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序文 做世界的读者(2)

其实起步没多久,他就该意识到问题了。因为一位一看就是运动健将的登山客光是瞧了瞧他俩的行头,便主动建议把自己的手杖让给他们;但詹宏志拒绝了。然后呢?然后一路翠绿,瑞士国花edelweiss沿途相伴,他俩只觉自己身处标准的风景明信片当中,尽管山上行人渐少,但也浑然不当回事。直到眼前亮出一整片陡峭的雪坡,唯一的路径是一个个踩出来的足印,足印一旁是“直下数百公尺的山谷,最底下则是淅沥声响的溪涧,只要一个失足,你就要滚下数百公尺,撞上各种巨石”。可他们还不回头,一方面是赌运气,以为过了这坡又是一片田野好风光;另一方面,大概是相信书本不会犯错。于是他们再走,等待他们的却是一座又一座的雪坡甚至冰壁。终于,轻松的健行变成了艰险的登山,二人爬在盛夏不解冻的高山峻壁之上,掌心划满裂痕,掌背晒到灼伤,脚下是鞋底传来的透骨冰寒,心里是不知命运何往的恐惧。走了近八个小时之后,天色向晩,最后的一班缆车早已开走,他们却还不晓得自己到底要面对多少座险坡,眼看就要在这雪山上过夜了,可他俩衣装单薄……

很多年后,詹宏志听到一则新闻,一位来自澳大利亚的青年失踪在台湾的中央山脉。从搜救人员找到的遗物看,原来那个年轻人生前是想根据一本旅游指南,走一趟传说中的古道。指南并没有说明,这条古道荒废已久;而这本指南,恰好和詹宏志拿去用在阿尔卑斯山上的指南,出自同一知名系列。

新一代的旅人大概会坏心眼地暗笑,今时今日,还有谁会依靠旅游指南书呢?你不必熟悉阿尔卑斯山,光上几个网站便能发现夏天的高山一样有成片的冰原,而且网上的游人一定还会告诉你,行前该有的装束配备,一路上时间的计算方式(比方说以瑞士人的脚程来看,他们的六小时起码当是我们的八小时)。书本过时,尤以旅行为甚。难道詹宏志竟连这点都不知道吗?毕竟,他是台湾,乃至于整个华文世界的“互联网教父”。早在马云的淘宝之前很多年,他就开创了雄霸一方的网购平台“PChome”,台湾三大入口网站之一。还有《明日报》,这份最终失败的实验“报纸”。在报刊等传统媒介还是新闻信息主要来源的时代,詹宏志便筹办了这份至今仍然叫人怀念的网络媒体,形式创新,内容扎实,他最大的失算,其实可能只是他走得太快,没想到时代与运势自有自己的步伐。

尽管对很多人而言已经不需要重复,但我还是想在这里简单地数一下詹宏志的工作履历。他从当年台湾两份最大的报纸做编辑起步,一路做到总编辑;在“滚石唱片”草创阶段担任策划工作;在电视台当企划;在远流出版社出任总经理;多年之后再整合台湾出版界势力,铸成其时规模最大的出版集团“城邦文化”。在这三十多四十年里头,他还有空监制侯孝贤的《悲情城市》与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写了十几本著作,在大学教书,参与各种类型的社会活动……总而言之,他这大半辈子,大概拥有过两百多张名片(罗大佑开玩笑似的建议过他,干脆开一个个人名片展览)。在他干过的这一连串事业当中,并非每件事都是那么地一帆风顺,毫无争议(比方说把“城邦”集团卖给李嘉诚旗下的“Tom.com”,直到现在还有人愤恨他“出卖”了台湾出版界),也并非全都受人赞赏(有些文坛老友觉得他已经成了个“文化商人”,而这个称呼,我们都晓得是个贬义词)。我想强调的是,以其经历来看,詹宏志绝对不可能是位不通世事的书呆子。并且我还记得他和我说过他打工生涯的心得,真是职场金句:“绝对不说现任老板的好话,绝对不说前任老板的坏话”。

