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社会老年学的探索与构建

——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成立20周年献礼[1]

社会老年学是人类社会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所诞生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从无到有,经历了初创、兴起和发展等阶段。我院老年科学研究会积极探索和构建社会老年学理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和压力,在创建中国特色社会老年学学科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社会老年学的兴起与发展

(一)国际社会老年学学科诞生

20世纪40年代社会老年学(Social Gerontolgy)在西方兴起,在学科体系方面,社会老年学是老年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在研究的对象与范畴方面,是一门介于人口科学与社会经济科学之间的边缘交叉学科。

老年学是研究人类个体衰老(又称个体老化)和人口群体老龄化规律的科学。老年学在古代是研究人类个体衰老的机制和规律,从探索健康长寿之道开始,因此人们对当时的老年学称之为古老的“长寿科学”。18世纪60年代产业革命使生产由家庭转向工厂,有史以来作为经济单位和生产单位的家庭被破坏, 以父系父权为中心的家族社会随之解体,老年人在家庭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逐渐下降。产业革命促进了科学技术和包括老年医学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引起了整个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使原来依附于土地的个体农民纷纷破产,把他们抛进了雇佣劳动大军的队伍,同时也带来了社会生活与家庭生活的变革,引发了就业、退休养老的老龄问题,从而使老年学的研究突破了老年医学和生物学的圈子,扩大了范围,促进了社会老年学的兴起。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社会老年学既要研究如何满足年长者特殊需要的民生问题,又要研究如何使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问题。

国际上社会老年学的创立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1950年国际老年学学会(International Gerontology Association)成立大会在比利时的列日召开,由比利时的布鲁尔任大会主席。布鲁尔在开幕词中提出了发展老年学研究的新构思,指出老年学的研究不仅包括自然科学,而且还应该包括社会科学。大会执行委员会闭幕时发表的《正式声明》强调,有鉴于老年人口日益增多,对老年人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经济因素进行研究实属必要。同时所有老年问题研究的结论应提供有关政府机关参考,以期付诸实施,增进老年人福利。以此为开端,老年学的研究从医学、生理和心理扩大到社会和经济领域。1960年,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由克拉克·蒂比茨主编的《社会老年学手册——从社会的角度研究老龄化》一书。这部书的问世标志着社会老年学作为老年学一个分支学科的正式诞生。

(二)中国社会老年学的兴起与发展

社会老年学在我国出现的比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老龄问题的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几乎是空白。那时我国没有专门的老年学研究机构,对老龄问题的研究仅散见于少数老年医学方面的刊物和论文中。1981年10月,我国政府首次派代表团参加亚洲经社理事会在马尼拉召开的老龄问题国际会议,因当时我们对老龄化和老龄问题认识不足,我国代表在发言中说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口不会出现老龄化和老龄问题,这一观点令许多国家大惑不解。直到1982年我国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才引起我国社会各界的重视。同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为了进一步组织和开展老年学研究,1986年全国召开第一届老年医学、老年生物学、老年心理学、社会老年学等学科的专家学者和老龄工作者共同参加的老年学学术讨论会,会议期间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支持下,正式成立了“中国老年学学会”。中国老年学学会的学科体系包括老年人口学、老年社会学、老年经济学、老年生物学、老年心理学、老年医学。前三项为社会老年学,属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领域;后三项为自然老年科学,属于中国科学院的研究领域。六大分支学科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老年学研究从自然科学范畴扩展至社会科学范畴。从此,中国社会老年学研究步入了学科建设历程。

