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
-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12字
- 2020-06-25 22:46:04
标准物质
十九、本《规范》中对照品、对照药材、标准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均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上述单位无供应的,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单位负责制备、标定和供应。
十九、本《规范》中对照品、对照药材、标准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均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上述单位无供应的,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单位负责制备、标定和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