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什么是图书馆制度

当图书馆还仅仅是藏书室、档案室时,图书馆的制度就已现端倪。

在中国,最早的图书馆制度的雏形是商朝时期档案的归档制度。当我们的文献还是以甲骨、竹简为载体时,我们三千多年前的商朝老前辈、老同行就已经制订了完成文献(卜辞)制作程序之后,需暂时保存(以备再记验者)或永久保存(以待日后参考者)之档案,经一定之程序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的文献收藏与保管制度。其目的也就是在于保存甲骨档案之完整性与机密性,并提供便捷之调阅(或再记验或为前案之查询等),以作为商王做决策之参考。还可以从商代按载体和内容不同对文献的分类发现最早的文献管理制度。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地下出土之甲骨档案,成套卜辞、成套甲骨档案,考古发掘商朝时期典藏档案之窖穴,以及文献之记载等相关证据链得到推理与证实。

1849年,英国考古学家在两河流域的尼尼微城的废墟上发掘出了许多泥板书。刻在泥板上的文字,每一笔画开始都较粗,末尾都较细,如同楔子形状,所以叫楔形文字。泥板上刻写着叙事诗、祈祷文、商务记录、贡品清单、行政命令、天文资料等。同时还刻着主人的印记,有的标明来源或出处。这表明图书馆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种制度的形成一般要经过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对某一事物的共同经验的形成过程,第二个阶段是对共同经验的固定化、建制化过程。

在社会发展的某个很早的阶段,人们产生了一种共同经验:把个人的经验记录于文献,并将文献加以集中存储、管理和利用,是传递和扩展个人经验的极其有效的办法,也就是说,将文献加以集中存储、管理和利用,是人们获取客观知识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对文献加以集中存储、管理和利用的活动一旦被共同体(任何一个相互交往的集体或组织,小到一个家族、一个机构,大到一个地区、一个国家,都可称为共同体)成员统一认可,就形成了一种共同经验―这种做法有效且对任何人都有利。这种共同经验一旦形成,共同体自然就有将文献集中存储、管理和利用的活动加以固定化、建制化的意志趋向,这种固定化、建制化的集中存储、管理和利用文献的活动,自然逐渐演变成一种普遍做法(共同规则),图书馆制度便由此而产生。

从历史的意义上说,图书馆制度是一种长期自发演化的产物,即“文献逐渐成为记录人类经验的主要体外载体”这一长期过程,与“将文献加以集中存储、管理和利用活动逐渐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经验和普遍规则”这一长期过程自发演化的产物。用哈耶克的观点说,图书馆制度是一种“自生自发秩序”。也就是说,图书馆的产生是人的活动所为但又不是人的刻意设计的产物,而是人们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对文献的集中存取需要自发地形成共同经验,此后这一经验又逐步自发地扩展为共同规则的过程。

从全社会的制度结构看,图书馆制度是社会的文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广义上说,社会的教育制度、科学研究制度都隶属于文化制度。文化制度旨在保障人们的文化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人们的文化权益。图书馆制度作为文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在于为人们能够正常获取知识和信息、进行自我教育、进行科学研究或其他文化活动提供制度性保障。因此可以说,图书馆制度是旨在维护人们的文化权益而被确立的文化制度安排之一。

从民主政治的意义上说,图书馆制度是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设施之一。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制度要求公民做到信息灵通且具有自我教育和理性参与的能力。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所言:“人类基本价值的实现取决于信息灵通的公民在社会中行使民主权利和发挥积极作用的能力。人们的建设性参与和民主社会的发展有赖于令人满意的教育与无限制地利用知识、思想、文化和信息。”图书馆发展的历史使人们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为公民提供图书馆服务。是保证公民信息灵通的重要途径;公民利用图书馆进行自我教育从而提高“建设性参与”能力,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对此,巴特勒曾指出:“图书馆这个社会机构是必需的启蒙大众的机构,图书馆也应当像学校一样,由政府方面给予资助,向选民发表可靠的消息是现代民主派的基本论点。”[美] P·巴特勒.图书馆学导论(节选)[J].孔青,况能富译.图书与情报,1986 (4):96一100.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称“公共图书馆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更是斩钉截铁地表明了图书馆是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设施的理念。由此可以说,现代图书馆制度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制度安排之一。

现代图书馆制度还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安排之一。提供平等服务,避免社会排斥,关爱弱势群体,体现人文关怀,是现代图书馆服务的基本精神。这种精神自然给人以安全、舒适、温馨、亲切的感受。

图书馆制度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是人类社会中诸多“自生自发秩序”之一。从本原上说,图书馆制度是社会的文化制度安排之一,而从功能上说,图书馆制度还是维护民主政治和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安排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