(三)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

1986年中国老年学学会正式成立,经大会推荐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决定,梅益同志担任首届中国老年学学会会长。为开展建设中国社会老年学体系的学术研究,1989年梅益同志向院领导建议,并经院领导同意,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并决定由院党组成员赵烽和原政治部王平凡同志负责筹建。研究会于1989年5月正式成立,梅益和吴介民同志任名誉会长,赵烽同志任会长,由在中国老年学学会学术部副主任协助梅益同志工作的熊必俊任常务副会长,田雪原、陆学艺、朱传一和刘国珍任副会长,张仙桥任秘书长,董之鹰任副秘书长。1990年赵烽同志逝世后由熊必俊任会长,研究会挂靠在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局。研究会的成员主要是离退休专家学者和部分在职人员,他们来自26个研究所及院直属单位,其中有老年学家、人口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哲学家、法学家和管理学家,形成了多学科专家学者共同研究社会老年学的态势。

研究会的宗旨是组织全体成员开展社会老年学研究,为国家制定有关老龄问题的方针政策提供科学理论依据,并发挥咨询作用。研究领域主要是社会老年学和老龄问题,包括老年人口学、老年社会学、老年经济学、老年哲学、老年法学、老年教育学和老年管理学。

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有5项。第一,接受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委托,组织老龄问题的课题研究;第二,举办社会老年和老年工作的学术研讨和干部培训;第三,组织老龄问题学术著作的撰写、翻译和出版;第四,组织召开和参加全国性和国际性老龄问题的学术会议;第五,提供有关老龄社会工作和研究的咨询服务。

二 社会老年学理论的探索与构建

国外对社会老年学理论的探索与构建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形成了诸多学术理论。社会老年学的创始人之一克拉克·蒂比茨认为,社会老年学主要研究老化的非身体方面(Nonphysixal Aspects),关注的是壮年期以后的成年人(Matureadults)的发展行为与群体行为,以及引起人口中老年人出现的社会现象和因人口中老年人出现而引发的社会现象,包括老化与经济学、老化与人口学、老化与文化和环境方面、老化与社会组织、老化与政治活动等。

我院研究会的学者们在学习、借鉴国际上社会老年学研究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对创建中国特色的社会老年学开始了新的探索。

(一)开展有关社会老年学的课题研究

研究会成立后,发挥课题组成员多学科合作的优势,首先从社会上最关心而且急需解决的理论政策和实际课题入手,依次对“要不要老有所为”“如何保障老年人权利”和“如何保障老有所养”等专题,继而对老年经济学、老年人口学、老年社会学、老年法学、老年哲学、老年教育学、老年管理学等理论分别进行了系统研究,推动了学科建设。

研究会成立23年来承担课题研究共16项,其中包括“七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老有所为问题的理论与政策的研究”,院课题“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和“保障老有所养的理论与实践”,以及院老年科研基金课题13项。除此以外,研究会成员还应邀参加了国务院研究室、国家体改委、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学院、中国老龄协会、北京市老年学会、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等单位课题组,完成了有关人口老龄化、老年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老年人口收入、退休年龄政策、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和老年教育7项分课题研究。

(二)对老年经济学理论的研究

老龄经济学是社会老年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一门介于人口科学与经济科学之间的边缘交叉学科。老龄经济学是在工业化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重的进程中产生的。我国对老龄经济学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因我国老龄化发展与经济发展不同步,所以对老龄经济学研究的要求更为迫切。

熊必俊指出,老龄经济学是研究个体老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中所产生的经济问题。在《老龄经济学》一书中,他运用马克思关于劳动力的论述,并参照各国劳动经济学的定义,提出了劳动年龄上限不能一成不变的观点。建议按照人口预期寿命延长的幅度,相应提高劳动年龄上限,使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始终保持在有利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水平上,延长“人口红利期”。他论述了在老龄社会老年人参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对我国开发老年人才资源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进行了回顾和展望,并运用人才学和劳动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开发老年人才资源需要澄清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说明。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用“人口红利”“人口机会之窗”审视和预测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熊必俊提出,用动态人口红利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他强调依靠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利用提高人口素质、延长预期寿命、提高劳动年龄上限、提高劳动生产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高科技、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国家、社会和家庭对老龄化的承受力,“动态人口红利”之窗就可以长开不闭。

