域或群体性语俗、人名、绰号以及涵化于语法、修辞、语音、文字方面的习俗惯制要素,等等。

相对民俗语言形态而言,民俗语言现象是言语行为中关于表达方式的习俗,因而又可称之言语习俗。前者主要是语言材料,后者主要是规律性、模式化的行为方式。从发生学和功能来说,前者是后者运动过程中的产物并为后者所用。两者相辅相成、相伴而存,并相互影响。凡此,即民俗语言与民俗语言现象之间关系的实质与作用机制。

“语言和神话的理智联结点是隐喻……人们时而在语言结构中,时而又在神话想象中寻找隐喻的真正源泉,有时它被认作就是言语,后者以其原来就是隐喻的本性生出神话并且是神话的永恒泉源;与之相反,语词的隐喻性有时又被认作是语言从神话那里继承而来并且永远无条件占有的一份遗产。”〔德〕恩斯特·卡西尔:《语言与神话》,三联书店,1988,第102~103页。换言之,民俗语言文化,是人类语言与民俗智慧的有机结合,是人类文化自身运动长期积淀的产物之一,是一种始终存在于人类文明史全过程的语言文化形态。“所有的人群——无论其民族、宗教、职业如何,都可以构成一个独特的民间,并具有值得研究的相应民俗。”〔美〕阿兰·邓迪斯:《世界民俗学》中文版序,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第2页。同理,民俗语言与民俗语言现象也弥漫性地广泛存在于各种层面的人类共同体之中,活跃在语言文化之中,为人们所喜闻乐道,受着民俗语言学者和有关科学领域者的青睐与关注。

三 民俗语言学

民俗语言学,统而言之,顾名思义,即以民俗语言和民俗语言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或可谓之民俗语言文化学。具体来说,民俗语言学是综合运用语言学、民俗学及其他相关科学方法、材料,对语言、言语与社会习俗惯制等民间文化现象相互密切联系的形态(即民俗语言文化形态)、性质、规律、机制、源流等,进行双向、多方位考察研究,从而给予科学解释并指导应用的人文科学。

民俗语言与民俗语言现象,具有如下共同的民俗语言文化,亦即民俗语言学视点内的基本属性:

(1)口头性:即以口头语言为载体、以口头言语活动为表现形式。这是其最基本的形式特点。

(2)社会性:是就其产生、存在及流行的层面的广泛性和共通性而言。

(3)群体性:相对各共同体间的个性特征与差异而言。

(4)地域性:主要表现为地域间的个性特征与差异。

(5)传承性:既存在共时的流行传播,亦存在历时的传承与积淀。同时,还存在跨层面、跨群体、跨地域的传通与交流。

(6)变异性:在传承扩布中,往往因口耳媒介的误差及其他诸社会因素的作用而产生变异。

(7)符号性:民俗语言文化以声音符号、视觉符号或符号集合来表达特定文化意义,各有其表层与深层意义、隐喻与象征之类两重性,亦即符号的能指与所指双重成分。

(8)转换性:即符号与符号集合间的转换、兼容、兼类或互通,如同一所指意义可由不同的或多种能指形式来表达。

(9)约定俗成性:首先为同一民俗语言文化共同体成员共同或广泛认知并传承扩布其间,这也是其根本生成机制所在。

(10)人文意识性:涵化着共同体内总体思维模式、心理态势、认知水平、价值观念等人文意识。

此外,尚有民族性、总成性、心理性等,合而构成了民俗语言文化的基本属性。

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是人类交际与思维的主要工具,思想的直接现实与文化的重要载体。民俗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人文意识形态,精神与物质生活的民间传承模式,口头语言是其最主要的载体和传播媒介,有些民俗事象直接表现为语言或言语形态。语言与民俗在广泛而深入的联系中,长期相互影响、涵化,产生了民俗语言文化这一虽非主流却是基本的语言文化形态。上述种种属性,正是从民俗语言学这个根本出发点概括出来的,显示了民俗语言文化浓厚的内涵与丰富的运动形式。

民俗语言学,是以民俗语言文化为研究客体的科学。其科学存在的机制、运动规律及社会作用,主要反映在如下一些基本特点之中。

双向性 语言与民俗及其双向的涵化运动,是民俗语言文化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直观现实。民俗影响语言,语言的运用也影响着民俗,相互浸染、涵化的结果产生了民俗语言文化。民俗语言学不止从语言研究民俗,从民俗研究语言,更主要的是以民俗语言文化为研究对象。因而,就难以像语言社会学属社会学分支学科、社会语言学属语言学的分支学科那样,简单地按此命名习惯将民俗语言学理解成语言学分支,认为语言民俗学是民俗学分支学科。不过,作为独立学科的民俗语言学,非但不会因此而抹掉其赖以脱生的文化胎记,而且理所当然地同语言学、民俗学保持着永恒的直系血缘关系,两者是其产生的基础和最为直接的近邻学科。

