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

国家标准化体系是覆盖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及政府管理各个领域,贯穿标准化全过程,由标准体系、标准实施体系、标准监督体系、标准化服务体系、标准化保障体系和标准国际化工作体系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国家标准化体系是一个新的、具有系统性的概念,客观地反映了标准化的工作实际,对标准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标准化体系更完整,涵盖了标准制定、实施、监督、服务、国际化全过程。标准化体系更系统,是由经济、社会、生态、文化以及政府管理五个方面体系共同构成的、广泛覆盖的有机整体。标准化体系更科学,它不仅立足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突出强调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注重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地位,强化市场主体在标准化制定实施监督服务中的作用,建立的是政府主导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并存发展的二元标准化体系。

2014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批复将《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列入国家专项规划计划。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国务院部门、地方、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各个方面的标准化工作者,汇众智、集众力,共同编制规划。201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纲领性文件:《发展规划》内容与解读

《发展规划》是我国标准化领域第一个国家级专项规划,注重与相关规划紧密衔接,突出指导性、预测性、宏观性,紧贴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化需求,聚焦标准化突出问题,对“十三五”期间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在总体布局上,《发展规划》着重把握了六个结合。一是把握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就是既要继承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又要衔接相关规划、落实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标准化任务。二是把握需求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就是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标准化的迫切需求,又要破解标准化自身发展的重大问题。三是把握国际接轨与适合国情相结合,借鉴国际国外标准化先进经验、做法,同时考虑我国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标准化自身发展水平。四是把握基础性和战略性的结合,既要发挥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又要发挥标准在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中的战略作用。五是把握近期与长远相结合,就是既要聚焦到2020年标准化工作重点,又要统筹标准化体系建设长远布局。六是点线面相结合,面就是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来部署的标准化重点领域,线就是标准制定、实施、监督、服务的标准化活动流程,点就是在“十三五”时期针对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的重大工程。

在内容上,《发展规划》分为三个板块、五个部分。第一板块是总体要求,包括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二板块由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三个部分构成,是《规划》的主要内容。第三板块是保障措施。

《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专栏1-7: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为主要形式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世界各国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美、英、德等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在满足人们对健康、安全、环保和资源节约等方面更高需求的同时,控制产业和技术,维护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确保自身经济利益及安全。如美欧在气候变化领域力推改写国际碳排放标准,向发展中大国推卸减排责任。再如西方国家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中设置人权、劳工、环保等指标,给新兴国家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设置障碍。标准已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既涉及对外贸易和产业升级等重大经济利益,也关乎我国国际规则话语权和战略发展空间。

自我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积极推动标准化战略实施。“十五”期间,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启动了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研究。“十一五”期间,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要求,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组织开展了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提升标准化发展质量效益。《发展规划》也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更好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

通过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我国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实施效益显著提高,国际标准话语权不断增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区、各部门标准化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浙江、广东等19个省(区、市)出台了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化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专栏1-8:“标准化+”

“标准化+”是指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促进标准化与经济社会活动的深度融合,推动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有效提升,全面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标准化+”的“+”代表着“应用、融合、提升”三个递进层次,在这个过程中,标准化涵盖范围和空间越来越广阔,标准化的功能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标准化的自身转型升级将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和更高水平。

在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王勇国务委员提出了“标准化+创新、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生态文明、消费升级、公共服务”六个方面的“标准化+”工作要求,部署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在2016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国家标准委对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做出详细部署。

发挥好“标准化+”效应,一是要在战略层面喊响“标准化+”,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把标准化作为重要治理理念,实施标准化战略,把标准化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促进经济社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目前,青岛市正在着力打造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2015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2016年1月,《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制定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公布,将实施“标准化+”战略写入青岛市“十三五”规划。二是要在制度层面推进“标准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找准结合点,加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发挥好标准作为国家基础性制度的作用。三是要在工作层面拓展“标准化+”,推动党建、政府自身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用好标准化工具和方法,树立全域标准化观念,提升管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标准化+”是一个全新的工作理念,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各方面要不断开拓思维、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主动贴上去、融进去,多维度、广领域推进标准化在各个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

《发展规划》的基本原则是“需求引领,系统布局;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协同推进,共同治理;包容开放,协调一致”。“需求引领,系统布局”是指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合理规划标准化体系布局,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需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是指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完善标准化法制、体制和机制。强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标准技术水平。以管理创新为抓手,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力度,提高标准化效益。“协同推进,共同治理”是指坚持“放、管、治”相结合,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性,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标准化共治新格局。“包容开放,协调一致”是指坚持各类各层级标准协调发展,提高标准制定、实施与监督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加强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发挥标准对法律法规的技术支撑和必要补充作用。坚持与国际接轨,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

基于发展现状和可行性考量,《发展规划》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体系。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标准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服务发展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中国标准”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力大幅提升,我国迈入世界标准强国行列。

根据发展目标尽可能量化的要求,《发展规划》从标准体系、标准化效益、标准国际化水平、标准化基础四个方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设定了发展分目标。在标准体系方面,提出了两个定量指标。一是在农产品消费品安全、节能减排、智能制造和装备升级、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制修订标准9000项,二是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24个月以内。在标准化效益方面,提出了三个定量目标。一是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二是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新增500个以上,三是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质量及效益评估比例达到50%以上。在标准国际化水平方面,提出了两个定量目标。一是参与和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数量达到年度国际标准制修订总数的50%,二是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在标准化基础方面,提出了“设立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50个以上”一个定量目标。

围绕当前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发展规划》明确了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六项主要任务”,分别是优化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实施、强化标准监督、提升标准化服务、加快标准国际化、夯实标准化基础。其中,《发展规划》将标准实施和监督、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列为“十三五”期间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分别作为一项单独的任务进行强化部署。

