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主要目标和指标

第一章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总体符合预期

《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目标,并从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五方面提出了20项主要指标。按照“时间与进展基本一致,适度超前”的原则,对《纲要》主要指标是否达到预期进展进行监测研究。结果显示,这些目标和指标的实现情况基本达到预期进度要求,主要指标中16项基本符合或快于预期,4项相对滞后。4项指标提前实现,分别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能源综合生产能力;5项指标快于预期,分别是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森林覆盖率;7项指标基本符合预期,分别是GDP增长、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城镇调查失业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人均预期寿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4项指标滞后于预期,分别是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需要给予高度关注。“十四五”中后期,建议从“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补齐不符合规划《纲要》进展的主要指标短板”和“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调整部分指标为中国式现代化指引方向”两方面发力,为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