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你的歌声里,有着怎样的曾经

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穷困和爱;越想隐瞒越欲盖弥彰。人有三样东西是不该挥霍的,身体、金钱和爱;想要挥霍却得不偿失。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挽留的,时间、生命和爱;想去挽留却渐行渐远。人有三样东西是不该回忆的,灾难、死亡和爱;想着回忆却苦不堪言。

——《洛丽塔》

期末成绩已出,我以良好的成绩通过了全部考试,这让我在离开之前悄悄松了口气。幸好,前些日子的悲伤并没有影响我太多情绪,下学期不用补考了。

暑期将至,同学们开始收拾东西,三三两两准备回家。我的行囊也已打好,一个大大的登山背包。宁霜看着我如此简洁的行李,不禁摇头道:“苏予唯,你这是在效仿驴友吧,一个包走天下啊!”

我呵呵地笑:“带那么多东西太麻烦了,就这样吧,简简单单的就好。”

她走过来站在我身边,问我:“明儿就走了,今晚想不想放松下?”

见我一脸茫然,她叹了口气:“就是去酒吧HAPPY一把啊!大姐,你又不是没去过,干嘛露出这么纯洁的神情啊!”

我想了想,发现自己晚上确实无事可做,于是应承下来:“好吧,那你说好了,就呆一会儿咱就走!”

宁霜拍着胸脯跟我保证:“放心吧,我办事儿有谱,绝对不会耽误你明天的行程!”

我早就该想到,世上最不靠谱的是男人的海誓山盟,而比海誓山盟还不靠谱的,就是宁霜的保证。

下午的时候,她说有事,要临时出去一趟,让我晚上七点在Paradise等她。我傻了吧唧地跑过去,等啊等啊,一直等到八点半,她依然没来。打电话,她的手机居然始终无法接通!

我想走,却又怕她来了之后找不到我。于是给她发了条短信,告诉她,我最多等到九点半,她再不来,我就回宿舍。

百无聊赖地要了一杯长岛冰茶,很久不喝这么烈酒,猛地几口灌下去,脑子便感到有些眩晕。

我看着面前让人迷醉的灯光,听着乐队歌手歇斯底里的歌声,没有缘由地,眼泪突然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那么喧嚣,那么繁华,却又那么虚无,那么空洞。

我爱的人,不知所踪;爱我的人,不知何处。

最后的最后,这个世界就只剩下了一个我,而他们,都成为幻影,给过我最美好的时光,却最终离我而去。

一个人坐在我的面前,一把夺过了我手中的马克杯,我泪眼模糊地看着他,大脑依然晕晕乎乎的,看不清,看不真切,潜意识里却又迫切想要确认他的身份,确认他对我来说是安全无害的。

我问他:“你是谁?”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反问了一句:“你不认识我吗?怎么,喝醉了?”

我歪着头看他:“江裴?你回来啦?”

这一次,他没有出声,沉默片刻之后,他突然走过来,先是伸出手轻轻抹掉我脸上的泪,然后握住我的胳膊,缓缓将我搀起。

我只听见一个低沉温和的声音自头顶上方传来:“丫头,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

坐在酒吧门口的台阶上,冰冷的夜风拂过我的脸,我被冻得瑟缩了一下,意识也有瞬间的清醒。

然而很快,头脑便又沉了下去。

当那个高大的身躯像是电线杆一般伫立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很傻冒地推了一把,见没有推动,我于是自言自语地说:“这个电线杆好碍事啊!明儿得跟老板说,让他把这破杆子移开!”

“呵呵,你说我是电线杆?”“电线杆”突然开口,倒把我吓了一跳,他问我:“那你觉得应该把我移到哪儿去啊?”

我鼓着嘴想了想,然后打了个哈欠,指向马路中央:“就到那边去吧,当个红绿灯或者标志牌,反正别在这里挡路就好!”

“电线杆”哈哈地笑了起来,他摸了摸我的脑袋,声音格外温柔:“傻姑娘,你还真是醉得不轻啊!”

