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易地搬迁与贫困

易地搬迁并不会自然解决贫困问题,在易地搬迁以后,贫困仍然是许多移民村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十二五”生态移民村中,贫困的发生率还比较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与北方民族大学联合调查的10个移民村中,有8个村被列为贫困村,共有农户10436户,其中贫困户1860户,以户为单位,贫困发生率达到18%,其中有四个村庄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农户总数的35%以上(见表0-2)。而“十二五”生态移民村的贫困发生率更高。在被调查的10个村庄中,有3个村庄是“十二五”生态移民村,其中有两个村庄的贫困户所占比例接近50%。银川市的月牙湖镇是一个典型的移民社区,在实施精准扶贫中,7个老移民村都不是贫困村,而5个新的移民村都是贫困村,且多数村庄的贫困户比例超过50%。从概念上说,易地搬迁扶贫是使人们从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搬迁到环境相对较好的地区,这意味着他们有更好的资源可以利用,但在实践中问题往往并不是如此简单,在许多移民村,移民可以利用的农业资源不仅没有因为搬迁而增加,甚至可能减少,比如可利用耕地面积减少、没有了可以利用的草地和荒地,甚至一些灌溉农田也不能被有效利用。因此在宁夏大规模易地搬迁扶贫以后,完全由移民构成的红寺堡区因为贫困问题比较普遍,也被自治区列入扶贫的重点区域,从而使宁夏的8个贫困县市增为9个贫困县市。吴占东:《关于实施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情况的报告》,2011年12月。

表0-2 调查村的贫困状况

注:表中的数据来自村级调查,在同一项调查的户调查中,建档立卡比例低于村级问卷,建档立卡农户占被调查户的14%,其原因可能是抽样带来的偏差。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与北方民族大学联合调查(2016)。

“十二五”生态移民村之所以有如此高的贫困发生率,首先是因为他们搬迁的时间还比较短,大多数是2012年以后搬迁的,尽管许多移民村在2012年已经建成,但移民是陆续完成的,有些甚至到2016年还没有完成搬迁。进入一个新的地区需要适应的过程,比如需要逐渐熟悉当地的劳务市场、培养人际关系,以及学习新的技术,而新移民不具备这些条件,因此在劳动力市场上缺少竞争力。其次,新的安置方式增加了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目标的困难。随着水资源日趋紧张,以及可开发的土地资源减少,“十二五”生态移民每人只有一亩水浇地,但是这一亩水浇地并没有实际分配到农户,而是集中由村级的合作组织流转给企业经营。尽管公司向农民支付土地流转费用,但是对于移民来说,300~500元的土地流转费无异于杯水车薪,基本上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土地流转的理由首先是新开垦的土地土质较差且配套设施不完善,农户耕作困难;其次是产业化需要土地的集中连片和公司经营。事实上如此少的土地是无法维持移民生活的。早期的移民往往获得的土地面积较大,当时政府统一开垦和分配给移民的土地一般在人均2亩以上,多数家庭在种植过程中还私下扩大了土地面积。比如海陶北村是最早的移民村之一,村民来了以后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垦荒地,每户的土地面积差不多在30亩左右,且每户的庭院面积较大。我们访问的一个养殖户的庭院面积达到4亩左右,种植了葡萄、果树等,发展了庭院经济。大河村的村民也通过不断蚕食地边,逐渐扩大了耕地面积。因此老移民多是兼营农业、畜牧业和外出务工,收入的多元化使移民的收入增加。但是对于新移民来说,没有农业经营以后,收入完全依靠外出务工和政府补贴,不仅收入水平较低,而且抗风险能力较弱。

