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徐爱录(4)

【21】

爱曰:“先儒论六经,以《春秋》为史,史专记事,恐与五经事体终或稍异。”

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戒。善可为训者,特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注译】

徐爱说:“先前的儒者讨论六经,认为《春秋》为史书,但史书是专门记载历史事件的,这恐怕与五经的体例和宗旨稍有不同。”

先生说:“从记事方面讲叫‘史’,以论道方面叫做‘经’。事就是道,道就是事。《春秋》也是经,五经也是史。《易》是伏羲的历史,《尚书》是尧舜时期之后的历史,《礼》、《乐》是三代的历史。它们之间的事是相同的,道也是相同的,那是什么地方不同呢?”先生又说:“五经也只是史。史可以明辨善恶以示训诫。善可以用来教化,于是特保存善的事迹让人效仿。恶能让人引以为戒,于是保存这些戒条而省去事情发展经过,以杜绝奸邪。”

【22】

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然否?”

先生曰:“《诗》非孔门之旧本矣。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

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此是孔门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谓雅乐,皆可奏之郊庙,奏之乡党,皆所以宣畅和平,涵泳德性,移风易俗,安得有此?是长淫导奸矣。此必秦火之后,世儒附会,以足三百篇之数。盖淫泆之词,世俗多所喜传,如今闾巷皆然。‘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

【注译】

徐爱问:“保存善的事迹让人效仿,也是存天理的本来面目。省去恶事的经过以杜绝奸邪,也是为了把私欲遏制在萌芽中吗?”

先生说:“圣人著经,确实有这样的意思。但是也不必局限于文句。”

徐爱又问:“恶可以引以为戒,保存戒条而省去事情经过以杜绝奸邪。为何只有《诗经》中不删除‘郑风’和‘卫风’呢?先前儒者觉得是‘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这样吗?”

先生说:“现存的《诗经》不是孔子所修订的原本了。孔子说:‘放郑声,郑声淫。’又说:‘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郑卫之声,亡国之音也。’这就是孔子的家法。孔子修订《诗经》三百篇,都是雅乐,都可以在拜祭天地和祖先时演奏,还可以在乡村庙宇中演奏,并有助于宣畅和平,涵养德行,移风易俗,如何会有‘郑风’和‘卫风’之类的诗呢?‘郑风’和‘卫风’之类的诗是助淫导奸呀!这肯定是秦始皇焚书之后,世俗儒生为凑齐《诗经》三百篇的数目而附会上去的。而淫邪之辞,民间很多人喜欢流传,现在街头巷尾都有。朱熹的‘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想解释而又不能解释,反替邪恶而辩解。”

【23】

爱因旧说汨没,始闻先生之教,实是骇愕不定,无入头处。其后闻之既久,渐知反身实践。然后始信先生之学,为孔门嫡传。舍是皆傍蹊小径,断港绝河矣。如说格物是诚意的工夫,明善是诚身的工夫,穷理是尽性的工夫,道问学是尊德性的工夫,博文是约礼的工夫,惟精是惟一的工夫。诸如此类,始皆落落难合。其后思之既久,不觉手舞足蹈。

【注译】

徐爱因受旧学说影响,刚听闻先生的教诲,实在诧异,无从入手。听的时间久了,渐渐知道要亲身实践。于是方信先生的学术主张确实是孔子的真传。此外都是歪门邪道,异端邪说。先生的主张比如说:格物是诚意的功夫,明善是诚身的功夫,穷理是尽性的功夫,道问学是尊德性的功夫,博文是约礼的功夫,惟精是唯一的功夫,如此种种,刚开始我怎么也想不通,后来思考了很久,不知不觉心领神会而手舞足蹈起来。

【读典心得】

隐藏的潜意识有无穷能量

在王阳明所创造的心学中,有这样一种核心思想:心就是理,心外无物。而在此基础上,王阳明和他的朋友之间还有一场著名的对话。

有一次,王阳明与朋友在南镇街游玩,朋友指着一棵花树问:“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王阳明微笑着回答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对于王阳明来讲,无论任何问题都可以在自己的心中找到答案。他曾在《咏良知》一诗中写道:“人人自有定盘针,万化根源总在心。却笑从前颠倒见,枝枝叶叶外头寻。”王阳明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事物根源都在于自己的内心,无独有偶,美国著名作家露易丝·海也曾说过类似的话:“我相信,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帮助我们有健康的身体、美好的友谊、美妙的职业,给我们带来各种各样的成功。首先我们要相信这种力量的存在,然后释放一些不必要的障碍和生活方式,深入内心去感受这种力量,因为它知道什么对我们是最好的。如果我们愿意把生命交给至高的爱和支持我们的力量,就将拥有成功并充满爱的生命!”

