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昔日爱丽丝泉(2)
- 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
- (澳)罗宾·戴维森
- 4832字
- 2016-09-02 15:06:43
“是,但是……”我结结巴巴地说。
“是,但是啥嘛?”他不相信地喊叫。
“要多少钱?”
“啊,呀,要多少钱?呀。让我想想啊。1000澳币卖给你。好划算。”
一头瞎骆驼要1000块。我暗自思忖。我他妈的用那笔钱能买头大象。
“你人很好,但是你看啊,科特,我没有钱。”
他的嬉笑消失了,就像油水流下放水口。
“但当然我可以在酒吧工作,这样……”
“呀。那就对了,”他说,“呀,你要在酒吧拱(工)作,还有你要待在这里给我当学徒换吃换住,今晚开始卧(我)们看看你是块什么料,就这么定了。你是非常幸运的姑娘,我为你做则(这)个。”
透过茫然的半信半疑,我听懂了一半:我被拐了。他把我领到畜厩里的住处,进屋给我取训驼师的新行头。我钻进白色大包裹布里,把可笑的头巾搁在我的浅色头发和眼睛上。我对着镜子无助地大笑,看起来像个精神分裂的面包师。
“干啥嘛,是你穿起来太好看还是咋(怎)么的?”
“不是,不是,”我让他放心,“我只是从没见过自己像个阿富汗人这样,仅此而已。”
他把我带到外面看骆驼,上第一课。
“现在,你必须从地(底)层开始干。”他边说边递给我簸箕和扫帚。
骆驼拉屎像兔子。整洁的圆形小颗粒,一拉一大堆。有几堆正落在科特手指的方向。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在整整五英亩的地上,我没有见到一丁点儿那个东西,一颗都没有,而且鉴于科特有八头牲畜,最起码这很让人惊讶。为了给我的新老板留下勤奋的印象,我弯下腰去,小心地把每颗屎粒刮进簸箕盘里,站起来等待检查。
科特好像有哪里不对劲。他的眉毛在脸部挑上压下,像部电梯。棕色皮肤开始变红。然后像火山爆发一样,他用热岩浆般的口水喷我。
“辣(那)个……是撒(啥)?”
我很困惑,往下看,却什么也没看见。我跪下来,还是什么也没看见。科特扑通一声跪在我的身边。藏在一片短茅草下面的,是你所能想到的最小的一块远古骆驼屎。“清干净!”他尖叫,“你意(以)为介四(这是)他妈的度假还是撒(啥)?”我无法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颤抖着捡起微小的屎片。它几乎已经随着岁月流逝化成灰了。但科特息怒了,我们继续巡视牧场。
经过这次爆发,对留在那里,我本该再考虑一下,但很快我就明显看出,我的恶魔朋友是骆驼奇才。我现在会彻底破除一些关于这些动物的谬见。据我所知,它们是除了狗以外最智慧的生物,估计它们的智力水平大致等同于八岁的小孩。它们重感情、厚脸皮、贪玩、机智(没错,机智)、沉着冷静、耐心、耐劳,而且超级有趣有魅力。它们也很难训练,因为本质上的性情未被驯服,况且又极度聪明敏锐,所以名声才这么臭。如果对待不当,它们是相当危险的,而且绝对难管束。科特的骆驼没有这些毛病。它们就像好奇的大狗仔。也不臭,除非反刍时因为赌气或者害怕,喷你一身黏滑的绿渣子。我还得说,它们是高度敏感的动物,很容易受到糟糕的训练师的惊吓,而且很容易被毁掉。它们骄矜,有种族优越感,明确地相信它们是上帝选中的子民,也是胆小鬼,它们的贵族风范掩藏了脆弱的心。我入迷了。
科特继续罗列我的职责。粪便似乎是主要问题。我要整天跟着动物,捡起这种让人不快的东西。然后他告诉我,他曾经有过一个好点子,把足球的橡胶充气内胆兜在它们的肛门上,但不到一天,它们就不满地把内胆甩掉了。我看看一旁的科特。他不是在开玩笑。
我还要在凌晨四点去抓动物,解开它们的绊子(它们的前腿被皮带和脚镣绊住,以防跑得太远太快),并让它们鼻子连着尾巴,排成一队回家,做好上鞍的准备。有两三头,会用于当天的工作,带着游客转转椭圆形场地,一澳币转一圈,其他的会被关在院子里。我得把选出的三头绑到饲料斗旁,用长柄刷给它们刷毛,让它们“呜嘘”(阿富汗词语,意思想必是“坐下”),然后给它们装上由科特设计的俗丽的仿阿拉伯式鞍座。这是我接下来八个月生活中最好的部分。科特直接把我丢去干粗活重活,根本没有给我时间害怕动物。一天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忙着确保他的无菌场地极其干净、整洁、毫无野草。没有一根草敢长错位置。
