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语中有一句说:“言有尽而意无穷。”无穷之意达之以有尽之言,所以有许多意,尽在不言中。文学之所以美,不仅在有尽之言,而尤在无穷之意。推广地说,美术作品之所以美,不是只美在已表现的一部分,尤其是美在未表现而含蓄无穷的一大部分,这就是本文所谓无言之美。
因此美术要和自然逼真一个信条应该这样解释:和自然逼真是要窥出自然的精髓所在,而表现出来;不是说要把自然当作一篇印版文字,很机械地抄写下来。
这里有一个问题会发生。假使我们欣赏美术作品,要注重在未表现而含蓄着的一部分,要超“言”而求“言外意”,各个人有各个人的见解,所得的言外意不是难免殊异么?当然,美术作品之所以美,就美在有弹性,能拉得长,能缩得短。有弹性所以不呆板。同一美术作品,你去玩味有你的趣味,我去玩味有我的趣味。譬如莎氏乐府所以在艺术上占极高位置,就因为各种阶级的人在不同的环境中都欢喜读他。有弹性所以不陈腐。同一美术作品,今天玩味有今天的趣味,明天玩味有明天的趣味。凡是经不得时代淘汰的作品都不是上乘。上乘文学作品,百读都令人不厌的。
就文学说,诗词比散文的弹性大;换句话说,诗词比散文所含的无言之美更丰富。散文是尽量流露的,愈发挥尽致,愈见其妙。诗词是要含蓄暗示,若即若离,才能引人入胜。现在一般研究文学的人都偏重散文—尤其是小说。对于诗词很疏忽。这件事实可以证明一般人文学欣赏力很薄弱。现在如果要提高文学,必先提高文学欣赏力,要提高文学欣赏力,必先在诗词方面特下功夫,把鉴赏无言之美的能力养得很敏捷。因此我很望文学创作者在诗词方面多努力,而学校国文课程中诗歌应该占一个重要的位置。
本文论无言之美,只就美术一方面着眼。其实这个道理在伦理哲学教育宗教及实际生活各方面,都不难发现。老子《道德经》开卷便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就是说伦理哲学中有无言之美。儒家谈教育,大半主张潜移默化,所以拿时雨春风做比喻。佛教及其他宗教之能深入人心,也是借沉默神秘的势力。幼稚园创造者蒙台梭利利用无言之美的办法尤其有趣。在她的幼稚园里,教师每天趁儿童顽得很热闹的时候,猛然地在粉板上写一个“静”字,或奏一声琴。全体儿童于是都跑到自己的座位去,闭着眼睛蒙着头伏案假睡的姿势,但是他们不可睡着。几分钟后,教师又用很轻微的声音,从颇远的地方呼唤各个儿童的名字。听见名字的就要立刻醒起来。这就是使儿童可以在沉默中领略无言之美。
就实际生活方面说,世间最深切的莫如男女爱情。爱情摆在肚子里面比摆在口头上来得恳切。“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伸”和“更无言语空相觑”,比较“细语温存”、“怜我怜卿”的滋味还要更加甜蜜。英国诗人布莱克(Blake)有一首诗叫做《爱情之秘》(Love’s Secret)里面说:
(一)切莫告诉你的爱情,
爱情是永远不可以告诉的,
因为她像微风一样,
不做声不做气的吹着。
(二)我曾经把我的爱情告诉而又告诉,
我把一切都披肝沥胆地告诉爱人了,
打着寒颤,耸头发地告诉,
然而她终于离我去了!