(三)对老年哲学理论的研究

老年哲学的理论体系研究是研究会重点研究项目之一。 杨友吾教授指出,老年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又被科学地称之为“彻底唯物主义”)各项基本原理,在老年人这一特定对象和人生老年阶段这一特定领域的具体运用。

1999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了杨友吾著的《老年哲学简论》,创建了老年哲学学科。他阐述了老年哲学的理论体系由四个基本部分组成,一是探索科学的老年观;二是发挥老年人继续为社会做贡献的自觉能动性;三是掌握和运用人生老年阶段的辩证法,研究和揭示人生老年阶段的基本规律与矛盾;四是提倡老年人学哲学用哲学,提高老年人自身哲学素质。这四个基本部分既有分工又相配合,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四)对老年人口学理论的研究

老年人口学是主要研究老年人口变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包括的主要内容有:老年人口的规模和分布,总体人口的出生、年龄构成,老年人口的年龄、性别、婚姻、家庭、文化、职业,宗教的社会结构,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等。

研究会将老年人口学理论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丰富了人口学理论体系。可持续发展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正式提出的。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类社会在发展物质生产和提高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人口的过快增长和片面追求经济指标的提高引起了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重大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甚至威胁着人类未来的生存与发展。熊必俊撰写了《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一书,他指出,人口年龄结构是可变的,不同的年龄结构对社会经济发展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特别是如何使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与人口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但是人口老龄化的过快发展,可能导致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对老年人的赡养系数加大,给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压力和制约因素。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历史上最新、最合理的发展,不仅是经济指标的增长,而且是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各个系统协同并进的总体发展,以及人的发展。这种发展的新模式把人置于发展的中心位置,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为满足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基本需求和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必须保持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并逐步改善和提高发展的质量。制订和执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口政策,为以人为本,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适量的人口数量、良好的人口素质和包括人口年龄结构在内的合理的人口自然结构和人口社会结构。

(五)对老年社会学理论的研究

最早开始进行老龄化的社会方面研究的学者是列奥·W.西蒙斯。西方社会学家戴维·B.布林克霍的社会交换理论,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的“生物利率理论”和“代际经济交换理论”进一步为老年人有权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和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论断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在学习和借鉴国际有关老年社会学理论的基础上,宋竹音、王育民著有《老年与社会》,张仙桥、李德滨著有《中国老年社会学》,这两本书系统阐述了老年人口的社会地位、婚姻家庭、健康、教育、社会参与、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

研究会在系统研究老有所为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国情的需要,确立了老有所养理论作为研究重点。“保障老有所养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是研究会1996年承担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研基金课题,论证了“老年人是自己养自己”的实质尊严,否定了社会上流传的“年轻人养老年人是额外负担”的谬论,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尊严,有利于建设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代际和谐的社会。课题组由年届古稀的熊必俊同志负责,课题组成员包括杨友吾、张仙桥、卢婉清、刘鉴农、苏尚智、宋竹音、王育民、刘国珍和董之鹰同志。课题组成员的平均年龄72岁,其中年龄最高的杨友吾同志75岁。该项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和“六项扣除”理论,儒、墨、道、法诸家尊老、养老、助老的伦理道德观和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宗教哲学观论证并提出了“老有所养是老年人的天赋人权”的观点,强调老年人作为家庭的尊长和社会的资深公民,他们是在完成了人口生产和物质生产的任务后进入老年的,国家、社会和家庭不但应该且必须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1999年作为课题研究报告出版的《保障老有所养的理论与实践》光荣地被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庆祝建国五十周年的献礼图书。这本由我国著名社会学家雷洁琼教授题写书名的理论专著2005年荣获“首届中国社会科学院离退休人员优秀科研成果奖”。

