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现出绯红,朝歌沐浴在晨曦之中,绚烂的朝霞映在千家万户的窗棂上。
自从青灵庙回来,郝老丈已经很久没看过这么美的清晨了。
家里早已揭不开锅盖,连给儿子保命的药钱也花得差不多了。现在就算狐夫子真能帮忙报仇,父子俩也得活活饿死。
看见剩下的铜贝只够买一瓶鸩酒,郝老丈心灰意冷。与其苟活于人世,不如提早与儿子黄泉作伴,也免得多遭一天罪。他牙一咬,心一横,决定饮毒自尽!
迈着沉重的步子缓缓推开家门,他还没等跨过门槛,就看见面前跪着一个人,旁边放着一个竹篮。
郝老丈不知这个人是什么时候跪在这儿的,也不知这个人跪了多久,只知道面前这个人就算化作灰他也认得,这个人就是王老千!
王老千突然举起肥厚的大手,吓得郝老丈跪在地上,浑身哆嗦。
只听“啪!”的一声!
王老千这一巴掌居然打在自己脸上!
“我该死!我混蛋!”王老千又接连猛抽自己十个耳光,边抽边喊:“爷!我错了!爷!我再也不敢了!”
郝老丈颤声问道:“敢问阁下的爷爷现在何处?”
王老千“砰”的一头磕在地上,哭喊道:
“您就是我爷,您儿子就是我爹,您孙子也是我爹!今后我就是您孙子!不!……太孙子!”
郝老丈被他这辈分搞糊涂了,但他不敢拒绝,也不敢吭声。
王老千将身旁的竹篮双手捧到郝老丈眼前,扯开蒙在竹篮上的白布,只见里面装满了闪亮的金贝,耀眼的金光晃得郝老丈睁不开眼睛。这么多金子是他梦里也不曾见过的,让他顿时不知所措。
王老千大声恳求道:
“这些俗物是孙儿孝敬爷爷的,爷您若不认孙儿,孙儿就不起来!”
郝老丈哪敢认这样的孙子,他虽然最恨王老千,却也最怕他。此时的郝老丈既不敢收下,也不敢拒绝。
只要郝老丈不接过篮子,王老千就不停地磕头,任凭额头鲜血淋漓。
郝老丈见此时的王老千不像一只毒蛇,倒像一只磕头虫,心中的忌惮不由得少了几分。他双手接过篮子,颤微微地放在身旁,小声问道:
“敢问爱孙……何至如此?”
话音刚落,王老千立即陷入了回忆,身体逐渐像虾米般蜷缩,脸上浮现出恐惧的神情,五官扭曲到极限,样子极为可怖,就像有一只厉鬼要来索命一般。只见他嘴唇不停地动,嘴里发出一连串喃喃自语。
郝老丈听不清他说什么,但总觉得他今天的声音尖细刺耳,越听越像自己被骟过的儿子。他向王老千胯下瞧了一眼,只见他薄薄的裤裆里空荡荡的,也和自己儿子一模一样。
他将耳朵凑到王老千嘴边,仔细一听,听见他说:
“知道的……都说了……我……我什么都没做……真的……不知道林……姿去哪了……狐……狐爷爷饶命!”
郝老丈恍然大悟,虽不知王老千究竟遭到了怎样的制裁,但他知道那必定是青灵庙的狐夫子神通显灵。
尽管他儿子的残缺之身不能改变,但是能够以血还血,让王老千这样的地头蛇下跪认亲,已是他之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其实他还不知道一件事,王老千这个“朝歌第一泼皮”,现在已成了“朝歌第一笑话”!
