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朱家王朝的缔造者 太祖朱元璋(5)

废除丞相虽然使得朱元璋一人大权独揽,牢牢地将权力控制在自己手中,满足了他个人强烈的权力欲,但此后六部处理的政务,事无巨细,最后全都汇总到他的手里。有人做过一个统计,废相之后,以洪武十七年(1384年)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为例,8天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共1660份,合计3291桩事。也就是说,朱元璋每天平均要看200个报告,处理400多件事情。如此繁多的政务,朱元璋即便是精力过人,也仍然会因应接不暇而心力交瘁。尤其是定制、拟旨、批示等都要笔之于书,写成文件,此类的文书工作,更不是一个人所能操持应付的。故而朱元璋也不得不承认:“朕尝思之,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为了解决这一新的难题,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和十五年(1382年)十一月,独裁勤政的朱元璋先后设置了“四辅官”和“殿阁大学士”,让他们襄助侍从,以备顾问,并协助自己批阅奏章,处理政务。殿阁大学士的设立,标志着明代内阁制度的萌发。内阁制度的萌发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朱元璋要大权独揽而又无法不任用辅臣的必然结果。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时起,相权便作为皇权的补充而存在着,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皇权的制约机制。尽管历朝历代在皇权与相权的分配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相权作为皇权的重要制约机制的作用是一直存在的。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使皇权在不受任何制约的条件下运作,标志着专制制度达到了极致。

废除了丞相制,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得以基本解决。君权空前膨胀,这对于大明朱氏江山的稳固,自然是极为有利的。在明代将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前后在位的皇帝十六名,其中,有好几位是在童年时代便成为九五至尊的,有好几位则多年避居深宫,倦于理事。但尽管如此,君权还是极为牢固,并不曾出现过权倾一朝、觊觎皇位的人物。这自然与丞相制的废除有着莫大的关系。而与君权的空前膨胀相比,阁臣的作为则相形见绌。明代的阁臣绝大多数是由进士而翰林,然后再拜命入阁。这些人的人生道路基本是靠书本铺砌的,一生久在翰苑,舞文弄墨,从总体上看,他们都缺少长袖善舞的政治实践经验。像宣德年间的“三杨”和万历朝张居正那样的权臣,毕竟是凤毛麟角。在张居正当朝的时期,内阁权威曾发展到了顶峰,但这个“震主”的权臣却最终祸发身后,惨遭抄家之祸。其他的内阁辅臣大多庸庸碌碌,只知恪守皇明旧章,而极少勇于任事、敢言直谏者。于是,明代阁辅有许许多多的绰号,如“纸糊三阁老”“万岁阁老”“刘棉花”“伴食中书”“青词阁老”“土木偶”“魏家阁老”“门生宰相”和“清客宰相”等。

朱元璋一方面大力推行中央集权制度,一方面又实行与之相矛盾的政策,分封诸皇子为王,使其“屏藩皇室”。朱元璋实行分封制度的目的,一是在于加强对北方蒙古的防御,一是为了防止朝中奸臣篡夺皇位。朱元璋规定诸王可以“移文取奸臣,举兵清君侧”。虽然为防止诸王跋扈难制,朱元璋又允许以后皇帝在必要时可以下令“削藩”,但分封诸王为后来的皇位之争埋下了祸根。

7.封王建藩,加强皇室力量

在处理“国”和“家”的问题方面,朱元璋算得上是处理得最好的一个。通过封王建藩,朱元璋把“国”和“家”很好地融合在了一起,使“国”变成了“家”,使“家”变成了“国”,“国”和“家”真正变成了一个“国家”。不但巩固和加强了朱氏家族的统治,而且使朱氏家族的统治也演变成了国家的统治。

为了确保朱明王朝千秋万代地统治下去,朱元璋一方面加强君主专制统治,把军政大权牢牢地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加强皇室本身的力量,其具体的办法就是分封诸王。从洪武三年(1370年)开始,他分三次把自己的24个儿子和1个孙子都封为亲王,分驻全国各战略要地,想通过他们来屏藩王室。朱元璋说:“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朕非私其亲,乃遵古先哲王之制,为久安长治之计”。(《明太祖实录》卷五一)群臣对此自然都不敢反对,逢迎朱元璋是“封建诸王,以卫宗社,天下万世之公议”。

元朝有户领分封制度,这种制度实际上是源于蒙古时期对战争中俘获的人口、财产的分配。元代诸王主要是从封地分取赋税收入,并非裂土为王。朱元璋继承元朝旧制而有所损益,明代藩王“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锡土”(《明史稿》列传三,诸王)。诸王虽分封各地,拥有爵位,但藩府之外,没有封地和臣民。由朝廷颁给“宗禄”。除宁王、燕王、晋王拥军防边外,其余诸王只能拥有少数护卫军。在朱元璋看来,分封皇室子孙控驭各地,防止外姓臣僚跋扈,便足以“外卫边陲,内资夹辅”,使国家固若金汤,而长久之计,莫过于此了。