当天晚上,那个很好心开车带我转转的男孩过来看我活得怎么样了。我通知科特我有客人,然后把他带回畜厩。我们坐下聊天,看着深夜灿烂的蓝橘光辉。一天的日常工作把我累得要命。科特一直让我匆匆快跑,从饲料仓跑向骆驼,再跑到院子里,然后跑回来。我给花园除草,用剪刀修整了一英里茅草丛生的路缘,领着无数令人反感的游客坐在骆驼背上环绕椭圆场地,还做了清扫、拖地、刮屎、搬抬的工作,直到我觉得自己就要崩溃了。脚步没有松懈过一分钟,而且由始至终,科特都在监视我和我的工作,当着不知所措又尴尬的游客的面,一会儿嘀咕我干得不错,一会儿又对我尖叫辱骂,二者交替进行。我在工作的时候全神贯注,没去想自己能不能忍受八个月的这般对待,但当我跟我的年轻朋友倾诉时,我对那个人的所有怒气都从心底泛上来了。傲慢的浑蛋,我想。可悲、刻板、强迫症、爱发牢骚的小变态。我恨自己在与人打交道方面可憎的怯懦。这是特别女性化的症状,就和那些总是充当猎物的动物的软弱一样。我不够进取,也没有勇于反抗。现在又在自己人这里无力愤怒地喋喋不休。突然,科特出现在拐角——迈着巨步、一身白衣的幻影。没等他走到我们这里,我就感觉到了他的暴怒,站起来与他对峙。他用一根颤动的指头指着我的朋友,牙关紧锁地轰他:
“你,你离开这里。我不知道你他娘的是谁。天黑以后不容许印(任)何人在这里。你很可能是富拉顿他们家派来刺探我的驼鞍设计的。”
然后,他瞪着我:“我从自己的线人那里听说了,你已经去过辣(那)里。如果你给我赶(干)活,就不准靠近辣(那)个地方——永远。明白了没有?”
接着我就爆发了。地狱都没有我爆得厉害。我的朋友已经双目圆凸地消失在黑暗里,我对科特破口大骂,用天底下所有的脏字骂他,尖声说他这辈子都别想再让我给他干脏活。我宁愿去死。我激情澎湃地冲进房间,猛摔那扇被他宝贝得像玻璃一样的谷仓门,并打包好简陋的行李。
科特目瞪口呆。他错判了我,把软柿子捏得太狠。他眼里的澳币符号消逝了。但他还是太骄傲,不肯低下头来道歉,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搬去了酒吧。
2
酒吧分成四个区。沙龙吧是我工作的地方,这里招待许多常客——卡车司机、牧场工(一些人有部分原住民血统),偶尔还招待几个黑人剪毛手(牧场工),他们刚收入200澳元支票的工钱,来酒吧兑现,等到第二天早上已所剩无几。然而,除了那些钱多人傻的,黑人在这里经常被心照不宣地嗤之以鼻,也不常进来。休闲吧招待游客和一些社会地位稍高的常客,不过两个区之间通常是流动的。台球厅勉强允许黑人入内,而内室吧则是一个舒适、装饰缺少品味的房间,警察、律师和上层阶级的白人在这里喝酒。这里严禁黑人进入。没有法律,也没有规定,但依旧假借“敬请顾客着装整洁”等幌子得以实施。沙龙里的刺儿头,以“男同吧”闻名。至少这间酒吧没有“狗窗”,北部地方多数酒吧都有。这种小窗户开在背面,卖酒给黑人。
我住在后门外面一个通风良好的水泥鸽笼里,家具就是一张铝合金的床,盖着一床有污迹的艳粉色绳绒床单。我给家里写了愉快的信,告诉每个人我骑着巨型蟑螂练习驯兽,如何用鞭子把它们抽得老老实实,又恐怕它们有朝一日会转而报复我,所以我忍住不再把头放进它们的嘴巴里了。但笑话里隐藏着与日俱增的忧愁。搞到骆驼,甚至仅是关于骆驼的信息竟然都比我以前想的难太多。当时,关于我计划的风言风语已经传开,从老顾客那里招来很多挖苦的嘲笑,还有足够多无用和不准确的信息,可以填满一座荒谬的图书馆。似乎突然间,每个人都了解了关于骆驼的所有知识。