郝老丈转念一想,若今天王老千死了,虽然仇报得痛快,但自己和儿子却会活活饿死。而现在一块铜贝换来满满一篮金贝,这足以让他父子二人后半辈子丰衣足食。
正所谓,庸人诛命圣人诛心。
郝老丈老泪纵横,心中的恨意已然消退,双手合十,朝着青灵庙的方向拜了又拜。
此时狐夫子在他心中简直是上天派来救苦救难的活神仙,没有任何一个神仙能像狐夫子这般神通广大,也没有任何一个神仙能像狐夫子一样帮助一个平凡的穷老头,更没有任何一个神仙比狐夫子更值得信奉。
朝歌城里像郝老丈一样敬仰狐夫子的人越来越多,而青灵庙里的五位神祗却和人们想象中的伟大形象相距甚远。
青灵庙里的五个人都是为了各自的欲望,扮演着拯救百姓于水火的角色。一成财产对穷人来说也许不多,但对有钱人来说,却是个不小的数字。
很多时候,青灵庙都会有大笔珠宝贝币被人用箱子抬进来。
善财公子告诉朝歌城里的有钱人,若是用上好的羊脂玉贝作为香火钱,添满五座空心的神祗雕像,狐夫子就会世世代代守护他们的子孙。城里有钱的财主对此深信不疑,以至青灵庙每天的香火钱多到难以统计。
善财公子借青灵庙大肆敛财;苏季托青灵庙的福,每天都能喝上最好的美酒;小道士顶着无畏战神的名头,也算圆了自己的将军梦;五谷仙翁顿顿都能吃上大鱼大肉,从一个消瘦的老乞丐,吃成一个大胖子,已经开始为减肥而发愁了;
然而,这几位神祗做的坏事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奉子娘娘”。
当地有一个茶商姓王,人们叫他“茶里王”。朝歌自商朝以来的茶都是由他家提供的。他不但有钱又有名,而且有一个十分美貌的儿媳妇。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儿媳入嫁已有十年,却始终没怀上孩子。
茶里王几代单传。为了抱孙子,他十年来不知给儿媳试过多少偏方,请过多少方士作法。只要有一丝希望,他就会尝试,但结果却让他一次又一次失望。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奉子娘娘”身上。
王夫人虽已不再年轻,却风韵犹存,举止娴静,举手投足都流露出大家闺秀的气质。她前脚一踏进青灵庙的门槛儿,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一个人身上。
花瘤儿从未见过如此雍容华贵的美妇人,馋的连口水都流了出来。他像往常一样从后堂取来“送子茶”,打算端给王夫人。
还没等他端起茶杯就听门口有人问道:
“你刚才把什么倒进茶杯里了?”
花瘤儿转头一看,只见小道士唯唯诺诺地站在门口。
“你管不着!”花瘤儿冷冷回道。
“那些在庙里祈祷过夜的妇女,怀得可都是你的孩子?”
“是又怎样?你一个出家人,少来多管闲事!”
花瘤儿话音刚落,只听一个冷冷的声音传入耳畔:
“他不能管,我能不能?”
花瘤儿定睛一看,发现说话的是苏季,身上的霸气一扫而光,连忙打着哈哈道:
“能管,当然能管。不过,季哥有所不知,王夫人原是花魁出身。据说她为了嫁入王家,狠心把两个孩子丢进河里淹死!自打嫁入王家以后,这只母鸡十年不下蛋。朝歌百姓都知道问题出在男的身上,可是她今天居然还来求子,说明这娘们儿依旧是个不守妇道的妖孽!若不降服了她,怎对得起我色鬼的名头?小弟答应季哥,这绝对是最后一次。”
“一次也不行!”苏季厉声喝道:“你现在已经不是鬼了!”
花瘤儿将牙咬得吱吱作响,一张扭曲的脸憋得像烧红的铁块,低头喃喃地说:
“当初也不知是谁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却来充好人!还真把自己当神仙了?”
“我是神是鬼都无所谓!今天你敢把这碗茶端出去,我就没你这兄弟!”
花瘤儿猛然抬头瞪着苏季,眼中既没有兄弟,也没有情谊,有得只是赤裸裸的欲望。
“没有就没有!你能喝酒,我凭什么不能玩女人!”
