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淡青色长裙

赤燕王朝。

太仓镇。

小心绕过地上的一坨黑狗屎,李破晓朝前继续走去。

踩着青砖铺就的地面,穿过一棵大槐树的阴凉,又转过几个冷清无人的弯。

李破晓很快回到了,自己在平安巷的家。

往前看去,一排低矮平房,灰瓦石头墙,最靠边的一间便是。

家门外的前院,晒着几件衣服,仔细观察,会发现有一条洗的发白的淡青色长裙。

推开院门,小心往左挪动,一脚踩下去块凸起的石头。

听见咔嚓一声,李破晓关闭自己挖的陷阱,朝里面喊到:

“山山,我回来了。”

内屋的角落里,一个瘦弱少女正搬运着装满桐油的坛子,从这头挪到门口,累的小脸发红,抱怨道:“李破晓,你这桐油灌这么满是想沉死我?”

“我怎么舍得累死你。”李破晓走进家门,面色如常。

“古月红被你弄死了?”少女放下罐子,一屁股坐在木凳上,拍了拍小手上并不多的灰尘。

“嗯。”李破晓回道。

少女起身走到窗边水槽,从旁边的水缸,用木勺舀了一瓢水到洗脸盆洗手。

晨曦的光从窗户照进来,微尘糜动下,是一张略显稚嫩的脸庞,眉眼清秀好似远山,肤色黄白,身段瘦弱,头发没什么光泽。

她叫李山山,是李破晓异父异母的亲妹妹。

两人逃难而来,住在太仓镇五年了,一直相依为命。

“死了就好。”李山山语气平静,好像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可惜了那间二层楼的宅子,一把火烧了什么都不剩。”

李破晓唉声叹气。

他并非这个世界的人,从穿越到现在已经十几年。

经历暴雨,天灾,人祸,饥荒,到如今他已经彻底融入这个世界。

李山山是他捡来的孩子。

名字是他取的,随自己姓,一晃眼,那个玩尿泥的小屁孩儿也长大了。

这个世界并不太平。

就拿他们住的太仓镇来说,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些妖魔。

“那白骨精化的女人很漂亮,专吸男人精气,你不会也睡了她吧?”李山山目光中带着审视意味,像是准备施展酷刑拷打的判官。

李破晓连忙摆手:“怎么会?我再怎么饥渴,也不会对一具白骨做这种事吧!”

说完他带着惊怒道:“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自己养的小白菜可能被污水给灌了,李破晓顿时满脸杀气。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李山山说,“话本小说,还有隔壁的翠花娘,东头的胖婶儿,她们碎嘴起来百无禁忌,王寡妇偷情,村长幽会城里窑子里的小月儿……”

“停停停!”李破晓撸起袖子,作势就要打:“你一天天不学好,净跟着那些粗俗婆娘聊什么?”

“打打打!你来!”李山山嗔怒,仰起细长脖子,“打死我看谁给你洗衣做饭?看谁给你缝缝补补?看谁在你发烧感染风寒熬姜汤?”

闻言,李破晓瞬间焉了一头,但为了挽回家庭地位,他还是梗着脖子说道:“下次注意。”

李山山转过身,揭开旁边的竹笼盖子,露出下面的三菜一汤。

“开饭。”

八仙桌上。

炒青菜,嫩豆腐上放着点橘黄色咸菜丁,切片熏腊肉,一大碗豆芽蛋花汤上飘着点地里的葱花。

两人相对而坐,环顾四周,除了屁股底下的长条凳,只有一些简单家具和一大堆瓶瓶罐罐。

“村长下了单子,要一百根墨条给他几个孙子读书用,赵胜他娘病了,要一截宝墨做药引子,家里桐油有些不够用了。”

李山山趁着吃饭间隙,汇报起家庭墨坊的生意。

“银子还有多少?”李破晓大口吃着米饭,筷子夹起两片腊肉到对面碗里。

李山山顿时眼神一亮,如数家珍道:“除去你身上那十两银子,两颗金豆子,还有十六两银子,十九贯铜钱,五颗金豆子,七百九十二个文钱。”

这些钱,就是他们辛辛苦苦卖墨条五年的所有积蓄了。

山山还在长身体,不管怎样,伙食不能差。

李破晓想了想:“桐油我去买点,先把村长的单子结了,刚来这儿的时候,赵胜他娘没少照顾,收他个成本钱就行。”

端着米饭碗的手顿在半空,看了眼窗户外飘着的发白裙子,他又道:“再顺道给你买条裙子。”

李山山闻言笑容灿烂,好似一朵白莲花绽放。

“我要淡青色的。”

“好。”

吃饱喝足。

李山山去刷碗洗衣服。

屋外。

把暗沉桐油倒在一个个灰白色陶碗里,再添进去一根棉芯,李破晓拿过来一个个竹子制作的支架。

点燃棉芯,桐油燃烧起来,黑色烟雾在火光中向上弥漫,将支架上倒扣的碗底染黑。

等到有了厚厚一层,收集下来的桐油灰,就是制作墨条的重要原料。

趁着这个间隙。

李破晓又去打水,准备洗灰。

倒进大水盆的漆黑桐油灰静置时,泥沙会下沉到盆底,上面留下的就是干净墨灰。

接着把这些烟灰阴干,在一旁熬好牛皮胶。

等过上两天,干燥的天气就会让烟灰脱水,再将其和牛皮胶混合在一起锤打,放进模具里成型。

再放置一些日子,就能得到不少最普通的下等黑墨条。

至于更珍贵的宝墨,说的是添加了珍珠粉、黄金、麝香、樟脑等药材粉末的上上等墨条。

可以用来做很多药的药引子,多用来治疗肾病和精神恍惚失眠。

不过也有些狗大户用来日常写字,这个时候就是赚钱的好日子了。

毕竟一根普通墨条就赚两文钱。

一个铜钱等于十文,十个铜钱一串,十串就是一贯钱,能换差不多一两银子。

村长要的一百根墨条,也就能赚两百文,两串铜钱罢了。

而一根宝墨,可是能挣足足一贯钱的大生意。

忙完这些。

李破晓伸出手指来。

一只骨白色的硬壳小虫出现在指尖,面对着他。

赫然是早上才获得的骨针蛊。

“去!”

意念一动,手上蛊虫迅速转身,朝远处的木桩射出一道迅疾白光。

李破晓上前查看。

坚硬的榆木疙瘩桩上,出现一个圆孔,他随手折了一根狗尾巴草,用草根伸进去测量,拿出来比了比,比中指还长一半。

这要是射在人身上……怕是和硬弓的威力差不多。

李破晓满意的点了点头,有了这只蛊虫,出其不意下,能让很多敌人吃个大苦头。