研究会开始承担的课题“老有所为问题的理论与政策研究”是“七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项目。课题组负责人由经济所当时62岁的熊必俊担任,课题组成员有政治部69岁的赵烽、研究生院66岁的杨友吾和65岁的路佳、社会学所63岁的张仙桥和周政、工经所61岁的冬青、财贸所61岁的苏学生和老干部局54岁的刘国珍。这个平均年龄超花甲之年的课题组在一无编制,二无经费的情况下,依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和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理论和劳动价值观,以及劳动经济学的理论,论证了“具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仍然是劳动力,他们的劳动权应该受到法律维护”的新观点,提出了“人口预期寿命延长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积极因素,开发老年人力人才资源,促进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思路,结合到20多个省市自治区实际调查,查阅大量统计资料和阅读有关的理论著作,从老年学、人口学、经济学、哲学、社会学、行为学的角度,提出了“老有所为”的理论依据,阐述论证了我国实现“老有所为”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以及有关的政策和建议,有助于澄清社会上流传的“老而无用论”和“老有所为是爷爷与孙子争饭碗”的错误观念,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课题组历经三年完成了研究报告,于1993年出版了学术专著《老有所为的理论与实践》。刘国光同志为这本书题词“老有所为是时代的需要”,吴介民同志题词“老年人是社会宝贵的财富,应当受到社会的重视和珍惜”。梅益同志在为本书所写的“序”中称赞“这本书出版的本身,就是课题组成员‘老有所为’的硕果。他们的辛勤劳动,填补了‘老有所为’理论研究的空白”。

(六)对老年法学理论的研究

研究会成员参与老年立法研究,注重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研究宏观的问题,即老年立法和社会发展的密切联系,如何使老年立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独立存在,立法者对老年立法如何进行预测、决策,应该以一个什么样的理念来制定老年法律,等等。二是研究微观方面的问题,即该法律具体应该解决一些什么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只能由老年法来解决,而不应该由其他什么法来调整。老年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应该是具体的,而不能成为一部抽象到不能操作的法律。

曾庆敏教授撰写了专著《老年立法研究》,他认为,根据宏观和微观研究思想,我们尽可能勾勒出一份老年法的框架草案,并对每一条建议从理论上进行必要的阐述。值得注意的是,每一部法律的每一条款的制订都是建立在社会实际需求的基础之上,而这种社会需求都与社会的各种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人口环境、社会环境等密切相连。脱离这些环境来研究法律将会是无本之木,在研究老年立法时同样离不开对这些大环境的研究。因此,当我们在说明为什么要制订老年法,以及制订它的某一条法律规范的时候,也必须以这些大环境的研究作为基础。

我院研究会对老年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比较早,“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研究”是研究会1993年承担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重点课题,课题组负责人由法学所65岁的王舜华同志担任,课题组成员包括张仙桥、熊必俊、刘国珍、卢婉清、苏尚智、宋竹音、王育民和董之鹰同志。课题组在查阅古今中外有关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言和公约,深入社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我国老年人权益需要法律保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从法学、经济学、社会学、老年学和伦理学角度,论证了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作用和意义,1994年完成并通过了课题研究报告,1995年2月出版学术专著《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吴介民同志的题词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必须规范化法律化”。汝信同志的题词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权益保障制度”。中国老龄委员会主任王照华的题词为“弘扬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本书出版后,引起社会关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部召开有关制定老年法的座谈会,听取了我院研究会《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课题组的意见和建议,为1996年制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奠定了基础。

(七)对老年教育学理论的研究

老年教育学是我院研究会针对社会需求而确立的研究重点之一。老年教育学研究提高老年人素质的规律和方法的科学,研究老年教育与人类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本质联系,研究老年教育的基本现状和特点,以及对老年群体和个体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影响过程,研究老年教育政策对老年教育发展的影响和作用的科学。研究内容包括5个方面:基本规律、基本原理、基本特征、基本现象和基本政策。

国际上对老年教育学理论的研究是在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76年《教育老年学》杂志在美国创刊,主题为成人教育和终身学习,标志着老年教育学学科形成新的独立学科。