明初封建诸王除了屏藩国家之外,还要对付残存的北元势力。所以,朱元璋赋予了某些藩王带兵统军的大权,分封习兵事的皇子于北边军事要地,皆预军务,习称“塞王”。他们中间的诸如燕王朱棣等人在长期的军事活动中得到应有的锻炼,军事指挥才能日益提高,而政治野心也随之膨胀起来。

朱元璋虽然分封诸王,但是对诸王的要求一直是很严格的,所以,诸王尽管权力比较大,然而对于朱元璋一直都是敬畏有加的。朱元璋作为他们的父亲和皇上,也自然很难站在另外的角度来考虑诸王对于国家的某种潜在威胁。然而,有识之士对此却是洞若观火,明初著名能臣卓敬、叶伯巨等就曾先后上书过分封的弊端。

卓敬说:“京师,天下视效。陛下于诸王不早辨等威,而使服饰与太子埒,嫡庶相乱,尊卑无序,何以令天下?”而叶伯巨的论证就更加理论化了。早在洪武九年(1376年),训导叶伯巨就“应诏陈言”,极论朱元璋“分封太侈”的隐患:“《传》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国家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竟之弊,秦、晋、燕、齐、梁、楚、吴、闽诸国,各尽其地而封之,都城宫室之制,广狭大小,亚于天子之都,赐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之地而夺之权则起其怨,如汉之七国,晋之诸王。否则恃险争衡,否则拥众入朝,甚则缘间而起,防之无及也。”

在点明了诸侯藩王尾大不掉的隐忧之后,叶伯巨进一步力排众议,深入分析了“疏不间亲”论点的害处:“今议者曰‘诸王皆天子亲子也,皆皇太子亲也’。何不摭汉、晋之事以观之乎?孝景皇帝,汉高帝之孙也。七国之王,皆景帝之同宗又兄弟子孙也。当时一削其地,则构兵西向。晋之诸王,皆武帝之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拥兵,以危皇室,遂成五胡云扰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援古记今,昭昭然矣。”

在举出了西汉“七国之乱”和西晋“八王之乱”的鲜明例证后,叶伯巨还在奏表中为朱元璋出主意:“昔贾谊劝汉文帝早分诸国之地,空之以待诸王子孙,谓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无邪心。愿诸王未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里,亦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圣贤之德行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藩辅,可以与国同休,世世无穷矣!”

然而,此奏章却激怒了朱元璋,他认为叶伯巨居心叵测,离间皇室,马上将叶伯巨从家中逮入大狱,拷打至死。此后,就分封诸王之事再无敢言者。

叶伯巨的远见在后来得到了充分的证实。其实,就朱元璋自己而言,他也不是不知道分封的利弊所在,然而由于他地位的特殊,所以他并没有把这件事看得如何之大,直到卓敬等人一再指出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尔言是,朕虑未及此”。当时朱元璋肯定也知道会有这种后果,但是为什么他还这么做呢?或许朱元璋是这么想的:让自己的儿子割据一方,即使发起战争,也还是自己的子孙当皇帝,总比别人抢去要好得多。而这也直接导致了他选择的接班人被自己的儿子抢走了皇位,酿就了靖难的苦果。

8.杀功臣,除后顾之忧

同样是为了巩固和加强家族的统治,唐玄宗李隆基外贬功臣使其悠闲自保,宋太祖赵匡胤则杯酒释兵权,而朱元璋却是疯狂地屠杀功臣。与他们相比,朱元璋手段真是狠毒至极。

朱元璋收兵权就同他废相一样,并非一步到位,而是首先着眼于机构的调整,阶段性地削弱中央军事机构的权力。这其中最费脑筋的,是军队和统帅的关系问题。要打仗必须任命统帅,但是在战事结束以后,如何收回这个统帅权呢?不收回,将帅有固定的直属大军,一旦有变故,他的统治是不牢靠的。要收回,采取什么方法?