我也嘿嘿地笑,将头放在他温暖的掌心间蹭了蹭,然后……我很神奇地靠在他的掌心间,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是凌晨,窗外的天色依然昏沉,一室昏暗。

昨夜的宿醉让我的脑袋格外疼痛,我呻吟了一声,然后懵头懵脑地从床上爬起来,在听到宿舍内姐妹们均匀的呼吸声时,不禁有些怔忪。

昨天晚上的情形,我其实是记得几分的,只是意识混乱,当时也有些借酒装疯罢了。我记得有人来酒吧找我,是个男人,他将我带走,我却把他当成了电线杆,还让他到马路中央去当红绿灯……想想自己丑态百出,我捂住脸,忍不住要干嚎两声。

我大约知道那个人是谁,可是再去道谢或者怎样,只会让彼此尴尬。每次都让他看见我最狼狈的姿态,尤其这一次,如果让他觉得我是在买醉……我不想让他看轻我。

所以,只好沉默。

轻轻地收拾好东西,拎起包,我决定对宁霜、对宿舍的这群姐妹不告而别。

直到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手机短信铃声响了一下。我打开,然后看到宁霜的短信。

她说:我知道你走了,刚刚你收拾东西的时候我就已经醒了。予唯,我想跟你说声对不起。昨晚我其实已经去了酒吧,可是我看见黎昕臣坐在你对面,他对着你那么耐心,看着你的眼神那么温柔。那是一个男人看自己喜欢的女人的眼神,真的。我没有办法打断你们的那种默契,所以我离开了。予唯,我想,也许江裴并不是你的最好选择。

我默默看完,然后轻轻地按下删除键。

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那么,就无须再庸人自扰了。

离开的这一天天气真的很好,阳光暖暖的,懒懒的,照在人的身上,连心似乎都变得平静而又温暖。

去火车站的路上,我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我要出门一趟。

她在那头阴阳怪气地答了一句:“你决定的事儿,自己做主就成,不用跟我汇报!”

我无可奈何,每次跟她说话她都是这样,我虽是她女儿,可我根本就感觉不到一个母亲对孩子的那种爱。不过我还是很感谢我的父母让我看到这个世界的精彩,虽然后来,他们并没有尽到太多为人父母的责任。

难得她今天对我没有冷言冷语,于是我好脾气地跟她解释:“江裴家里出了点事情,他离家出走了。我得去找他,不然我放心不下。”

果然,一听到“江裴”两个字,她的语气明显和缓下来。她“哦”了一声,道:“是去找江裴啊,那你注意安全,找到了跟我说声。”

也难怪,如果换做我,每月我女儿的男朋友给我一笔固定的款子,供着我吃香的喝辣的,我也得像供佛一样把他供起来。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亲,可在我想来,她所看到的,大概只是江裴手里的那笔钱和他江氏继承人的身份。

不过,估计母亲的计划很快就要打水漂了。她满心欢喜地想让我嫁进江家霸占那些财产,然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是因为她现在还不知道,取代江裴的人已经来了。连江裴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以后,谁还有心思顾及她的死活?

这年头,甭管什么亲属朋友,有钱了才是大爷,没钱管你是我的谁!

公交车拐了个弯,停在了站前街的站台前。

我看着远处火车站上的大钟,不禁叹了口气。原本公车不是停在这里,只不过因为最近火车站翻修改造,直达的公交全部更改线路,由此也招来颇多的怨言。

我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下了车。

站前街到火车站其实还有一些距离,有两个方法:要么穿过一条本市最著名的红灯区小胡同,最多5分钟就能走到;要么绕弯走大路,相对来说要远一些,约摸10分钟左右。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走胡同,毕竟,背的东西不算少,我实在不愿让自己太累。况且,光天化日的,打劫的还得掂量掂量这么做划不划算呢。

我的想法果真很傻很天真,就算看到了胡同里稀稀落落的两三个人,也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那个倒霉鬼。

我忘了,当一个人以抢劫或者盗窃为生的时候,第一次时还会害怕,但是第二次、第三次,熟悉了之后,他就麻木了,毫无忌惮了。

更何况,在社会上的种种因素威胁到他生存的时候,保命最重要,谁还在乎会不会被抓?

所以,当我感觉到身后的包被人猛拉了一下时,我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大脑一片空白的间隔,我已被那个重大的力道连带着转了一个圈,然后重重地跌坐在地上,摔得我满眼都是金子。可即使头晕目眩,我依然能看见那个抢我包的人——是一个个子不高、体型有些发胖的中年男人。

幸好,在我摔倒的时候拽了一下包带,所以他并没有很顺利地抢走,而是在随着我摔倒时的引力向前趔趄了一下,既而才抢走我的背包,仓皇夺路的。

看着他呼哧呼哧的背影,我又气又急,想起身,却发现下半身传来一阵剧痛,尾椎像是被摔断了一般,疼得撕心裂肺。

可是一想到我的钱包、车票以及身份证都还在劫匪手里,我就像是奥特曼附身一样,用最大的意志催眠自己站起来,大喝一声:“混蛋,哪里跑——!”

