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阿甘正传(同名电影原著)
- (美)温斯顿·葛鲁姆
- 4479字
- 2016-02-29 15:42:53
“全州美式橄榄球明星盛会”在一个名叫福洛梅屯的小镇举行,费拉斯教练把那地方形容成“道岔[6]”。我们坐上一辆巴士来到该镇——我们这一带总共有五六个人获奖。巴士走了一两个小时才到,而且车上没有厕所,出发之前我又喝了两杯思乐冰[7],所以等我们到了福洛梅屯,我已经憋不住了。
大会是在福洛梅屯高中礼堂举行,入场后,我和另外几个家伙找到厕所。不过,不知怎么的,要拉下拉链的时候,拉链夹住了我的衬衫下摆,拉不动。我拼命扯了一阵子,对手学校的一个好心家伙出去找费拉斯教练,他带着两名打手进来,七手八脚想把我的裤子拉开。一名打手说唯一的法子是干脆撕开它。教练听了,两手叉腰说:“你是要我让这孩子敞着裤门襟,把那玩意吊在外头,就这么出去——嘿,你认为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印象?”说完,他扭头对我说:“阿甘,你只能憋着,等宴会结束我们再替你弄开它——行吧?”我点头,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不过我想这一晚上可有得等了。
礼堂里面坐着成千上万的人,我们一进去,他们个个微笑拍手。我们被安排坐在舞台上的一张巨大长桌后,面对所有人。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这一夜果然漫漫无期。好像礼堂内每个人都要上台演讲似的——连侍者和门房也不例外。我真希望妈妈在场,因为她会替我解围,可是她得了流行性感冒在家躺着。终于到了颁奖的时候,奖杯是一个金色的小橄榄球。照规矩,叫到名字就得走到麦克风前面领奖,然后说声“谢谢”,他们说,要是有人还想说些别的,就尽量简短些,因为我们希望在本世纪结束之前离开那儿。
几乎所有人都已领奖说过“谢谢”,接着轮到我了。有人用麦克风喊:“佛洛斯特·甘!”对了,我可能还没告诉你,甘是我的姓氏。我起身走过去,他们把奖交给我。我凑近麦克风说:“谢谢。”结果所有的人欢呼起来,还起立鼓掌。我猜想有人事先告诉了他们我是白痴什么的,所以他们特别对我好些。可是这些反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就那么傻站着。过了一会儿,全场安静下来,麦克风前面那个人问我还有没有话要说。我就说:“我要尿尿。”
好半天,观众鸦雀无声,只是神色滑稽地你看我,我看你,接着他们开始低声地交头接耳。费拉斯教练上台抓着我的胳膊,把我拖回座位。之后,他整晚瞪着我。不过宴会结束之后,教练和两个打手的确带我去了厕所,他们撕开我的裤子,我可真的尿了一大缸!
“阿甘,”我尿完后,教练说,“你实在会说话。”
唔,第二年没什么精彩大事,除了有人放出消息,说有个白痴入选了“全州美式橄榄球明星队”,结果一大堆信件开始从全国各地寄来。妈妈统统保存起来,还开始剪报贴在簿子上。一天,从纽约市寄来一个包裹,里面是一颗正式比赛用的棒球,上面有纽约洋基棒球队所有球员的签名。那是我毕生最美好的一件事!我把那颗球当作金块似的珍惜,直到有一天我在院子里抛球,一只大狗跑来,从半空把球叼走,咬烂了。我老是遇到这种事。
一天,费拉斯教练把我叫进去,带我去了校长办公室。办公室里有个大学来的人,他跟我握手,问我有没有考虑过进大学打球。他说他们一直在“注意”我。我摇头,因为我没有想过这件事。
大家似乎都很敬畏这个人,鞠躬哈腰,还称呼他“布莱恩先生”。但是他说要我叫他“大熊”,我觉得这名字很奇特,不过他在某些方面的确像熊。费拉斯教练指出,我不是非常聪明,不过“大熊”说他的球员大部分如此,他考虑找人特别替我补习功课。过了一星期,他们给我做了一项测验,里面有各种各样我不熟悉的怪问题。答了一阵子之后,我觉得没意思,不肯再答下去。
两天后,“大熊”又来了,费拉斯教练把我拖进校长办公室。“大熊”神情沮丧,可是他仍旧很客气;他问我有没有尽全力做那个测验。我点头,但是校长直翻眼珠,“大熊”就说:“唔,那真不幸,因为成绩显示这孩子是个白痴。”
校长这下子点头了。费拉斯教练站在那儿,两手插在口袋里,沉着脸怏怏不乐。我去大学打球的前途似乎到此结束。
