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结构的机能,建立高效率的生产力系统

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运动和增长是一个渐进的累积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3]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人摆在完全被动的位置上。生产力运动在某一横断面上所呈现的状态,实际上很多是人为造成的。人们可以认识生产力运动的规律,按科学合理的原则去调整现状中某些不合理的方面,这也是遵循生产力运动规律的一种形式。因此,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对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现状中某些不科学的方面加以调整,这也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改革和加速发展的基础。

调整改造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现状有两种基本方法。一是增加对生产力建设的投资,扩大生产力的规模,提高生产力要素的质量。这是一种靠外力支撑的“硬增长”。这一途径对生产力基础薄弱的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是很必要的,但毕竟不是高明的方法。而且,我们不要忘记三线建设的教训,也就是说,“硬增长”也要讲求科学化,倘若违背了生产力的运动规律,就不能达到增长的目标。二是通过调整生产力内部结构,使之互相协调、配合默契,从而提高生产能力。这可以说是一种“软增长”。这一途径对于资金不足的少数民族地区而言显然更具现实意义。

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现状以及发展生产力两种基本方法的不同含义,我们认为,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现状的较为科学的途径,必须是“硬增长”与“软增长”互相结合,并统一到一个中近期目标上,即改善生产力结构的机能,建立高效率的生产力系统。这一目标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生产力具有结构的整体性

生产力是一个系统,它并不是几个生产力要素的简单集合,而是相关要素相结合的有机整体。单个生产力要素是无所作为的。尽管少数民族地区各种现实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很丰富,但如果不与其他相关的生产力要素相结合,就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能力。红水河的开发若没有一系列配套的工程设施和管理,水力就不可能转化为电力。可见,生产力是一种整体的力量。生产力作为一种整体的力量,就要求构成这一整体的各部分互相协调、互相促进,而不是互相抵制、互相摩擦、互相内耗。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配置不平衡状态及区域生产力系统中的一些“卡脖子”环节,正是缺乏结构整体性的表现。若区域内部乃至区域之间生产力的布局缺乏有机联系,就不可能形成协力;若没有整体的和谐,就必然是高代价、低效益。拿一个企业来说,仅有良好的机器设备,而缺乏良好的管理,就不能形成良好的效益。在产出之前,企业的一部分能量实际上已经被消耗在“管理不善”这一环节中。因此,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现状,必须首先提高生产力结构的整体性。新形成的生产力要素一方面必须实现相互之间的均衡配套,另一方面应该与将纳入的区域生产力系统相协调。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低效建设,重视原有生产力基础的改造和提高。表现在建设资金的投入上,就是要摒弃“假、大、空”的形式主义,重视所形成的整体效应。资金的具体投入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是用于基本建设,还是用于更新和改造,抑或是用于劳动者培训等,都应该有助于完善生产力结构的整体性。生产力结构的整体性是形成经济发展整体效应的基础。

2.生产力具有现实的创造性

尽管生产力就其功能和存在状态来看是现实的,而且具有创造能力,但是假如生产力的布局不合理,或生产力要素的配置不平衡,就会减弱甚至丧失生产力的现实创造性。如三线建设大量设施的闲置和无形损耗,少数民族地区大批可利用资源被闲置和浪费、大批有用之才得不到合理的利用,这些现象事实上已经严重削弱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现实创造性,使部分生产力要素失去了实效性。可见,提高生产力的现实创造性,是增加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总量和改善生产力结构机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要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现实创造性,改变生产力要素的潜在状态,就必须对目前部分布局分散、利用不足的生产力要素重新进行合理的配置和调整,加强各要素之间的有效协作,使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比如,西南三线工业应该尽快进行调整,加强企业之间、三线工业与地方工业之间的横向联系,部分确无出路的企业宜尽早搬迁、改造、转向,减少设施闲置的无形损耗。可以想象,若这一半以上的设施从沉睡状态中苏醒过来并被纳入西南生产力系统之中,则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来说,将是一股巨大的推动力。再如,在人才管理上,若能用人之所长,使之各展所能,便可缓解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短缺的紧张状态。这部分能量的释放还有利于提高生产力要素结合的质量,增强生产力的现实创造性。可见,重视提高生产力的现实创造性,使潜在因素转化为现实因素,显然比大规模地新增设施和引进人才成本更低、效益更好,也更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