众所周知,人类本身有许多未被激发的潜能,它们蕴藏在我们的脑海深处,随着年龄的增大和阅历的增加,一些潜能反而会被我们的消极心态所压抑,让这些潜能都无法显现。因此,如果我们能够消除一些负面情绪和消极心态,那么我们就能解放潜意识中的潜能,产生无穷的能量。

所谓“内心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说的便是这个道理,只要我们能够排除内心消极的想法就能够获得力量,让自己强壮起来。

在当前这个拜金求权主义盛行的时代里,有很多人都迷恋着金钱、地位和名利,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有些人为了成功经常会去名人写的书里寻求秘诀,但是他们收效甚微。常常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我天天读卡耐基还是无法处理好人际关系?为什么我天天读《曾国藩》却还是屡屡受挫?我费尽心思学习胡雪岩为什么仍然在贫困线上挣扎?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只学得其形,未学得其神。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些大人物所经历过的心路历程,而仅仅是对他们的一些行为进行盲目的模仿是无济于事的,只有亲身经历过他们的人生,我们才能真正获得他们的经验,才能拥有一颗强大的“心”。

只有对一件事全身心的投入,才能发现这件事与其他事物的内在联系,遵循这些规律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而想要让自己全身心投入,需要我们抛弃杂念,返璞归真。

行善为恶不要刻意去做

《尚书》云:“不有意为善为恶”与王阳明的一些想法不谋而合。王阳明认为,如果人们经过修习后,依然认识不到的本体原本是纯净无物的,而是一直执着于惩恶扬善,这样一来心中就会对惩恶扬善多了一份执着,人的本心就不再是广阔坦荡、中正平和的了。

那么,心的本体该是什么样的?王阳明把心的本体称为“良知”,在他看来,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良知,就算是强盗土匪,也拥有自己的良知,因此圣凡贤愚之间的区别并不在于有没有良知,而在于良知是否被外物欲望所蒙蔽,以及良知被蒙蔽的深浅程度。

良知本身是没有善恶之分的,只有人们的良知被蒙蔽时,我们才会受到物欲的驱使而对世上的事物做出善恶之分,而所谓的善恶之分就是我们对那些有利于自己和不利于自己的事物的区分。因此人们也才会逐渐开始了以善为美、以恶为丑的生活,开始有意的行善或者为恶。

然而,无论是行善还是为恶,都属于扭曲良知。就如同王阳明说的一样:“心体上着不得一念留滞,就如眼着不得些子尘沙。些子能得几多,满眼便昏天黑地了。”“这一念不但是私念,便好的念头亦着不得些子。如眼中放些金玉屑,眼亦开不得了。”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们的心上不能存在一丝杂念,就像是眼里容不得沙子,虽然沙子并没有多少,但是却会让人满眼的昏天黑地,看不清楚整个世界。而这些念头并非单指那些恶的私念,即使是好的念头也不能停留,就像是往你的眼中放一些金子屑,你的眼睛也会睁不开。王阳明以此来劝诫人们要保养自己的良知,不要让良知被物欲所熏染。

刻意行善,就会渴望回报,渴望我们帮助的那些人能够给予我们“涌泉相报”。而这个回报并不仅仅指的是物质上的回报,那些感情上的回报才是人们更注重的。比如“美名”、“感激”、“奉承”等,因此蒲松龄才说:“有心为善,虽善不赏。”在他看来,同样是善行,如果是有意为之,那么就不应该赞赏,因为“有心之善”不是出于本心,即便是为行善而行善的真善,就像是有些人吃斋念佛,整日供奉菩萨,但是内心却渴求升天成佛,收获报答。所以这些并不能称之为“真善”,更何况还有很多是同时已伏下杀机的逢迎讨好者的“伪善”呢?

清代大文豪蒲松龄在他的《聊斋·黎氏》中描写的狼妖黎氏刚娶进门便是“妇便操作。兼为儿女补缀,辛劳甚至”,全然是一副贤妻良母的形象,然而她的这些举动其实全部都是伪善,是为了让谢生放松警惕,伺机吃掉他的儿女。因此我们往往会说赏有心之善,即难免有失察之嫌,又难免有纵恶之失。蒲松龄还说过,“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假如一个人做了坏事,只要不是有意为之,再加上态度诚恳的道歉,那么被伤害的人总是会谅解他的。比如,你无意间撞了别人一下,如果能立刻真诚地向对方说一句“对不起”,那么你肯定会得到一句“没关系”。

犯了错自然要接受惩罚,但是也应该明察犯错者的动机,如果是意外的过失,而并非是他们自己的本心,比如好心办坏事之类的过失,就没有必要过于苛责他们,只要知错能改就好。在《聊斋·莲香》中,女鬼与男主人公相好,但是她身上的阴霾之气使得男主人公一病不起,但是这位女鬼并没有加害男主人公的意思,是“无心为恶”,所以结果没受惩罚,并且因为真诚悔过而得以新生,与男主人公白头到老。

总而言之,无论是“为善”还是“为恶”,它们所招来的名利或者刑罚都对我们的生命有害,刑罚自不必说,而名利,人们往往也会为其所累。或者是做了善事便不得停止,一路做去,疲惫精神;或者为了好名声,碌碌一生,增加很多不必要的作为,人变得虚伪,丧失自己的本性。因此,从生命的本真出发,我们不妨放下“善”与“恶”,不要去有意的行善或者作恶,以免受到伤害,而这也是我们保持纯良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