多缘性 除语言学、民俗学外,民俗语言学还同民族学、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心理学、文学及公共关系学等许多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存在着广泛的多边联系。这当中,有些是从语言学、民俗学那里承继下来的延续性联系,如同民族学、社会学等;有些则是缘其特定的科学视点而联姻,如同文学、公共关系学等的联系,是其作为独立学科所必然产生的外部现象。至于同有关学科分支的次生性层次的联系,就更为广泛了,单是同语言相关的即有社会语言学、民族语言学、文化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等。这种多缘性特点,构成了民俗语言学的外向型性格。

综合性 同多缘性相对应的,是其较强的综合性。这一特点,亦同语言学、民俗学的“遗传基因”相关。民俗语言与民俗语言现象诸语类(俗语、民俗语汇)、现象(口头语言艺术、言语习俗)及下一层次的各种品类的交叉、兼类现象,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它的综合性。例如民间秘密语这一民俗语言文化事象,就其形式来看,存在语词、谣诀、话语、副语言习俗多种。在民俗语言学的分类中,我们将之归入民俗语汇语类的一个品类,主要是就常见的语词形式的民间秘密语而言。至于谣诀、话语、副语言习俗以及以改变语音构造的民间秘密语,如天地会的“口白”、“茶阵”,历代的反切式秘密语,则当分属民俗语言现象的口头语言艺术和言语习俗。再如言语习俗中的副语言习俗,非但其总体本身,即或具体的身势情态语、标志语及特殊音响语三种基本形态,亦具有较强的兼类性。内部事象的兼类、交叉,外部联系的多缘、兼容,合而构成了民俗语言学的综合性。综合性与其固有的科学个性,均是使民俗语言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必要条件。

应用性 民俗语言学的产生,源于对民俗与语言跨学科研究的实践,是以两个学科的直接需要和跨学科研究的需要为起点的。这一学说一经出现,即在相关领域引起了反应,尤其在辨风正俗、对外汉语教学、公安言语识别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受到了较大的关注。详参曲彦斌《论民俗语言学应用研究》,刊《社会科学辑刊》1990年第5期。鉴于这门科学的多缘性外部联系与学科间的交叉,随着基础理论的完善与深化和应用研究领域的不断开拓,势将展示出愈见广阔的应用前途。除不断为相关学科和应用领域提供可资参证的专门材料,为之提供特定的科学视点或方法外,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渗透与传通对有关学科理论建设、发展提供某些有益的启示。对于某些民俗语言文化事象,如民间秘密语、非言语交际(副语言习俗)等,长期因所涉既有教学门类的单一视点考察而难以形成比较统一、系统的共识和科学阐释,即可应用民俗语言视点为联结点开展研究,协调各个侧面的理论见解使之趋向共识和深化。以多缘性为前提的民俗语言学应用研究的拓展与深入,亦将积极促进其基础理论的完善与深化,两者相辅相成。可以断言,随着应用研究的发展,民俗语言学将在实践中愈发展示出其固有的应用科学特点、专长与建树。

社会性 民俗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民俗语言文化,是一种广泛切入社会生活的形态。其各种事象都源于历代的实际生活,广泛弥布于各种层面的共同体之中,为人们所熟知或喜闻乐见,是现实生活难以超脱、不可缺少的组成方面。既规范、制约生活,亦丰富着生活,以苦恼和乐趣参与生活。不管谁喜之恶之,都不可回避,而且还要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与传承扩布,理智的人们在汰选、利用与创新上展示群体的智慧。也就是说,民俗语言文化的产生、存在、传承与系统为形式的民间秘密语,亦不例外。

双向性、多缘性、综合性、应用性及社会性,相互关联,有如一条有机结合的规律链,构成了民俗语言学的基本总体特征。

作为多缘性、综合性的新兴人文科学,民俗语言学得以优选众家之长,形成切合本学科实践需要的科学方法论。其方法论的主体指导思想,是实证与思辨的有机结合,即在实证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思辨性的抽象概括,作出实事求是的科学阐释。具体来说,则体现在一些方法的辩证性综合运用。例如:

