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火的取用使饮食状况有了翻天覆地的革命

我们的祖先在原始社会早期过的是“茹毛饮血”的生活,但他们也会偶然地吃到熟的食物,这些熟食的来源是:由自然火造成的。如雷电遇到易燃物,某些岩石撞击时发出火星,点燃枯草、枯叶,腐殖质在高温下的自燃,火山熔岩流经森林、草原引发的大火等。远古时期野兽、野禽极多,而当森林或草原发生大火时,难免有禽兽被烧死、烧焦,也有烤得半焦乃至用今天的标准去看烤得恰到好处的。禽兽被烤,自会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香味,这样难免有去品尝的人,而当他吃到这烤熟的禽兽之肉时,必然会产生与“茹毛饮血”全然不同的感觉,并会告诉其他人,让他们一同去分享烤肉。这样,久而久之,祖先们就会感知到:被“火”这种神秘的东西烧烤过的肉类以及植物的籽实味香好吃,从而产生想得到火的念头。

然而,祖先们想得到火并非一蹴而就的事。他们首先经历了学会保存火的阶段,其次才学会人工取火。

据有关专家分析,祖先们控制火的时期约在百万年以前。综合考古资料和民族学资料,先民们保存火的方法大约是采用篝火的方法,即不断往火堆中投放木头,不时用灰土盖上,使其阴燃;用的时候,再扒开灰土,添草木引燃。或者让老人守着火堆,不停地添加燃料,使其长时间不息。亦有利用菌类、朽木或草绳来保存火种的。

能保存火,当然也就可以用火烤禽兽食用,这较以往在野火的灰烬中捡烧熟的禽兽吃显然又进了—步。

从我们中国的情况来看,祖先们用火的时间是很早的。

我国考古工作者曾经在山西省芮城县西侯度文化遗址发现烧骨。

有学者认为这是人类用火及用火熟食的遗迹。但也有学者认为尚不能确认。

1965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云南省元谋县上那蚌村附近发现古人类遗址,内有两块烧骨。有学者认为这是人类用火及用火熟食的遗迹。但也有人持怀疑态度。

1963年、1964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陕西省蓝田县发现蓝田人文化遗址。遗址中发现三四处灰烬和灰屑。学者们认为是用火遗迹。

从1927年开始,我国的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位于北京西南房山县周口店的北京人文化遗址。在龙骨山洞穴中发现用火遗迹。灰烬有的成堆,说明北京人已能管理火,保存火种。从敲碎的烧骨,又可以知道北京人已能用火熟食。

以上几种说法,以“北京人”时期已能用火最为确凿,接受的人较为普遍。总之,至迟在50万年前,中国境内的先民们已经能够用火,管理火,保存火种,并用火熟食。

当然,这儿讲的用火熟食中的火仍是一种自然火,只是被管理起来罢了。但如若管理不善,它还会熄灭。那样,先民们依旧要吃生的食物。于是,又经过数十乃至上百万年的摸索,先民们终于学会了人工取火。

在我国古代传说中,人工取火是燧人氏发明的。《韩非子·五蠹》中就有“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的记述。《礼记》之中,也有类似记述。这儿把人工取火的发明权归于古代的某一圣土,不免有一种历史的局限。但如果把这一段话理解成燧人氏集中先民们的智慧而将人工取火技术“规范化”似亦讲得通。

据考古专家分析,到母系氏族公社的早期,四五万年前的光景,我国的先民们已经发明人工取火的技术。火,与人类发展的关系异常密切。诚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论述的那样:“因为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人工取火的发明,对饮食烹饪的意义更为重大。首先,火可以“化腥臊”,扩大食物种类的来源,使食物的味道佳美起来,还可以改变动物食材的内部组织结构,使人吃下去利于消化,便于营养的吸收,从而减少胃肠道等疾病,促进脑髓的发展和身体健康。其次,我们的祖先们从此可以有意识地用火烧烤禽兽肉食用,尽管其时可能还不知道调味,但这带有原始色彩的烤肉、烤鸟、烤鱼之类可以视作中国最早期的菜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