较高的贫困发生率不仅发生在新移民区,一些老移民区也因为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影响而陷入贫困,比如表0-2中的红崖村和朝阳村都是老移民区,贫困发生率都超过了1/3。易地搬迁要改变生态脆弱地区贫困人口的生存环境,但是可供选择的空间往往条件并不好且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进行改造。宁夏易地搬迁的移入区也是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地区,因此移民在缓解了南部地区环境压力的同时,却给移入地区带来了环境压力,表现为水资源的不足和土地的荒漠化。杜慧莹等:《宁夏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2年第40期。由于移民区的降雨量小且蒸发量大,许多地方都存在缺水问题,特别是中部干旱带。李东洲:《宁夏中南部生态移民安置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1期。移民集中的红寺堡区灌溉用水缺乏、土地荒漠化和盐渍化同时出现。比如红崖村的缺水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过去每个玉米种植季节可以灌溉4~5次,现在减少到1~2次,因为缺水,玉米的产量减少2/5,有些地块甚至绝收。按照农民的判断,缺水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开垦的增加,既包括农民自发地扩大耕地面积,也包括一些农业企业进入以后,与移民争夺水资源。在宁夏38个移民安置区中,有25个涉及水资源短缺问题。李东洲:《宁夏中南部生态移民安置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1期。在灌溉用水总量不增加的条件下,要扩大种植只有采取节水措施,但是节水灌溉尽管可以节约灌溉用水,可减少灌溉用水以后,移民区的生态环境会受到什么影响,目前尚不清楚。

一些地区灌溉不足,而另外一些地区因为土质条件不佳导致排水不畅,这造成荒漠化和盐渍化并存,特别是在中部干旱地区,尽管采取了一些措施控制土地的荒漠化和盐渍化,但是这些措施往往效果不明显,且改造成本很高,很难得到移民的支持。比如大河村30%以上的土地已经盐渍化,无法种植粮食作物,通过开沟和埋管等方式排除盐碱可以减轻土地盐渍化,但是村民反映效果不明显。目前在盐渍化不太严重的土地上可以种植枸杞,但是如果盐渍化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严重盐渍化的土地只能抛荒。

宁夏有大量可以开垦的荒地,有黄河水可以灌溉,以此为基础开发了大量农田,但是我们看到,与全国多数地区的移民一样,此处的大多数移民并未获得足够的农业资源,不仅每户可耕种土地面积小、质量差,不足以维持移民的生计,而且改变种植结构也困难重重。红崖村的村民说,本村已经调整了8次产业结构,但是每次效果都不理想。尽管枸杞、葡萄等经济作物发展很快,但是在红寺堡的调查发现,移民多数仍然种植传统作物玉米,尽管政府减少了对玉米的补贴,但是因为种植成本、技术以及市场等多方面原因,农民仍然固守着那些低效益的大宗粮食作物。理论上农民合作社可以解决经济作物种植中的成本、技术和市场问题,但是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大多数合作社都没有真正运行。在新移民区,合作社的职能只是作为农民的代表,签约将农民的耕地流转给公司。

对大部分移民来说,依靠经营农业实现脱贫难度很大。在804份问卷调查中,农业收入所占比例不足家庭总收入的25%,大部分收入来自务工收入。问卷调查中,家庭总收入平均超过3.2万元,但是农业收入仅有8000元,而且分布很不均衡。在804份问卷中,有409户回答有农业收入,其中将近60%的农户的农业毛收入在10000元以下,这也就意味着,农业收入超过10000元的移民占移民户总数的20%。

按照国家“十三五”易地搬迁的规划,易地搬迁主要涉及四种地区,即深山石山等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国家规划的禁止和限制开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且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以及地方病和地质灾害高发地区。在搬迁以后,移民的生产条件可以得到很大改善,但是现实的问题在于,移入地区也往往生态脆弱、缺少基本农业生产条件,在搬迁以后,大多数移民获得的农业生产资源并不足以维持其生计。因此,外出务工就成为移民首选的增加收入的手段。在426户回答有务工收入的问卷中,有50%以上的务工收入已经占到家庭收入的75%以上。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对于移民来说,尽管搬迁缩短了其与非农就业的空间距离,但是打工收入仍然不稳定。由于缺少技术和专业训练,移民大部分从事低端的工作,如建筑工地的小工、修路和城市建设中的建筑工人,或者是到内蒙古从事采矿业。一些移民则主要依靠在周边地区或远赴青海采摘枸杞、葡萄等为生。

