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节学派的经济危机理论

调节学派不认同新古典经济学的外来冲击造成危机的观点,认为经济危机可以从不同层次来解释,他们从对资本主义特定历史条件下资本积累过程与经济发展过程的统一认识上入手,将经济危机划分为五类,并逐一进行解释。第一类是外部扰动造成的危机。这类危机是因为某一既定实体的持续再生产受到阻碍,或者是与自然灾害相关的短缺造成的,或者是由源于外部事件或战争的经济垮台而造成的。这种危机既不是因为调节模式的正常运行出了问题,也不是因为积累体制的衰竭而造成的。第二类是周期性危机,这种危机是在一个既定国家某个时期的主导调节模式内发生的,它只能部分且缓慢地影响主导制度形式,而且它是一个稳定发展模式中调节机制的必要组成部分。第三类是调节体系的危机。与主导调节模式相联系的机制被最终证明不能克服不利的短期趋势,因此在这样的时期出现的危机就被定义为调节体系的危机。当局部不均衡逐渐聚集并不再能被现行社会经济程序予以处理的时候,调节体系的危机便出现了。第四类是发展模式的危机。这类危机是由达到最本质制度形式的极限以及这些制度形式之间矛盾的产生来定义的。这类危机是由于最本质的经济模式出了问题而导致的危机,比如生产组织、资本增殖过程、价值分配以及社会需求的组成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而导致的危机。这类危机是由于经济再生产动态过程受阻的问题而形成的,因而是比较严重的危机。第五类是主导生产模式的终极危机。当一种经济结构达到一种制度形式安排的极限,对现行社会关系集合的最基本层面提出挑战时,这类危机便产生了。这类危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危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