标准化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部分,按照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总布局,从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文化发展和政府管理五大领域,加强与“十二五”以来国家发布的相关专业规划衔接,统筹安排、部署了各地方、各部门的标准化工作重点方向和内容,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发展规划》重点领域既有面上要求,同时也结合实际,以专栏的方式,针对某一产业、行业或领域,细化明确具体的标准化工作重点和内容,包括标准研制、实施、国际标准化等,找准突破点、切入点,增强指导性。

《发展规划》的重大工程,是在重点领域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的“点”,统筹考虑标准研制、实施、监督、国际标准化等工作任务而形成的。重大工程以点带面,是《发展规划》具体实施的关键环节。《发展规划》紧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聚焦目前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统筹安排了农产品安全、消费品安全、节能减排、基本公共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装备升级、新型城镇化、现代物流、中国标准“走出去”九个标准化工程;针对标准化基础保障能力不强的突出问题,安排了标准化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最后是《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从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完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标准化多元投入机制、加大标准化宣传工作力度、加强规划组织实施五个方面,提出保障《发展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的具体措施。

政策措施要点1:优化标准体系

组织开展标准制修订、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是标准化工作的核心内容,《发展规划》也将优化标准体系作为加强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首项任务。

《发展规划》主要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完善标准制定程序、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四个方面来部署优化完善标准体系这项任务。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主要是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明确提出要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要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逐步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以不断适应、满足经济社会日益发展的标准需求。完善标准制定程序,主要包括提高标准制定公开性和透明度、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完善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标准样品等管理制度、加强标准验证工作四个方面的具体措施,着力提高标准制定的公开性、透明度、时效性、协调性,不断提升标准自身的质量和水平。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主要包括加强标准与科技互动、加强专利与标准相结合、提高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三个方面的举措,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工作互动支撑,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主要是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政策措施要点2:推动标准实施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通过有效实施标准,产出标准化效益,发挥标准化作用,支撑、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如:全国8000余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标准化种养殖,示范区农业年增产15%~45%,农民年增收1050元~3300元;55项产品能效标准的实施,节电3000多亿度,减排二氧化碳2.8亿吨;在特高压输电领域,主导了十多项国际标准,形成了我国特高压技术、标准、工程实践整体优势,有力抢占了国际市场先机;济南“阳光大姐”家政服务公司通过实施标准化,2000多名下岗职工再就业,30000多个家庭得到高标准服务;杭州上城区以标准化规范公权、服务民权,市民对公共服务质量和政府工作效能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标准实施是标准化工作中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标准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直以来也是标准化工作的短板。在编制《发展规划》过程中,着重加强标准实施方面的研究,将其列为“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任务,进行单独部署。《发展规划》主要提出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强化政府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主要是从标准的宣传推广、解释机制、试点示范、统计制度等方面,健全标准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标准实施的工作效率。强化政府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则是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行为主体的角度,分别提出推动标准实施的具体措施。政府是标准实施的引导者、推动者,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要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也要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企业是标准实施的主体,要建立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标准体系,促进标准实施。同时,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要积极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推动标准实施。

政策措施要点3:强化标准监督

标准监督是对标准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以及标准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十三五”期间,《发展规划》聚焦标准监督不力等突出问题,着力推动构筑完整的标准化工作链。

《发展规划》从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建立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三个方面来加强标准监督工作。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主要是针对新型标准体系中不同类型的标准,分别建立以政府监督为主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机制,以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认证等手段为主的推荐性标准实施监督机制,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监督机制。建立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制度,主要是发挥政府在标准监督中的作用,从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分别建立、完善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主要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共同监督标准实施。

政策措施要点4: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这是《发展规划》的一个创新,也是标准化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并需不断壮大的一项新任务。通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标准化服务业要作为一个新兴业态,就像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服务一样,纳入国家高技术服务或商务服务的范畴,为各方面的标准化需求提供服务和支撑。

《发展规划》提出了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两个方面措施。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主要是从标准化服务内容的角度,坚持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提出发展标准研发服务、标准实施咨询服务、标准国际化服务、企业标准化能力塑造与提升服务等几个方面的标准化服务活动,引导标准化服务业兴起和发展。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一方面是支持各级各类标准化科研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标准出版发行机构等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一批类似标准事务所甚至是集团化的标准化服务企业;另一方面,完善机制,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标准化服务市场。

政策措施要点5: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发展规划》中,主要是针对目前我国标准化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的问题,从标准化工作的人才培养、技术委员会管理、科研机构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的具体措施。

在标准化人才培养方面,主要是推进标准化学科建设,支持更多高校、研究机构开设标准化课程和学历教育,设立标准化专业学位,推动标准化普及教育;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在技术委员会管理方面,主要是优化技术委员会体系结构,加强跨领域、综合性联合工作组建设;提高技术委员会委员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广泛吸纳行业、地方和产业联盟代表,鼓励消费者参与,促进军民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之间相互吸纳双方委员;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技术委员会运行,严格委员投票表决制度;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和奖惩退出机制。在标准化科研机构建设方面,主要是支持各类标准化科研机构开展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提升标准化科研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标准化科研机构承担科技计划和标准化科研项目;加快标准化科研机构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高科研水平,提升服务产业和企业能力,鼓励标准化科研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相互交流;充分发挥标准在资源禀赋、共性技术、质量发展、市场培育和创新环境等方面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之间协同发展,逐步夯实国家质量基础,支撑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加强各级标准馆建设。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方面,主要是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建立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加强民用标准化信息平台与军用标准化信息平台之间的共享合作、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