“难怪你头顶生瘤,原来是坏透了!”苏季握紧拳头,一字一顿地说:“滚!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
小道士左看看,右看看,不敢劝,也不知该怎么劝。
花瘤儿端起茶碗,用身子撞开挡在面前的两个人,大步直奔前厅而去。
王夫人每日品茶,对茶的品质很是挑剔。她觉得这“送子茶”简直是下品中的下品,不但口感欠佳,而且味道苦涩。她只捏着鼻子喝了半杯,就将剩下半杯偷偷洒了出去。
送子茶远不如林姿的春宵剑,只喝下半杯的王夫人半夜从床上惊醒,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身边竟还躺着一个男人!
当她用烛台照亮花瘤儿的脸时,吓得连衣服都忘了穿,连滚带爬跑了出去。刚跑了几步,她踩到一块松动的石板,突然失足掉了下去。
她跌进一个黑漆漆的洞穴,用手一摸,感到地上毛茸茸的,满是黏糊糊的青苔。玉手捡起地上的烛台,照亮四周,只见前方曲折婉蜒,时宽时窄,洞壁在微弱的光线里,显得朦朦胧胧。
深吸一口气,她摸了摸自己的脉门,尽量让自己心情平静,小心翼翼地行进着。这洞里有洞,四通八达,她能感到自己正在向下走,越走越暗。
突然,王夫人感到脚下踩到一个冰冷柔软的东西。一股湿漉漉的触感,顺着裸露的脚底传上心底。她深吸一口气,缓缓用烛台照亮脚下,发现自己踩着一条手臂粗的蛇尾巴。
从这蛇尾的粗细,王夫人已经知道这条蛇很长,身后一眼望不见蛇头,只见蠕动的蛇尾,灵活地缩了回去,仿佛具有灵性一般。
“嘶!”
听见一声蛇嘶,王夫人顿时毛骨悚然,两腿发软,只见身后的黑暗中,显出一双发光的蛇眼,恶狠狠地瞪着她!
如此诡异的场面,吓得王夫人嘴唇发白,满脸泪痕。她终于抑制不住恐惧,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用尽浑身力气拼命逃跑。
不知跑了多久,她已然香汗淋漓,娇喘不息。
此时,突然眼前一亮,前方隐隐约约有一束光射在地上。她快步跑到那束光的下方,只见上面就是圆形的天空,看那天色已是黎明时分。
一根粗壮的藤条,从井口垂下。她拽住藤条,用尽浑身力气向上爬。历经无数次失败后,她终于爬出洞穴。奇怪的是,那条蟒蛇始终没有追来。
此时,天已经亮了。
眼前横着一米半高的木架,看见上面晾晒的红缎长袍,王夫人意识到,自己正在别人家的后院里。回头一看,她发现刚才自己爬出的洞口,原来是一口干涸的枯井。
她以前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每天行走的地面之下,竟有无数复杂的通道,交错连接着枯井!
就在这时,她油然而生一种猜测,双眼紧紧盯着那口井,眨也不眨。
“无论是助人的仙,还是灭财的鬼,难道都是通过朝歌地下的洞穴,进入每家每户的?”
一阵冷风吹过,王夫人搓了搓肩膀,感到身上凉飕飕的,发觉自己还光着身子,于是无奈地咬着红唇,将木架上的衣服裹在身上从后门遁走。
跑回家里的王夫人,将昨夜发生的事告诉茶里王。她只字未提与男人同床共枕之事,只说自己见到了鬼。她虽不认得花瘤儿,却记得他头顶的那颗瘤子。茶里王听了儿媳的描述,觉得唯一脑袋长过那种瘤子的人早在几年前就死了。
王夫人见茶里王不相信,便当着全家人的面,将地下洞穴的事说了出来,还领着家丁,带上捕蛇的工具,去寻找那口连接洞穴的干涸枯井。却发现那枯井下面根本没有她说的地道出口,也没有一根可以爬上去的粗壮藤蔓。
家人都以为她中了邪,基本没人相信她说的话。
然而,王家偏偏有一个人信了,这个人就是王夫人的丈夫,茶里王的儿子,王老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