我太笨不能参加大学球队这个事实,似乎毫不影响美国陆军的想法。当时是我高中最后一学年,到了春天,其他学生统统都要毕业。不过,他们让我也坐在台上,甚至给我一件黑袍子穿。轮到我的时候,校长宣布他们要发给我一份“特殊”文凭。我起身走向麦克风,两名打手也起身跟我一起走过去——我猜是怕我又像在“全州美式橄榄球明星盛宴”上那样说那种话。我妈妈坐在台下前排哭哭啼啼,绞着手,而我觉得好快乐,好像真的有什么成就似的。
可是等我们回到家,我才明白她为什么号个不停——陆军来了通知,要我向当地征兵委员会什么的报到。我不知道这是做什么,但是我妈知道——那年是1968年,各种鸟事都等着爆发。
妈妈给我一封校长写的信,要我交给征兵委员会的人,可是不知怎么我在半路上把它弄丢了。报到的场面像疯人院。有个穿陆军制服的大块头黑人冲大家吼叫,要大家分成一堆一堆。我们都站在那儿,他走出来喝令:“好,我要你们一半站到那边,一半站到这边,另一半站在原地别动!”挤在那儿的人个个神情困惑,连我都明白这家伙是个弱智。
他们把我带进一个房间,要我们排成一行,命令我们脱下衣服。我是不太乐意的,可是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做了。他们检查我们的每一个部位——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甚至私处。中间他们还命令我:“弯腰。”我照做,立刻有个人用指头戳进我的屁股。
够了!
我转身抓起那个浑蛋,铆他脑袋。突然间一阵骚动,一群人跑过来扑在我身上。不过,这一招我司空见惯。我把他们甩开,冲出大门。我回到家把经过告诉我妈,她明明好着急,却说:“别担心,阿甘——不会有事的。”
结果不然。第二个星期,一辆旅行车停在我家屋外,好几个穿陆军制服、戴着亮晶晶黑头盔的人上前敲门找我。我躲在我的房间里,但是妈妈说他们只是来送我去征兵委员会。一路上,他们紧盯着我,好像我是什么疯子。
征兵委员会里面有扇门,通往一间大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身穿光鲜制服的老头子,同样很谨慎地瞅着我。他们要我坐下,拿了一张测验卷塞在我面前,虽然它比大学球队测验的题目容易得多,但仍旧不简单。
做完了测验,他们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有四五个家伙坐在一张长桌子后面,陆续问我问题,还互相传递着好像是我做的测验卷。接着他们挤成一团交头接耳,谈完之后,其中一个在一张纸上签名,交给我。我拿着它回到家,妈妈看完之后立刻猛抓头发,流着泪赞美上帝,因为纸上写“暂时缓征”,理由是我痴呆。
那个星期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是我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家有个女房客,在电话公司担任接线生。她名叫法兰琪小姐,是位和蔼可亲的淑女,非常文静内向。可是有天晚上,天气闷热,雷雨交加,我走过她房门的时候,她探头出来,说:“阿甘,今天下午我刚好拿到一盒软糖——你要不要吃一块?”
我说“要”,她就带我进她房间,那盒软糖就放在化妆台上。她给了我一块,又问我要不要再吃一块,然后指着床铺要我坐下。我起码吃了十几块软糖,当时外面闪电一亮一亮,雷声真响,窗帘被吹得飞起来,接着法兰琪小姐像是推了我一把,使得我躺在床上。她开始用一种亲密的动作抚摸我。“你只管闭着眼睛,”她说,“什么事都别担心。”接下来发生了一件从没发生过的事。我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因为我一直闭着眼睛,也因为我妈会宰了我,不过我告诉你:它让我对未来有了崭新的看法。
问题在于,法兰琪小姐虽是位和蔼可亲的淑女,可是她那晚对我做的事我更希望是珍妮·柯伦做的。然而,我认为那是门儿都没有的事,我这种德行,实在难以启齿邀任何人约会。这么说算是客气了。
不过,因为有了这个崭新的经验,我鼓起勇气问我妈该如何处理珍妮的事,当然我绝口没提跟法兰琪小姐的事。妈妈说她会替我处理,而后她打电话给珍妮·柯伦的妈妈,说明情况。第二天晚上,天哪,珍妮·柯伦居然出现在我家大门口!
