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城市化:“礼治市场”的路径依赖
- 黄郁成
- 6388字
- 2020-08-29 00:20:45
第四节 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
一 农业碎片化
明政权建立不久,为高效地征收粮赋,朱元璋创立了“粮长制”。但“粮长制”始终未获得政府的正式名分。它本着“民收民解”的精神,既要承担在一定区域内征集齐全该征收的粮秣,还要以本区的力量完成解运的任务,但是又得不到政府的公职身份。粮长制度的实行,只表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土地权属的过度分散要求在一定的区域内设置一个粮区,以便积少成多,形成一定的规模向朝廷缴纳。但是,这种征税成本太高,是政府不能承担的,于是粮长不列入政府的公职人员,以将这种征税成本直接转嫁到民间。
粮长制的施行是明朝农业碎片化的重要标志。然而,最能反映明朝小农经济特征的是“黄册”和“鱼鳞图册”的编制。
“明朝旧制,人生十六则成丁出幼,编名黄册,入籍当差”,“至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各库房收储黄册已盈二百万册”。黄册是政府掌握人口数目,作为派发徭役的依据,但历任皇帝都曾对黄册进行检校,总是无法查清人口实数,以至于明后期要重新编定新册——白册。“鱼鳞图册”则用图文说明田土状况,使政府便于收税,使业主明确土地产权。由于土地倒手频繁,鱼鳞图册也必须不时调整。
从粮长制的实行,到黄册与鱼鳞图册的编制,已经说明从明代初年开始,人口增长速度较快,土地所有权愈趋分散。这种高度分散的土地所有状况,必然带来征税成本的高涨,在无法提高财税收入的条件下,只能控制官僚队伍的扩张。于是,业余性质的粮长制,成了转嫁征税成本的手段之一。
无论是明朝中期实行的“一条鞭法”,还是清初实行的“摊丁入亩”,我们总认为这是封建政权对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但事实却是由于人口的膨胀,土地却是“四海无闲田”,流民数量太多,国家无法控制失去土地的流民,以至于明中叶编制了200万卷的黄册,还无法摸清人口的实数,因而从明代中叶到清初已经无法根据人丁来征税,只能以不动产——土地作为征税的对象。这表明帝制政权更加牢固地将财税来源定格于土地和农业,哪怕此时小农经济所能够提供的农业剩余越来越少。
因此,“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的实施,意味着土地的分散性越来越强,帝制政权越来越依赖以土地为核心的农业税收,从而导致征税成本越来越高,为了抑制因为征税所带来的官僚队伍膨胀,帝制政府不得不依赖乡间豪绅、胥吏,甚至浮华地痞作为政府的行政末梢,而这些行政末梢不具有官方身份,却具有国家权力。
不仅如此,整个帝制时代从未建立起现代意义的国家财政体制。税收与春秋战国时代诸侯国的财政政策毫无两样,国家所治下的土地和人民都是君主的产业。因此到了明清时期,财政收入只为满足皇家的需求,官员的俸禄属于皇家的赏赐。因而,皇帝不可能给予官员较高的俸禄,皇家开出的俸禄甚至都不可能保证官员的基本生存需要。但广阔的国土,又离不开官员的管理,于是,在正税之外,各种地方性税收五花八门,层出不穷。日本学者山本进认为,专制国家不会允许地方有财政收入,只好默许地方征税弥补地方性财政开支,并将这些地方性征收收入归纳为陋规、差徭、差务,从而成为各种贿赂和地方开支的主要来源。
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是国家在转嫁财政成本,也导致了杜赞奇所说的国家权力的“内卷化”。
正如无法定义“粮长制”是一种财税制度改革措施一样,也不能认为“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具有解放生产力的作用。事实上,自商鞅变法之后,帝制政权对于农民的人身控制总体上趋于放松,反而是在中央王朝与世家大族共治之时,农民对于世家大族的人身依附关系较强,而自世家大族被消灭之后,中央王朝对于农民的管理属于羁縻性质,管理十分松懈,从而经常在王朝末年出现地方失控,农民起义成为推翻帝制政权的主要形式。因此,应该说人口爆炸、土地所有权日益分散,是“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政策实施的主要原因,它反映了农民与土地结合得更加紧密、更无奈的经济现实,这使构建繁复的官僚制度成为加强社会控制的必然政策选择,从而强化了小农经济的基础,非常不利于中国从小农经济社会走向近代城市经济社会。