(三)她离我去了,
不多时一个过客来了。
不做声不做气地,只微叹一声,
便把她带去了。
这首短诗描写爱情上无言之美的势力,可谓透辟已极了。本来爱情完全是一种心灵的感应,其深刻处是老子所谓不可道不可名的。所以许多诗人以为“爱情”两个字本身就太滥太寻常太乏味,不能拿来写照男女间神圣真挚的情绪。
其实何只爱情?世间有许多奥妙,人心有许多灵悟,都非言语可以传达,一经言语道破,反如甘蔗渣滓,索然无味。这个道理还可以推到宇宙人生诸问题方面去。我们所居的世界是最完美的,就因为它是最不完美的。这话表面看去,不通已极。但是实在含有至理。假如世界是完美的,人类所过的生活—比好一点,是神仙的生活,比坏一点,就是猪的生活—便呆板单调已极,因为倘若件件都尽美尽善了,自然没有希望发生,更没有努力奋斗的必要。人生最可乐的就是活动所生的感觉,就是奋斗成功而得的快慰。世界既完美,我们如何能尝创造成功的快慰?这个世界之所以美满,就在有缺陷,就在有希望的机会,有想象的田地。换句话说,世界有缺陷,可能性(potentiality)才大。这种可能而未能的状况就是无言之美。世间有许多奥妙,要留着不说出;世间有许多理想,也应该留着不实现。因为实现以后,跟着“我知道了!”的快慰便是“原来不过如是!”的失望。
天上的云霞有多么美丽!风涛虫鸟的声息有多么和谐!用颜色来摹绘,用金石丝竹来比拟,任何美术家也是作践天籁,糟蹋自然!无言之美何限?让我这种拙手来写照,已是糟粕枯骸!这种罪过我要完全承认的。倘若有人骂我胡言乱道,我也只好引陶渊明的诗回答他说:“此中有真味,欲辨已忘言!”
(选自《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开明书店1929年初版)
美在意象
一
有人问圣·奥古斯丁:“时间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你不问我,我本来很清楚地知道它是什么;你问我,我倒觉得茫然了。”世间许多习见周知的东西都是如此,最显著的就是“美”。我们天天都应用这个字,本来不觉得它有什么难解,但是哲学家们和艺术家们摸索了两三千年,到现在还没有寻到一个定论。听他们的争辩,我们不免越弄越糊涂。我们现在研究这个似乎易懂的字何以实在那么难懂。
我们说花红、胭脂红、人面红、血红、火红、衣服红、珊瑚红等等,红是这些东西所共有的性质。这个共同性可以用光学分析出来,说它是光波的一定长度和速度刺激视官所生的色觉。同样地,我们说花美、人美、风景美、声音美、颜色美、图画美、文章美等等,美也应该是所形容的东西所共有的属性。这个共同性究竟是什么呢?美学却没有像光学分析红色那样,把它很清楚地分析出来。
美学何以没有做到光学所做到的呢?美和红有一个重要的分别。红可以说是物的属性,而美很难说完全是物的属性。比如一朵花本来是红的,除开色盲,人人都觉得它是红的。至如说这朵花美,各人的意见就难得一致。尤其是比较新比较难的艺术作品不容易得一致的赞美。假如你说它美,我说它不美,你用什么精确的客观的标准可以说服我呢?美与红不同,红是一种客观的事实,或者说,一种自然的现象,美却不是自然的,多少是人凭着主观所定的价值。“主观”是最分歧、最渺茫的标准,所以向来对于美的审别,和对于美的本质的讨论,都非常分歧。如果人们对于美的见解完全是分歧的,美的审别完全是主观的,个别的,我们也就不把美的性质当作一个科学上的问题。因为科学目的在于杂多现象中寻求普遍原理,普遍原理都有几分客观性。美既然完全是主观的,没有普遍原理可以统辖它,它自然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了。但是事实又并不如此。关于美感,分歧之中又有几分一致,一个东西如果是美的,虽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却能使多数人觉得美。所以美的审别究竟还有几分客观性。
研究任何问题,都须先明白它的难点所在,忽略难点或是回避难点,总难得到中肯的答案。美的问题难点就在它一方面是主观的价值,一方面也有几分是客观的事实。历来讨论这个问题的学者大半只顾到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所以寻来寻去,终于寻不出美的真面目。