我这一声气壮山河的吼声吓坏了刚从一截粉色帘子里钻出来的小姑娘,她看着我龇牙咧嘴痛不欲生的表情,和大步向前似要壮烈牺牲的动作,不禁抖了抖,然后连忙又钻回了帘子里。

我几乎是用尽了吃奶的劲儿去做这次冲刺。就在我上前一把拽住男人,内心的小宇宙得瑟地直跳并大感幸运的时候,男人突然回头,一巴掌挥过来。

啪的一声,我傻了。死死攥住包带,看着他,却不会开口说话了。

“臭娘们儿,胆子还不小!让你追,让你给老子犯贱!”

满口的粗话从他满带口气的嘴里蹦出来,紧接着,他伸出手将我重重一推,我一不留神向后踉跄了一下,他趁机扯过包带,准备离开。

我痛得眼泪都出来了,可是想起自己的包还在他手里,于是强撑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冲上去,拽住他,拖住他的腿不让他走。

然而,男人与女人的体力及耐力差距,从打架斗殴方面就可以很清晰地判断出来。谁胜谁负,其实根本就无需多言。

他一脚将我踹开,喘了几口粗气,然后骂骂咧咧地拎着我的包,走了。

胡同里真的太清冷了。大概是最近全球经济萧条,连皮肉生意都不好做了,打了半天,骂了半天,居然没有一个人出来管这摊子事。

躺在地上,我悲哀地想,如果他再给我几脚,大概我就要去见上帝了。虽然前面不远处就是喧嚣的大街,可是我也已经没力气走出去了。

一个包而已,跟命比起来哪个更重要呢。我真是想不开。

就在我寻摸着闭上眼,打算去见革命先烈的时候,突然听到有谁大喊一声,紧接着又是一连串的咒骂、厮打声,我闭着眼睛装尸体,不想再去管外界的一切嘈杂。

然而没过多久,有脚步声向我这边走来。一个略微低沉的嗓音自头顶上方想起,无比熟悉,无比亲切。

我再也没办法装下去了,只得睁开眼慢慢坐起来,在看清来人之后,我用自己肿得像猪头一般的脸对着他,很冷场很泄气地说了一句:“黎昕臣,你故意的吧?怎么每次我一出丑,你就出现了呢?!”

一只巨大的背包被轻轻放在我的脚边,他蹲下来,担忧而又震惊地看着我,第一句话不是问我被抢的经过,也没有询问我好不好的意思,而是说:“我带你回家上点药,你现在需要的是休息。”

我嗫嚅道:“可是,我要赶火车……”

“都这样了还赶什么火车?!”他的声音突然提高了一个八度,语气凛然,像是生气了一般。我呆呆地抬起头望向他,不明白哪里惹到他了。

见我这副白痴的表情,黎昕臣的语气瞬间又缓和了下来,他伸出双手扶起我,帮我拍拍身上的灰,然后再度拎起我的包,说,“走吧,先去我那儿换身衣服。你这个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把你怎么着了呢。”

看着自己狼狈不堪的样子,我点点头,很顺从地坐进了黎昕臣那辆黑色的路虎览胜上。

路过火车站的时候,我再度抬头看那只巨大的钟表,十一点52分。

火车已经开了,是我自己延误了时间。

“刚刚估计吓坏了吧,你可以先闭着眼睛休息一会儿,到了我叫你。”看到我沮丧而又失落的样子,黎昕臣一边开车,一边随手打开音箱。

CD里播放的音乐是罗大佑的《滚滚红尘》,那个年代的歌曲,经典而又动人得像是一首情诗。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

轻柔的旋律中,我的意识渐渐模糊。然后,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江裴,梦见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夜晚10点,Paradise酒吧,乐队在唱歌。穿着一身G-STAR的主唱用他细腻而又温润的嗓音演绎着罗大佑的《滚滚红尘》,这个人很眼生,我可以确定,在PARADISE混了小半年,我从未见过这个人。