从编制“黄册”和“鱼鳞图册”,到实施“粮长制”“一条鞭法”,以及“摊丁入亩”等财税制度,无不反映中国在“礼治”学说的推动下,形成了牢固的小农经济形态,丝毫看不到城市新经济成长的曙光。而每次政策的调整,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小农经济“过密化”(黄宗智语)的无奈之举。
二 城市是乡村礼治治理中心而非市场中心
人口爆炸与土地分散化,终于造就了鸦片战争前夕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至鸦片战争前,城市发展仍然较缓。曾有学者论述在一些中心城市如果不受帝国主义的干扰,资本主义萌芽最终应该会发展为资本主义。但直至鸦片战争前,城市并未承担起转移农村多余劳动力的责任。
宋代城市发展曾经有过一段时期的繁荣。但“明清以来大城市已经停止扩展,也可以说是达到了传统城市经济的极限。城市的发展重心是靠近农村的商业市镇,尤其是江南地区”。“江南地区发展出许多依靠农村手工丝织业及棉纺织业进行贸易的商业市镇,它们不是靠近府治及县治的大城市,而是位于人口稠密的农村之中心点”。“到鸦片战争前夕,中国城市人口比重降到了最低点”。根据赵冈等的论述,鸦片战争前的1820年清朝的城市人口只占总人口的6.9%,比1200年前后南宋的22.4%,有了大幅度的倒退。一方面是人口爆炸,乡村人均占有土地量极度下降,另一方面却是城市的倒退。
所以赵冈等认为“工商业的成长是影响城市发展的因素之一,但尚不是基本因素,最基本的因素是农业生产力”。这说明中国城市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其依附于农业经济而生存。城市与农村之间没有形成平等的商品交易关系,等于是乡村单向对城市输出财富。居住在城市的居民依靠乡村的财富进行消费,其消费额越高,则乡村的负担越重。
施坚雅曾经对越至近代,中国大都市的人口越少感到困惑,他指出“1840年长江下游地区的都市化比例不到8%。而13世纪至少是10%。1100年,华北有3%的人口居住在开封这个地区大都市,而1840年,整个华北地区10个最大城市的人口数加起来还不到该地区总人口的2%”。这只能说明一点,越至近代,随着人口的增加,中国小农经济的分散性越强,农业生产能力越低,供养大都市的能力当然越低。过高的都市化程度,必然成为小农经济的沉重负担。
赵冈、施坚雅等都论证了县城以上的城市近代都停止了发展,县城的数量并没有随着人口数量、行政事务的增加而增加。这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县城以上的城市大多属于政治性城市,农业剩余的不足,使县城以上的城市发展受到限制。
城市本该成为市场的中心,以市场引领工场化生产,但事实上,由于城市受到高度控制,明清以来的城市始终作为政治中心,依赖农村的供养。虽然,苏州、景德镇有过较为发达的手工业,但正如梁淼泰所研究的,景德镇的情况始终是官窑控制民窑,民窑依附于官窑。陶瓷业的兴盛并没有使城市快速发展,窑户资本力量不足,多数还得兼作农业。
在苏州等地的一些中心城市,也确实出现过手工工场的类似工业经济的生产方式。但正如科大卫所说,“手工作坊既非资本主义制度,亦不构成引致资本主义的原因。工厂是资本主义的制度,但它并非由手工作坊演变而来,而是19世纪上半期西方工业革命的产物。官营生产作坊,在设计时规模巨大,但几乎从未成为一个统一管理的企业。而是官营工场被分包给熟悉技术的工头,这些工头还各自开办它们自己只有一两台织机的企业”。实际上这种工场包工制度,与农村的土地出租制度完全一致。对于工场手工业导致资本主义大生产出现,科大卫指出两点,其一,手工作坊并非植根于资本主义制度,只有工厂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容,而工厂不是脱胎于手工作坊,是来自于工业革命的大生产。其二,企业雇佣的工人数量并不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是大工场的标准,关键是看其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工厂化管理的要求,中国的大工场,采取的是业务分包的经营方式,这种方式与农村地区大地主将土地分散出租给个体农民耕种没有区别。
当城市无法成为市场发展主力的时候,县城以下的农村市镇反而成为市场的主角。
