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裴云宣笑笑不做声,反而辛文姬直点头。

望向裴云宣眼中的情意,深的叫人想忽视也难。

他们坐在我亲手栽种的桃花园里,聊着两人将要结成连理的喜事。

可只有我看的出,辛文姬的笑容里多克一抹郁色。

十来天已过,我的躺在石莲台上,纹丝未动。

她心急了,明明以往我每次都能醒来,为何这次不行?

她一身火红祭司袍也压不住眼里的焦躁,围着我的尸身转了几时圈。

她看了我一眼又一眼,可我还是不动。

最终她咬牙切齿地吼道:「莲清,你再不醒!我就要嫁给裴云宣了,连带着那把宝剑一起。」

我眼里满是讥讽,静静地看着她发疯。

她死死地盯着我惨白的脸。

突然,我的身体猛地动了一下,她眼神一亮,立即扑到我胸前察看。

可我一早知道,那不过是她上次发疯,将我尸体上染了酸梅酒引来的虫子作祟。

她眼里的光暗了,眼底渐红。

半晌,她似是疯魔一般,歇斯底里吼道:「我只是射了你一箭,你至于这么小气睡这么久?你第二次被人做成人彘,被野狗撕碎了都没事,这次又闹什么!」

她话一出,我渐渐透明的魂体,情不自禁地抖了抖。

不为其他,死的太疼太惨。

可这一切都拜她所赐,裴云宣被前朝余孽惦记,怕死又想出去玩,于是辛文姬让我穿上他的衣服做他的活靶子。

被撸的那晚,我先被人挑断了手筋脚筋,后又被斧头一下下砍断手脚塞进一个装满烈酒的坛子中。

全身被泡在酒坛时,那烧心的疼恨不得让我咬舌自尽。

可我却愚蠢地等着辛文姬能来救我。

可辛文姬仿佛忘了我,天天陪着裴云宣四处游玩,再没派人来救我。

再后来,我被扔在乱葬岗上,活生生被野狗撕咬,分食。

皮肉不剩。

后来,我得了一种病,见狗就颤抖不止。

思绪抽回,就看到辛文姬涨的通红的脸,她恶狠狠地踹了我身体一下:「你既然那么想死,那我就成全你。」

她眼里癫狂之色明显,随手取下身后利刃,朝我尸体一步步靠近。

我闭上眼,再不忍心看。

次日一早,她就宣布脱去大祭司只为,要嫁给三皇子裴云宣。

有人问他,跟随我多年的莲清怎么办?

辛文姬冷着脸讥讽道:「自然是赶出府去,乡野之子,配我几年已算是大造化。难不成还想与我偕老?笑话!」

我苦笑着点头,说的没错。

我可不就是个笑话!

至此,裴云宣住着我的院子,拿着我的宝剑,和我的女人耳鬓厮磨。

这场仗,他赢得彻底。

而我即将,魂飞魄散。

十二日后,辛文姬见我一成不变地躺在莲台上,一丝变化也无。

她终于怒了。

她一把拖起我的尸体重重掼在地上,眼底猩红地大吼:「别装了!再不醒,再不醒!我就将你全身的肉全割了,喂给裴云宣!」

我轻叹一声,摇摇头。

这人,怕是要疯了。

下一秒,「嘭」一声,她手上的利刃直直摔在地上,她像是被什么咬到一样,发着抖。

嘴里呐呐道:「怎么会有这些,昨天还没有……昨天还没有!」

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一把挥开我的长袍,双眼紧紧地锁住我全身。

可惨白的身躯上,早已长满了块状瘢痕和吓人的青紫。

生前所受的全部瘀伤,此时一一显在我身上。

密密麻麻,可怜又恐怖。

即便我已经死了,只要一想到挖心之痛。

止不住红了眼。

心口被箭矢洞穿的伤口,被利刃挖心的创面,好大一个口子连接着一片青紫,正是她亲手所为。

那些块状的瘢痕……竟是……尸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