对多数移民来说,非农就业不稳定,比如采集枸杞带有很强的季节性,每年到青海采摘枸杞的时间也就3个月左右,在周边地区,采摘时间会长一些,但即便如此,采摘枸杞的工作都是一项季节性的工作。建筑工地的低端务工也不稳定,因为这些工作不需要技术,人员替代比较容易,有活了,一些中介便将大家召集在一起,没活了,人们就需要另寻门路。在庙庙湖村,一般外出打工的时间只能维持5个月左右。此外,低端工作受到外部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很大。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减少,移民越来越感受到工作难找且工资降低。一些建筑行业的小工反映,他们的日工资大约降低了1/3,工作时间也减少了1/3,甚至1/2。访问中有些移民反映,过去的工资可以达到120~150元/天,但是现在降低到80~100元/天,而且过去每个月有20多天有活干,现在能有15天已经很不错了。

低端非农就业对中老年移民和妇女形成排斥,使中老年移民和妇女成为生计脆弱的群体。在对移民的访问中,超过45岁的男性移民就很难找到工作。如果说在传统的农村,50岁以上的壮年和老年人口无法在城市就业以后可以选择回到农村继续从事农业,但是对多数移民来说,这种可能性很小。早期移民尽管土地面积较大,但是因为水资源匮乏和土地瘠薄,农业收入很低,后期的移民则土地面积很小。对所有移民来说,他们缺少农田之外的农业资源,比如放牧的草原和山地、种植林果的山坡。同时失去农业经营和打工的可能,致使许多50岁以上的移民生活陷入窘境。妇女的情况有些类似,尽管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给妇女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但多数妇女就业还是依靠一些季节性的劳动。就业的不稳定造成了移民收入波动,缺少青壮年劳动力的家庭特别容易陷入贫困。

易地搬迁给许多移民提供了机会,但是并未改变农村贫困发生的逻辑,那些缺少劳动力的家庭仍很容易陷入贫困。不同的是,由于移民的农业收入机会减少,因此在受到非农就业排斥的时候,他们也很难依靠农业维持生计,从这个意义上说,易地搬迁加剧了其脆弱性。

易地搬迁同时带有自愿移民和非自愿移民的双重特点,易地搬迁与生态移民强调的是一个移民过程的两个方面:前者强调在生态极度脆弱的地区,只有移民才能帮扶他们实现脱贫致富;后者强调只有将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迁移出去,才可以恢复生态环境。尽管两个概念在目标的优先序上有区别,但在实际的搬迁过程中,二者是同时进行的,正像宁夏“十二五”生态移民所做的:一方面为了保护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环境,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必须搬迁出去;另一方面在搬迁的过程中,要让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但是双重目标的叠加也造成了搬迁中的困境,易地搬迁带有非自愿搬迁的因素,因为在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不管是否自愿或贫富,都需要搬迁以恢复生态,尽管搬迁方式上有一些选择的空间,但是在恢复生态中,移民并非按照生态服务价值得到补偿,而是通过开发式扶贫解决其发展问题。在这种格局下,对于扶贫移民,安置多采取非自愿的方式,移民只能在有限的空间中进行选择。对于生态移民,他们的资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补偿,因此,那些具有较高经济、社会和人力资本的移民迅速适应新的环境,成为搬迁的受益者,而那些缺少相应资本的贫困户则仍然陷入贫困之中,并成为精准扶贫的对象。

从农业、非农业和补偿三个方面来看,贫困户在搬迁的过程中,受益有限,这是易地搬迁区域,特别是移民时间较短的区域存在较高贫困发生率的原因。贫困户多为缺少劳动力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