她打扮得好漂亮,穿一条白色连衣裙,头发上插了朵粉红色花朵,我做梦也想不到她是这么美丽。她进了屋子,妈妈带她到客厅,给了她一杯冰淇淋汽水,把我叫下楼,因为一见到珍妮·柯伦走上我们家的步道,我就跑上楼钻进了卧室。当时我宁可让五千个人追我,也不愿走出房间,可是妈妈上来牵着我的手下楼,而且也给了我一杯冰淇淋汽水。这让我的紧张缓和了一些。
妈妈说我们可以去看场电影,我们出门时,她还给了珍妮三块钱。珍妮亲切极了,有说有笑,我一个劲儿点头,咧嘴笑得活像白痴。电影院离我们家只有四五条街,珍妮过去买票,我们进了电影院找位子坐下。她问我要不要吃爆米花,等她买了爆米花回来,电影刚好开始放映。
那部电影描述的是一男一女抢银行的故事,女的叫邦妮,男的叫克莱,还有其他一些有趣的人物。但是片子里也有许多杀人、枪战之类的鬼玩意。我觉得人居然会彼此这样开枪对杀实在好笑,因此这种场面一出现我就哈哈笑,可是只要我一笑,珍妮就好像缩进了座位里头。电影演到一半,她几乎已经蹲到地上。我突然看见她缩在那里,还以为她不知怎么从座位上摔了下去,所以就伸手抓她的肩膀,要把她拉起来。
我才一拉,就听到什么东西裂开了,我往下一看,原来珍妮·柯伦的裙子整个被撕开了,所有东西都吊在外面。我伸出另一只手想替她遮住,但是她开始哼哼啊啊,发狂似的挥舞胳膊;而我呢,我一直设法抓着她,免得她再掉到地上或是衣服裂开。我们周围的人回头看这骚动是怎么回事。突然间,有个家伙从过道上走来,拿着一把刺眼的手电筒照向珍妮和我,结果因为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什么的,珍妮开始尖叫啜泣,最后她跳起来,逃出影院。
接下来我只知道有两个男人过来叫我起立,我就跟着他们进了一间办公室。隔了几分钟,四名警察抵达,要我跟他们走。他们带我坐上一辆警车,两个坐前面,两个跟我坐后面,就像费拉斯教练那两名打手一样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只不过这一次的确“进城”了。他们带我进入一个房间,给我摁指纹、拍照,然后把我关进牢里。那经验真恐怖。我一直担心珍妮的情况,不过过了一阵子我妈妈出现了,她用手帕揩着眼泪,绞着手指,我一看就知道我又惨了。
过了几天,法院举行某种仪式。我妈给我穿上西装带我到那儿,我们遇见一个蓄胡髭、拎着个大皮包的亲切男人,他跟法官说了一大堆话,然后还有一些人,包括我妈妈在内,也说了一些屁话,最后轮到我。
蓄胡髭的男人抓着我的胳膊扶我站起来,然后法官问我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想不出来要怎么说,所以就耸耸肩,于是他问我还有没有别的话要补充,我就说:“我要尿尿。”因为我们坐在那儿已经有将近半天时间,我尿急得膀胱快胀破了!法官在那张大桌子后面探身向前细看我,好像我是火星人还是什么的。接着蓄胡髭那人开口了,法官等他说完叫他带我去厕所,他带我去了。我们离开法庭时,我回头看见可怜的妈妈正抱着头,用手帕揩眼泪。
总之,我回到法庭时,法官搔着下巴,说这码子事“非常奇特”,不过他认为我该从军什么的,或许可以矫正我的毛病。我妈告诉他美国陆军不要我,因为我是个白痴;不过就在这天早上大学寄来一封信,说我如果愿意替大学打球,可以免费入学。
法官说这事也很奇特,不过只要我滚出城,他就没有异议。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行装,妈妈带我去巴士站送我上车。我望向窗外,妈妈又在拿着手帕揩眼泪。这幕情景我已太过熟悉,它永远铭刻在我的记忆中。总之,巴士发动,我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