明清时期,散布在乡村中心节点的市镇数量增加。赵冈、施坚雅、加藤繁等描述的事实基本一致,即市镇大多依靠定期或不定期的当集日进行交易,交易的商品主要是乡村所需的日用品,而乡村向外出售的则是农副产品。交易的主体是行商,而非坐商。加藤繁还分析了唐宋以来草市向市镇的演变。因此,这种具有商业主体性质的市镇,仅仅是自唐宋以来,由于小农经济的日益分散,所起到的作为乡村地区日常用品交易的拾遗补阙作用。
日本学者山本进归纳了日本国内关于明清时期中国市场经济的研究,他不认同明清时期的市场阶级属性是“地主的市场”和“国家的市场”的说法,而认为明清市场是“农民的市场”。“第一,(农民作为)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与销售环节上,未受到任何来自地主或国家的非经济性强制。中国农民的商品化意识比较薄弱,对先进技术反应迟缓,更喜欢选择以自给自足为本的经营方式,因此农工分离的步伐较慢。第二,(农民生产产品)的销售部分很小”。
山本进还认为中国所谓的“重农抑商”政策在实际中并未得到实施,中国的市场发展较快,并形成了全国性市场。事实上,山本进所述及的“农民的市场”恰恰反映了中国市场的实质,正如黄宗智所提出的“过密化”,没有这些农民的市场,以如此少的人均耕地无法养活如此多的人口。
城市在大一统的社会中,根据职官等级形成了具有等级性质的人格化的礼治中心节点。城市只是乡村社会的翻版,城市与乡村的关系是,城市为乡村提供秩序保障,而乡村向城市输出产品。由于城市不能自主创造财富,因此,城市只能根据周边乡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中央财政转移拨付的财政资源来确定发展规模。从某种程度上说,城市规模不能超越农村经济供养的能力,因为其规模越大,给农村带来的负面影响就越大。
三 外贸是宣扬“大一统”帝国的国威
杨联陞描述了中国人眼中的世界秩序:“中国的世界秩序被描述为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等级体系。”费正清总结了中国人对世界秩序的理解包含在三个圈中:“中国人往往认为,外交关系就是向外示范中国国内体现于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相同原则。”“以中国为中心的、等级制的中国外交关系,包括了三个大圈:第一个是汉字圈,由几个最邻近而文化相同的属国组成;第二个是内亚圈,由亚洲内部游牧或半游牧民族等属国和从属部落组成;第三个是外圈,由关山阻隔、远隔重洋的外夷组成。”这种对于世界的认识,无疑起源于古代“礼”的“内服外荒”观念。在中国人的眼中,没有其他国家,只有天下定于一尊的至高天子。假如有其他文明,那也应该是中华文明的藩属。
1793年,英国派遣马戛尔尼访问中国,希望面见中国皇帝,商讨通商事宜。从马戛尔尼到达大沽开始,至最后离开广州,中国一直都非常殷勤地款待这位特使,所有费用都由中国“埋单”。但有三点绝不通融:通商、朝贡、跪拜。马戛尔尼的使团,被清帝国的官员强行插上“英吉利贡使”的旗帜,面见皇帝一定要行跪拜礼,英人甚至对此并未完全拒绝,只是要求清帝国与特使身份对等的官员身穿朝服在英王画像前行同样的礼节,以示对等的国家关系,但遭断然拒绝。至于通商之事,自然无从谈起。
中国由官方发起的通西洋,可追溯至明初的郑和下西洋,根据明史记载,“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查找不见踪迹的建文帝,二是耀兵海外,宣示中国之富强。这表明郑和下西洋与对外贸易无关,实际上依然是对中国“礼治”中的“大一统”观念的宣示。
因此,当时的中国发展对外贸易只通过两种形式,一是走私,二是朝贡。虽说清帝国曾经保留了十三行,但于庞大帝国而言,明清两代的外贸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且这些保留的对外贸易部门,基本只负责管理外夷前来朝贡的事宜,具有垄断的半官商性质。而前来中国从事贸易的洋商在帝国眼中只是万邦来朝。
这种贸易形式,不可能给中国的小农经济带来实质性的影响,中国仍是一个高度封闭、内向凝固的社会。
四 “师夷长技以制夷”:知识分子的世界观
自明代建立了规范的科举制度以来,读书人大多沉迷于读书做官的幻梦中,耕读持家,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理想。按张仲礼的界定,士绅是通过科举制而获得一定地位的社会精英阶层。作为社会精英的士绅阶层,必须经年累月,埋首于“科举生涯”,这种风气到了清代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正如秦晖所说,科举制度“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为一体,它比纯粹雇佣官僚制与政教合一体制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如果以隋唐为界划分我国历史前后期,可以看出后期中央集权国家凝聚力与稳定的程度远大于前朝”。