董之鹰指出,进入21世纪的现代学习型社会,发展老年教育要从弥补老年人生活空虚的低层次向提高老年人素质、开发其潜能价值的高层次转变,对检验老年教育成效的标准层次也需要提高。检验标准大体有5个方面:一是义务要素。看老年人对老年教育是否有认同感和归属感,使老年人自觉履行自己受教育的义务。从各级组织“要我学”到“我要学”,是老年教育标准的第一层次。二是快乐要素。看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否得到满足,增加快乐感和幸福感。从老年人进行义务学习、参与学习到主动学习、快乐学习,是老年教育标准的第二层次。三是和谐要素。看老年人家庭和社会代与代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程度,在生活中远离孤独感、寂寞感和失落感。从老年人自己学习到影响周围群体,带来环境的和谐,是老年教育标准的第三层次。四是素质要素。看老年人是否具有长者的风范,中年的体魄,第二青春期的活力,德高望重,身心健康。从老年人坚持学习到优化人格素质,是老年教育标准的第四层次。五是价值要素。看老年人是否能够融入社会、参与社会,老年人的自身潜能得到开发,具有生活充实的价值感。从老年人增长知识到运用知识,服务社会,是老年教育标准的第五层次。这些理念的提出,推动老年教育从休闲型向发展型拓展。

(八)对老年管理学理论的研究

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变化直接受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化的影响,随着生产社会化、家庭小型化和核心化、人口老龄化和老年家庭空巢化的发展,家庭赡养功能的弱化需要由社会来补充,老年人的赡养、照顾从依附家庭到向社会管理服务过渡,老龄管理研究便应运而生。

1982年《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对各国政府提出了5项管理目标:一是了解人口老龄化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对发展进程的影响;二是了解老龄问题所涉及的人道主义问题和发展问题;三是拟订并鼓励面向行动的政策和方案,保证向年长者提供社会和经济保障,以及向他们提供对发展做出贡献和分享发展成果的机会;四是提出符合各国的标准与目标,并符合国际公认的关于人口老化和年长者需要的原则的备择政策和可行办法;五是鼓励发展针对世界人口老化的适当教育、培训和研究,并促进国际上在这个领域的技能与知识交流。其中,前两项是关于老龄社会需求调研,后三项是提供政策、策略和方法,这些目标将老龄管理组织的任务进一步具体化。

刘国珍、董之鹰认为,老龄管理研究是为人口老龄化社会管理提供新思路和新载体。新思路是指认清人口老龄化与个体老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个体老化是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在世代更替中进行的。人口老龄化则体现社会人口发展规律,需要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作为老年学学科体系的分支学科,老龄管理学不仅要研究老年个体微观管理服务,针对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教育、健康、安全、生活照料、社会参与和精神慰藉等特殊需求提供管理与服务,还要研究社会群体宏观管理,涉及年龄分层、代际关系和谐、资源配置、共建与共享等宏观管理与服务。目前《老龄管理学》研究已受到院老年科研基金的资助。

(九)社会老年学学科系列成果问世

我院研究会成立以来,共组织撰写和出版专著和译著23部,与外单位合作撰写和出版专著、译著10部。研究会成员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老年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社会保障近期研究》(英文)《东京新闻》(日文)等国内外30多家报刊和国内外80多次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00多篇。

在学科概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老年学与老龄问题》,熊必俊等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年。我国著名历史学家周谷城题写书名,梅益、张友渔和教育部领导董纯才、臧伯平题词。全国老龄问题委员会主任王照华在序言中称赞这本书是一本系统论述老年学与老龄问题的专著,相信这本书的出版既会受到广大中老年人的欢迎,又会受到老年工作者、科研人员、老年大学与大专院校师生以及关注老龄问题的各界人士的欢迎。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国外老龄对策辑要》,朱传一、宋竹音、熊必俊等著,天津教育出版社,1991年;《老有所为的理论与实践》,熊必俊、张仙桥、杨友吾、冬青、路佳、周政、刘国珍、章丽君、董之鹰著,经济管理出版社,1993年。该成果在1996年荣获中国老年学学会“中国老年学研究十年成果一等奖”。