3.生产力具有环境的适应性

生产力作为一般的概念是抽象的,而作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却是具体的。每一种具体的生产力结构都有其特定的环境适应性。也就是说,生产力的运动总是在一定的区域空间进行的。因此,构成生产力的结构整体及其运动方式就必须体现出区域的特点,与区域环境相协调。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区域辽阔,各个小区域之间的地理、资源、人文环境等差异很大,区域特点突出。这就要求生产力要素的组合必须从实际出发,区域生产力系统的形成应与各个小区域的环境特点相适应,保证生产力系统有更为和谐的运动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生产力系统的运动效率。青海省1965年以后新建的26个重工业企业之所以经济效益不高,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少对本区环境的适应性,从投入到产出都没能与本区环境形成有机联系;相反,青海毛纺厂、茶卡盐厂、察尔汉钾肥厂等企业之所以能获得较高收益,就在于其能与当地资源优势相结合,微观生产力系统的运动与区域环境相适应。由此看来,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环境适应性,也是完善生产力结构机能中不可忽略的重要方面。而要达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正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环境的实际,从工程项目的选择和布点到区域生产力系统的形成,都应与区域环境相和谐、融为一体,使生产力系统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从这一精神出发,生产力的新增投资就不会增长为区域经济的“肿瘤”,而是成为生产力系统与区域经济统一体的有机因素。

4.生产力具有不断演化进步的活性

生产力从本质来看是不断运动进步的活体,运动和创造是它存在的意义和内涵。静止的状态与生产力的本质是矛盾的。少数民族地区部分生产力的静止状态是一种违背生产力本质的畸形。与历史的进步相比,静止就是落后;与生产力系统的整体性相对应,畸形就是结构的不健全和正常机能的坏死。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很少变化的耕作、操作方式,事实上已经造成了大部分边远农村经济社会的“死寂”和工业经济的严重滞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育产生了深刻的消极影响。因此,必须尽快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这种静止状态,重视对传统生产力要素的更新和改造。应该通过推广新的耕作工具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改善农业生产力系统,改变粗放经营的耕作方式;通过推广新工艺、改造旧设施、引进新技术、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改善传统工业的微观生产力系统。只有改变少数民族地区广大农牧区和众多工业企业生产力的静止状态,使这些地区的生产力系统滋生出新的机能,形成不断演化进步的活性,少数民族地区总的生产力系统才可能有较好的运动环境;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才可能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5.形成多层次有重点发展的生产力系统

假如把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看作一个总系统,那么它实际是由各个区域的分系统构成的。因此,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在分布及发展程度上的不平衡状态,应该在少数民族地区形成多层次、有重点发展的生产力系统。

第一,根据不同空间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系统可分为三大层次:第一层次为农村生产力系统;第二层次为中小城镇生产力系统;第三层次为大城市、大经济中心生产力系统。这三个层次在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总系统中的地位、作用各不相同,因此生产力的发展策略也应有所差别。从形成相对集中的生产力规模来看,大城市、大经济中心生产力的实效性最优;中小城镇有联结大城市和广大农村的功能,从少数民族地区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来看,其居于重要的经济发展战略地位,多数中小城镇也已初具生产力规模;广大农村的生产力则显然还很分散,缺乏一定的规模。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层次布局和新的生产力要素的投入应该:从实际条件出发,对第一层次生产力系统进行必要的更新和改造;进一步完善第三层次生产力系统,扩大对周围经济区域的辐射力;重点发展第二层次生产力系统,一方面与第三层次生产力系统相衔接,另一方面带动第一层次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按微观生产力系统的规模来划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系统也可分为三大层次:第一层次为农村家庭经营及手工作坊的生产力系统;第二层次为中小企业的生产力系统;第三层次为大型企业的生产力系统。这三个层次生产力系统的发展也有不同的意义和内涵:第一层次分布广泛,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改造地位;第二层次数量多且有一定的规模,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普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层次是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的主导,但数量少、辐射面有限,而且明显超越了一般的现实能力和需求。根据这三个层次的特点,中近期少数民族地区微观生产力系统的布局重点应是以第二层次为主,根据发展条件及总体布局的需要适当发展第三层次,通过第二层次对第一层次进行更新和改造。

第三,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特征来划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系统还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手工及简单工具为特征的中世纪式的生产力;第二层次是以旧式机器设备为特征的近代生产力;第三层次是以当代生产技术为特征的现代生产力。在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力总系统中,现代生产力为数较少,而且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尚无法驾驭;近代生产力具有较深厚的基础,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有普遍意义;中世纪式的生产力仍然占据一席之地,但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来看是需要被摒弃的。因此,现阶段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发展重点,应该放在加强对近代生产力系统的更新改造和调整完善方面,而现代生产力系统的完善和发展只能量力而行。

从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系统的层次分析可以看出,多层次的生产力系统在具体的层次发展上是有所侧重的。总的来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中近期,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布局和投入宜以中小城市、中小企业为主,改造和发展以适用技术为特点的近代生产力;完善重点城市的生产力系统,量力发展以大型、先进工业企业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生产力;重视对以农村为主要阵地的中世纪式的生产力的改造。相信多层次、有重点的布局和发展,必将有利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结构的机能,提高生产力系统的运行效率,从而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加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1]本文原载于《民族研究》1988年第6期。

[2]资料来源:体制改革探索编辑部《西南三线工业调整改造战略研究》。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