应该是新来的吧,可是,他唱的这首歌,还真是唱到了我的心坎里。

于是,我几乎是不由自主地走到了表演台前,正对着那位主唱,没有麦克风,就这么清唱着为他和声。

闪烁旖旎的灯光下,他微勾唇角,目光定定投向台下的我,眼中闪过一丝好奇和兴奋。

一个细腻温润的男声,一个略带嘶哑的女声,两种音色在副歌部分巧妙地融合重叠在一起,形成一种鲜明而又融洽的听觉冲击。

一曲落下最后一个尾音,我冲他笑了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看他们的表演。

今天的演出结束得早了些,刚刚11点半。我百无聊赖地坐在角落里抽烟,雪白的大卫杜夫,一根一根,像场诉不尽的离殇。

正想着是不是该回家了,一双修长的腿出现在眼前。我没有抬头,依旧玩着手中的大卫杜夫,然后听见刚刚那把天籁般的嗓子在头顶轻轻响起,他叫我:“哎,小妞儿……”

“嘘……”我抬头,右手食指贴近嘴唇,向他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你听,烟在尖叫。”

将烟头没入盛满啤酒的烟灰缸,嘶的一声,腾起一股青烟。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手中兹兹冒烟的烟头,顿了半晌,有些惊奇地笑了笑:“不错,这比喻贴切。哎,小妞儿,话说你歌唱得真不错啊,怎么着,考虑一下,加入我们乐队,我让你当主唱如何?”

我看着他投向我的热切目光和难以言喻的兴奋表情,心里非但不开心,只觉得更加烦躁。

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清楚他的身家背景,只是以为,他跟我一样,来这里唱歌,或许为了钱,或许为了爱好。所以,对于他恶俗的搭讪,我连半分理睬也不愿给予。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若知道这家酒吧是他和他的堂哥江辰星合开的,他算半个老板,我一定不会那样明目张胆地招惹他,甚至出言不逊。

可惜,没有如果。

江裴不知道,初来Paradise的时候,我就做过主唱。我并没有非常系统地学过声乐,只是仗着自己有把独特的嗓音和自由随性的风格,就是以这曲改编后的《滚滚红尘》,赢得了酒店负责人Steve的青睐。

刚去的那一周里,我夜夜被人包场,所谓包场,便是意味着,我只能给那位捧场的贵客一个人唱。

那位贵客看起来真的很有钱,送给我的鲜花和花篮从未断过,有时离开,我会在自己的化妆间发现各种包裹。有衣服,有鞋,有首饰,有香水,甚至还有一堆国外的原装食品。

那些东西无一不拥有很高的档次,比如Prada的毛衣,比如Max Mara的外套,比如Armani的牛仔裤,再比如Dior的真我香水。

可是,即便他这样对我,我却仍然不知道这位神秘的贵客是谁。

此人不留姓名不露面,每当我问起Steve,他总是一脸神秘甚至有些八卦地看着我,笑眯眯地说:“该知道的时候自然就知道了,这小姑娘,还挺心急!”

我晕菜。这哪是心急,明明是惶恐,是恐惧好不好?!

这个人花这么大的手笔来讨好我,却又隐藏掉自己姓名,哪个人会干这么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或许世上真是有人吃饱了撑的,可是我不相信这事会发生在我身上。我虽说姿容尚可,却还不至于因为几首歌就让人五迷三道成这个样。都下了血本了还不露面,他可千万别告诉我他玩得就一心跳!

于是,我将所有东西都交给Steve,让他帮我退还给那位神秘贵客。然后,我不顾Steve的挽留,毅然离开Paradise的主唱席位,但是每晚也会来小坐一会儿,毕竟,这里的一切,于我而言都有着莫名的眷恋。

可是,即便眷恋,再想起之前自己经历的那些,我又对此事失了兴趣。

我说过,我不喜欢麻烦,不喜欢所有对我造成困扰点事情,所以,此刻当这位主唱对我发出邀请,我瞬间一个头两个大。于是我冷冷答道:“对不起,没兴趣。”

看了看表,快12点了,我将烟盒塞进包里,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突然,那个主唱伸开双臂挡在我面前:“等等,这就走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呢?”

“神经病!”这次我连正眼也不愿甩给他了,一把搡开他,向门口走去。

“神经病?你叫神经病?”他站在我身后,笑得像个白痴。

我回头,道:“我的意思是,你不但听不懂人话,脑子也有问题!”

