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接收入境隔离人员工作流程

第一节 办理入住工作流程

一、入境隔离人员入住工作流程

1.酒店服务工作人员根据隔离人员拟收住区域,提前在客房内发放服务指南,内容包括防疫要求、入住期间重要环节提醒、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温馨提示、医疗服务指引及智能一体机医学观察操作指引等。

2.隔离组团医护人员采取二级防护在医疗点做好医疗保障。

3.对需同住的隔离人员进行评估、报告专班工作人员,获得同住许可的隔离人员可于入住房间后再按照流程办理同住申请。

同住申请注意事项:①除患有疾病者(出示疾病证明或现场医生评估)、儿童、孕妇、年龄大于70岁的老年人可现场许可同住外,其他同住申请当晚均不办理,须海关核酸检测结果发布后方能申请同住。②申请同住人员,可现场派发同住申请书(附录1)及同住承诺书,隔离人员回房间填写。

4.隔离人员下车后,安保人员负责清点人数及维持现场秩序,提醒隔离人员保持1m间隔,注意手卫生。

5.酒店服务工作人员指引隔离人员前往客房。

6.所有隔离人员下车后,消杀组工作人员对隔离人员所经路径进行消杀。

7.隔离人员全部入住后,核对隔离人员实际到达人数与“一码通”系统及运营管理系统总人数是否一致。若系统登记人数跟实际情况不符,则联系专班工作人员处理。

8.电话/广播提醒隔离人员尽快根据医疗服务指引及智能一体机医学观察操作指引在智能一体机上完成入住办理,阅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并确认、签名,若隔离人员无法自行完成,则电话告知并协助代签。

9.提醒隔离人员24小时内完成“心理健康相关问卷”“健康排查”“医学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及“健康上报”。若隔离人员无法自行完成,则协助填写。

10.提醒隔离人员需在入住48小时内完成目的地申报,隔离人员可通过自行扫描运营管理系统推送至智能一体机的目的地申报二维码,在“一码通”系统上完成目的地申报。若隔离人员无法完成自主申报,则由隔离组团医护人员电话询问其基本信息及目的地后,代为填写。

工作流程见图2-1。

图2-1 入境隔离人员入住工作流程

二、隔离人员入住办理代签工作流程

隔离人员在智能一体机上完成入住办理后,方可进行后续一系列相关问卷填写、核酸任务生成等工作。因此,工作人员应提醒隔离人员入住客房后尽快办理入住,如在运营管理系统收到隔离人员点击延迟办理入住的报警,须立即致电隔离人员告知其立即办理入住,对于不知晓智能一体机操作的隔离人员,协助代签。

1.运营管理系统代签操作流程

登录运营管理系统→留观管理→留观人员档案→即将到站人员→选中相应人员→签到→根据隔离人员相应信息填写→确定提交。

2.小程序代签操作流程

医护人员使用“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小程序→点击代填申报→选中相应隔离组团→选中×栋×楼→选中正确房间号→核对隔离人员信息→选择个人信息补充采集代签→采集证件类型→内地居民身份证→采集证件号码→输入隔离人员身份证号码→隔离人员是否签署纸质文件→选择“否”→代签理由→填写实际理由(如:隔离人员不会操作)→提交。

【备注】

如未能及时确定隔离人员身份证号码,则采集证件类型选择“其他证件”,先填写“隔离人员护照号”,与隔离人员确定身份证号码后再修改采集证件类型。因核酸采集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要与注册官方线上防控平台(如广东的粤省事)的证件信息保持一致,因此有内地居民身份证的隔离人员优先录入身份证号码。儿童无身份证的,证件类型选“其他证件”,证件号码为出生证号码。港澳居民国籍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证件类型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国籍为“中国台湾”,证件类型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申请同住工作流程

1.可申请同住的人员

(1)4类特殊人员:①年龄为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②年龄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③孕产妇;④因患有基础性疾病(需出具诊断证明)等原因不适宜单独隔离的人员。

(2)涉及3种特殊情形人员:①经心理医生评估具有自杀倾向的人员;②有既往突发疾病史的人员(需出具病史证明材料);③经公安机关判定不适合单独居住的涉案人员。

(3)夫妻。

2.限制申请同住的人员

(1)曾被诊断为新冠感染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

(2)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者。

(3)14天内有新冠感染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包括密切接触者(简称密接)、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

(4)高风险地区隔离人员和入境航班同航班出现3人及以上感染时,隔离组团要综合研判从严审批。如确有特殊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3.原则

(1)“同住一房”申请要求:集中隔离人员原则上“单人单间”。符合“同住一房”条件的对象,在尊重本人意愿、进行风险告知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同住一房”。所有申请“同住一房”的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订同住申请书、申请同住承诺书,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负责人审批后向属地(原)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报备。医务人员等对符合申请同住条件人员的陪护人员进行评估,符合条件方可共同居住。

(2)同住人员需加强健康管理。

(3)上述4类特殊人员无陪同者需签署免责承诺书(附录2)。

4.具体操作流程

(1)评估:

办理入住时,医疗组对申请同住隔离人员进行评估登记(登记房号、姓名及关系),查看同住相关证明,符合条件者方可共同居住。

(2)签订:

办理入住结束后向同住隔离人员派发同住申请书及申请同住承诺书并告知填写相关注意事项、告知隔离人员提前准备同住相关证明(可包括:①老年人与监护人需出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个人页;②未成年人与监护人需出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个人页或监护人身份证及未成年人出生证明;③孕产妇及3种特殊情形人员与监护人需出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个人页及相关证明;④夫妻需出示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同住相关证明需拍照留底(注意:若户主a与b、c 3人同住,ab及ac均须签订同住申请书及申请同住承诺书;若户主a与b、c、d 4人同住,ab、ac及ad均须签订同住申请书及申请同住承诺书)。医疗组筛选出符合上述4类特殊人员而无陪同者,向隔离人员派发免责承诺书并告知填写相关注意事项。

(3)回收:

回收并查看同住隔离人员同住申请书及申请同住承诺书或免责承诺书,若有错误当场改正或重签,对同住相关证明拍照,一房一档发至信息员。

(4)汇表:

隔离组团信息员将同住申请相关文件照片(包括证件照片)汇总压缩打包,填写同住人员审批登记表(附录3),医疗组签名后扫描与照片压缩包一起发至轮值专班工作人员签字。

(5)台账:

信息员将轮值专班工作人员签名后的总表与一房一档信息汇总至同住人员统计表(附录4)形成台账。

【备注】

符合4类特殊人员无陪同者,隔离人员无法签署免责承诺书的,可让隔离人员念一遍免责承诺书内容并录视频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