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雅典民主政治的组织

公元前6世纪时,经梭伦的改革,雅典市民按土地生产的多寡分为四个阶级,然后按阶级给予参政权和军事上的义务。执政官由第一阶级的人士担任;第一、第二阶级的人可作骑士;第三阶级的农民可担任武装步兵和下级官职;第四阶级是贫困的市民,可参加公民大会。到克里斯提尼时,又有所谓十部族制(Phylai),由这十部族制产生了将军(Strategos),每年由各部族选出一名,共十名;并设立五百人议事会(Boule),由每部族选出五十人充任其职。到希波战争后的伯里克利时代,雅典的民主政治已经成熟。

古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是市民间无治者与被治者之分,因此,官吏的任期都有一定,大都一年,不能连任。但是,像十位将军那样需有经验的重要官职却可连任,譬如伯里克利便担任这职务达十五年之久。本来是国家最高官职的九执政官在梭伦时已开放给第三等级,第四等级的市民在法制上不能担任这个职务。但一般说来,高级财政官员都由第一等级的市民担任,以免贿赂横行。官职的选任都由抽签决定,选举偶尔才举行。大理石制的抽签器已有若干被发掘出来。抽中的人无论是谁,都可担任执政官。执政官的重要性因而逐渐下降,不经抽签产生的将军职位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最高官职。有关造船等方面的官吏当然不由抽签选任。

官吏任满一年后,有义务提出这一年来的行政报告;市民们也可以就此自由弹劾。官职本来是名誉性质的,所以就任的官员都没有报酬。国家的最高决策机构并不是官员们,而是公民大会。公民大会之外,还有五百人议事会。议事会议员由三十岁以上有志于此者抽签决定,但一生中只能担任两次。议事会除预先提出公民大会的议案之外,还要做许多工作。公民大会原则上只讨论议事会的议案。议事会议员虽然没有资财的限制,但是大都由中等以上的市民来担任。公民大会则所有的市民都应参加,每年至少要召开四十次以上,至于市民是否都很热心参加,因无可靠资料,不得而知。会议场地在距离雅典卫城很近的山丘上,后来改在雅典卫城的狄奥尼索斯神殿附属剧院。公民大会的决议大都刻在大理石上。对一个议案的赞成与否,是不是靠举手来决定,不得而知;不过,出席会议的人都可自由发言。当时没有司法官,一切案件都由市民组成的民众法院审理,但担任司法职务的市民需满三十岁,有罪无罪,由秘密投票决定。但到公元前4世纪,审判人员隶属哪一法庭由抽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