我不知道是因为我“欲擒故纵”的姿态让那位主唱同学对我产生了兴趣,还是因为他就是个受虐狂,被我讽刺几句就觉得很开心。

总之,第二天晚自习之前,我去校门外的超市买面包,刚走到校门口,一个人影突然闪到我面前,冲着我大喊一声:“小妞儿!”

我吓得浑身一哆嗦,抬头一瞅,发现对面的人有点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见我有些戒备地看着他,他瞬间明白,我那晚真的把他当空气了。

他耸耸肩,走过来,说:“我是Paradise的新主唱,咱见过面的。”

我没反应。

“我叫江裴,你叫什么?”

我依然没反应。

这次他有点扛不住了,他走过来,斟酌了一下,然后用一种非常委婉的语气问我:“妞儿,你是不是……耳朵有点毛病?”说着,他还煞有其事地指了指我的耳朵。

看着他二傻一般的动作和表情,我终于没办法再把他当空气了:“先生,你有本事找到我们学校,怎么可能不知道我叫什么?玩笑开得差不多就行了,希望你适可而止,OK?”

他笑了,眼睛弯成一潭墨渊,他的笑容懒散却又自信的,那种自信像是闪光的金子,不容忽视,却又带了一丝痞气。

“好吧,苏予唯,之前送你的那些鲜花和礼物,你不喜欢吗?”

世界仿佛突然失去声音,我愣愣看着他:“Steve说的那个夜夜为我包场的人,是你?”

他笑得更开心:“是啊,妞儿,小爷我看上你了,开心不?”

开心?我用看怪物似的眼光上下打量他半晌,冷笑一声,然后送他一个字:“滚!”

显然,我低估了自己的魅力,也低估了江裴的二皮脸功力。

说实话,活了18年,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可理喻甚至近乎无赖的人。他的一系列行为不但让我感到莫名其妙,更让我对男人这种特殊群体产生了一种近似于恐惧的心里。

无数个早晨、中午、下午、晚上,无数个周末甚至假期,他像个甩不掉的影子,跟在我一转身就能看见的地方,偷偷观察我的一举一动。

我去上学,他跟着我挤公交车;我放学,他早早守在校门口,跟我打完招呼之后,没事人一样继续跟着我,“护送”我回家。

我逃课,旷课,甚至整日整日地不回学校,可是不论我跑到哪里,一回头,都能看到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脸。虽然我不得不承认,那张脸长得确实很好看。

江裴像个变态的监视器,不上学不回家,走火入魔一般密切地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他自以为这样的跟踪不会给我带来什么困扰,可是你想想,如果你每一天的所作所为都在不自知的情况下落入别人的眼里,你的一举一动都被一个或许对你有不轨之心的人监视,这种感觉,真的很恐怖。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大概是江家的遗传。因为他的堂哥江辰星,当初年少轻狂追女孩子的时候,也是用的这么变态的损招。

直到高考前的某一天,江裴突然出现在我家楼下,手里拿着两张票,邀我去看维也纳皇家交响乐团的演出。

“江裴,我很清楚自己的魅力,我不认为在酒吧唱几首歌就能让你喜欢上我甚至对我穷追不舍。或许你之前没遇见过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你的女生,所以你对我产生了兴趣,想看看我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但是江裴,我非常诚恳地告诉你,我拒绝你,是因为对你无法产生那种心动的感觉。你所做的一切,在我眼里,真的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回去吧,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我苦口婆心地跟他解释着,甚至将他的心理问题分析得面面俱到,但我口干舌燥地说了半天,只换来了他赖不兮兮的一句:“啧啧,这就生气了,这小嘴儿撅的,不漂亮了哟!来,让哥哥香香嘴巴,瞧你这小摸样,哥哥心疼的哟——”

