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露西·汉克斯

  • 林肯传
  • 卡耐基
  • 4582字
  • 2016-02-08 08:28:00

根据史书记载,当哈罗兹堡还被叫做哈罗德要塞时,那里曾经出现过一位叫安·麦金蒂的女人。据说,安和她的丈夫是最早将猪、鸭和手纺车带入肯塔基州的人,而且安还是在那块贫穷落后的荒地上做出第一块黄油的女人。不过,安的出名不仅仅在于这两件事上,更为重要的是,她还开创了一个纺织业的经济奇迹。

在那块古老而神秘的印第安领地上,没有人种植棉花,也根本买不到棉花,而凶猛的狼群还会把人们辛苦养大的绵羊吃个精光,因此那里根本培育不出织布的原材料。但聪明绝顶的安·麦金蒂居然想到了用当地随处可见的荨麻和水牛毛纺线并制作衣物的方法,用这种方法纺织成的布就被叫做“麦金蒂布”。

这可是个伟大的发明,这个发明让安远近闻名,住在150英里外的家庭主妇们不惜大老远来到她的小木屋学习这门新手艺。妇女们的世界很简单,就是一边织布一边闲聊,然后话题很快从荨麻棉和水牛毛过渡到了家长里短,安的小木屋从此沦为公认的“情报”交换处。

在那个年代,通奸是要被定罪的,养私生子则会为人所不耻。安一旦得到情报说某个女孩失足,便去大陪审团那里告发。在她看来,没有什么事比告发那些女孩更能令人大快人心的了。在哈罗德要塞的法院记录里,仅一个季度就会有许多可怜的女孩因安的情报而被判通奸罪。1783年的夏季,哈罗兹堡法院共有17桩案子开庭审理,其中8桩被定为通奸。

其中一个通奸案被判于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做了如下记录:露西·汉克斯,通奸罪。不要以为这是露西第一次被定罪,在数年之前,她已经在弗吉尼亚州被定过一次罪了。那已经是陈年往事了,根本查找不到准确而详细的记录,只有一些零碎的细节,因此,我们无从得知事实发生的背景。不过,鉴于故事的关键部分还在,我们还是可以还原一下整个故事的。

汉克斯家族位于弗吉尼亚州拉帕汉诺克河与波托马克河之间的一片狭长地带。在这片狭长的地带里,还居住着华盛顿家族、李氏家族、卡特家族、方特勒罗伊家族,以及其他一些有权有势的名门望族。这些权贵们会在周日时去基督教堂做礼拜,他们贫穷而又目不识丁的邻居,例如汉克斯家族,也会一同参加礼拜。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日,汉克斯家的露西像往常一样前往教堂做礼拜。而同一天,华盛顿将军将他那位了不起的客人拉斐特将军带进了教堂,人们都想一睹这位法国大将军的风采,因为一个月前,他在约克镇帮助华盛顿将军打败了康华里勋爵的军队。于是,在那个星期天的早上,当唱经班唱完最后一节赞美诗后,教堂的人们排成一行,一个接一个地同这两位战斗英雄握手致敬。

人们大概还不知道,拉斐特将军除了擅长军事策略和国家事务之外,还另有一个癖好——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一旦看上了哪位漂亮姑娘,他便会报以一吻以表达他的恭维。在那个特别的早上,就在基督面前,他亲吻了七位姑娘,汉克斯家的露西就在这七个女孩之列。那天,尽管教长用异常洪亮的嗓音诵读了《圣路加福音》的第三章,但那远远不及拉斐特的亲吻更具意义。

这一吻所引发的一系列事件,正如拉斐特替我们打的一系列战争一样,足以改变美国的命运。或许,它能改变得更多。

那天早上参加礼拜的,还有一个年轻的单身汉。这个年轻人出身富贵,对贫穷潦倒、目不识丁的汉克斯家族知之甚少。但就在那天早上,他发现,与其他几位女孩相比,拉斐特将军似乎倾注了更多的热情在露西身上,或许这只是来源于他的想象。年轻人十分崇拜这位法国大将军,认为大将军既是军事天才,又是漂亮女人的鉴赏家,总之,从那以后,他开始对露西·汉克斯情有独钟。当他得知露西的身世背景后,他告诉自己,这世上杰出的佳丽大多出身贫寒,有的甚至还不如露西。例如汉密尔顿夫人;再如杜巴里夫人,她就是一个贫寒裁缝的私生女,从未接受过教育,然而,大字不识的她却和路易十五并肩统治过法国。这些人物的寒酸历史燃烧着年轻人的胸膛,让他觉得自己的想法高贵而神圣。

