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一种害怕“落伍”的心情,当我编选完自己关于“旅行”文章的选集之后,第一个“求助”的对象正是我那位为创业栖栖遑遑的儿子……
因为前几年出版的两本文集,每当有朋友热心回应:“这书写得太好了,我读了充满共鸣……”我冷静打量着他(或她),这位“有共鸣”的朋友通常已经年过五旬了。这仿佛也是人生真相,年轻的时候我写各种广告文案,总是信心满满,觉得自己能够找到合适的话题与言谈方式,打动各色年轻人;然而有一天,我突然间觉得坐立难安,发现“那个能力”消失了,我对年轻人的心情与感受似乎失去了接收的天线,讯号显得驳杂不清;而从我自己口中说出来的某些话题与用语,也开始变成“推开”年轻人的“老人符号”,他们的反应变得客气拘谨,也有点避之唯恐不及的疏远……
为了不要让自己的书变成“老人读物”,我觉得需要一些“年轻人”的意见,但同学、同事和朋友都已经开始退休养生、含饴弄孙,我去哪里找可以咨商的年轻人呢?只好敲敲隔壁房间二十八岁偶尔回来的“室友”,拜托他抽空看看我的稿子。略带“文青”气息的儿子花了几天看了稿子,推推眼镜,沉吟半晌,很客气地说:“嗯,我看起来是还好啦……”
问他有没有什么意见,他倒是毫不迟疑:“太杂了,你什么都舍不得丢,很多文章性质不同,却都放在一起,读起来感觉很不一致。”这个切中要害的批评我倒是瞎子吃汤圆,心里有数,但不是我真正的担心与关心,我只好更直接地问:“你觉得年轻人会不会看这样的书?”坐在我面前这位可能“不具代表性”的年轻人变得面有难色,支吾地说:“嗯,很难讲,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很遥远,文章又那么长……”
唉,在写这些文章的时候,或者说在我写过的每一篇文章,我心中想的阅听对象也确实一直都是同一位“年轻人”,只是这位熟悉的年轻人如今青春不再,与我偕老,而新的年轻人如今都是陌生人了;我那些自以为“循循善诱”的言谈方式,如今在“脸书”快速响应的时代里已经变得“太长了”(也“太老了”)……
但我还是听从这位现代文青的忠告,回到笔记本电脑“桌面”,狠狠删去三分之一的稿子(但怎么办?还是剩下二十万字,当然是“太长了”),基本上,所有“夹议夹叙”的论述文章都拿掉了,只留下“夹叙夹议”的说故事文章为主;最后,所有带着“旅行论述”意味的文字都放弃(只剩一篇附录),这就变成了一本像是以“旅行叙述”(travel narrative)为主调的“游记”。
我倒开始感到汗颜,我自己的旅行游踪有什么可以记录之处?这里并没有什么艰难辛苦的路线与地点,也没有什么惊异骇人的情境与遭遇,更没有千钧一发的危险与转折;若要说这些旅行有什么独特之处,也许只有一点点散漫随兴的旅程,加上一点点“与书相遇”的个人风格……
散漫随兴,是因为害怕有固定节目的集体行程,特别是那种节目满档、喧哗慌乱的行程;事实上我对所有既定观光行程与特定地标都有恐惧,总觉得人生片段变成了某种铸模浇灌。旅行里让我留下深刻印记的经验往往发生在最无目的的时候与场所,树下小酒店的一杯沁凉白酒,迷路崎岖城区偶遇的小面包店,异国乡间等待公交车窥见的乡民日常生活景致,这些无意间得来的吉光片羽反倒成了日后反复咀嚼的旅行滋味。
与书相遇,说的则是自己的旅行来历。是什么决定了一个人旅行的目的地?又如何决定那条从这里到那里的旅行路线?在我的例子里,很少是因为身边朋友的推荐或描述,大部分是来自各种因缘际会的阅读经验;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样的阅读,有时候就是关于当地的叙述(譬如巴厘岛),有时候来自小说家的描绘(譬如杰克·伦敦笔下的阿拉斯加),有时候就来自于探险家或文学家的脚踪,譬如说会来到非洲赞比亚(Zambia)的维多利亚大瀑布,自然是因为传教士探险家李文斯顿(David Livingstone,1813——1873)的缘故,但坐在瀑布津巴布韦这一侧“维多利亚瀑布旅馆”的酒吧里,点一杯叫作“我推测”(I presume)的鸡尾酒,心里感到激动与满足,觉得历史与自己相会,那就是十足的书呆子气味……在探险文献里,当新闻记者兼探险家亨利·莫顿·史丹利(Henry Morton Stanley,1841——1904)应召深入非洲寻找下落不明的李文斯顿,结果他穿行丛林七百英里,真的在今日坦桑尼亚的乌吉吉(Ujiji)找到李文斯顿,传说中,他在部落民层层围观之下走向那位略显虚弱的白人,拘谨地说:“是李文斯顿医师吗?我斗胆推想……”(Dr. Livingstone,I presume?)这是旅行与探险史上一个令人难忘的场面与对白,书呆子不可能不对这杯鸡尾酒感到激动。
是的,“为书所成,为书所毁”(made by books and ruined by books)真是我的人生写照,即使在行走途中也不可免;对我来说,带着一九二〇年版的伦敦“蓝色导游”(Blue Guide)远比带着二〇一四年的Lonely Planet指南有趣得多,虽然毫不实用(我真的干过这种事);但旅行的真义之一不过就是“想象他者的生活”,我多么希望走出伦敦旅馆门口,伸手招到的是“两人座小马车”,而不是黑头出租车,那才是我错过的、无从复制的人生,除非威尔斯(H. G. Wells,1866——1946)的“时间机器”(time machine)再现江湖,否则我们是不可能旅行于时间轴的另一段时光……旅行,因而只能是空间的移动,无法是时间的逆旅。
只有一个人生是令人不满足的,但我们诞生之际时空已定,这个人生也就跟着注定,还有什么方式能让我们扩大对实体世界与抽象世界的参与,在我看起来,也许只有“旅行”与“读书”能让我们拥有超过一个“人生”。读书时,你固然要融入情景,因而有了另种人生的感受;旅行时,我们也要想尽办法纠缠地,假装另一种文化与生活的短暂化身,这也是我不爱“旅行计划”,也不喜欢“安全旅行”的缘故,如果我们没有大胆一点,我们永远只是戴着“家乡之壳”去旅行的人,没有接触异世界,也就没有短暂的另一个人生……
这不是一本有参考用处的旅行书,一切实用信息全部付诸阙如,你不能照抄其中的路线去旅行;这也不是一本有文学企图的书,没有含蓄节制和优美辞藻,他像是一个喋喋不休的返乡浪子,体能已衰却谈兴颇高,他兴致勃勃对着那位未满二十的年轻自己叙述窥探他种人生的各色经历,至于那位年轻人是否有兴趣倾听,却也不再是他力所能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