说着,嘴就这么凑了过来。

“啪!”想要躲开已经来不及,我一巴掌下意识地挥了过去,正好打在他凑过来的脸上。

这一巴掌下去,他傻了,我也蔫了。

因为我那一巴掌真的是毫不留情,他白皙的脸上很快浮起一个淡淡的五指印,模样像极了古时被女子殴打的负心小白脸。

要说这人的心理吧,真是个很奇妙的东西。你永远都觉得自己是对的,甚至当你犯错的时候,也会大言不惭地说一句:这次是意外,是失误,下次不会了。

我很想捧着我那只犯错的手,跟江裴说一句对不起,可我知道,我做不到。我拉不下这张脸,尊严让我无法臣服于自己的失误。

江裴怔怔地看着我,墨渊一般的眼眸沉了一下,隐隐浮起一丝难以言喻的情绪。

我终于不敢再嚣张了,敛起自己的所有臭脾气,趁他尚未反应过来,转过身撒腿就跑。

可是刚跑两步,他便冲上来一把拉住我,在我惊声尖叫着甩开他的手之后,他突然再度将我的双臂死死攥住,扳过我的胳膊压在我身后。

我身体后倾,他胸膛下压,然后,在我惊恐的表情下,男子的目光定定注视着我,然后,他用一种严肃、且极为认真的语气对我说:“苏予唯,你听好了,这些话我只说一次,希望你能记住。我现在郑重地告诉你,你拒绝我是你的事,你有这个权利。但是我追求你喜欢你是我的事,这是我的权利,与你无关。不要把你的想法强加到我身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懂?”

江裴的话将我说得一愣,他呼出的热气喷在我的耳畔,即便我拼命躲闪,却依然无法避开他那般亲密的接触。

瞬间,我无可遏制地红了脸。

看着他隐隐泛红的半张脸,在他长久而又坚定的注视下,我内心的那道墙轰然坍塌。就像是一个整日筑堡垒的工匠,自以为自己的墙壁固若金汤,可若是真的遇到破坏力极强的军火,回头一看,这副墙壁,也不过尔尔。

顿了顿,我无奈地扭过脸,说:“随你吧。”

那个时候的我没有想到,就因为这三个字,江裴以为我默许了他的一切做法。于是,他对我的攻势开始像核武器一般爆发,甚至,更加肆无忌惮。

“吱呀”一声,梦境中断,我恍然惊醒。

这才发现,车停了。眼前是一片高楼林立的建筑群,周围绿树环绕,小桥流水——却是在一个陌生却又高档的花园小区。

我揉揉眼睛定了定神,转过头,黎昕臣正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样看着我的,调侃道:“刚刚做的什么梦啊?看你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满面桃花的,够激烈的啊!”

我的脸蓦地红了,踟蹰了一会儿,我方才悲戚戚叹了口气:“要真是春梦就好了,春梦一过了无痕啊,哪像我,梦里痛苦,醒来了更痛苦。”

洗过澡,换上包里的干净衣服,我坐在黎昕臣家豪宅的棕红色软皮沙发上,捧着一杯甜中透着丝微酸味的曼特宁,等着他去找药箱给我上药。

头发还在滴水,我将毛巾披在肩上,以防水滴落下来,泡坏了他家奢侈的皮沙发。我想,那个价格,估计就是让我出去卖血也赔不起的。

这是我第一次被邀请去除江裴以外的男性朋友家。因为从小性格的原因,我的朋友非常少,所以也不大愿意去别人家做客,当然,以我家的条件,也不合适请别人做客。因为心里总会觉得,家是一个非常私密的地方,你一旦进去,就等于破坏了你们平日里保持得当的关系。

我不喜欢这种突如其来的亲厚,可是这次,或许是因为自己身体的原因,也或许是黎昕臣的反复出现打破了我内心的那份疏离和抗拒,于是,我说服自己,就这么放心、自然地跟着他来了。

黎昕臣从卧室里提出一个小药箱,从里面拿出酒精、棉球和纱布,开始给我消毒。

“你的嘴角破了,我给你消毒的时候可能有点疼,你忍一忍。”他轻声说。

我点点头,示意自己没问题。可是沾着酒精的棉球真的碰触到嘴角的时候,那种刀扎一般的疼痛让我的心口瞬息一滞,我突然想起江裴,然后,又想起自己。

眼泪,就那么毫无征兆地落了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见我哭了,黎昕臣瞬间有些手忙脚乱,他以为我是因为疼得厉害,于是将力道控制得更轻,在我的脸颊上的擦伤处柔柔按压,“忍一忍,再忍一忍就好了,我尽量轻一些。”

我摇摇头,眼泪流得更凶,“黎昕臣,你说,我为什么要来受这些罪?凭什么他出了事情,拍拍屁股走人,我却要在这里,疼成这个样子?”