明清以后的科举考试,与唐宋考策问和文学还不一样,其试题完全来自朱熹所注的《四书五经》,与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完全脱节。到19世纪,科举考试的内容更是只注重八股格式,而不关注考试的内容。时人评价说,“翰林之无用,同于他途,而不得力甚于他途者,以其不明事理,不识时务,而官气格外重,架子格外成,而人心解体也”。
通过这种途径出仕的官僚,对于外在世界的变化几乎是一无所知。实际上,明代的灭亡,已经暴露出了这种士绅风气存在的问题,梁启超曾经评价说:“晚明学风之蔽,颇为狂禅,满街皆是圣人,酒色财气不碍菩提路。狷狂至此,势固不得不有所因革。”而在鸦片战争之后,国门被迫打开之时,虽有数百游学海外人士,但却鲜有在学界产生影响者。
有鉴于明末读书人的狂狷迂腐,在面临着5000年未有之变局之时,清末的知识分子开始了新的反思。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经历了“‘经世致用—开眼看世界—向西方学习’这三个接连不断的思潮,连贯成一股推动古老的中国从中世纪走向近代的思想潮流”。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并不知道他们所面临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他们找寻的救世良方依然只能来自儒家的“礼治”的教导。他们迈出的第一步,就是反思“宋学”,回归“汉学”,从汉学中找寻学以致用的经典,即从龚自珍、魏源到林则徐那一个时代知识分子所主张的“经世致用”。而“经世致用”思潮的影响至为深远,它主导了魏源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一直到张之洞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甚至康有为、梁启超等的变法思想也与“经世致用”的思潮有关。
“鸦片战争前的‘经世致用’思潮,较零散,缺乏系统性,但作为一股思潮,仍有其较突出的指向,其一,批评时政,揭露矛盾。涉及吏治、科举考试、土地、财政、人口等许多问题,他们对整个社会存在着强烈的忧虑感。其二,重视民生,希望革除弊政。”
在旧礼学的范畴中寻找救世良方,当然无法理解世界的变化,他们的“夷夏观念、宗法自然经济观念、固有的管理观念和运行机制,加上知识不足,又阻塞了前进道路。”
这其中以魏源最具代表性。魏源可以说是“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他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战略影响也最为深远。魏源的战略其实也代表着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精英阶层对世界的认识,以及他们要在传统礼学框架内解决新问题的思路,因而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是他们最可能也是最可行的战略。
“师夷长技以制夷”这一战略来自礼治的“大一统”观念的“夷夏之防”的需要,即必须解决夷患,而解决夷患,必须学习夷人的先进军事技术,以及与军事技术相关的养兵、练兵之法。为解决军事装备的问题,需要开工厂,仿西法制造武器。
可见,这个战略完全是基于传统礼治观念所提出的,首先,对洋人来中国的目的,没有脱离其重利来朝的观念,所以应对的措施无非是“剿”与“抚”。即使签订了《南京条约》,清廷并不认为是失败,而是“抚夷”的成功。其次,所谓向西方学习仅限于学习西方的先进军事技术以及其养兵、练兵之法,并未认识到其先进军事技术背后有着不同的文化和制度。最后,这个战略并没有意识到“夷人”先进的军事技术所仰赖的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经济形态变化,因而并没有意识到经济形态改变的紧迫性。即使如对洋务有较多了解的冯桂芬也认为“居今日而言裕国,宜何从?曰:仍无逾于农桑之常说,而佐以树茶开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