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亨利八世统治下的英格兰(1)

接下来我要说说亨利八世[1]。他也被称作“直肠子国王哈尔”和“直率的哈里国王”,还有其他一些好名字;但我更愿称他为有史以来最可憎的坏蛋之一。至于原因,等我讲完他的故事你就知道了;那时你也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看他是不是对得起这个称号。

亨利登上王位的时候只有十八岁。据说那时他还挺英俊的,但我不相信;毕竟,他晚年时臃肿粗壮、聒噪、眼睛小、脸大、双下巴,看起来像只肥猪(著名的汉斯·霍尔拜因[2]为他画过肖像;我们都见过)。一个性格如此差劲的家伙会看起来充满魅力?我可不信。

为了让自己得到民心,他可谓极尽所能;而憎恨上一代国王的人民们对他也相当有信心。国王非常喜欢各色演出和抛头露面,人民也一样。所以无论是他迎娶凯瑟琳公主[3]的时候,还是他们二人双双接受加冕礼的时候,举国上下都沉浸在一片狂喜之中。国王喜欢参加比武,而且经常大获全胜(因为朝臣们都让着他),于是大家普遍认为他是个了不起的人。恩普森[4]、达德利[5]和他们的支持者们被冠上莫须有的罪名(但他们真正的罪名却被忽视);他们戴着手枷,倒骑在马上,游行示众之后被砍头。人民对此感到非常满意,而国王则因此得到一笔财富。

这时,托孜孜不倦的教皇的福,欧洲大陆再次陷入战争之中。几个意大利公国的统治者曾与其他一些皇族通过婚,有了所谓的继承权。他们吵来吵去,每个人都说自己应该统领这些小政府。亨利发现自己很喜欢教皇,便派了使节去法兰西,禁止法兰西国王讨伐这位圣人,因为他是所有基督徒的父亲。但鉴于法兰西国王根本无心认这门“亲戚”,而且也不想承认亨利对法兰西一些土地的权利,两国便宣战了。对于国王们的奸诈手段,我不想多说,因为那样只会让这故事变得更复杂。我唯一想说的是英格兰的盟友西班牙——和它结盟是个多么愚蠢的决定啊!因为西班牙伺机与法兰西讲了和,为英格兰留下一个烂摊子。在这场战争中,一位名为爱德华·霍华德爵士[6]的勇猛将军脱颖而出;但很遗憾的是,他虽有勇却无谋:为了证明自己的骁勇善战,他带着几艘小船溜进布雷斯特[7]港口,试图拿下一些装备着大炮的、结实的法兰西船只,好为另一位勇猛的托马斯·尼维特爵士[8]复仇。最终,他被困在一艘法兰西船上(因为他自己的船遭到了炮轰),身边只有十来号人;他们被扔到海里,就这么溺死了。不过在这之前,霍华德爵士一把扯下胸前挂着的金链子和金哨子——他职位的象征,并把它们扔到海里,以防它们落到敌人手里。这次败仗让英格兰损失惨重(爱德华·霍华德爵士是一位勇猛且有名望的人物!),于是国王决定御驾亲征。他斩了危险的萨福克伯爵[9]——他被上一任国王关在了伦敦塔利,把王国托付给凯瑟琳王后,这才放心地前往加莱。在那里,他遇到了德国皇帝马克西米利安[10];皇帝假装是亨利的一个士兵,拿着士兵的薪水: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荒诞,但对亨利这种虚荣的人来说,这可是莫大的荣耀。在比武中,国王或许算得上是佼佼者;但真到了实战,他所做的一切却不过是扎下色泽鲜艳的丝制帐篷(但它们无一例外地被风吹倒了)、竖起花哨的旗子和金色的帘子而已。但不知为何,国王还是得到了幸运女神的青睐。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扎帐篷、竖旗子、挂帘子和做其他一些华而不实的事情之后,他在一个名叫吉内加特[11]的地方将法兰西人打得溃不成军:在一片惊慌之中,法军四散而逃;他们逃跑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英格兰人给这场战役起了一个别名叫做“策马狂奔之战”。然而国王并没有趁胜追击;他觉得自己已经尝够了实战的滋味,现在是打道回府的时候了。