在老年人口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熊必俊编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该成果在2007年荣获中国老年学学会“首届中国老年学奖——学术成果奖”。

在老年妇女问题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面对21世纪的选择——当代妇女研究最新理论概览》,熊郁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当代中国妇女家庭地位研究》,沙吉才、熊郁等著,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

在老年住宅问题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住宅社会学概述》,张仙桥等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

在老年潜能开发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新兴的一代——老年人发挥潜能探索》,熊必俊、董之鹰著,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3年。该成果在1996年荣获中国老年学学会“中国老年学研究十年成果优秀奖”;《老年资源开发与现代文明社会》,董之鹰著,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该成果在2007年荣获中国老年学学会“首届中国老年学奖——学术成果奖”。

在养老保障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人口老化与老年社会保障》,熊必俊等著,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保障老有所养的理论与实践》,杨友吾、熊必俊、刘国珍、张仙桥、刘鉴农、宋竹音、卢婉清、王育民、苏尚智、董之鹰著,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该成果在2005年荣获“首届中国社会科学院离退休人员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在老年哲学和老年价值观念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老年哲学简论》,杨友吾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年;《毛泽东与老年世界》,熊必俊、杨友吾等著,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4年。

在老年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成果包括《老年人权益与自我保障》,王舜华、宋竹音、苏尚智、王育民著,安徽科技出版社,1998年;《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障》,王舜华、刘国珍、熊必俊、宋竹音、卢婉清、苏尚智、张仙桥、董之鹰、王育民著,经济管理出版社,1995年。该成果在1996年荣获中国老年学学会“中国老年学研究十年成果一等奖”;《老年人权益保障与社会发展》,曾庆敏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该成果在2011年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离退休人员优秀科研成果奖”;《老年立法研究》,曾庆敏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

在老年经济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老龄经济学》,熊必俊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该成果在2010年荣获中国老年学学会“第二届中国老年学奖——学术成果奖”;《老年经济学》,〔美〕 詹姆斯·H.舒尔茨著,熊必俊等译,华夏出版社,1990年,该成果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优秀成果二等奖”。

在老年社会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老年与社会》,宋竹音、王育民著,华龄出版社,1994年;《人口社会学》,胡伟略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俄罗斯社会结构变化和社会分层》(第2版),〔俄〕戈连科娃著,宋竹音、王育民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中国老年社会学》,张仙桥、李德滨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

在老年教育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包括《老年教育学》,董之鹰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该成果2010年荣获中国老年学学会“第二届中国老年学奖——学术成果奖”。此外,还有一些综合性研究,包括《构建和谐社会:关注老龄化影响》,田雪原、朱传一、朱庆芳、王玉波、董之鹰、胡伟略、李景先、杨友吾、刘英、章丽君、王鉴、王桥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等等。

此外,研究会成员与外单位合作出版的著作或译著有10部,包括《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1年;《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社会保障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老龄化中国:问题与对策》,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2年;《老年学导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老年人的经济生活》,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全球社会保障制度考察》,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二十一世纪上半叶中国老龄问题对策研究》,华龄出版社,2000年;《新世纪老龄工作实用全书》,华龄出版社,2002年;译著《老龄经济学:退休的前景》, 华夏出版社,1989年;等等。