饶是如此,他还是会在印度上当,高价买下一张其实用不了那么多钱的地毯,中了明眼人一看就知底细的局;而原因,只不过是因为那位地毯商人能用古波斯语吟诵奥玛·伽音的诗句。这实在是典型书虫才会犯的错误。但另一方面,书也会让他变得聪明,知道许多一般游客不清楚的内行门道。例如,就为了“伊斯坦布尔人为两个羊头哪个比较好吃而争论不休”这句话,他把两位本地作者合作的《吃在伊斯坦布尔:探寻巷弄中的美食》当成拄杖,丈量伊斯坦布尔的美食地理,效果竟然远胜大众旅行网站的集体智慧(我也可以凭经验为这本书作证,它确实是本好书)。

《旅行与读书》里面种种因书误事,因书得福,以及在书本和世界之间的距离摸索出的省悟,又让我想起了詹宏志很多年前说过的另一番话:“我很幸运,读书能懂,这个能力使得我不害怕,要是遇上什么我不懂的,我就找书来看。”这确实是一个凡事都是自己靠读书学会的人;转过那么多次行,做过那么多的事,靠的就是不断地读,似乎全无例外。以他今日的成就来看,这简直可以编成一锅心灵鸡汤,说明读书会令人成功腾达的道理。又或者把他包装成一位时下流行的“儒商”,奉之为全华文世界读书最多的商业奇才。不过就像我们之前看到的那些故事,一个很会读书、阅读量惊人的书呆子,并不一定就能在旅途上头一帆风顺;在他这几乎改变了台湾面目的精彩人生当中,也并非所有事功都是那么地光辉无垢。我还记得,多年前在他遇到一次事业危机的时候,有记者拍到他在路边埋头专心读书。然后记者还要加上按语,大意是你看这个老板,到了这当口还有闲读书,并且读到入神,他的生意怎么能做得好?

我想大胆地以一个平凡书呆子的身份去替这位了不起的书呆子回应那张照片的指控。在我看来,它恰恰指出了一个书呆子怎么读书其实和他的俗世成就没有多大的关系,书既不会弄垮他的生意,也不一定保证他能出人头地。凭他在马路边上看书断定书是毁掉这个人的理由,就和想当然地推论书读得好是他发财致富的原因一样,都只不过是同一种陈腐俗见的反映;这个俗见就是不断地去问:读书究竟有什么用?

对于一个书呆子而言,这从来不可能是个问题,因为读书简直就是他进入世界的方法,一条不由自己选择,更加接近天启召唤的路径。又好比真正的匠人,读书是界定他这个人的技艺。由于具备这种方法、路径,以及技艺,所以他才能够不害怕,因为不论遇上什么事,都自有一套安身立命之道去应对。正如一个把生命耗在某项技艺上的匠人,以自己的手艺感知整个世界,在自己的手艺里琢磨出一套处世哲学;他安稳,不是因为对世界很有信心,而是他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知道自己始终可以回到原点。借着书,一位把读书精进成一门技艺的书呆子能够学到所有他想学的事情,登山、觅食、买地毯、办刊物、做唱片、拍电影,甚至开创企业。书的确会误导他;甚至就算读对了书,读得如法,也不保证这一切功课都将结出美好的果子。然而外人不能代他否认,这真是一套方法,而且还是一套使他自在的方法,乃至于即便遭逢困境,他仍能自得其乐地在大街上读书。

旅行与读书,一对何其古老的互照行动与观念。就算不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老话,不提圣·奥古斯丁“世界是一本书,那些不旅行的人只读过其中一页”那句西洋名谚。我们也该明白,在把世界理解为一本大书这种隐喻里头,可以开掘出多少丰富的意蕴。詹宏志读书何止万卷,走过的路更是远迈万里,他这部《旅行与读书》让我看到,也许在歌德的浪漫主义典范,和艾柯(Umberto Eco)所说的秘教式诠释传统之外,“世界作为一本大书”这个经典课题,也许还能添加多一重题解。那就是把世界看成阅读的借口,于是旅行往往因读书而起,同时又成了读得更多的理由。将全世界看成一本书,与世界因为我的阅读而存在,遂成了一体两面的事。故此,透过读书进入世界就不是管中窥豹了;相反地,世界之所以完整,唯系于我在读书,书的边界即是世界的边界,万一世界真的还有一些角落仍未被任何现存书籍覆盖,那就意味着我得开始考虑是否应该得写一本书了。这,会不会就是一个书呆子的世界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