在这场战争中,苏格兰国王[12]——亨利的姐夫——选择了敌对的一方。当他越过特威德河和提尔河[13]之后,他遇到了以萨里伯爵[14]为首的英格兰军队。两军分别驻扎在弗洛登山[15]的两侧。当战争打响时,英格兰军开始沿着山下的平原发起进攻。苏格兰军队被分成五个部分,他们安静稳重地从山上冲了下来迎接敌人。英格兰军队的战线被拉得很长;在霍姆爵士[16]的带领下,一队苏格兰长矛手攻击了英军。一开始他们的确占了上风,但英格兰人奋起反抗,逼得苏格兰国王几乎撤回了营地上。终于,在临近皇家战旗的地方,国王战死了;整个苏格兰军队也被击退。在那一天,一万个苏格兰人死在了弗洛登战场上,其中包括无数达官显贵。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苏格兰农民依旧拒绝相信国王战死的事实,因为英格兰人一直没找到他常年佩戴在身上的一条铁腰带;这条腰带是他对自己不孝行为而忏悔的标志。但不管这条腰带到哪去了,英格兰人的确找到了他的剑和匕首、他的戒指,和他伤痕累累的尸体。国王已经死了,这一点是不争的事实:很多熟知他的英格兰贵族都指认了他的尸体。

当亨利打算再度攻打法兰西时,法兰西国王[17]却计划讲和。鉴于他的妻子快死了,他便提出来迎娶玛丽公主[18]——亨利的小妹妹;可法兰西国王此时已经五十多岁,而年仅十六岁的公主早就被许配给了萨福克公爵[19]。然而,由于年轻公主的喜好没法左右这等国家大事,这桩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这个可怜的少女被护送到了法兰西。作为法兰西国王的新娘,她被孤零零地扔在了那里,身边只剩一个英格兰侍女。这位侍女不是别人,正是年轻漂亮的安妮·博林;她也是萨里伯爵的侄女(不过在弗洛登之战之后,她叔叔已经变成诺福克公爵了)。安妮·博林这个名字,您可得牢牢记住。

娶了一位如此年轻的老婆,法兰西国王可谓春风得意;他幻想着自己能过很多年的幸福生活,而她——我敢说——一定也为日后的痛苦做足了心理准备。然而才过了不到三个月,国王就驾崩了,让他的新婚妻子成了寡妇。弗朗西斯一世[21]登上了王位。为了他个人的利益,他希望把前任王后改嫁给英格兰人。于是,当她以前的未婚夫、萨福克公爵应亨利的命令前来接公主回家时,弗朗西斯建议他娶她为妻。公主本人很喜欢公爵,她告诉他,如果他此时不娶她,那以后就再也没机会了。就这样,两个人结成了夫妻;后来这桩婚事倒也得到了亨利的原谅。不过,为了重新赢得国王的欢心,萨福克公爵不得不去托马斯·沃尔西[22]那里寻求帮助。在亨利的宠臣和顾问中间,沃尔西算得上最有权的一位。他在历史中也非常有名,因为他经历了不同寻常的大起和大落。

沃尔西出身于萨福克郡伊普斯威奇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位受人尊重的屠夫。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并成为一名家庭教师,为多赛特侯爵家族效力;就是在这位侯爵的帮助下,他成为了国王的御用牧师。亨利八世即位之后,沃尔西再度升职,并得到了国王的宠信。如今他已是约克大主教,还被教皇任命为红衣主教。不管你是外国君主还是英格兰贵族,只要你想在英格兰得到一席之地或取得国王信任,你都必须先想办法成为沃尔西大主教的朋友。

他是个热爱愉悦生活的人,喜欢跳舞、开玩笑、唱歌和喝酒;他就是通过这些东西赢得了国王的欢心(如果国王有心的话)。沃尔西还喜欢一切浮夸和华丽的东西——这一点也和国王一样。在教会知识方面,他可谓学识渊博(所谓教会知识,我所指的就是为错事寻找借口,并且能够颠倒黑白的能力);这些知识让他倍受国王的赏识。总而言之,大主教深得国王的宠信。沃尔西本人也非常能干,虽说伴君如伴虎,但他深知怎么驾驭亨利这头猛虎。在英格兰历史上,能与沃尔西大主教平起平坐的人几乎不存在:他名下的财富多不胜数,据说和皇家金库旗鼓相当。他的宫殿和国王的一样壮观;他门下的侍从多达八百余人。他拥有自己的“宫廷”;他穿着显眼的鲜红衣服,脚踏镶嵌着宝石的金色鞋子。他的随从们骑着高头骏马,但他深知自己应当一切从简;所以,他的坐骑只是一头身披红色天鹅绒马鞍、挂着金马镫的骡子。