这天是星期天,整个星期天他满脑子想的都是露西。星期二一大清早,他就骑着高头大马飞奔到汉克斯家那脏兮兮的小木屋前,雇用露西到他家种植园做女佣。其实,年轻人手下有足够的奴仆,根本不需要再聘请女佣,只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从不让露西干重活,更不让她跟其他奴仆混在一起。那个年代,弗吉尼亚州的有钱人家都将儿子送往英国接受正规的教育。露西的雇主就曾上过牛津大学,并将他喜爱的书籍一整箱一整箱地运回美国。这天,他在图书室里闲逛,发现露西手拿着抹布坐在那里,眼睛盯着一本历史书中的插图。

这样的举止对于一个普通佣人来说,后果是不可想象的,但年轻的主人并没有责备露西的意思,他将图书室的门关起来,然后坐下,耐心而温柔地为露西讲解了插图底下的文字。露西对此表现得十分有兴趣,之后,让年轻人感到惊讶的是,她表示想学习阅读和写作。

天哪!这是在1781年!一个女仆居然有如此胆大包天的想法,简直令人难以相信。要知道,那时的弗吉尼亚还并未开放免费教育,一半以上的业主在做交易时还不能够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而所有的女人在转让土地时都还在使用记号做凭证。

而面前的这个女仆居然妄想学习阅读和写作,恐怕全弗吉尼亚最仁慈厚道的人,即使不将它视为大逆不道,也足以把它视为危险之举。不过,在年轻的主人眼里,露西的这个想法却激发了他的教学热情,他自愿充当露西的老师。从那之后,每天晚饭之后,他就会把她叫进图书室,教她学习26个字母。几个晚上后,他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把自己的右手握在她的右手上,手把手地教她如何用羽毛墨水笔拼写字母。这个教学工作十分漫长,但他完全可以为此自豪,因为他教得确实相当不错。

如今还保留着露西当年留下的一些笔迹,从中你可以看到露西书写时的大胆和自信,因为书法往往能体现一个人自身的灵气和个性。她不但会使用“批准”这个词,而且还能准确无误地将其拼写出来。要知道,这个词可不是那么容易拼写的,在那个年代,就连像乔治·华盛顿那样的伟人,在文字拼写时也不能保证尽善尽美。

就在那天晚上,当完成了阅读和拼写课程后,露西和她的导师肩并肩端坐在图书室里。两个人在壁炉跳跃着的火苗的映衬下,久久凝视着窗外森林尽头升起的一弯明月。

露西坠入了爱河,对她的年轻主人百般信赖,然而,年幼无知的乡下女子并不知道这样的信赖是多么不可靠——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她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不安中。她茶饭不思,难以入眠,渐渐变得面容憔悴,无精打采。最后,她认为怎么也躲不过这个坎儿了,便鼓起勇气告诉他自己怀孕了。一时间,他想过和她结婚,不过这个想法仅仅停留了一会儿而已。因为他要顾虑的太多了,家庭、朋友、社会地位以及接踵而来的麻烦事……绝对不可以。最重要的是,他开始厌倦她了。于是,他给了她一些钱,便把她打发走了。

被主人赶出家门的几个月里,人们在露西的背后指指点点,但碰面时却假装一无所知。

同样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露西又制造了一桩轰动一时的大新闻,她把自己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带进了教堂,并且毫无羞耻之色。这激怒了教堂里所有有教养的女人们,终于,其中一人站了起来,指着露西的鼻梁大喊着“把那个荡妇赶走”。

没有哪个父亲可以容忍自己的女儿遭受这样的辱骂和非议,于是,汉克斯一家把他们为数不多的家产装进马车,一路辗转,穿越坎伯兰岬口,来到肯塔基州的哈罗德要塞,在此安了家。这里没有人认识他们,他们可以把故事编得更加圆满,没有人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不过,唯一隐藏不了的是露西的美貌,她仍然像在弗吉尼亚一样深得男人的喜爱。她再次坠入情网,而且这次迷失得更快。有人很快发现了这个漂亮女人的秘密,于是秘密不胫而走,最终传到了安·麦金蒂的耳朵里。

