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太差了,这本也就不上架了,并且也是时候该说一句再见了。
接下来大概会把“摄影师”这本更新到完本,东京也收尾一下吧
以下是大纲,以及前面伏笔;
1.主角本身就是那位哥哥,他小时候穿越过来,流浪中结识、救了雪女的命,并将其从雪山拉出,定下婚约。
2.主角后被铃木家收养,成为小工,为了骗保而烧工厂。
3.雪女没有与平野一郎结婚,她只想利用平野一郎,复活主角,结果仪式出了错,复活了一个只有穿越记忆,没有曾经记忆的主角,而雪女的“女儿”,是铃木樱子的“负面体”。
4.雪女之所以杀主角,是认为自己复活了一个不属于主角的灵魂,认为在亵渎主角。
5.主角后宫:雪女、铃木樱子、女警、菊江
6.恶灵A,无名,他制作了铃木家的惨案,被雪女封印,但被饭沼通过仪式释放,现附身于明正身上。
以下是分段故事剧情:
向饭沼一家谢罪,剧情;
民俗学家受到饭沼邀请,为其布置了转运剧情,引出一系列祸端;
转运仪式:将霉运以镜子,放逐到地狱的仪式,需要将厌恶的东西,写在镜子上,将其击碎即可放逐
反转:明正厌恶的东西是苹果,家人们厌恶的东西是明正,所以明正被放逐。
见到主角的明正是替身的替身,真正的明正死在了放逐之日。
并引出了恶灵A,恶灵A吃掉了替身,并替代了替身。
恶灵A是制造铃木樱子全家惨案的罪魁祸首。
他的能力如同“第一诫”中的鬼一样,能不断替换身体,并获得宿主记忆,他替换了流浪汉的身体,做出灭门惨案。
雪女愤怒出手,将其肉身杀死。
但因为其不灭的特性,只能将其封印在“镜子”世界,但是被饭沼一家的仪式释放出来,夺舍了夺舍明正的直人,并享受了明正的一切气运、老婆。
雪女与铃木樱子的哥哥有关系,是那位哥哥自小时候流浪所认识的鬼,并定下了婚约。
她也并未跟平野一郎结婚,平野一郎是她利用打算复活“哥哥”的工具。
之所以要杀主角,是察觉到哥哥被主角夺舍。
原本后面主角会通过回溯,解决问题,并延续感情。
寻找菊川石永
主角受到一个森木委托,寻找菊川石永,主角找到了菊川石永的尸体。
反转:全国各地都有菊川石永,她通过不断附身而存在。
而菊江原本是森木师傅的女儿,因病去世后,师傅无法承受丧女之痛,通过仪式将其从黄泉之国召唤回来,却没想到仪式赋予了她不灭的特性,并且,被她附身的任何人都会逐渐变成她的模样,她的灵魂不灭,肉身不毁(毁坏会导致出现多个她)。
但她本身并没有攻击性,只想活着,而这位师傅心灵受到了“黄泉”的影响,杀死菊江变成了他的心灵钢印(类似于谢罪的心灵钢印),所以才会用一辈子追杀菊江。
后被点醒后,自焚。
主角将菊江收入囊中。
以下是鬼怪设定:
污秽(残秽)
不干净,脏污的东西
由死亡、瘟疫、分娩、痛苦、灾厄、恶行、罪恶所诞生的灾难
鬼怪设定(注意描写的真实性)
无舌吊死鬼(女):铃木樱子
描述:高约1.65米,身体细长,破烂麻布衣衫、面部紫红、脖子修长(可伸展头颅攻击),眼睛凸出被两块玻璃插进,无舌、嘴里含着钉子、脖子处勒痕、肚子皮肤被剥,内脏跳动,大腿粗而紫青、有黑色纹路(因血液堆积在血管不流动导致)
主角眼中描述:身高一米六,一个柔柔弱弱的邻家少女、穿着青色长裙、米色花边上衣、胸部微凸、带着黑框眼睛,类似于栗山未来的形象,不会说话(舌头被剪了)。
能力:能发出“咔咔”声对听见声音的人或者动物进行操控、物理攻击
窒息幻境:能让被诅咒者感受与自己同等的痛苦,绝望而死
诅咒标记:能对被诅咒人进行标记,一旦该人在任何地方触发诅咒规则,将会瞬间被拉进别墅幻境(注:在地缚灵的世界,地缚灵是无敌的)
背景故事:原名真理由香、16岁的由香父亲是开小型工厂的老板,员工甲在工厂偷窃、被由香父亲当场抓获,但员工甲怀恨在心,一把火烧了工厂,被通缉后,暗中回到别墅中,当着由香的面,将由香父亲割首、母亲杀害、割掉由香舌头,将钉子喂进嘴里,吊在天花板折磨至死。
配套鬼:无首父鬼、亡故母鬼
诅咒别墅:
邪
描述:身高一米四、头部多张脸、额头有数只眼睛、且都斜着看向上、眼睛中有类似于螺旋的纹路、整个面部被一只紧闭的大眼睛覆盖,嘴在眼睛下、牙龈露出在外、遍布血管、且喉咙深处有一只眼睛,四肢纤细如小孩、腹部鼓胀,皮肤呈惨白色、腹部有紫色类蜘蛛斑纹一样的图案
主角眼中形象:身高一米四、有着特异白色头发、绿色瞳孔的女孩,身体白嫩、小虎牙、穿着绿色连衣裙的小女孩,肚子上有个小蜘蛛纹身
能力
意念控制(强),意念挪动物品、发出繁琐的窸窣声、听见声音会陷入疯狂自杀、
拼凑:能异化生物,将不同种类生物拼凑在一起
诅咒:能诅咒生物,并使该生物看见的生物也遭到诅咒,愿意的话,该生物看见的所有生物都死
束:被杀死孩子们的怨念会本能拒绝一切,制造一个独立与外界的空间,隔离一切(通信、诅咒、肉体)
裂口女(参考胆大党):
石永菊江——富江、无数肉块和诅咒堆砌的怪物
伞男(参考伊藤润二街角的美少年设定):
——————————————————————————————
诅咒鬼
附身鬼
裂口女
暴食鬼(E0暴食魔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