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海边的人

儿时,家居住在延海,出生前,父亲是死了的,母亲将我养大,我也考上了本市的三本,但家中贫困,不得不放弃学业,去当了个渔民,但当的也不久,在这期间,母亲给我寻了个老婆,她是其它镇的,与我相同都是基督教教徒,但家中实在没钱,婚礼也只能简单办了,我对我的妻子其实有很多的愧疚,我一生下来得了病,结婚后发了烧,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且医生给我开错了药,导致我的听力大不如从前了,只能别人在我耳边大声的讲话我才能听到。但这些困难未能将我击倒,我和我的妻子还是照样的生活下去,我在海里面养起了牡蛎,我的妻子去找了份工来做,日子好歹能过得下去,过了些日子,我妻子怀孕了,诞下一名女婴,我的母亲对这件事十分重视,她以为头胎是个男孩,但虽说是女孩,但我的母亲对她也不好,后来又生了个女儿,女儿生出来在我妻子肚子中挺闹腾,我母亲天真的以为这是儿子,于是呢便买了鞭炮,等艺术生那边可以放起鞭炮来向他人炫耀自己有了个孙子,而在第三胎中,生了个儿子,我的母亲是接大欢喜,但我也知道我的母亲只对我大女儿和小儿子比较关照,而我的二女儿她却并不这么关照,我和我妻子每个月赚的钱都要上交母亲,小女儿身体也是瘦的很,于是我和我的妻子变到海边挖牡蛎壳去卖,有了些钱并给我小女儿买些吃的,后来他们都上学去了,小二女儿学习成绩算得上好,但是并不怎么爱学习,经常逃课,于是我的妻子在他三年级的时候便让他退学了,我的大女儿上了初中,但只上了初一也便不学了,而小儿子挺努力的,去上了大学对我,而言也是一份骄傲。

后来他们都长大了,大女儿嫁了人,二女儿也嫁了人,但二女儿的第一次婚姻并不好,她的丈夫对待我的二女儿并不是很好,想出去抽烟赌博,这并不是好的,虽说诞下一个女儿,但两个人也是离婚了,我女儿的女儿判给了她的丈夫,因为我女儿并不能承受这么多的代价,因为家中实在贫困。小儿子后也结了婚,在金井买了套房来居住那也便是好的,后来大女儿生了两个儿子,我小女儿再婚了,也生了个儿子,和我的小儿子生了一儿一女,到了目前家庭也是温馨和睦的,但我发现我的身体是不好的,我去了厦门的医院,在那待了很久,但我的小女儿和大女儿会来陪伴着我,我的小女儿常伴我去周围的地方逛一逛,因为医院靠的是海,他也常带我去看,我十分喜欢海边,因为我是从海边出生的,自然也是爱海的,从厦门回来后,我活了六年,这六年间我的孩子孙儿们都陪伴着我,我也是十分的欢喜,但时间不长了,我也是该离去了,去天国,去见上帝了。我回顾我的一生,在我你是前的几个小时,那时我就在我们当地的一个大医院里面,虽说算大,但也算小,店里大部分都是实习医生,我去了ICU去急救了,后来我被救护车送回了家里面,我的女儿帮我穿好了衣服,我便两腿一蹬,以前我写了封信,寄给了那将我耳朵指的难以听到别人讲话的医生,我告诉他并不因为此而自责,我虽然耳朵并不大,能听清他人说的是,但好歹我有个幸福的家庭,有儿女,也有孙女,我的一生也没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