田野作业与文献考证并重 民俗语言文化是文化的历史积淀形态,主要产生、传承和存活于民间口语之中。当代民间口碑中鲜活的民俗语言文化语料,既有历史的遗存,也有现实生活的产物。历史文献的记载,刻有年轮特征,但也有真伪之别。将人类学的田野作业和传统语文学的考证加以优化组合,是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去劣选优的过程,是实证与思辨有机结合的基础方法。

定量定性分析与比较研究并重 就是说,在对具体材料进行集约性的定量定性分析加以鉴定的同时,还要对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比较研究,从中发现个性与差别,进而概括出切近客观的规律性事物。这是民俗语言学得以不断有所发现与充实的必要方法。个中,不仅可以及时、准确地吸收、借鉴多边领域的有关新发现、新材料,还可以互相参证、融通。

宏观的总体研究与微观的具体研究并重 民俗语言文化形态内部语类、品类的兼类、兼容与交叉,始终是界定与分类的一个复杂难题。这一现象不只现实如此,还将存在下去。因而,唯有宏观的总体研究与微观的具体研究相结合,才能真正地切近实际地把握其异同及有关运动规律,任何孤立的片面认知,都会失之偏颇,难以达到完整、准确的科学标准。

精神的与物质的并重 在直观上,除语言的语音具有物质外壳的属性外,以口头语音为基本载体和传承扩布媒介的民俗语言文化,是主要表现为精神、心理方面的人文意识形态。然而,如果因此而忽视了它的物质和物化方面,则是一种难免导致失误的片面认识。民俗语言文化的物质性,主要表现为其对物质生活的切入与物化。例如,职事集团的禁忌语、口彩语、民间秘密语,富有商俗色彩的市声、广告语言艺术等,甚为广泛而富有现实性。

总之,民俗语言文化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一座蕴藏浓厚、资源丰富的宝库,以科学的方法对其点线结合、层面与立体相结合的多元式综合研究、开发和利用,不仅在于认识历史,更在于服务现实、开创未来。

四 现状与展望

民俗语言文化的历史,几与人类文明史一样漫长。无论古今,民俗语言文化都是广泛活跃在各种层面社会生活中的因子。因而,民俗语言学一经提出,即为学林和社会展现了一个既熟悉而又新鲜的科学领域和鲜活的生命力,成为一门具有多缘联系而富于应用性和广阔前途的新学科。从第一篇民俗语言学论文发表,仅短短几年时间里,即引起一系列积极的反响,受到海内外学界的关注。甚至,还吸引了国外有些企业家的青睐,资助汉学家到中国境内合作进行地方性民俗语言的调查研究。见《中德学者联合调查民俗语言》, 《民俗文化研究通信》1990年第12期。

不过,“民俗语言学的建立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在我国还需进行十分艰苦的大规模的多民族的民俗语言调查,还要在调查的基础上概括出更加深刻全面的基本理论来。这门新学科的发展道路还相当长”,乌丙安:《民俗语言学的创建与拓荒——评〈民俗语言学〉》,刊《民俗研究》1988年第4期。是需要海内外学者几代人共同努力开创和拓展的事业。

尽管民俗语言学研究近年来呈现着长足进展的势态,但毋庸讳言,有关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仍然处于粗浅阶段,尚比较单薄。尤其基础理论的初步完善,使之更为完整、严密和系统化是当务之急的主要工作。否则,也不能适应指导一系列多领域的应用性研究的需要。为此,就需要一大批有志趣的专家与有识之士通力协作,在各方配合下群智群力地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使之科学理论在坚实的实践基础之上得以深化。

一门综合性、多缘性和社会性均很强的新科学是开放型的,不断为相关学术领域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不断拓展应用研究领域并为社会提供具有现实意义的成果,正是民俗语言学能够得到广泛认同及其美好前途所在。这是毋庸置疑的。

民俗语言学的综合性本身就说明,深入开展其微观领域、分支部门的研究,是完善、深化基础理论的重要方面,与总体研究相辅相成。这也为广大民俗语言学者展示了发挥才华智慧的宽广视野,以及这门科学的可观前景。

目前,作为民俗语言学分支的俗语学、副语言习俗、数文化、民间秘密语(隐语行话学)、歌谣语、人名学以及粗俗语、言语识别等诸领域的研究,均取得了一批开拓性的成果,呈现系列化发展的趋势。同时,有关专题资料集、专门辞书、专门教材的辑集、编著,也正以系列格局相继进行。种种势态与努力,正在为民俗语言学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奠基,预示着这门新学科的充满活力的崭新阶段的即将到来。

这些,都是由民俗语言学的性质、运动规律及其科学价值、社会作用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