元朝兵权主要由大都督府所掌握,任何将领调动都需要通过大都督府,这无形中会对皇帝的权威造成影响,鉴于此,朱元璋在废除了中书省的同时,就借势把大都督府也撤销了,同时又设立了前、后、左、中、右五个都督府,每个都督府又设了两个长官,即左、右都督,两人都有自己的都司及卫所。朱元璋又明确规定:五军都督府管理兵籍及军政,但是没有调动军队的权力,兵部掌管军官的提拔并且制定军令,但不能直接指挥军队。如果要调动军队,则由皇帝直接负责,然后从卫所中调动部队并且委派将领。将领出征时有印在身,以示皇帝的权威;战事如果结束,印必须交回,各个卫后的士兵则各回本队。这些办法的施行,达到了永久性削弱中央军事机构权力的目的。

但朱元璋并不满足,原因是在国家趋于安定后,随之而来的是功臣武将骄横放肆,皇权与将权的矛盾不断激化。洪武年间发生了蓝玉案,正是这种矛盾激化的结果。

蓝玉,凤阳定远(今属安徽)回族人,洪武后期的主要将领。关于蓝玉早期的历史,史籍记载不详,只说他是常遇春的妻弟,作战勇敢,所向皆捷。常遇春经常在朱元璋面前夸奖他,从而受到朱元璋的器重,初授管军镇抚,后升武德卫千户,旋改任亲军千户,积功至武德卫指挥使,地位不断上升。洪武三年(1370年),蓝玉被擢为大都督府佥事,进入明朝最高军事行政机构。

洪武十一年(1378年)秋,蓝玉率兵出征甘、青,次年取得胜利。朱元璋命置洮州卫,设官领兵驻守。师还以后,蓝玉被封为永昌侯,食禄二千五百石,进入明初新贵公侯行列。

甘、青平定以后,朱元璋用兵西南和东北,蓝玉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云南梁王巴扎剌瓦尔密在元朝灭亡以后,负隅顽抗,一再拒绝明朝招降,最后竟将明使杀掉,朱元璋于是决定派兵征讨。洪武十四年(1381年)九月,蓝玉为左副将军,跟右副将军沐英一起,随征南将军傅友德率三十万兵征讨云南。“自九月朔出师,迄下云南,仅百余日”,次年闰二月,蓝玉、沐英率兵西攻大理,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其他一些民族地区,遣人招抚,大部不经战斗便归顺明朝。奉诏班师后,蓝玉因功加禄五百石,其女被册为蜀王妃。

东北的纳哈出是元朝世将,曾被明军俘获过,放还后仍与明朝作对为敌,据金山(今内蒙古哲里木盟东境西辽河南岸)一带屯兵蓄锐,待机南下,从东北方面构成对明的威胁。洪武二十年(1387年)正月,蓝玉为右副将军,和大将军冯胜、左副将军傅友德率兵出击。六月,蓝玉率大军直趋前进,一路胜利,到达金山之西。纳哈出见久战不胜,便派人到大将军冯胜处请降,冯胜派蓝玉前往受降。蓝玉设酒宴款待纳哈出。纳哈出斟酒谢蓝玉,蓝玉不喝,一定让纳哈出先穿上他的衣服,才喝纳哈出斟的酒。纳哈出不肯,双方争执不下,形成僵局。纳哈出将酒洒在地上,和随从密语几句后想走。在场有人明白纳哈出话的意思,告诉常茂(常遇春子,冯胜婿,蓝玉外甥),常茂急忙上前阻拦,将纳哈出砍伤。回军路上,明军遭藏匿起来的纳哈出余众的伏击,损失惨重,三千殿后骑兵全部覆没。冯胜让常茂承担这个责任,常茂向朱元璋说明了情况,朱元璋说:“如尔言,胜亦不得无罪。”收回了冯胜的总兵印,命蓝玉行总兵官事。不久又在军中拜蓝玉为大将军,蓝玉成为明朝战时统兵的最高将领。

扩廓帖木儿死后,纳哈出降。此时的北元势力虽经明军一再打击,但败而未灭,仍然构成了对明的威胁。击败纳哈出的当年,蓝玉为大将军,率兵征讨北元。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四月,蓝玉率兵出发,自大宁进至庆州,闻元主脱古思帖木儿在捕鱼儿海(今贝尔湖),抄近路兼程而进。后经侦察得知元主营在捕鱼儿海东北八十里处。蓝玉命王弼为前锋,疾驰直击其营。元军仓促应战,伤亡惨重,元主脱古思帖木儿与太子天保奴等数十人向北逃跑,蓝玉率精骑追赶,没有赶上,俘获其次子地保奴及妃、公主等数万人和大量牲畜,并得其传国玺、宝玉、金银印章等物,取得巨大胜利。元主北逃以后被人杀死,北元因此而四分五裂,不久灭亡。

蓝玉胜利班师,朱元璋闻讯兴奋异常,将蓝玉比作卫青、李靖,大加褒奖,回来后封凉国公。蓝玉的政治生涯、军事武功至此达到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