大多数人以为美纯粹是物的一种属性,正犹如红是物的另一种属性。换句话说,美是物所固有的,犹如红是物所固有的,无论有人观赏或没有人观赏,它永远存在那里。凡美都是自然美。从这个观点研究美学者往往从物的本身寻求产生美感的条件。比如就简单的线形说,柏拉图以为最美的线形是圆和直线,画家霍加斯(Hogarth)以为它是波动的曲线,据德国美学家斐西洛(Fechner)的实验,它是一般画家所说的“黄金分割”(golden section)即宽与长成一与一·六一八之比的长方形。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以为美的线形和一切其他美的形象都必显得“对称”(symmetry),至于对称则起于数学的关系,所以美是一种数学的特质。近代数学家莱布尼兹(Leibniz)也是这样想,比如我们在听音乐时都在潜意识中比较音调的数量的关系,和谐与不和谐的分别即起于数量的配合匀称与不匀称。画家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以为最美的人颜面与身材的长度应成一与十之比。每种艺术都有无数的传统的秘诀和信条,我们只略翻阅讨论各种艺术技巧的书籍,就可以看出在物的本身寻求美的条件的实例多至不胜枚举。这些条件也有为某种艺术所特有的,如上述线形美诸例;也有为一切艺术所共有的,如“寓整齐于变化”(unity in variety)、“全体一贯”(organic unity)、“入情入理”(verisimilitude)诸原则。一般人都以为一件事物如果使人觉得美时,它本身一定具有上述种种美的条件。
美的条件未尝与美无关,但是它本身不就是美,犹如空气含水分是雨的条件,但空气中的水分却不就是雨。其次,就上述线形美实验看,美的条件也言人人殊;就论各种艺术技巧的书籍看,美的条件是数不清的。把美的本质问题改为美的条件问题,不但是离开本题,而且愈难从纷乱的议论中寻出一个合理的结论。具有美的条件的事物仍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知道了什么是美的条件,创作家不就因而能使他的作品美,欣赏家也不就因而能领略一切作品的美。从此可知美不能完全当作一种客观的事实,主观的价值也是美的一个重要的成因。这就是说,艺术美不就是自然美,研究美不能像研究红色一样,专门在物本身着眼,同时还要着重观赏者在所观赏物中所见到的价值。我们只问“物本身如何才是美”还不够,另外还要问“物如何才能使人觉到美”或是“人在何种情形之下才估定一件事物为美”?
二
以上所说的在物本身寻求美的条件,是把艺术美和自然美混为一事,把美看成一种纯粹的客观的事实。此外有些哲学家专从价值着眼。所谓“价值”都是由于物对于人的关系所发生出来的。比如说“善”(good)是人从伦理学、经济学种种实用观点所定的价值,“真”(truth)是人从科学和哲学观点所定的价值。“美”本来是人从艺术观点所定的价值,但是美学家们往往因为不能寻出美的特殊价值所在,便把它和“善”或“真”混为一事。
“善”最浅近的意义是“用”(useful)。凡是善,不是对于事物自身有实用,就是对于人生社会有实用。就广义说,美的嗜好是一种自然需要的满足,也还算是有用,也还是一种善。不过就狭义说,美并非实用生活所必需,与从实用观点所见到的“善”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许多人却把美看作一种从实用观点所见到的善。在色诺芬(Xenophon)的《席上谈》里有一段关于苏格拉底的趣事。有一次希腊举行美男子竞赛,当大家设筵庆贺胜利者时,苏格拉底站起来说最美的男子应该是他自己,因为他的眼睛像金鱼一样突出,最便于视;他的鼻孔阔大朝天,最便于嗅;他的嘴宽大,最便于饮食和接吻。这段故事对于美学有两重意义:第一,它显示一般人心中所以为美的大半是指有用的;第二,它也证明以实用标准定事物的美丑,实在不是一种精确的办法,苏格拉底所自夸的突眼、朝天鼻孔和大嘴虽然有用,仍然不能使他在美男子竞赛中得头等奖。
有一派哲学家把“美”和“真”混为一事。艺术作品本来脱离不去“真”,所谓“全体一贯”、“入情入理”诸原则都是“真”的别名。但是艺术的真理或“诗的真理”(poetic truth)和科学的真理究竟是两回事。比如但丁的《神曲》或曹雪芹的《红楼梦》所表现的世界都全是想象的,虚构的,从科学观点看,都是不真实的。但是在这虚构的世界中,一切人物情境仍是入情入理,使人看到不觉其为虚构,这就是“诗的真理”。凡是艺术作品大半是虚构(fiction),但同时也都是名学家所说的假然判断(hypothetical judgment)。例如“泰山为人”本不真实,但是“若泰山为人,则泰山有死”则有真实。艺术的虚构大半也是如此,都可以归纳成“若甲为乙,则甲为丙”的形式,我们不应该从科学观点讨论甲是否实为乙,只应问在“甲为乙”的假定之下,甲是否有为丙的可能。柏拉图和亚理斯多德的争执即起于此种分别。柏拉图见到“甲为乙”是虚构,便说诗无真理;亚理斯多德见到“若甲为乙,则甲为丙”在名学上仍可成立,所以主张诗自有“诗的真理”。我们承认一切艺术都有“诗的真理”,因为假然判断仍有必然性与普遍性;但是否认“诗的真理”就是科学的真理,因为假然判断的根据是虚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