三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充实和加强学科建设

(一)组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研究会应联合国、国际老年学会、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国际老龄联合会、国际社会学会、世界银行、国际老年人家居与服务协会、亚大地区老年学会和美国退休人员协会、第三年龄学习国际研究组织邀请,推荐并组织河北、湖北、山西、辽宁、福建、上海和北京等省市老龄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在日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匈牙利、芬兰、马德里、莫斯科、巴西、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北京、上海、成都、武汉、杭州、香港召开的老年学与老龄问题国际会议。1991年,会长熊必俊出席在日本召开的国际老年学学会第四届亚大地区老年学大会,因成功完成主持专题学术研讨会的任务,荣获了大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1993年研究会会长熊必俊、副会长朱传一应北京日报社代表团聘请作为顾问出席了在日本召开的“第四届北京-东京社会老龄化学术会议”,熊必俊代表中方在开幕式上作题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调报告,朱传一在研讨会上做了题为“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家庭养老制度变迁”的专题演讲。

(二)组织参加国内学术活动

为了集思广益,深入开展学术研究,研究会先后组织召开了主题为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年权益法律保障、以德治国、积极老龄化、老年人才开发、建设小康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学术研讨会和座谈会。

1993年为纪念毛主席诞生100周年,研究会与湘潭市委联合召开了“毛泽东与老年世界”学术讨论会,会后出版了纪念文集《毛泽东与老年世界》。

研究会协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收获在金秋》热线直播栏目;研究会成员应邀为中央和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做嘉宾和特约专家主持人;应聘为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东方银龄远程教育中心,中央和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老年知识讲座” 讲课,接受中央和省市电视台、电台,以及《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东京新闻》《中国老年报》等国内外40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与《中国老年报》联合开辟了“老年学与老龄知识专栏”,为普及社会老年学知识和宣传老年政策,发展老年科研和老龄事业服务。

(三)组织参加培训、讲学、评审和提供咨询活动

研究会先后在黄山、成都、昆明、西安、大连、青岛、杭州、海口、深圳、珠海、丹东、北戴河、哈尔滨、乌鲁木齐等十几个城市举办社会老年学、老年工作干部研讨班和培训班20多个,授课100多场,参加学习的有1500多人。

研究会成员应邀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妇联、全国供销总社、中央国家工委、财政部、文化部、公安部、铁道部、外交部、化工部、农业部、科技部、航天部、核工业部、水利部、司法部、交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气象局、国家烟草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地震局等20多个部委老干部局以及合肥、武汉、襄樊、十堰、太原、运城、大同、郑州、新乡等地举办的老干部学习班和管理干部培训班授课50多场次,参加学习的有3000多人。

研究会成员分别被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实验大学、中华研修大学、北京同颐学院、东方银龄远程教育中心等大专院校和国家培训中心聘请为客座教授、专职教授或担任系主任,从事社会老年学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受聘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评阅了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和北大社会学系申报博士生导师的校外评议人。受民政部社会进步与社会福利研究所、西南财经大学、南京市老龄协会、青海省老龄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社科联和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聘请分别担任中级科研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顾问和研究成果鉴定委员会委员。

研究会会长熊必俊先后受聘为中国老年学学会首届学术部副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社会保障委员会副秘书长、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保障协会学术委员、民政部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全国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部专家、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专家、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和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以及中国社工协会老年福利委员会、社区工作委员会、中国老年报和北京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等部门的顾问等多种社会职务。

在开展社会老年学的学术研究中,研究会获得了多项表彰和奖励,主要包括,1992年研究会荣获“全国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创新奖”,会长熊必俊被授予“全国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创新奖带头人”奖章;2006年荣获中国老年学学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0年荣获中国老年学学会杰出贡献奖、中国老年保健协会突出贡献奖等。

从社会老年学研究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随着健康老龄化战略、积极老龄化战略和和谐老龄化战略研究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老年学学科建设会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参考文献

李宝库主编《新世纪老龄工作实用全书》,华龄出版社,2002。

田雪原:《老年人口学和中国人口老龄化》,《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1。


[1]本文为纪念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成立20周年(2009年)而作,这次编入文集时对题目做了修改。2013年采用原题目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局编《同心共筑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