轻抚在我脸上的棉球突然顿住,男人眼光复杂地看着我,半晌,他似乎是斟酌了一下,然后开口,“这些……不都是你自愿的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

紧握在身侧的双手松了松,我将脸转向他,怔怔道:“是啊,这些……都是我自愿的啊。”

上完药,黎昕臣去厨房做了一大碗水果捞出来,插上牙签,轻轻放在了我面前的金丝楠木茶几上。

我突然想起江裴,曾经,他也是这样,为我煮咖啡,为我削水果,去买我喜欢吃的一切东西,有时我一眼扫过却因为太贵而舍不得买的物品,第二天就会出现在我面前。

抿一口咖啡,直到那股酸甜而又带着涩意的味道渗入味蕾之中,我开口涩涩问他,“看清一个人需要多久呢?我以为我足够了解他了,可是今天才明白,是我太过天真了。”

“你没有错,天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而现在很多人已经连这种权利都失去了。我们对爱情也会有很多美好的向往,只不过往往事与愿违罢了。” 黎昕臣走过来,坐在我对面的单人沙发上:“刚刚在胡同口,我听见里面杂乱的声音,大概知道有人被抢了,可我没有想到那个人会是你。当我跑过去看见你静静躺在地上时的表情,说老实话,那一刹那,我突然觉得特别心疼。丫头,我很佩服你的勇气,真的。”

我扭过头看向他,撇嘴,“哈,说了半天,你就想说我傻呗!”

“嗯,是挺傻。”他点头,笑了起来,唇角的法令纹逐渐加深,可是语气却透着一丝难以言喻的温宠,“不过,傻姑娘,都说傻人有傻福,你看,你这不是碰见我了么?救了你的命,帮你抢回了东西,免费提供给你洗澡水和咖啡,还帮你切了一大碗水果,我对我女朋友都没这么好过!”

他有些得意地看着我,一副大尾巴狼的得瑟样,完全没有之前几次见他时的稳重成熟。

“那你女朋友还真是可怜。”我叹了口气。

“……”他被我的话成功地噎住,却又很快恢复镇静,“我说,你出这一趟门可要花不少钱呢,就算按最低的标准来算,买火车站票,吃面包,住青年旅馆……最少也得万八千的吧,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打算把平时省吃俭用的那点钱全搭进去!”

“怎么会。”我淡淡瞥他一眼,低下头继续吃水果捞,“江裴给我留下一张卡,是在他离开的第二天寄到我们学校的。他可能是想补偿,可我看着它心里的忍不住难过。想来想去,我打算把它花掉,以这样一种方式,如果最后能物归原主,也算圆满了。”

这一次,黎昕臣大概真的是被我突破性的思维给震撼到了。他目不转睛地盯了我半晌,然后缓缓开口,语气听不出是嘲讽还是赞赏,他说,“算你狠!”

黎昕臣将他的客房收拾出来腾给了我。有点尴尬,但是没办法,我总不能顶着一张惨不忍睹的脸再去招摇过市,作为一个好公民好市民,我要学会对社会负责。

原本我是打算短暂地休息一下就走的,毕竟跟他不算太熟,且不能确定,他那位女友什么时候会突然查岗,虽然我身正不怕影子斜,可这种事情,永远都解释不清,反而越搅越乱。

其实我和黎昕臣真的没什么,可就是因为江裴的事情,我对一切小三甚至暧昧的关系深恶痛绝。精神和道德上的洁癖让我产生了强迫症,以至于我对待自己,也是这样一种态度。

可是,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之前听人说过吸引力法则,财富吸引财富,成功吸引成功,优秀吸引优秀,正能量吸引正能量。你脑子里不断闪回什么,你得到的就会是什么。

我想我一定是太怕自己背上纠缠人家男友的罪名了,所以,当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就在第二天下午,当黎昕臣此刻正在冷战期的女友拿着钥匙打开门的时候,我正躺在他家阳台的摇椅上,一边对着外飘窗发呆,一边思考着,如果找到江裴,我该用满清十大酷刑中的哪种刑具来惩罚他。

“你谁啊?!”

一把尖锐的女高音从客厅里毫不客气地传来,我回头,然后,看见了一身OL干练职业装、对着我横眉冷对的姚夏夏。

当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她叫姚夏夏。

所以,我偷偷叫她Office Lady ,简称“OL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