前面已经提到,大陪审团裁定露西犯有通奸罪。不过司法官知道,这个女人对法律不屑一顾,于是,他将传票塞进口袋,把露西的事情搁置一边,然后自顾自地猎鹿去了。11月做出的裁定,但直到第二年的3月,法院才再次开庭。

一开庭,便有个女人将矛头直指露西,要求法官将这个荡妇拖进法庭。于是,第二张传票又发了出去。不过,这对露西来说毫无用处,露西在向她宣读传票的男人面前,趾高气扬地将它撕了个粉碎,并将它扔到那男人的脸上。5月,法院再次开庭。这次,该轮到露西的反抗毫无用处了,她差一点儿就被拖进法庭,受到裁决,但幸运的是,一个了不起的年轻人出现了,他拯救露西于水火之中。

这个年轻人的名字叫亨利·斯帕罗。他策马奔驰,一直飞奔到露西家的木屋前才勒住了马缰,而后径直走进了木屋。他或许是这样说的:“露西,我才不在意那些女人对你的诽谤和侮蔑。我爱你,我要娶你做我的妻子。”不管他是怎么说的,他确实向露西求了婚。不过,露西并不打算马上结婚,她不愿意被镇上的人们抓住把柄而再次传出流言蜚语,说斯帕罗被迫结婚。

“亨利,再等一年,”她坚定地说道,“在这一年里,我要向这里的每个人证实,我靠自己也能过上体面的日子。如果一年过后你确定还爱着我,那就来娶我吧,我会等着你。”

就这样,在1790年4月26日,露西和亨利·斯帕罗领取了结婚证书,从此再没人提及传票的事。差不多一年之后,他们结婚了。

但这桩婚事还是让安·麦金蒂那群嚼舌根的妇人不满,她们不断地咂舌预言,说这婚姻不会长久,露西迟早会走回她的老路。大家都听到了这些闲言碎语,亨利·斯帕罗也不例外。他为了保护露西,建议举家迁往西部,他想要一家人在友善的环境中展开新生活,但露西拒绝了,她不想再选择逃避,她说自己不比任何人差。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头高高地扬起,显得那么自信和坚定。她下定决心要在哈罗德要塞跟这些流言蜚语生活一辈子,一决胜负。

时光飞逝。露西生下的两个儿子成为优秀的传教士,而她的一个孙辈孩子,也就是她那私生女的儿子,后来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这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我之所以讲述这个故事,是想让大家知道林肯祖辈的历史,而林肯的聪颖禀赋无疑是从他外祖母那里继承来的。

威廉·H·赫恩登曾与林肯共事21年,这位合作伙伴应该比现今在世的任何人都更了解林肯。十分庆幸,他曾在1888年为林肯撰写了三卷传记。在种种有关林肯的传记中,这无疑是最重要的一本。在此,我摘录下第一卷第3页至第4页中的部分内容:我记得林肯只提及过一次他的祖先和家庭背景。那大约是在1850年,我们两人乘着他那辆轻便的马车前往伊利诺伊州的默纳德县时发生的事。我们马上要辩护的这起诉讼,直接或间接地涉及遗传基因的问题。途中,我第一次听他聊起他的母亲。他有如怀念般地谈起母亲的性格,细数自己从母亲身上所秉承下来的品行。除此之外,他还告诉我他母亲的身世:她是露西·汉克斯的私生女,但同时也是个知书达理的弗吉尼亚农妇。他分析说,正是母亲的个性和成长背景形成了他的思辨能力、逻辑推断力,他强大的内心世界、远大的志向,以及不同于所有汉克斯家族后代成员的禀赋。因此,他得出这样一个有关遗传基因的结论,即出于某种原因,非婚生孩子往往比合法出生的子嗣更强壮、更聪慧。因而他坚信,他那高人一等的禀赋和过人的智慧统统源于这位心胸宽广而又默默无闻的弗吉尼亚母亲。回忆总是伴随着痛苦的,马路上的一路颠簸跋涉,使得林肯频频伤感哀婉地祈祷:“上帝呀,请保佑我的母亲吧!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愿上帝和母亲同在。”接着,他陷入了沉默。我们的交流终止了,再没有说一句话。林肯陷入了深深的哀伤,沉浸在对自己身世的探寻中。而我也只有沉默以对,唯恐惊扰了他的冥思。只是我再也无法忘怀他那抑郁的语调和哀伤的措辞,这次公务出行给我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让我永世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