在这样一位伟大的教士的安排下,英法两国国王决定举行一次会面。会面的地点选在法兰西,不过却在英属的土地上。借这个场合,两国君主不遗余力地向对方表示自己的友谊和喜悦之情。他们把使节派往欧洲各处;使节们敲锣打鼓,恨不得让全天下都知道,在约好的这一天,这两位亲如手足的国王将各自带着十八位随从举行一场盛大的比武,所有的骑士都可以参加。

然而,神圣罗马帝国的新皇帝查尔斯[23](上一个皇帝马克西米利安已经死了)不想让英法结盟。于是,赶在国王出发之前,他心急火燎地来到了英格兰。查尔斯可谓不虚此行:除了赢得了亨利的好感之外,他还得到了沃尔西的支持,因为他许诺一定会帮沃尔西取得下一任教皇的职位。就在皇帝离开英格兰的同一天,亨利带着整个宫廷渡海来到加来,然后赶到了约定的地点——那地方坐落在阿德尔和吉讷之间,有“金色织锦之地”的美誉[24]。在这里,两国国君倾囊而出,为打点门面花费了大量金钱。前来参见观看比武的骑士和贵族也不甘落后;有些人的装备和穿戴太过华丽,以至于人们说他们把全部家当都穿在身上了。

在这片“金色”的土地上,随处可见虚假的城堡、临时的礼拜堂、淌着美酒的喷泉、谁都可以享用的酒窖、丝制的帐篷、金色的蕾丝和箔片、镀金的狮子和无数类似的东西。可就算在这样的奢华之中,富有的沃尔西大主教依旧鹤立鸡群。两个国王庄重地签署了条约,仿佛他们真的打算遵守诺言似的。随后,一张长达九百尺、宽三百二十尺的单子被宣读了出来,正式宣告比武开始。在无数达官贵人、绅士淑女的簇拥下,两国王后一起观看了比赛。此后整整十天,两个国王每天都要参战五次,并且每次都能轻松取胜(毕竟,他们的对手都是那么彬彬有礼)。不过,史书的确记载了亨利的一次失败:在一次摔跤比赛中,他不仅输给了法兰西国王,还不顾王的威严,差点与他的“手足兄弟”闹翻了脸。从这个“金色织锦之地”还传出来另一则故事:英法双方本互不信任,但有一天,弗朗西斯独自骑马来到亨利帐下。那时候亨利还没起床,于是弗朗西斯便走进去,开玩笑地声称亨利是他的俘虏。但亨利从床上跳起来,拥抱了他的好兄弟。然后,弗朗西斯不仅帮亨利穿上衣服,还帮他暖了衣物。亨利送给弗朗西斯一个镶满宝石的领子,弗朗西斯则回赠了亨利一个价值连城的手镯。这些事情,以及一大堆类似的故事被史官记载下来、被歌者传唱,还被当时的百姓颂扬。甚至直到今天,人们还把这事挂在嘴边上。它被重复的次数如此之多,我想整个世界都对此感到厌倦了。

当然,这一切都没法阻止两国关系再次恶化。战争再次降临;两位“亲如手足”的国王纷纷发誓要和对方拼个你死我活。然而,在这之前,国王先取了白金汉公爵[25]的脑袋。这真是一个卑劣的决定,而且其理由非常空洞:一个被免职的仆人告发了公爵,说一位假装成先知、名叫霍普金斯的化缘修士声称公爵的儿子将成为英格兰历史上的大人物;而公爵恰恰又相信了这些无稽之谈。不过,人们相信真正的原因是这位不幸的公爵得罪了沃尔西,因为他公然宣称整个“金色织锦之地”事件就是一场可笑却昂贵的闹剧。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情丢了荣誉和脑袋。人民对此非常气愤,并将那个“屠夫的儿子”指认为公爵之死的幕后黑手。

尽管萨里伯爵再次带兵入侵并践踏了法兰西部分领土,这场战场却没持续多久。它以两国再次签署了和平条约而告终;而且亨利发现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友好。而且,尽管国王催促了他很多次,查尔斯最终也没能让沃尔西当上教皇。两任教皇接连死去了,可想接替教皇之位的外国僧侣多如牛毛,沃尔西根本就轮不上。于是,主教和国王同仇敌忾,一致认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是个背信弃义的奸诈小人。他们取消了皇帝和威尔士公主玛丽[26]的婚约,计划着要么将她改嫁给弗朗西斯本人,要么嫁给他的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