无须钻研多深,你就会发现,世界上几个最愤怒的女权主义者在她们的性格形成期,都在碧蓝的澳洲天空下呼吸过新鲜空气,之后扎好袋鼠皮背包,急匆匆地赶去伦敦、纽约或任何地方,在那里,澳式男子气概,就像黎明时的狰狞梦魇,缓慢地从她们战痕累累的意识层面退去。任何一个在爱丽丝泉的男性酒吧工作过的人,都会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有的男人会在营业前就在门口晃悠,经过整整十二个小时的酒精浸泡后,不情不愿地离开,通常是在打烊时爬出去的。其他人有固定时间点、固定位置和固定朋友,交换一会儿谈资,往往是同样的故事,同样的反应。另一些人坐在角落里,天知道在做什么梦。一些人疯疯癫癫,一些人卑鄙无耻,一些人——哦,那屈指可数的稀有宝石——和蔼可亲、乐于帮忙,还有幽默感。等到晚上九点,有些人会为丧失的机会、失去的女人和放弃的希望抹泪。当他们哭泣时,当我隔着柜台握着他们的手说“好啦好啦”的时候,他们默默而又不自觉地对着吧台撒尿。
要真正严肃地探究澳洲的厌女迷信,就得孜孜不倦地走过两百年的澳洲白人史,和一群被不公正对待的罪犯一起登上“大片褐土”的海滨。其实,他们登岸的地方相对更有绿意,而且更吸引人,大片的褐色东西是后来才有的。殖民地的生活丝毫不易,但男孩们学会了团结一心,当他们服满刑期之后,如果四肢仍然健全,就大胆地闯入外面的险恶疆土冒险,试图过上勉强糊口的可怜生活。他们强悍无比,根本没有后顾之忧。而且他们有酒精来舒缓精神打击。等到19世纪40年代,他们开始渐渐明白,缺了点什么。绵羊和女人。前者,他们从西班牙进口,这一天才之举使澳洲进入了经济版图;后者,他们从英格兰的贫民收容所和孤儿院成船运来。鉴于一直都不够分(说的是女人),你可以清晰地想象姑娘们勇敢地乘船驶来时,悉尼码头上狂乱的冲撞画面。如此惨痛的种族记忆很难在短短一个世纪抹除,这种狂热在每间乡间酒吧经久不衰,焕发生机,尤其在内陆,澳洲男性仍任情使性地固守着一副刻板模样。现代的表现形式几乎全无魅力。他们抱有偏见、心胸狭隘、无趣,而且最重要的是,蛮横粗暴。他们的生活乐趣仅限于打架斗殴、开枪射击和喝酒。对他们来说,哥儿们的概念不包括意大利黑皮鬼、中东佬、英国佬、黑鬼、土著、老黑、懵猪眼、犹太佬、中国佬、爱尔兰佬、日本佬、法国佬、德国泡菜佬、共产党、男同、亚洲佬、杂种,对,还有小姑娘、妞儿和马子。
一天夜里,在酒吧,一个和蔼一点的常客小声对我说:“你得小心点儿了,姑娘,你知道吗?你已经被这里的几个小子提名为镇上下一个被强奸的对象。你不该那么友善的。”
我整个人都崩坏了。我干什么了我,除了偶尔拍过他们几次肩膀,临时帮过喝瘫在地上的人,沉默地听过几个令人心碎的倒霉故事。我头一次真正感到惊恐。
又有一次,我给内室吧的人代班。当时或许有六个人在那里沉默地喝酒,包括两三个警察。突然,一个喝醉了的头发散乱的原住民老女人进来了,开始对着警察大放厥词,污言秽语。一个大块头的壮硕警察朝她走去,把她往墙上撞。“闭嘴,给我滚出去,你这个老醉鬼。”他也吼她。当他把她拖到门外,强行推回大街上时,我差点儿挪动麻痹的双腿,跳过吧台去阻止他。没有一个人挪开他们的板凳,不久,每个人都继续喝他们的酒,偶尔说几句关于黑人愚钝的玩笑话。当晚没人的时候,我在吧台后面掉了几滴眼泪,不是出于自怜,而是出于无助的愤怒与憎恶。
同时,科特克服了他暴躁的骄傲,偶尔上门来劝我回去。葛莱蒂也不时过来(我更迫切渴望见到她),看看我的进展,并暗地里劝我接受。在酒吧待了两三个月之后,我已经存下足够多的钱,让那个想法再次变得切实可行,虽然还不够有吸引力。显然,科特那里是学东西最好的地方,如果那意味着要忍受他古怪的方式,或许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况且,他这几次来访都很殷勤,已经诱使我觉得,我或许犯了一个战术上的错误。
于是,有空的时候,我就去那儿,在那里过夜,这次在葛莱蒂的坚持下住在屋里,然后回来上早班。正是在此之际,酒吧给了我最后一击。
我在凌晨时分回到我的小土牢,发现了一大坨造型优美的粪便舒适地偎依在我的枕头上,几乎含情脉脉。就好像它属于那里。就好像它终于找到了最终的安息之地。我有个最荒诞的想法,觉得自己应该以某种方式向它问好,让它知道我在场,就好像我才是入侵者。比如,“不好意思,我觉得你睡错床了”。至少有五分钟,我手扶在门上,凝视着它,瞠目结舌。我的幽默感、自信和对人性的信任通通知趣地消逝了。我交上辞呈,逃往相对理智的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